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叶翔]情理之中 (习习的幸由我守护)
- 类型:BL同人
- 作者:习习的幸由我守护
- 入库:04.09
棠棠瞄姐姐一眼,滴溜溜地转了圈眼珠,舀起满满一勺羹,颤巍巍地举着勺子,往姐姐碗里一撒。
小杏儿怒瞪妹妹,奶声奶气地质问:“你干什么!”
现在棠棠的词汇量还很匮乏,但这不妨碍小小的她已经有了爱美的意识。对成年人来说两岁的差距几乎等于没有,但对小孩子来说可就大了。小杏儿能穿更好看的裙子、鞋子,戴更好看的发卡,还能背萌萌的书包!棠棠不高兴姐姐每天美得像个小仙女而她走两步还会摔倒,吃饭睡觉找姐姐茬是她的日常。
小杏儿嫌弃地扫一眼妹妹的肉爪子肉胳膊,粉嫩嫩的小嘴巴一嘟:“猪。”
棠棠:“……哇!”
四个加起来一百多岁的大人,就这么看着两个加起来不到五岁的小姑娘在餐桌上进行了一场惨烈的战争。
张佳乐忧心忡忡:“这么小就知道对着干,长大了可怎么办啊?哎我真是头疼死了。”
孙哲平倒觉得还好,反正两个都是他的心头宝,对于女儿们的打闹,他一般采取不干涉原则。两个A嘛,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对,互相看不顺眼太正常了。
张佳乐问叶修:“你跟叶秋小时候是不是和她们差不多?你爸妈怎么管的?”
“谁说的,你问大孙,我们可是兄友弟恭。”
“你弟的那对龙凤胎呢?”
“姐弟情深。”
“……”张佳乐翻个白眼,下意识地想问孙哲平和孙翔,不过马上反应过来,这俩没有可比性。
孙翔咽下最后一口饭,边擦嘴边起身:“我吃完了,回去住,走了。”说完来到小杏儿和棠棠之间,一边亲一个。
小杏儿急忙扯住孙翔的一只袖子,侧过半张脸,眨着亮晶晶的眸子看他。孙翔明白了,小杏儿想要比妹妹多被亲一次。
果真是一个比一个争强好胜啊……
孙翔只好又在小杏儿的另半边脸上亲了一口:“乖。”
棠棠鼓着脸扔下勺子,小手拉住另一边的叶修。棠棠对孙翔不是很有印象,相比之下,她对叶修更熟悉。因为叶秋和林冉的一双儿女和棠棠年纪相近,大人们带着一起玩过几次,可孙翔这一年才回过家几次?
叶修笑了笑:“棠棠想要叶叔叔亲吗?”
棠棠忙点头。
“好,叶叔叔亲。”叶修擦干净嘴,在棠棠额头响亮地啵了一个。
棠棠得到了叶修的吻,急忙扭脖子去看姐姐。两人眼神厮杀,火花四射。
张佳乐不忍直视地扶住额头。
孙翔忍俊不禁,伸手在两个小姑娘头顶揉了揉:“慢慢吃,我走了。”
第273章 .
远远地,孙翔看见一个身影朝他所在的方向走来。再近一点,叶修的轮廓在晦暗的天色中被一路相接的灯光勾勒得逐渐清晰。
这时距离他出门只过去了五分钟。
夕阳坠入山峦,夜色揽尽余晖,地面的影子被路灯拖得长长,叶修正向他走来。
这真是一副温柔动人的画面,曾长久地萦绕在孙翔的梦里,让他心魂欲醉,如镜花水月。
叶修停在孙翔面前:“知道你在等我。”他望了望四周,微微一笑:“在这里。”
三年前,被哥哥怒训一通的孙翔在这里和叶修狭路相逢。
孙翔嗯了一声,转身穿进行人小径:“那走走吧。”
叶修跟在其后:“好。”
孙哲平买的房子自然不会差,豪华小区,靠山而建,几乎占了整片山头,环境优美,绿化度极高,小区外围有一条马拉松跑道,山顶还有一个森林公园。
叶修一直走在孙翔右边,落后半个身位的位置。这里可以看见孙翔的一点侧脸和淡粉色的耳朵尖。好看极了。
二十分钟后,他们走到人工湖边。有不少人在此乘凉、散步、遛狗,还有钓鱼。人声喧嚣,生机盎然,充满了浓浓的烟火气息。
路过一排长椅,孙翔伸手一指:“坐这儿可以吗?”
