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红楼]弱水黄泉三万里 番外完结 (夜雨寄灯)
林珩:“……”这是被嫌弃了吗?
灰妄懒懒的往后一靠,摆摆手:“哎~别误会,哥也是没办法,万一哥不小心碰掉你一根汗毛,小五下个月又不给哥银子花怎么办?寄人篱下,心里苦啊~”
林珩内心深处觉得宫玄禹不会这么无聊,怕是灰妄又在逗他玩儿,干脆闭上嘴不接话了。
灰妄撇撇嘴,发现小朋友也没有那么好骗,上过一次当就学聪明了。
林珩拿起那个挂坠看了看,这是一个小巧可爱的圆滚滚的铃铛状镂空冰玉小球,做工非常的细致入微,上面简简单单的串了根银白色的绳子,可以挂在脖子上,也可以绕几圈挂在手腕上。
灰妄看他打量那挂坠,正色道:“这个你可要带好了,不要离身。”
林珩惊诧:“这是什么?”他以为就是个好看的挂坠呢?现在看起来似乎另有玄机,思及灰妄的身份,大概是个什么……蛊?
灰妄点头:“是百灵蛊。百毒不侵,百虫不近。还能解点迷药什么的,百试百灵~”
林珩目瞪口呆:“瑶族百灵?你该不会是把苗疆五族的宝贝一锅端了吧?……”怪不得苗疆五族会联合起来追杀他,到现在悬赏令都还高挂在各大杀手组织的任务单上。
灰妄嗤笑:“什么盗窃重宝,不过是因为我有他们都没有的天赋罢了。”
林珩有些费解,不过识趣的没有追问——谁家内讧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有点内情也是正常的。
灰妄把手里的杯子一扔,站起身来,斜靠着窗:“小珩啊,哥要走了,你自己多保重啊,记得百灵不要离身。”
林珩点点头,顿了一下,还是开了口:“他怎么样?”
灰妄轻笑:“祸害遗千年呐,放心放心。”其实他也不太清楚具体的,宫玄禹的事情他很少参与,一心烧钱养虫子来着,也就是在东宫挂了个名儿。不过一些模糊的消息毕竟离得近,还是能收到一些,应该还是挺顺利的。
就算不顺利,他也不能告诉林珩啊。
林珩点点头,沉默不语。
灰妄叹息一声,挥了挥手,从窗口跳出去走了,功夫竟然出奇的好。
林珩坐了一会儿,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不管怎么样,安全就好。
他结了账,起身去找陆小凤他们。
陆小凤他们从黑街出来时,双方正好碰上。陆小凤笑眯眯的道:“无玉兄啊,你没来真是可惜了,这里面可有平日里绝吃不到的美味呢。”
林珩还没说话,薛冰惨白着脸,怒吼一声:“陆小凤!我杀了你!”
李寻欢脸色也十分的难看,花满楼看起来到还正常,就是有些不悦的样子。金九龄笑而不语,一派风流的摇着扇子。
“你们吃什么了?怎么都这幅表情?”林珩完全不相信陆小凤说的什么难得的美味,美味吃完了就这样?
李寻欢一脸痛苦的道:“蛇肉和猫肉做的肉羹……”简直不想再回忆起第二次。
薛冰扯着陆小凤的耳朵,已经完全抛弃了形象,怒吼道:“你还好意思说好吃?那你怎么不让花满楼吃?我看你就是故意整我们!!”
陆小凤嗷嗷惨叫,却躲不开薛大小姐的魔爪,被他特殊照顾的花满楼也并没有站在他这边,反而有些乐见其成。
陆小凤等不到支援,只好苦了脸求饶:“姑奶奶,祖宗!大小姐!我知错了,你快放开我的耳朵,耳朵要掉了!”
薛冰气哼哼的放开他,陆小凤可怜兮兮的揉着耳朵,对林珩道:“无玉兄啊,你回来的太晚了,事情我们已经办完啦!现在只需要回客栈等消息就是了。”
林珩挑眉:“那我就先回去了,明天再来找你们,你们在哪个客栈?”
“如意客栈。”
林珩和李寻欢跟他们道了别,便离开了,各自回家。
回家以后,一家人一起用完了晚膳,林珩叫住林诗音:“诗音,可知道绣花大盗?”
林诗音点点头:“自是知道的,绣花大盗可以说是继当年铁鞋大盗后最令人瞩目的大盗了,我今天还收到消息,金九龄请了陆小凤和花满楼帮他查案呢,他们已经到京城了,哥哥你今天是去见花满楼了吗?”
“嗯,答应了帮他们查案。”
林诗音思忖了一下,遗憾的摇摇头:“绣花大盗武功很高,基本没有人真正见过她,所以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消息。”
“那红鞋子这个组织呢?据闻那绣花大盗正是穿着一双红鞋子,跟这个组织应该脱不了干系。”
“这个嘛……红鞋子组织存在已经好些年了,咱们倒还知道一些,这个组织规模很小,里面全部都是武艺高强,美貌动人,心狠手辣的女子,她们的首领武功非常的高,至少也是顶尖高手级别的。”
“她们首领的具体身份呢?”
