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不再说话了,踩灭了烟闷闷地回了屋。
帕姆克大使告别得非常匆忙,似乎是一夜之间做的决定,临行时瞪了一眼约翰。于是他在晚上收获了一份关心,托马斯送酒过来时担忧地说:“斯潘塞先生,今天帕姆克先生离开时好像不太高兴,您把土耳其的大使羞辱了,万一他到时候找您的麻烦怎么办?”
可对方半点不在意,反而倒了一杯酒递给他:“睡前喝一杯?”
“谢谢您,斯潘塞先生,可我们……”他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对方拉过他的手,硬塞给他一杯,说:“让你喝就喝,怎么那么啰嗦。”
那一刹那很短暂,他感觉不到别的,只觉得斯潘塞先生的手很温暖,托马斯感觉心脏都不受自己控制了,他深吸了口气,拼命压制着“咚咚”的心跳,生怕那声音被对面的人听到。就这样,本来的担心也被抛到了脑后,喝光了酒后,浑浑噩噩地出了房间。
而约翰呢?他根本不把那个什么大使放在眼里,土耳其几千万的军火单子握在手中,他就不信那些个领导人会找他麻烦。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要忙了,不知道能不能更,所以今天再发一章
第7章 他的心意
自从大使和他的朋友走后,约翰的眼睛终于清明了,也放下心来,托马斯会担心他,说明和大使并没有什么。帕特莫尔太太也回来了,还戴了个略显滑稽的眼镜,约翰也来到厨房欢迎她回归,尽管女管家休斯私底下抱怨过,一个有身份的绅士都不会三天两头来厨房的,可他依旧我行我素。
“我相信尽管我戴着这个眼睛也比以前更能看清那些菜单。”帕特莫尔太太显得很高兴。
贝茨也真心为她欣喜,他很理解一个身有残疾的人获得治愈不亚于获得第二条生命,带着些羡慕地说道:“真值得人高兴。”
“当然了,你可是在座各位最能感同身受的人了。”托马斯不冷不热地嘲笑道。
约翰烦恼地揉揉眉头,他怎么把这二人的矛盾给忘了呢?
“托马斯,注意你的言行!”卡森看看约翰,大声呵斥道。托马斯心里一颤,赶紧扭过去看斯潘塞先生,发现对方冷冷地看着他,嚣张的气焰一下子被浇灭了,完了!斯潘塞先生一定以为他是个不近人情的小人了。是,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的话很过分,但他很嫉妒贝茨的机遇、人缘、爱情,明明是个瘸了腿的男人,却样样都比他得到的好。可为了这个给斯潘塞先生留下个坏印象,还是太不值了。托马斯很后悔,可又不知做什么才能弥补。
约翰没想到自己一个眼神这么管用,托马斯原来是个乖宝宝来的,被自己的这个想法逗笑了,厨房的气氛也重新热闹起来。他送了帕特莫尔太太一本菜谱就快步走了,不然他一定会被淹没在对方的一连串谢谢中。
托马斯一个早上都在忐忑中度过,直到午餐过后,他被伯爵叫去书房。一路上他都在猜,伯爵突然这么正式叫他会有什么事?莫不是斯潘塞先生把早上的事告诉了伯爵?贝茨先生是伯爵的战友,肯定是训斥自己的,越想托马斯越觉得是这么回事,心里很难过,奇怪的是难过不是因为即将被训斥,而是因为斯潘塞先生会告他的状。
托马斯垂头丧气地进了书房,卡森不解地看着他,开门时低声道:“你还在梦游吗?打起点精神来!”
他勉强挺胸昂首走了进去,可是格兰瑟姆伯爵满带笑容正和斯潘塞先生聊天,并没有任何不悦,他更疑惑了。这时伯爵看到他来了,用轻松的口吻说:“托马斯,太好了,你来了。”
“是的,伯爵,您有什么吩咐?”托马斯勉强保持微笑问。
“是这样的,斯潘塞先生要去伦敦定制一件大衣,顺便办点事情,可你也知道他还没招到合适的贴身侍从,就想让你陪同。”
尽管伯爵说得理所当然,托马斯还是被震惊到了,他想了所有的可能都没想到这种好事会落到他头上。
“怎么了?你好像很吃惊,不愿陪我去吗?那我只能叫上威……”
斯潘塞先生的话让托马斯清醒过来,煮熟的鸭子怎么能让它飞了?他赶忙答应:“当然不是,先生,我很乐意。”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两人就登上了去伦敦的火车,托马斯一晚上都没睡好,时而激动、时而失落,胡思乱猜到快天亮睡了2个小时又要起来了,所以拘束地和对方聊了一会天后,他就开始犯困。
“怎么了?昨晚没睡好?”
