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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逍遥狂神 (耀五)


“之后的事情更是让我不敢相信,我在田家门外站了很久,看到有两个家丁模样的家伙出来,应该是倒剩菜剩饭的,于是又升起了好奇心。于是我再次试探他们的实力,结果又是吓了我一跳:他们是七级武者。”
“两个倒泔水的低级家丁都是七级武者,但这依然不是最让我吃惊的。最让我吃惊的是在田家的泔水倒出来之后,立即有四五个乞丐上去抢着吃。而这些乞丐一个个看起来身上穿的还不错,完全不像是沦落到吃人剩菜的地步,于是我好奇的又试探了他们的实力……六级武者……几个吃田家剩菜泔水的乞丐,都是六级武者!”
“后来我问了我的父亲也就是你的爷爷,才知道了这其中的奥秘:原来那几个人并不是什么乞丐,而是一些流浪的修者。他们之所以去吃田家的剩菜,因为田家每天吃的,都是一些能够促进修炼增强修为的天地珍宝,即便只是剩菜,也远远的强过了鲍鱼鱼翅这类的珍馐!”
郑南和郑杰听了不由得咂舌,这个田家的确是够奢侈,不过这也恰恰说明了他们的实力。用八级顶峰武者做看门卒,让七级武者做下等家丁,而更低级的武者,只配在田家门口做乞丐!
“后来我也听你爷爷说了一些事情,而你爷爷则是听你爷爷的爷爷说的,而你爷爷的爷爷就是咱们郑家的那位地境老祖的孙子!他说当初老祖在时,咱们郑家的实力虽然强大,但依旧远远不是田家的对手。因为老祖虽强,但也仅仅是一个地境武者,而田家不同,他们财大气粗底蕴丰厚,家中供奉着好几名地境!而他们的后辈子弟拥有家族的全力支持,修炼是速度也远远超过了普通家族的孩子,几乎只要天赋不是太差,在中年时都能达到地境。这就是大家族和小家族的差别!”
“如今虽然咱们郑家没落了,但相信田家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不但没有没落,应该还变强了不少。而且若是他们家族中有什么老家伙还活着的话,真不敢想象会达到什么程度……”
“田家……如果我猜测没错的话,之前来的那个蓝衣公子,应该就是田家的某个少爷吧,要不然,以他身边那两个老者的实力,应该不会以他马首是瞻。”郑南如今才想起了当初的情形:那两名黑袍老者分明就是深不可测的高手,却隐隐你那名蓝衣公子为尊。
“嗯,所以你在他面前露尽狂态,实在是有点不明智。”
“哈哈,有什么不明智的?让他知道我是个自大狂,反倒不会对我有什么戒心了,要知道被一条毒蛇盯着,可比被毒蛇咬了还要让人害怕。”郑南却是哈哈一笑,不以为然。
“父亲你放心吧,这次的俊杰会即便我不能拔得头筹,至少也要让那些大家族的公子少爷们记住:武曲国不只是他们这些纨绔二代们的天下,在那并不显眼的龙渊城,还有一个并不响亮的家族,叫做郑家!”
郑风等人听了也不由得心中一阵澎湃:身为男儿大丈夫,就当有这样的豪气!
潜龙在渊,自然不为人知;但若潜龙出海,必当惊动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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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是第一卷的终章,明天开始,《异世逍遥狂神》一书将进入第二卷——潜龙出海,而主角也将随之进入一个更为广阔的舞台!
世界将更为广阔,故事将更加精彩,而小五,也更加需要各位的支持!
本书已经大约有十万字了,就算是一口气看下来,也可以好好爽一把了。小五自认更新不算慢,还望各位看书的兄弟能在书评区露个面,让小五看到你们的支持!
一直以来,小五都没有在正文中跟大家要过支持,如今就要十万字,小五也终于好意思喊一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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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兄台,好软……

即将动身前往龙门郡城,郑南简单收拾了一下行囊。之前放入杀神戒指的东西自然不必说,那都是自己宝贝而且私密的东西,不会离开自身半步;解毒的丹药每样都带上一瓶,以备不时之需;其他的不管是知名的不知名的丹药也都带上了几颗,一方面是兴许有用,另一方面郑南也想找机会让高人鉴定一下这些药物的作用。
而至于衣物、食品之类的东西,郑风更是花费重金给郑南购买了一个储物袋,这种储物袋具有神奇的功能,可以将物品的大笑缩小五十倍,从而节省出大量的空间。郑南的东西放进储物袋中,带在身上只是如一个小小的香囊一般,一点也不累赘。当然,郑南还有一个比储物袋好上百倍的东西——杀神之戒,可以装下无尽的东西而不占用丝毫空间。
除此之外,郑南的交通工具也是鸟枪换炮:为了给他涨面子,郑风特意托人从旁边一个比较大的城池高价买了一头独角玉骢,作为郑南的坐骑!郑南骑在独角玉骢上,意气风发。看着胯下的这头有两米高的白家伙,郑南不由得啧啧叹道:“小样的看你这副样子,就跟那个田亮一样是个绣花枕头吧?让你丫的跑一万里,恐怕得瘦的跟一只羊差不多了吧……”
听了郑南的话那独角玉骢似乎听懂了一般,发出一声不满的鼻息,前蹄猛地抬起来,似乎是想把郑南摔下来。
郑南不但没有着急,反倒是哈哈大笑道:“好,很好!本少爷泡妞就喜欢辣妞,骑马同样喜欢烈马!今儿个本少爷是骑定你了,给我走!”
