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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室友有毒 (无聊到底)


“我小时候糖吃多,长了蛀牙,后来就不怎么喜欢吃甜食了。”陶梦竹说着,取下了其中两串,道:“糖葫芦我还真没吃过几次……”
“五块。”婆婆说着,弯了弯眉,道:“现在的小孩子都不喜欢吃这个了,你们这些大孩子还爱吃。”
大孩子吗?
陶梦竹与甄爽相视一笑,从没装啥钱的裤兜里翻出了五块零钱,目送着婆婆远去。
“我小时候喜欢吃的好多东西,现在都很少见到了。”甄爽举着手里的糖葫芦,伸了一个懒腰。
陶梦竹沉默了数秒,道:“这个地方,以前是一个公园,很热闹,前几年公园搬走了,这里也冷清了很多……我很小时候,爸妈每个周末都会带我来公园玩,那时候很喜欢吃糖,只要路过公园门口那个做糖人的爷爷,他们就总会花钱让我去转两个糖人。”
“你转过最大的糖人是什么?”
“一个凤凰。”陶梦竹说着,不禁红了眼眶:“那是我最后一次和他们一起到公园玩……”
“为什么?”甄爽顺口问了出来,抬眼却见陶梦竹神色不对,一时尴尬地闭上了嘴。
为什么?因为……再后来,他们开始不停的吵架,隔三差五的……直到有一天,他们打起来了。
时隔那么久,她早已记不清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只依稀记得女人提着行李箱转身离开的身影,决绝的让她不敢挽留。依稀记得,那一晚,爸爸倒在的床上痛苦,直至蜷曲着睡去。
从那以后,她的家就不再完整了。
可那又怎么样呢?这么多年,不还是过来了。
陶梦竹摇了摇头,扯出了一抹笑意,道:“因为,长大了啊。”
“对不起……我好像问了不该问的话。”
“哪有什么不该问的。”陶梦竹无所谓地看了看河水,道:“他们离婚离的早,八岁后我就没见过我妈了,仔细想想,也没什么感情,这么多年没管我们,我爸去的时候也没见她来过,只是给我打了一笔钱……”
甄爽做了一个深呼吸,伸手拍了拍陶梦竹的后背,道:“没事没事,那就当她不存在好了!你看,你有那么多读者小天使,每天抖m一样的爱着你,还有球、玉玉、胡杨她们陪着你,你和轻月虽然分开了,但她也很关心你……还有呢,还有我和小日天!”
陶梦竹垂眼看了看地上蹲着,一双眼死死盯着糖葫芦的小日天。
在过去的日子里,她真的很怕一个人,可不管网络上有多少人的陪伴,她都只感觉自己还是一个人。
直到,她遇上了捡回这只小疯狗的笨主人……
甄爽望向陶梦竹凝视的方向,瞬间感受到了小日天的目光,如梦初醒般剥去了糖葫芦上面那层保鲜膜,道:“来来来,不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我们吃糖葫芦,把核儿当垃圾一样狠狠吐掉,心情就好了,你试试看,很有……”
她话还未说完,便被陶梦竹一把搂入了怀中,猝不及防间,只觉整个脑子“哐当”一声,所有思绪被彻底清空。

