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
“嗯。我本来以为她改变主意,要回美国继续工作的。不过我猜错了。”他将手中的袋子递给乔倚夏,沉甸甸的,“这是她托我带给你的。”
袋子很大,做工也很精致,拉着拉链。乔倚夏把它放在自己的腿上,顺着拉链缓缓拉开。
婚纱。
乔倚夏曾经对路西绽说过,她最喜欢vias的婚纱,模特们穿上以后,长长的裙摆拖到地上,盘起好看的头发,白衣无暇,就像天边的仙子一样美。她把婚纱慢慢展开,铺在床上,乳白色的婚纱像是一场刚刚下过的雪,同她金色的床单相得益彰。这不是寻常的抹胸婚纱,胸口处紧密衔接着一层透明的纱,上面绣着飞舞的蝴蝶,和精致的玫瑰花。腰间整齐排布着水钻,下面是一层又一层的上等纺纱,优雅而高贵,像旧时候公主穿的华服。
“后来我才知道,姐姐透过关系,去了普洛诺维斯的总部,巴塞罗那。老板愿意破例,让姐姐参与设计,制作一件婚纱。”
乔倚夏坐在床沿,紧紧闭上眼睛。孟流琛的话,话里的每一个字都深深刺痛着她的心。她就要在两天后穿上婚纱了,可跟她走进婚姻殿堂的那个人,却不是她朝思暮想的爱人。
“倚夏,姐姐说,你结婚的那天,她会来。”他皱了皱眉头,无谓地耸了耸肩,“倚夏,我不怪你,因为如果我是你,我也会这么做。作为你的朋友,我没法祝福你跟沈珩百年好合,我只希望,婚礼之后,你跟我姐姐,能够再也不见。”
☆、第161章 囚禁的鸟
婚礼的那一天,专业的化妆团队将乔倚夏打扮得像天女下凡,她梳着侧边盘发头,盘发下刻意留出几缕长发飘散于洁白的脖颈上。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那些艳俗的珠宝佩戴在她的身上,毫无俗气,反倒是乔倚夏原本的气质提升了这些奢侈珠宝的格调。她的美,从来无须赘述。
希尔顿大酒店从一层到顶层,每一层都摆放着沈珩和乔倚夏的婚纱照,甚至连电梯门上都是乔倚夏漂亮的脸。今天的f市有很多大事,但是最大的事,似乎就是乔家和沈家两个新人的结合。
贾富也到场了,带着儿子和孙女,送上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厚礼。在场所有的宾客无一不在为这段怎么看怎么完美的婚礼拍手叫好。
路西绽同孟流琛坐在一桌,她穿了一身香槟色的套装,落落大方,长发披散着贴在脸上,她想,今日是乔倚夏的婚礼,无论如何,自己也该漂亮体面一点才是,至少,不该那么狼狈。
随着主持人的呐喊,乔倚夏挽着乔一海的手从光环后面走了出来,走过长长的红毯,走到他的身边。然后把自己的手,放在了他的手里,十指相扣。
“……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贫穷还是富有,都对他不离不弃,直至离开这个世界。新娘,你愿意吗?”
“我愿意。”
掌声鼎沸,路西绽举起手同周围的人一起鼓掌时,目光与乔倚夏相接。她们之间,到此为止了。
“那么我在这里征求一下新娘的意见,这束捧花你是要扔呢,还是要送呢?”司仪西装笔挺,手里拿着话筒,期盼地望着乔倚夏。
“我要送给一个人。”
终于,她在所有亲友,所有宾客的注目下,穿着她送她的白色婚纱,坚定地走向了她。果然是她的西绽呢,随便打扮一下就可以这么漂亮了。今天的她化的妆很淡,似乎只打了米分底,连眼线都没有化,是怕抢了自己的风头吗,这个傻女人。香槟色的衣服很衬她啊,她肤色白,气质又好,穿什么都好看。好想她啊,好想像电影的主角一样,不管不顾地丢下一切,拉住她的手,跟她私奔到天涯海角。
可是生活就是生活,她也不是主角,没有所谓的主角光环。
“西绽,给你。”
路西绽接过捧花,向她展露了一个微笑:“谢谢。”
一声谢谢,让乔倚夏再也抑制不住对她强烈的疯狂的想念和爱恋,她终于紧紧抱住她,不顾身旁失神的丈夫,不顾眼中含泪的父母,不顾在场的所有宾客,紧紧地,抱住她。她生命里唯一的珍宝,她曾经说要跟她白头到老的发妻。这一个拥抱,积蓄了太多力量,也耽误了太漫长的时光。
路西绽手里的捧花被挤压的变了形,她微张着嘴,像呆住了一般,不回应,也不抗拒。任她紧紧抱着她,也任她把眼泪挥洒在自己的肩头。
蓝雪梧不是没看到自家爸妈一直在给她使眼色,可现在这般情形,让她如何狠得下心去破坏这对有情人在爱情尽头的最后一个拥抱,她办不到。她不再看爸妈,伸手擦着滚滚而落的眼泪,她有多希望时间能够定格在此刻,让她们就这样天长地久。
乔倚夏把头埋进她的脖颈里,用只有她们两个人才可以听到的声音说道:“其实真正的答案是,我不愿意。”