林诗音道:“并不确定,最大的可能是唐时公孙大娘的传人公孙兰。”
林珩点点头:“知道了。继续帮我多盯一盯这个公孙兰,不过不用勉强,忙不过来就算了。”
林诗音掩唇而笑:“这点小事而已,有什么忙不过来的,哥你放心吧。”
林珩自然是放心的。
……
第二天一大早,用过早膳,李寻欢准时来报道了。林珩看他昨天被折腾的怪惨的,大发慈悲的允许他带上两个小的和林诗音一起去踏青。反正今天按计划来说是要去闯一闯平南王府的宝库,也不需要李寻欢帮什么忙。
林珩自己一个人到了如意客栈,陆小凤,花满楼,薛冰都住在这里,金九龄有自己的去处,不过也在用过早膳以后就来到了这里。
几人围城一桌交流了一番,林珩首先道:“红鞋子的首领,可能是一个叫公孙兰的女人,武功很高,顶尖高手级别,行踪诡秘。目前看来,她嫌疑很大。”
陆小凤点头:“不错,黑街的老大蛇王,也就是我们昨天去见的那位朋友,他的仇家就是公孙兰,但以他的势力,都没能找到公孙兰的踪迹,她一定是一个精通易容的女人,否则的话,绝不可能这么多年的不露痕迹。”
金九龄道:“现在看来似乎所有的线索都指向红鞋子和公孙兰,然而查案不是靠想象就可以将人定罪的,我们得掌握证据。”
陆小凤耸肩:“如果真是她做的,当务之急难道不是先掌握她的行踪吗?我们连她的行踪都掌握不了,何谈掌握证据?”
“更何况。”他拍了拍手边的一个羊皮袋子:咱们还是一步一步来,先去探一探那平南王府的宝库。听说平南王府与别的王府都不一样,平南王十分欣赏武功高强的江湖人士,平南王世子甚至还是叶孤城的高徒,那里比起别的王府,难闯了十倍有余。”
说着,他将手里的羊皮袋子递给林珩:“这是蛇王帮我弄到的王府侍卫的换班表以及王府的地图,王府共有侍卫六百余名,明岗二百人一组,一组又分成六队,交替巡逻把守。另设暗哨十八处,几乎没有死角。”
林珩接过袋子:“何时行动?”
第67章
“无玉你随时都可以开始行动, 傍晚时分, 我们会按照江重威当天打开库房的时间完全还原当时的场景。”陆小凤道。
林珩点点头:“明白了。”
他拿着羊皮袋子出了门, 没有急着去王府, 而是找了个地方坐下,抽出袋子里那几张纸细细的观看,争取将这些都记在脑子里。免得到时候记不得路, 还要现场拿出地图来看,那场景也太可笑了。
经过石观音的洗礼,林珩对自己的认路能力产生了深深地怀疑,不敢有丝毫大意。好在王府修建的十分规整, 四平八稳的完全符合朝廷规定的规格。林珩翻看了许久, 确保自己已经将这些完全刻在了脑海里, 才收了起来。
羊皮袋子被揉成了一团,又冻成了一坨比铁还硬的坚冰,却在下一刻被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掌捏碎,化作点点冰屑飘散在空中。
……
临近傍晚时分, 林珩开始行动了, 他换了一身黑色的衣服, 摸到平南王府的院墙后,轻轻一跃便进去了。这里是他早就选定好的落脚点, 进去以后便是王府的后花园, 被茂密的竹林掩盖着,几乎不会有人注意到。
他身法轻灵,蝶翼一样轻轻的划过, 连风声都不会留下一缕,很快就到达了宝库前。
宝库四面都没有窗户,墙壁竟然还是用巨大的石块垒成的,显然坚固至极。林珩逮住一个侍卫们走过转角的空隙,飞身上了屋顶。他伏在屋顶上,掀开一片瓦,顿时无语——瓦片底下竟然是钢筋铁柱,层层叠叠的也就能飞进去个蛾子,人是决计进不去的。
他有些伤脑筋,这宝库就像一个乌龟壳一样,根本无从下嘴。若是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去,他倒是还有一个办法,但这法子根本不适用于绣花大盗。
就在这时,陆小凤他们过来了,林珩屏息凝神,将自己的存在感降至虚无,潜伏在那里,等待着时机。
时机就是陆小凤开门的那一刹那,林珩身形一扭,空气都好似扭曲了一瞬,他整个人突然的消失了,再出现时,已然站在了宝库中。
陆小凤将大门完全推开时,就看到了一身黑衣站在那里的林珩,顿时十分惊喜:“无玉,你是怎么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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