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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番外完结 (浮云素)


  陆小凤老实道:“我是担心你担心上官姑娘。”
  花满楼道:“这倒不必,比起我,霍总管会将上官姑娘照顾得更好。”
  他只是喜欢上官飞燕,但霍天青却爱着上官飞燕。
  别人听闻他们做事,或许会骂一声狗男女,但别的不说,这其中的男人对女人还真是一心一意。
  所谓的男女之爱,莫过于此。
  花满楼叹道:“倒也不失为一圆满结局。”
  陆小凤道:“你莫不是忘了霍休人还没找到?”
  花满楼道:“那也得到能不能找到。”
  他与陆小凤又是一阵沉默,两人都很聪明,他们或多或少已经猜到了霍休的去向,但那去向,如果不是他能触动出现,他们也定然见不到人。
  就如同上官飞燕一眼。
  陆小凤又苦笑道:“还真是被耍得团团转。”
  花满楼打趣他道:“鬼精灵的陆小凤还有被戏耍的一天。”
  陆小凤道:“我也是人,是人就总会被骗。”
  他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叹一口气道:“不管怎么说,青衣一百零八楼放在那,多多少少还是能打听到点什么。”虽然他这么说,但自己都无法太相信。
  事后的调查,必定是很复杂很缓慢的过程。
  金鹏王朝,注定成为一则无头公案。
  小皇帝负手于身后。
  他做这动作时总是气势很足,即使他现在的心情十分之明媚。
  金鹏王朝的财宝,珠光宝气阁的财宝,这足够养天下几年的财富通通进了他的库房中,能不高兴?
  第不知道多少次在心里叹息,叶城主,真是他的仙人,他的福星。
  就好像从见到对方开始,他的运气就一直很不错。
  很可惜的是,最后也没能与叶城主好好告别。
  他到现在都记得自己婉言邀请对方日后定要去他家坐一坐时对方脸上忽然僵硬的表情,颜狗小皇帝的视线一直放在叶城主脸上,任何一丝微小的改变都不会放过。
  对方刹那表情的僵硬,自然被他捕捉到。
  小皇帝在心里道:那表情,就好像他家是什么吃人的巢穴一眼。
  皇宫,不就是吃人的地方吗?
  车轱辘碾过坚实的土地,没发出太大声响。
  塞北万梅山庄,从上到下从内到外无一不是最精致的,就算是外出的马车,都足够精巧。
  然而在精巧的马车后却缀着一抹笼罩在迷雾中的影子。
  不紧不慢,不远不近,一路跟着马车向前走。


第39章
  蓝天,白云,海浪,沙滩。
  温暖却并不刺眼的阳光斜斜地洒在砂砾上,让本就粒粒通透的砂砾镀上了一层金光。
  其耀眼程度,远远高于遍地黄金。
  叶孤城眼瞅着沙滩与大海,想他这点地方定然比闻名后世的黄金海岸还要美。
  纯天然无公害啊!
  叶孤城深吸一口气,满鼻腔都是腥咸的海的气味。
  多么令他喜欢,多么令他怀念的味道!
  习武之人身体强健,他练得功夫虽然不同于宫九那么邪门,什么血肉被剐,被鞭子打,作出来的伤口分分钟好,论恢复力也比常人好处不知道多少倍。
  伤筋动骨一百天,他胸腔内到处乱戳的肋骨也就过了一个月就好得差不多了。
  这速度,可以说是十分的逆天了。
  一个月后,被迫静养的叶城主终于能带着他心爱的剑,到熟悉的海岸上好好挥洒汗水与热血。
  练剑练到叶孤城的份上,雪白的剑刃已经成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为了他的半身,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他海外精铁所铸成的剑刃什么时候因为碰上了更强大的神兵利器而被砍出了一个豁口,叶孤城绝对能感受到相同等级的疼痛。
  那是心痛的。
  静养时期别说是练剑了,就算是睡觉翻一个身,他的下属们都会大惊失色恨不得把敬爱的叶城主悬空抱起来,坐在案前执笔时间太长,就会紧张兮兮地听着他,怕手腕酸了牵扯到伤口。
  天知道他断的是肋骨而不是手!