托马斯揉揉眼睛,赶紧坐好:“没有,先生。”
一看就是在说谎,毫无说服力。约翰笑笑,很自然地站起来转了个身,坐在托马斯身边,说:“别装了,坐火车会犯困很正常,困了就睡,我可以把我的肩膀借给你一会。”
托马斯被吓得猛地站了起来,随后又觉得自己反应过激,讪讪坐回了座位:“不,不用了,到了伦敦后我会好好休息的。”
“好吧,随便你。”对方挑了挑眉毛,抖开报纸看了起来,一点没有回到自己座位的意思。
感受到近在咫尺的体温,托马斯紧张地手都不知往哪放了,身子僵硬,心里忍不住又开始胡思乱想,斯潘塞先生这一举动是什么意思?是他所期待的意思吗?还是单纯的好心?鉴于斯潘塞先生平时的作为,这一猜测的可能性很大,托马斯边松了口气,边失落地想。其实换做以前,他一定大胆用行动试探,但这一次他退却了,他不敢赌,万一错了,他不敢想象这些关注和好意消失了该怎么办,他也不敢想象斯潘塞先生用和别人一样看怪物的恶心的眼神看他。奥布莱恩说得很对,对方是个完美的梦,他不敢轻易触碰,光是看着就觉得生活充满了美好。
“不睡觉总可以看看报纸吧,不然你打算像根铅笔一样坐几个小时吗?”
面前伸过来一份报纸,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托马斯机械地接过,心不在焉地读了起来。
“啊,说到铅笔,你带笔了吗,托马斯?”斯潘塞先生扭头看向他,他也看过去,不过是看对方手里的报纸,那一版里正好有填字游戏。
“带了,先生。”
对方拿起他递过去的笔,双脚往桌子上又一搭,把报纸放到腿上开始涂涂画画,斯潘塞先生也会被难住,这时他就会皱起好看的眉毛,用笔尖轻轻点着报纸。托马斯边装着看报纸,边用余光打量对方,心中觉得好笑,原来斯潘塞先生私底下竟然也有孩子气的一面,突然觉得他们的距离并不那么远了,这感觉就像是孩童年代突然发现蝴蝶竟然是蚕所变成的一样,重大而新奇,能让人高兴上一天。
火车终于到站了,下了车托马斯才想起来还不知道他们在伦敦住哪里,便问:“斯潘塞先生,需要找个旅馆吗?”
“不用啊,来伦敦当然去我舅舅家了。”
托马斯这才想起来,听说斯潘塞先生的舅舅是美国大使馆的大使,难怪之前对方完全没提住处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没时间写,先把存稿发了,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啦
第8章 伦敦之行(一)
卡尔森·温斯顿先生是个强壮富有旺盛精力的绅士,个子比斯潘塞先生还高一些,也有着棕色的头发,最独特的是那双精明的眼睛,如果单从外貌上看,说他像个军官更合适点,但当他开口说话,你就知道这是个标准的外交官,因为他讲话既温和又彬彬有礼,让你察觉不到有任何不到之处,不过对待他的外甥,在有礼之外多了很多亲昵和热情,能看出二人关系真的好。这就是托马斯在见到斯潘塞先生的舅舅后第一感受。
“这是你的贴身侍从吗?”看到外甥身后的托马斯,温斯顿先生明知故问。
“是的,舅舅,其实他是格兰瑟姆伯爵的男仆,你也知道我的,这趟是我让他陪我来的。”
“当然,我就说你以前从不爱雇这些仆人、帮佣的。”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温斯顿先生的话让托马斯升起一丝欣喜,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对斯潘塞先生是特殊的?
“说吧,你这趟来伦敦总不会只是来看望我这个老头子的吧?”
“当然更重要的是来看望我的。”温斯顿夫人得意地说,她是个看上去美丽而优雅的中年妇人,前提是别让她开口,温斯顿先生无奈的抽了口雪茄,他当年怎么就被这外貌给骗了呢?
“那是自然,好久不见舅妈似乎越来越年轻了,看来您已经完全适应了伦敦的生活,活生生一个英国贵妇。”对于这个舅妈,约翰的赞美之词不要钱地往外甩。
果然温斯顿夫人乐开了花:“那当然,我想我决不能丢了内穆尔家族的面子,更不能输给那些英国夫人们。”说完想了想又道,“约翰,你知道过两天伦敦奥利威尔公爵会举行一个宴会,届时会有很多名门千金……”
“舅妈,我才刚来英国!”约翰头疼地抱怨,“饶了我吧,我看这个机会就很适合二表哥,我就不夺人之美了。”
温斯顿夫人翻了个白眼:“我要能指使地动他还用说你,一个两个都不让我省心。”
约翰向舅舅使了个眼色,温斯顿先生背对着温斯顿夫人,向他露出了个同情的表情,岔开了话题:“约翰你打算在伦敦呆多久呢?”
“对啊,约翰,一定要多住一段时间,尝尝舅妈的法国菜,这些英国人的菜真是可怕,一定是上帝创造他们的时候忘了加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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