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边掩藏着行踪,一边朝遗址靠近。
随着他们的前行,丛林快要到了尽头,黄少天的视野也逐渐开明起来。
他们目前处在海拔比基地旧址略微高一点的山坡上,没有了高耸入天的古木遮挡,黄少天可以轻松把遗址的情况清清楚楚尽收眼底。
最前方的矮房子应该是旧址指挥部。
黄少天极目远望,觉得这房子一看就是年久失修的样子,门房上插了一个破了好几个洞的旗帜,隐约能看出来上面的图案是帝国徽记。他咂咂舌,觉得说不定等他们走近了,能发现这房子的墙灰稍微一动就能“扑簌扑簌”往下直落。中间很大一块空地,像是训练场,中央位置有个肉眼看上去非常可怖的巨坑,虽说看上去像是陨石坠落砸出来的,但黄少天知道,这八成是之前与魔物战斗时留下的痕迹。
黄少天按了按剑柄,听见身后一群乌鸦在树枝间穿过的声音。
之前一直走在他前方带路的叶修此时并未采取进一步行动,黄少天站定在他身边,偏过头去看他。
——叶修总是挂着讥诮笑容的嘴此时紧紧抿着,神色肃穆地俯视着前方。
也许在这个男人年轻时,第一次看见这个有着华丽外衣国度下方已被深深腐蚀的内里时,会感到痛心、迷茫以及不知所措,他会自暴自弃地想,啊,这个世界居然是这个样子,根本不值得我去热爱并为之奋斗——可是,他终究无法违背自己的内心,对灾难熟视无睹、对民众袖手旁观。
他无法忘记自己小的时候,每日面对着繁重无趣的课业,挥刀、摔跤、跑步时,偷偷往他手里塞饼干的杂货店阿姨,早晨在道场偷看他并为他鼓掌的小男孩,冬日在温泉旁吆喝大家来喝热汤的旅馆老板——因而总会记得自始至终燃烧在自己心里,要守护这群人、守护这片土地的中二愿望。
也许最初叶修吸引黄少天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强大,像一座山一样不可翻越——可是后来,真正让黄少天爱上这个人的原因,是因为这个人有着和他一样,任凭世事欺人,都不会改变的赤子之心。
这颗赤子之心让他们不停挥动自己手中的武器,不觉疲惫、任劳任怨地终日活在生与死的边界。
“喂老叶!”
亲密的称呼顺口而出,一旦喊出了口黄少天似乎也没觉得有何不自然。
“这地方看上去一个人都没的,你为啥说那家伙会在这里?”
听见黄少天的称呼,叶修面部略微柔软了些许,他仍然注视着前方说道,“艾泽尔王子的言行说明他是个极为自负又极具掌控欲望的人。这种人会在事前做出周密的计划,而且愿意亲眼、在一个邻近的地方观赏事情如他所计划一般按部发生。他既然率兵想一举歼灭我们,当然愿意近距离的观赏他的敌人——我们,在他周密的计划下挣扎、死亡,然后无能为力。而基地遗址便是他可以指挥、暗中观察的最佳地方:第一,距离很近;第二,基地虽然长时间被遗弃,但有些通讯设备还是可以使用的,非常方便他对大局进行掌控。我们的反应都在他意料之中,这是一个极为厉害的人物——”
“他的想法都被你预料到了,明显你更厉害!”
黄少天斩钉截铁地打断了叶修的话,脸不红心不跳地表扬起对方来。
叶修本抿着的嘴在黄少天说这话的时候即刻咧了起来。
他转过头看了眼黄少天,对方也正好向他看过来,四目相撞——黄少天伸出手,在空中停滞了片刻,最后,轻轻为叶修擦去了他方才鼻尖上冒出来的缕缕汗丝,再紧紧搂了搂对方肩膀。
——不允许除了自己的任何人说叶修的不好,连叶修自己也不行。
黄少天虽然失忆了,这一点,还真可是,一点都没变啊。
第 21 章
天亮了。
黄少天自苏醒以来一直生活在帕米诺高原上,自是没少见每一天清晨太阳初初升起的景象。其实在科技如此进步的现在,人类没少坐着飞船穿越几千光年到达别的星球、甚至另外的星系。可黄少天却觉得,即便他了解恒星自传与公转的本质、能计算出星系之间的距离,却仍然在每日看见太阳升起时从内心深处而感到震撼。
他记得他无数次躺在草原上看日出:天空是在眨眼的瞬间,被染红了一半的。而且染色的人显见是个调色大师,从深到浅、从酒红到亮橙,自下而上,最后一点点红末入了还微微有些暗的天色中去。帕米诺高原山峦迭起、连绵不绝,一层层红像是给高低不同的山戴上了圣诞帽子,他甚至仿佛能听见群山吵吵闹闹的嘈杂声,热闹得像是每天都在过一次节日。生命的初生让他心存畏惧,却不知怎的,亦让他从内心深处觉得寂寞。可能是因为这般热闹的一天开始,与他没有什么关系,他更像是一个旁观者,冷眼漠然地看世界从寂静中重新喧闹起来。
而此时。
他与叶修并肩站在空无一人废弃的校场,周围杂草丛生、房子破旧而灰败,眼前十年前留下的巨坑像是无底黑洞,要把人直直给吸引进去。在这么一个实在说不上好的环境下,他抬头迎接今日的第一缕阳光——这里海拔比不上高原,因而红色的光芒像是从遥远的一边渡劫而来,被层层消弱后,到达他眼底时已经不再凌厉,却是柔嫩得像初生婴儿的皮肤,一点儿也不刺眼。世界大概又要喧闹起来了,即使是在这看上去荒芜的地界,也有乌鸦、蚊虫、野草、古树,生命总是热闹的。
他竟觉得那阳光照进了他的心里,从左心房开始,血液把暖意运输到全身每一处。这一次他一点儿也没觉得寂寞。
大概因为,这一次,有一个人与他一起,迎来这代表新生的第一束阳光。
“少天,要上咯?”