  所幸叶城主的偶像包袱很有用的,光是看着他庄严宝相恨不得下一秒就飞升上天的模样,下属即使心里戏再多也不敢说出来,只能用一双双比夜明珠还要亮的招子死死地盯着叶孤城看,如果对上做出了什么对身体不好的动作,他们也不阻止,就摆出羞愤欲绝脸,恨不得下一秒就自裁明志。
  叶孤城:……
  也是很机智了。
  别看叶孤城仙气飘飘,但与他偶像包袱位于同等位置的是他的责任心,白云城的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都是他的责任,他们对自己爱戴,他就会回应同等级的期待。
  虽然下属是紧张了点,盯他盯得夸张了点,但是出发点不还就是为了城主能够静养?
  叶孤城眼见着他们天天将一腔愁思憋在心里也从不开口,心里叹了一口气还是老老实实静养,连工作时间偶读缩短了不少,真是他这么多年来少有的悠闲时光。
  虽然被盯得心里发毛,但还真是休息到了,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一件好事。
  而且叶城主身为全城偶像,在白云城子民的心中地位堪比天地,平日里的待遇也是现象级的偶像巨星,走到哪那里就会被堵截的那种。
  这种仗势习以为常,还怕小小的眼神攻击?
  因为以上种种原因,虽然他受伤了,但活得还挺愉快。
  但叶孤城是个剑客,而且忙碌习惯了,静养着静养着就觉得很不对劲。
  就好像全身上下每一块骨头都移了位置,只要一动弹就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
  他骨头痒痒,心也痒痒。
  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练剑……
  就是很想练剑。
  感受到自己内心深处的渴望,叶孤城虽然表情端正,但心底深处的咆哮之魂却一直在喷唾沫。
  想当年他真的没有这么喜欢练剑啊!每天雷打不动练习两个时辰以上是因为死亡的阴影长存身后,给予他无限的鞭策。
  叶城主是很看重生命的,特别他的命还和别人不一样,比寻常普通人要贵重多了。
  所谓的人人平等就如同神爱世人一样是个明面上的口号,实施起来难上加难,在这上下尊卑明显的时代就更是如此。
  比起其他地方,白云城市要男女平等许多,但依旧是一个格差社会,在大体环境宽容的前提下,每个人生命的贵重程度与他的责任和能力成正比。
  叶孤城,身为白云城的城主,子民心中的神,他背负的责任比任何一个人都要重大。
  毫不夸张地说,他的命不只是他自己的,还属于千千万万百姓。
  在意识到自己生命重量的同时,叶城主有了第一个鲜明的认知,那就是他不能死。
  除非是自己的死能够换来无数子民的平安,否则他的死就是浪费就是不与存在价值对等的。
  但紧接着年轻的城主又意识到了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
  那就是在古龙世界想要活下去,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特别他的名字还叫做叶孤城。
  为了活下去,在对剑的好感度并不明朗的情况下,他比谁都要更像一个剑痴,朝五晚九剑痴练剑,就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剑术大成,达到武林六大巅峰的水平。
  不管怎么说,如果和西门吹雪对战,活下来的那个总归要是他吧?
  最开始只是抱着非常简单的念头,但等到练剑成为了生活中比吃饭喝水还要重要的本能,他的佩剑也成为了另一个半身之后,叶孤城忽然发现,想要离开自己的剑生活,是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在静养的第一天,他淡定地躺在床上,做这最好一辈子都能躺床上的白日梦。
  在静养的第二天,自带工作狂属性的城主已经端端正正地坐在桌案前,处理他一辈子都处理不完的公务。
  叶孤城:淡水珍珠养殖的生意才开始,必须要好好盯着才行啊。
  即使他早八百年就已经做好了商业规划。
  在静养的第三天,他死死地盯着自己的剑,用最柔软精细不过的丝绸将它擦了好几遍。
  这种丝绸,因为出产困难,怕也只是王公贵族能够使用,但放在叶孤城这里,比起做衣服,却更愿意用他来擦拭自己的宝贝剑。
  这世界上并没有太多东西比他的剑更加重要。
  从叶城主蠢蠢欲动想要握剑那一刻开始,白云城内部的下属就飞快地接收到信息。
  走在建筑无一不精美自带磅礴气势的庭院中,每一对侧身走过的下属都会对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他们之间相互熟悉的程度远远没有到心意相通。
  但只有一件事。
  只有在一件事上,却能达成全城共识。
  “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
  “不错,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
  “竟然能坚持到第三天,也是我等小觑了城主的耐力。”
  “不错,但听说城主今日已经在奋力擦剑。”
  剑,一般叶孤城一日之内也就保养一到两次,但是今日却已经擦了三次,绝对够得上奋力擦剑这等级的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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