“可以。”叶修看着孙翔坐下,才缓步落座:“不用这么客气。”
孙翔道:“你是前辈。”
叶修轻描淡写道:“我已经不是你的前辈了。”
无论含义还是动机,这句话的暧昧意味都太明显了。
“在我心中你是。”孙翔望着前方,炎热的夏夜不起一丝风,湖面平静如镜:“你是我最尊敬的前辈,叶哥。”
对叶修来说,时间似乎在这一刻凝固了。
许多年前,他在苏沐橙那个宝贝本子里无意瞥见的某句话,化作一道闪电,从他脑海贯穿而过。
[现在,你终于爱我了。可我在哪儿呢。]
叶修,那个一心一意爱你、勇往直前爱你、孤注一掷爱你的孩子,去哪儿了。
当他满怀深情,你却后知后觉。
你来得太迟了。
叶修的心仿佛在刀山火海和冰天雪地里各滚了一遭,但现实里这只不过是瞬息光景。孙翔丝毫未察,继续说:”我知道他们今天为什么让你来。“
“哦?”叶修抑住泛滥的情绪:“所以呢?”
“没有所以。”
孙翔转过头,看着叶修,表情很认真:“之前叶秋跟我说了些话,还有你上次在车上亲我,这些事情,我后来都想了。虽然我很想再自作多情一次……会是吗?”他嘴角扬起一点弧度,晶亮的眸子里闪动着一股明快活泼的神气:“放心,这次我不发疯,你如果说是,我会很轻松的。”
他不会高兴,但他会很轻松。有时无能为力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在孙翔看不到的另一边,叶修把指节捏得发白,眸中泛起隐忍的痛色。
“不过你应该没那么无聊,所以这次大概是真的?”
叶修张唇,正想说,傻孩子,不是大概——
“但是就这样吧。”孙翔平静地说。
就这样吧。
此时,湖面泛开轻波,有人钓起一条鱼;有两两三三跑步者从他们面前跑过;有几只小狗在草坪上追逐嬉戏;路灯的光在湖畔同时亮起。
整个世界都在运动着、前进着、变化着,但孙翔在他们的脚尖前画下一条线,说,我们就停在这里吧。
前面还有很长很长的路,他穿过了迷雾和黑夜,走过了崎岖和坎坷,现在铺在他面前的已是一片光明坦途,他却不再走了。
如果有人问他为什么——如果有人这么问,那么说了他们也不会懂,便不值得他浪费口舌。
叶修沉默了会,淡淡一笑:“和叶哥聊点别的吧。”
“荣耀吗?”
“都可以。”
孙翔想了想,问出一个他一直挺好奇的问题:“你很喜欢杭州吗?”?
“还好。怎么这么问?”
“你一离家出走就去了杭州,还呆了十几年。”
“巧合。赶巧买上最近一班火车,睡醒了正好到站,我就跟着下了。所幸杭州还不错,也就懒得挪了。”
孙翔点点头:“哦。这样啊。”
“你以为呢?”
“我以为你喜欢美景,西湖什么的。”
叶修抬手一指眼前的湖:“我看这儿和西湖也差不多,有山有水的地方不都一个样。”
孙翔:“……”
孙翔没忍住,肩膀抽动,笑出声音。
其实他也这么觉得。但那时候他想啊,不管欣不欣赏吧,反正一切都要最好的才行。
夜色掩映下,叶修可以肆无忌惮地让自己的眼神被柔情覆没。他看着孙翔咯咯低笑的样子,揉揉脸的样子,俊俏的鼻子,白白的手腕,性感的手臂,下颌连着脖子的优柔线条……一切都可爱得让人着魔。
孙翔揉完脸,不笑了,说:“那以前不该约你去西湖边吃饭的,咱们一人一碗泡面窝在电脑前打荣耀就可以了。”
“是我不懂,不好意思。”
孙翔搔搔头顶:“你知道,这些地方我不太行。”
“……”
叶修从没体会过这样的聊天,对方的每个字都说得那么自然从容、心平气和,于他却是字字剜心,犹若凌迟。
他想去他妈的,他一点也不想听了,像上次那样直接扑上去,把人紧紧地抱在怀里,疯狂地接吻,才是他现在最想做的。
孙翔忽然一拍手:“啊对了,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什么?”叶修长长地呼吸了两个来回,压下翻江倒海的欲望:“你说。”
“一开始你说试试,那就试试。但是后来,你干嘛不直说呢?”孙翔实在弄不明白:“是因为你觉得我肯定会继续缠着你,所以懒得白费力气?”
叶修能凝聚一支战队,能让他的对手由衷敬佩,能对那样对他的嘉世一笑而过,没道理在自己这里就变成了一个玩弄人心的混蛋。
“这个啊。没那么复杂。”叶修淡然道:“我做不了。”
他做不了。每一次他试着那么做,都会先觉得不舍。
他是一个混蛋。
两人目光触碰,短短一刹,孙翔便转开视线,道:“知道了。”然后拍着膝盖站起来:“那就说到这里吧。”
叶修仰起头,微笑着:“不再坐坐吗?”
孙翔摇摇头,望向远处:“不了,该说的都说完了,我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