说着郑南双脚狠狠的夹了玉骢的肚子,右手在马屁股上狠狠的一拍:“本少爷第一次拍马屁,你怎么也得给点面子吧!”
独角玉骢一声长嘶,不知是听懂了郑南的话,还是被郑南打痛了,四只巨大的蹄子一紧,发出一声响亮而优美的啸声,旋即犹如离弦的箭一般飞了出去!
“父亲,孩儿去了,必不给郑家丢脸!”玉骢背上的郑南甚至都来不及回头,只得挥着手冲着背后大喊了一句。玉骢的速度实在太快,仅仅是一个呼吸的时间,飞驰的玉骢已经将他带离了众人的视线。
“南儿走好,爹相信你!”看着烟尘滚滚的空旷大道,郑风低声自语,眼中却似乎有些晶莹。
……
一路上看着路旁的树木、房屋等等,一个个犹如流星一般飞快的向后退去,郑南心神驰往,意气风发。玉骢的速度果然是不同凡响,从龙渊城到龙门郡城共一万多里的路程,郑南只用了三天的时间,日行两千夜行一千五,其间休息进食皆不耽误。
看着眼前气派恢弘的城门,城门上龙飞凤舞的三个大字让郑南心潮澎湃:龙门郡!
“龙门郡,我来了!我就是那个从小小的龙渊城来的,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土鳖郑南!”郑南心中豪气万丈,却是在城门前收敛了下来。他没有骑着独角玉骢直接进城,而是将其寄放在了城门外的驿站,从驿站中换了一匹普通的马牵着,进入了城门。
郡城的道路宽广非常,尤其是主干道,即便是八辆豪华的马车并驾齐驱,也绝不会有半点的拥挤感觉,而道路两旁的建筑也都是无比的华丽,都是一些高大的至少三层的楼阁,而楼阁前还有一条水渠,由一道道的各种桥梁连接到路面。这一条水渠的作用是将下雨时的雨水疏导出去,防止雨水淹了路旁建筑。而这各色的桥梁无疑是一大特色美景。
“一条路竟然修的那么宽,是准备麦收的时候打麦子用的?”郑大土鳖看着宽广的路面不由得叹息。在龙渊城的时候,郑家除了坊市和矿产,最大的收入来源便是农田。在龙渊城,一般麦收的时候都有专门的场地来打麦子,不过也有一些人将麦子弄到大路上打……
“嗯,这龙门郡城的人确实会利用资源,道路两旁的排水道都修得那么宽,估计可以养鱼了。路面打麦子排水道养鱼,看来郡城的农业确实发达啊……”郑大土鳖继续感叹着。
“这些建筑也真是够奇特,看来是这郡城人口太多地不够用了,否则怎么会在房子上面再建房子?看看那边的客栈,好像是五间房子摞在了一起吧!唉,也不知这郡城的人晚上都干些什么,竟然生那么多孩子……”
郑大土鳖信马由缰,每每看到一件新鲜事物总要给出一个独具特色的评价。如此走着,不知不觉已经走出了好远。
“哎哟!你怎么回事,走路不长眼的!”
就在郑南一边走一边感叹的时候,一声有些尖细的声音响起,只见一个瘦弱白嫩的小生正在郑南前面,身上却是缠着一条麻绳,并跟郑南的马匹纠结在一起。
原来郑大土鳖只顾着看道路两边的“排水道”和更远处“摞在一起”的建筑,不知不觉中忘记了自己手中还牵着一匹马。他手中抓着马缰绳,马匹则是自由前进,而缰绳似乎有点长(才四五米~),竟然巧合的将这个倒霉小生缠绑住了。
郑南看了看面前的小生,此刻马缰绳在他胸前缠了个结实,如同一条麻花一般拧着,看来是因为马匹走不动便绕起圈来了——这马估计以前没怎么上过道,尽做一些驴子做的拉磨工作了。
随便打量了一下对方,这个小生长得太过细皮嫩肉,简直比秦双秦艺还要细皮嫩肉,郑二公子心中不由得一阵鄙视:“一个大老爷们,竟然如此白嫩,声音尖细中气不足,一看就是个没种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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