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特工]My husband,My teacher 完结+番外 (星河蛋挞)
当他们从那个炮火连天的战场撤离,一样灰头土脸地挤在抢来的吉普车上,加拉哈德忽然打断了梅林愤怒的咒骂(“如果你只是早两分钟走开!而不是留下来逞英雄!加拉哈德!”),突兀地说“你可以叫我哈利,哈利哈特”以及“很高兴认识你,梅林”,才二十几岁的梅林卡住了,十分担心对方伤到了脑袋。他们正式的友谊始于这段彬彬有礼的自我介绍,好像在哪个宴会上与人初次见面,而非一个死里逃生的外勤和知道他真名、被他调情了几个月的上线的交谈。
那之后他们的往来进展到了私下,偶尔在不太忙的日子里相邀喝一杯,哈利再没有任何越界举动。等他们熟到能问这种问题,哈利这样解释:“因为我挺喜欢你,梅林,你是个不错的人。”
“你的逻辑真是无懈可击。”梅林挑起眉毛。
“我不想把你消耗在床上。”哈利理所当然地说,“难道你会在最喜欢的那条毯子上自慰吗?”
这就是哈利哈特,逻辑自成体系,无懈可击。梅林对此十分满意,相处日久他充分了解到:哈利是个出色的特工,一个很棒的朋友,以及一个极其混蛋的情人。
有得选当然别选最后那项啊,感谢梅林沉稳的个性,以及他属于beta和程序员的迟钝。
随着年岁渐长,加拉哈德在特工这行干得越来越出色,活到能开始抱怨自己的岁数。他收敛起了身上的刺,像宝剑入鞘,用一种更圆滑不动声色的方式嘲弄这个世界。李的死是甩在哈利脸上的响亮耳光,粉碎了很多好的部分,也粉碎了本可能造成更多损失的自负。
某种程度来说,他也成为了更好的朋友。任性妄为只留下一点痕迹,他变得更谨慎,也更重视友情——很可能因为他只有梅林一个活着的朋友了。哈利封闭了自己的人际关系列表,不再开启任何新关系。他依然和人打交道,依然在必要时找人上床,只是不再寻求它,对挑衅挑逗和友好的友谊邀请一视同仁。
“你不能为一个不幸放弃所有尝试。”有一次,唯一一次,梅林劝说道。
“不,我刚巧用光了能浪费在和人打交道上的额度,大概年轻的时候挥霍得太厉害。”哈利说,“没关系,任务中用到的那点还挤得出来。”
“你表现得就像不再相信自己的运气了,老天,哈利哈特不再相信自己的运气?”
“我只是不再相信童话。”哈利纠正道,“梅林,我们都过了相信救世主的年纪。”
哈利是特工中的佼佼者,是忠诚可靠千金难求的可爱朋友,外加一个糟糕到最好睡完就忘的情人。他根本不费心从床伴身上得到什么,都懒得维持固定床伴。任务中的他迷人又令人咬牙切齿,在必要时甜言蜜语身体纠缠,转头就能无声无息消失。哈利从不难过,因为他不在意。
这种浪子骑士的角色,听上去就该在暮年将近之际晚节不保,对一名纯洁善良的omega神魂颠倒。他让多少人心碎,与年轻人的爱恋就多让他魂不守舍。他们缠缠绵绵分分合合,爱得死去活来,历经磨难,最后好不容易才能双手交握。一般故事到这里总要出现什么意外,这位浪子为恋人而死,或者那位恋人受累于骑士的过去香消玉殒,一对爱情鸟生离死别,留下观众垂泪。
“我的天,”听到这话时哈利摇了摇头,用堪称怜悯地眼神看着梅林,“我不知道你还看这种小说。”
梅林翻了翻眼睛,懒得再说。
后来,当哈利为了和李的儿子有共同语言而去攻读《哈利波特》,梅林终于能把这句话扔回给他了。彼时年逾四十还声称不相信童话的特工研读着救世主与自己同名的魔幻小说,振振有词地说这是老少咸宜的读物,并建议梅林也来一本,反正每本书都要呼唤很多次梅林。再后来,哈利一头栽在纯洁善良、被他一手养大的小alpha手上,摔得头破血流,爬都爬不上来。
哈利的恋人比他晚生了二十八年,但却出现在了最合适的时间点。他撞进老特工的生命中,就像太阳挤开伦敦暮气沉沉的阴云,而此时哈利已经足够成熟到当一个温柔耐心的好老师——听起来有点奇怪,但事情就是如此。哈利是个烂透了的情人,但他是个非常棒的老师和丈夫。他怀着一颗当老师的心,误打误撞教出了一个完美匹配的爱人。
浪子骑士在暮年将近之际晚节不保,对纯洁善良的alpha神魂颠倒,为年轻学徒的爱魂不守舍。他们缠缠绵绵分分合合,爱得死去活来,历经磨难,最后好不容易才能双手交握,梅林看到的直播简直剪切一下就能放电视上。不过不,没有坏结局,哈利的恋人不是只会掩面抽泣的公主,他是骑士与国王。他们并肩宰掉了恶龙,在高塔的废墟上接吻。魔法师看着屏幕满足地叹息,像一场冗长戏剧终于看到结局。
哦,当然是完美喜剧,魔法师帮他们看着呢,他可不喜欢悲剧。