逆光中他看见黑发男人面向他,声音虽小却坚定。
“哦!”
他眉眼弯弯地笑起来,提前一步跨到男人前方,向他伸出了手。
——世界那么大,能找到能一路与自己并肩的人,多么不容易。
叶修推开并没有做任何魔法标记的指挥部木门,门的一角的蜘蛛网灰扑扑地抖落了下来。就在黄少天以为这里可能并不如叶修所猜想的一样有人时他听见有说话的声音传来。
“哟,两个人?”
这是个年轻男性的声音,带着些让人不舒服的尖锐。虽然他只短短说了这么几个字,黄少天却觉得他的话语像是一条冰冷的蛇,扫着尾巴慢慢绕上他的脖颈,充满了危险气息。
这个不大的小屋子里燃着大大小小不知道多少只导力灯,点灯的人也没有选择一般人常用的黄色导力灯——节能、护眼,而是选择了亮得让人受不了的白色导力灯。黄少天的眼睛习惯了外面天微醺的亮度,甫一接触到这样刺眼的光,忙伸出手臂来微微挡一挡,眨了眨眼睛,好一阵才适应过来。
木质的地板似乎有一定年岁了,两个成年男人走在上面“嘎吱嘎吱”直响。
这个房间不大,却因为几乎没有摆设而显得格外空荡荡的。这里大概从前做中间走廊房间作用,两侧都有门——不过他们不用去思考该选择哪一扇门,因为方才说话的人就站在他们正前方,背对着他们。
“但是来的人是大名鼎鼎的斗神,倒是可以理解了。”
那个人又开口说道,转过身来,正是艾泽尔王子。
“叶修、黄少天,隶属帝国五军特种部队,人称黄金搭档。三年前一次秘密行动后,黄少天死亡、叶修退役。”
这个有着皇族血统的人长了一张极为精致的面孔,眼睛深邃、蓝色的眼珠像小时候玩儿的弹珠那么剔透,鼻梁亦是很高,上面架了一副金丝框眼镜——怎么看怎么不像是个可以战斗的家伙,倒是被大家戏称为“无敌军师”的肖时钦有几分相似。
叶修微不可闻地轻哼了一声,“经年未见,殿下倒是越发斯文了。”
他看似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重重地咬着“斯文”二字。
“呀呀呀,怎么这么客套。”艾泽尔扶了扶自己的眼镜框笑了起来,“我记得从前在皇宫里见到斗神与剑圣的时候,似乎没有这么疏离呀?虽然说不上亲近,但也算得上熟悉?”
他掩藏在镜片后的眼睛饶有兴味地打量像发现了猎物的小豹子一般警惕地弓着身子的黄少天,“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似乎还是和剑圣一届从微草毕业的呢?”
叶修皱皱眉,他清楚这位再怎么神通广大的殿下应该还不可能知道少天失忆的事情,但是这种挑衅让他心下很不舒服,下意识地就想站在黄少天面前,挡住敌人不怀好意探究的目光。
然而黄少天却是先他一步站在了自己面前,若有若无地遮住了他。
压根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的剑圣大人一把拔出了自己的“夜雨”,横在自己胸前,“谁耐烦和你这家伙叙旧,我可不记得我一介平民,与高高在上的王子殿下有什么交情。收起你虚情假意的嘴脸,要上就上,磨磨唧唧得像个娘们似的!”
艾泽尔的目光在黄少天与叶修两个人身上打了两个圈,无声地咧了咧嘴角,“我这不是遵照剑圣大人最喜欢的套路打招呼吗?听说您最喜欢和人讲话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