“哇,我们新娘跟这位美女的感情还真是好呢,那我们下面就有请这位接到捧花的幸运的美女上台来跟我们分享一下……”
“不用了。”乔倚夏走回台上,打断司仪,摇摇头,“进行下一个环节吧。”
司仪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这个剧情,不过他主持过上百场的婚礼,最不缺的就是随机应变的能力,很快化解了尴尬,气氛又恢复了方才的融洽和欢乐。
路西绽喝了很多酒,脸颊泛着过度的红,婚礼散场的时候,孟流琛扶着她,同乔倚夏擦肩而过。这一错过,就是好多好多年。
“下雨了……”江夏戈从包里拿出一把伞,惊奇地看着外头的瓢泼大雨,“真是稀奇,立冬竟然下雨了。”
她刚想撑伞,跟路西绽一起走出去,就见路西绽兀自走了出去,江夏戈把伞给了孟流琛,示意他赶快去追。路西绽走到离酒店足够远的地方,蹲在地上,紧紧攥着方才遇到乔倚夏时她悄悄塞到自己手心里的纸条。
——我爱你,别等我。
不是我爱你,等我。而是我爱你,别等我了。
“姐。”孟流琛举着伞,让它遮在路西绽的头顶,大雨淋在他的身上,那种刺骨的寒冷却不及此刻他对路西绽的心疼。
“我今天很难过,不是因为她跟别人结婚了。而是我突然觉得,她大概永远也不会好起来了。这种心疼,对我来说,比死亡更甚。”路西绽抱着双腿,在寒风中瑟瑟发着抖,“在我们还没有分开之前,在她还没有恢复记忆之前,我点头,答应了她要我放了她,让她自杀的请求,不,应该说是哀求。很惊讶是不是。那是我这一生中所做过,最艰难的决定。因为我觉得,如果那么坚强的乔倚夏,在十分清醒的状态下说出她不想活了。那她一定痛苦道了崩溃的程度,我不想她忍受那种无谓的痛苦。”
“其实,这种精神上的痛苦超越了一切肉体上的疼痛。癌症病人尚且有被治愈的可能,可是,对于我跟倚夏来说,当我按下按钮的那一刻,当刀子刺进倚辉心脏的那一刻。往后的日子,无论我们多想时间倒转,都是不可能再弥补的了。他们消失在了我们的生命里,化成了天上的星星,也凝结成了我们心头上的一道刀疤。”
“而我们,都是被囚禁的鸟。”
孟流琛深邃的眼眸直直地望着她,全然没有注意到,方才还在他的脸上肆意侵袭的冰雨此刻已经荡然无存。因为在他的头顶,多了一把伞。
那是个子矮矮的蓝雪梧,拼命地踮着脚尖,举高手臂在帮他撑伞的模样。
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也都是最愚蠢的人。
他们都在爱着,也都在被爱着。
☆、第162章 最终章 :爱是永恒
人生短暂,最多不过百年,凡人来世间走一遭,哭过笑过,悲过喜过,爱一场,恨一场,都将在生命走到句点的那一刻灰飞烟灭,融入风里,飘到海里。十年说长不长,短到只占了生命长度的十分之一,说短不短,长到又过去了生命长度的十分之一。
十年后的立冬,跟十年前一样,下起了倾盆大雨,蓝雪梧把女儿放下,关上窗子,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十年了,她的女儿已经四岁了。跟明哲的认识是在一场饭局上,他是一名外科医生,不英俊但才华横溢,深得父母的喜欢。在后来的相处中,她发现明哲是一个外冷内热的男人,他不善于表达,不会说一些甜言蜜语,但是会全心全意地对她好,结了婚以后,明哲从来不让她做家务,做饭,她每天只是像一个公主一样,吃饭,玩乐,什么都不用操心。
若问她爱不爱他,应该是爱的吧。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八年,哪怕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不会毫不动情。更何况明哲是那么完美的一个爱人。结婚以后,蓝雪梧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更是养成了在每天的日记里,都会提起那个人的习惯。比方说,今天见到流琛哥哥了,他穿着一身黑西服,很好看。比方说,好久没有见到流琛哥哥了,不知道他过的好不好。
曾经有过刻骨铭心的爱恋,她忘不掉他。
一直到生了女儿之后,那段时间她身体很不好,每夜每夜的发烧,出虚汗,脾气也变得很暴躁。明哲请了长假,每天守在她的床边悉心照顾她,她甚至不知道他连续多少天没有合眼。打那之后,日记里固定出现的人不再是孟流琛,他变成了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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