番外 那些不为人知的小事(二)
大量珀西瓦尔/洛克希,注意闪避
洛克希恐高。
非常恐高,她坐飞机需要音乐药片和自我催眠,在高楼上不能往外看,有一段时间,一棵树的高度就能让她双腿发软。不是天生的,这事要追溯到洛克希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
洛克希是莫顿家的第三个孩子,前面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在她六岁前已经分化成了alpha和omega。莫顿侯爵夫妇十分满意,能给孩子的仅有精力都用在培养继承者和负责联姻的人身上,计划外出生的小女儿就不是很重要了。
这种态度被所有人觉察,下至仆人奶妈,上至与侯爵家有社交关系的家庭和其中的同龄人,都很清楚罗克珊不是个值得投资的对象。她虽不至于被欺负,但绝对算不上被优待,所有人都有比她更重要的事要忙,从小听过最多的教诲便是“做个乖女孩”。
快七岁的时候,洛克希与奶妈家的孩子一起玩捉迷藏,躲进了一间废弃的阁楼。她屏息蜷缩起来,把裙摆抱在怀里,一直等啊等,直到日近黄昏都没人来找她。洛克希饿得不行,忍不住爬上窗台,想看看大家是不是正在到处搜寻。阁楼的窗户被栓子卡着,可能哪儿锈住了,要用很大力气才能将之打开。小姑娘使出全身力气,好不容易把窗开了一线,突然,一面窗掉了下去。
靠在窗上的洛克希也掉了下去。
阁楼对一个小女孩来说高得可怕,刀子似的风迎面割来,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抓住。她一直下落,下落,仿佛跌进兔子洞,跌过一整个宇宙。撞击感首先到位,剧痛随之而来,然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年幼的洛克希因阁楼下的雨棚捡回一条命,万幸也没摔成残疾,只在病床上待了三个月。期间侯爵夫妇只来看过她几次,指责她的贪玩不听话。她想要解释,可根本没人听她说。“不要找借口。”母亲冷淡地说,“管家已经都告诉我了,你应该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她被责令伤好之后也不准乱跑,大家都认为更重的学业能让小小姐尽快成长。
事后洛克希知道奶妈的孩子早就回去了,大概不是故意的,只是忘了还有个人要找。她再也没见到过对方,再也不能面对高处。
十二岁那年夏天,洛克希破过一次例。那时她和珀西瓦尔叔叔熟稔了起来,得以在他的庄园里住一个星期。莫顿家来做客的只有她一人,叔叔没有成家,庄园里的仆人都很少,于是作陪的有且只有庄园的主人。年近三十的绅士总在她目之所及处,话虽不多,但她需要时总在那里,好像照顾她就是唯一要做的事。
这一个星期简直是天堂,她快乐得像只出棚的马儿,每天到处乱跑。叔叔把她抱上马,带她辨认林中的野果,教她如何端起猎枪。他不仅迁就她,还赞赏她,告诉洛克希她身上的某些天赋无与伦比。他简直是个淘金师,能从洛克希平庸如沙的身上找出金粒,多年来憋着的一口气找到了出口,被人忽视的一切努力得到了迟来的奖章,她根本没有不拼命学习的理由。
大概是得意忘形,这天她把叔叔的回力标丢到了树上。那是他为洛克希做的,只用一把小刀和一截硬木就完成了那个能自己飞回来的神奇武器——武器,它在珀西瓦尔手中能打到兔子。可惜对于刚上手的洛克希,让回力标自己回来已经很不容易,一不小心,它就挂到了树梢上。
洛克希急了,很担心叔叔倒茶回来会对她失望。这种紧张太过强烈,让她心一横爬起了树。从下面看过去,那棵树并不高,上去晃一晃枝条能有多难?
事实证明,从上往下看的高度可怕多了。十分钟后她趴在树干上,牙齿咯咯打架,手脚用力到发酸。这里不高,她竭力对自己说,远处吹来一阵风,让树梢开始轻轻摇晃,把她的全部自我催眠都打回原形。洛克希的呼吸噎在喉咙里,手脚冰凉脑袋发昏,怕得过头,以至于无法求救。
她看到叔叔走了出来,四处张望着,似乎疑惑于她的不见踪影。洛克希张嘴想要呼救,但声音哽在喉咙里,只变成一声粗重的呼吸。珀西瓦尔走了过来,走向森林而非她抓着的树。洛克希缩在树荫下,心中出现了一个恐怖的想法:他会不会就这样走过去,没人会发现她,直到她坚持不住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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