☆、第29章 不见狗影的日天

眼角突如其来的酸涩,让陶梦竹忍不住伸出双手,将甄爽狠狠拥入怀中,仿佛这样就可以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不再掩饰心底的脆弱。
这一次,远不同于上一次,那时的感激与感动,都不及她此刻想要将甄爽揉进自己整个世界的冲动。
她多想告诉甄爽一句话——你不知道,你对我而言有多么重要!
但她不敢,只静静享有这一刻短暂的占有,一颗心忐忑不安,不知如何是好。
就算此刻紧紧相拥,她们之前仍还隔着一丝距离,少那一分勇气。
一时间,她甚至不敢想待会儿该如何解释,又或者,是否该放弃解释,直接说出心中所想?
又一次这样心乱如麻……
沉默相拥中,甄爽同陶梦竹一样心乱如麻。
有那么一瞬间,她感觉到了一丝由自心底深处的恐慌,使得她差点伸手将陶梦竹推开……但最终还是没有,因为她还没来得及细细探寻,那短暂的恐慌便已消散无踪。
她犹豫了片刻,稍微找回了一点思考能力,拿着糖葫芦的那只手虽仍僵硬地举在原处,回拥的手却轻轻拍起了陶梦竹的后背。
向来话多的她,竟也在此刻展现出了难得一见的温柔与安静。
似乎不久前,她也曾这样,忽然被陶梦竹拥入怀中。
猝不及防地从梦中惊醒,然后又第一次无比清晰的感受到一个人的心跳。
她一直都能感觉到,隔壁那位无时无刻不冷静自若的房东,其实在心底压抑了太多疯狂的情绪,越是将这样的情绪在深埋于文字之中,也就越容易再次引回心底,往复循环,却还能沉默的,一个人承受着。
有些人喜欢深夜,喜欢安静,喜欢在他人的热闹中独自静默,但这大多时候不是单纯的喜欢,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性的逃避——逃避人群,寻求所谓净土。
可一个人的净土,哪里叫净土?不过是在喧嚣中沉默,沉默中孤独。
这样的孤独,太明显了,明显得让陶梦竹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随时警惕着的刺猬。
直觉告诉她,她不可以害怕,面对这样的陶梦竹,她甚至不该抱有任何排斥的想法,因为哪怕一丝一毫,都是一种伤害……就算陶梦竹是个les,性取向为女,也不该受到任何不平等待遇……
毕竟,她只是单纯的喜欢和陶梦竹在一起,又不是喜欢和“一个喜欢男人的陶梦竹”在一起。
在这份理解与无声的安慰下,陶梦竹接连做了几次深呼吸,缓缓退后几步,偏头望向一旁,道:“我刚才,一时有些感慨……”
“嗯……”甄爽有些木讷地点了点头,半天没想出该怎么把话接下去,经过刚才一番挣扎,她现在整个脑子就跟生锈了似的,完全不好使了。
“真的,真的很谢谢你……在我脾气最暴躁,情绪最低落的时候一直陪着我。”陶梦竹咬了咬唇,最后还是将表白的话吞回了肚子,转身招呼着小日天,往家的方向走去。
“好朋友之间,不用说谢谢。”甄爽瘪了瘪嘴,快步追到了陶梦竹身旁,吃起了糖葫芦。
“你没有怕我。”
“为什么要怕你?”
陶梦竹垂眼,有规律地踩着路上颜色不一的砖块,沉默数秒后,淡淡说道:“大学的时候,有个室友知道我是同性恋,吓得搬出寝室了。”
“哈哈哈,傻逼吗那不是?搞得跟你会上了她似的。”
“可不是吗?世界上那么多妹子,我又不可能各个都爱,她干着什么急?”陶梦竹说着,耸了耸肩。
“哈哈哈哈哈哈,我瞬间觉得自己又机智又理智,没有自恋的弃你而去,是不是特别值得夸赞啊?来夸我一下!”甄爽一脸自豪。
陶梦竹感觉自己又蒙混过关了一次,同时,也又一次错过了表白的机会,不禁感觉有点心累,抬眼见甄爽一脸期待的等着夸赞,便又连忙把苦笑伪装做微笑,不漏痕迹地藏住了那份心累的感觉。
“机智如你。”陶梦竹说着,陷入了一阵沉默。
甄爽偷瞄了陶梦竹一眼,道:“盟主,你为什么想写小说?”
陶梦竹不由一愣,思考片刻后,笑道:“起初,肯定是因为爱啊,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个作家……不过后来,是为了活。”
“那还爱吗?”
“爱啊。”陶梦竹点了点头,道:“只是和从前不太一样了。”
梦想还是梦想,爱好还是爱好,归根究底,只是添了几分杂质,比如,生活的无奈,以及那些与吃喝拉撒睡、柴米油盐酱醋茶挂钩的烦恼。
“从小到大都有人告诉我,把爱好变成职业,是一种很傻的行为,因为爱是一种容易被消磨的东西,生活的压力更会迫使它逐渐扭曲,让人时而狂躁,时而痛苦,更多时候甚至想要彻底放弃。”她说,“其实像我这样对生活没什么追求,随便找个够基础吃穿和水电费的工作,活下来并不难,但我还是想趁着年轻拼一把,想拼拼看看,是不是只要努力,人就能离梦想越来越近。”
“我觉得你很成功啊,不光可以靠写作养活自己,还有那么多人喜欢你的故事,喜欢你故事里的人,感觉……”甄爽说着,皱了皱眉,似是在困难的组织着语言,就在陶梦竹想开口询问时,她忽然感叹了一身,道:“对!对对对……感觉,感觉他们就像真实存在一样,会让人开心,也让人心疼。”
“但事实上,如果真的成功,我也不用出租房间换温饱了。”陶梦竹摇头自嘲着,心里却是暖暖的。
“要慢慢来嘛,这种东西要积累啊!生活总有很多坎!”甄爽说着,往前跳了一大步,吓得小日天往陶梦竹脚边靠了靠,她却毫不在意,继续道:“只要大步迈过去了,就会变得越来越好!我和你缩啊,两年前,我连一个月的租金都付不起,现在一次性付半年,不心疼!”
“你这是在炫富!”陶梦竹一脸鄙视地看向甄爽,本想装得高冷一点,却不料甄爽一笑,她便魔障了似的,跟着笑了起来。
天色渐黑,两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有说有笑,本是出来遛狗的,两人却明显无视了对她们一脸嫌弃的小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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