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叶翔]人之常情 (习习的幸由我守护)
- 类型:BL同人
- 作者:习习的幸由我守护
- 入库:04.09
叶修只能认命地继续伺候这小祖宗,时刻留神别一不小心按重了。
比赛结束,两人对后续采访都没什么兴趣。叶修起身去厨房给孙翔热了一杯牛奶,回来递给他,问道:“明天你有什么安排?”
孙翔打个呵欠,意兴阑珊:“没有啊,跟今天差不多吧。”
“得了,你都看了一星期的书了,就算上学的还有周末呢。”叶修说:“
明天带你出去玩儿。”
“玩儿?”孙翔一下子抬起头,眼睛放光:“去哪儿玩儿啊?”
“你想怎么玩儿啊。”叶修若有若无地瞥瞥孙翔的肚子,眼中闪过一丝促狭。
孙翔顿时泄了气,一想,也是,这样子能玩儿什么啊,不禁垂头丧气地蔫儿了。
叶修真想撸一把这颗毛茸茸的大脑袋,手伸出去一半,一个激灵,姿势僵硬地一拐,拐出一个非常诡异的路线,最后撑在了孙翔身后的沙发上。
叶修轻咳一声:“我是这么安排的,上午找个公园走走,中午想吃什么你决定。下午咱们去逛个街,给你买点之后能穿的衣服。”
孙翔撇撇嘴:“我都买了好多衣服了,再买你那柜子都放不下了。”
客房的衣柜的确不够看,更别提以孙翔这个购物频率。这个问题叶修早就想好,正好借这个机会说出来:“很多衣服过阵子你就穿不下了,你这个情况,怎么都还得更新三轮吧?这样,你放些衣服到我房里,要穿的时候直接过来拿就是了。”
孙翔怔了一下:“我可以进你卧室?”
“当然可以。没那么多规矩。”
“……行、行啊。”孙翔连忙端起杯子咕咚咕咚喝牛奶。
叶修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只看到孙翔咕咚咕咚上下滚动的喉结和因为费力吞咽而鼓起的腮帮,连着一截白净修长的脖子,隐隐有些泛红。
叶修轻拍了孙翔的背一下:“你急什么。”
孙翔闷下最后一口牛奶,猛地站起来。
叶修吓了一跳,手没来得及收回去,不赞同地皱起眉头:“你慢点。”
孙翔抬起手背一抹嘴,另一只手把喝得干干净净的杯子往叶修手里一塞:“我睡觉了。”
叶修接过杯子,嘱咐道:“说睡觉就真的要睡觉啊,别躺在床上玩儿手机。”
孙翔直直地盯着他:“你呢?”
叶修拿起遥控器关掉电视,向他保证:“我也睡。放心,明早肯定不会放你鸽子。”
孙翔忙道:“你说的!”
“……”叶修总觉得下一秒孙翔就要伸出小拇指跟他拉钩,嘴角绷了绷,力持严肃道:“嗯,我说的。”
“我七点就能起来。”孙翔骄傲地说。
“……行。”
果然是憋疯了。
22
第二天早上,孙翔穿了件大衣就想出门,被叶修轰回去:“换身羽绒服。”
孙翔站着没动,说不会冷。
这件大衣确实漂亮,质量和版型都极好,再搭个围巾,连肚子都不太明显了。叶修一眼看穿孙翔的小心思,憋了这么久好不容易出趟门,他就想把自己收拾得帅帅气气的。
“今天最高气温只有几度,冻着了很麻烦,你现在又不能随便吃药。”叶修晓之以理。
“很暖和啊!”孙翔急急忙忙把围巾又多绕了一圈,导致彻底没了脖子,一张小脸埋在厚厚的绒料里。
叶修本来挺烦孙翔这样的,太不懂事,一点儿没有怀孕的自觉,结果猝不及防地被他这副小模样给萌到,脱口而出:“乖,听话。”
说完两个人都是一怔。
孙翔微张开嘴,瞪了叶修半天,面皮隐隐有发红的趋势:“……你当我是狗啊。”迅速掉头回房。
叶修没在意孙翔的话,摸摸鼻子,莫名地也有几分不自在。
几分钟后,孙翔换了件羽绒服出来,臭着一张脸。
叶修只看了一眼,立即转身往门边走,忍笑忍得十分辛苦。他总算是懂了,敢情孙翔买了那么多衣服就是没买羽绒服,穿的还是之前那件黑色的,但肚子大了,顶出老高,显得衣服都有些短了,他这么臭美,能乐意吗。
孙翔在后面气呼呼地叫:“叶修!我看到你肩膀在抖了!”
叶修听出孙翔急急的脚步声,担心他摔着,索性不装了,停下来等着他,一边又多看了孙翔几眼。
说实话,脸还是好看的。
于是叶修半真心半玩笑道:“挺好看的。”
孙翔想也不想地呛回去:“你瞎啊!!”
“……”
叶修无辜地看着孙翔。这可不是他说的。
孙翔来到玄关,脸拉得老长,鞋子穿得震天响。
叶修安慰他:“咱们今天多买几件。”
毕竟整个冬天都要挺着肚子过了。
他们开车去了颐和园。今天是周日,他们出发得又早,难得一路畅通。
这个季节不是旅游旺季,颐和园里游人不太多。
走了大半天,叶修问孙翔:“累不累?”
孙翔说不累。
又过了二十来分钟,叶修在心里叹口气,拉住孙翔:“别走了,我累了,咱们坐坐。”
孙翔停下脚步,小小地吁了口气,朝叶修斜眼儿:“你体力真差。”
叶修从善如流道:“嗯嗯,就是,年轻人体谅体谅。”
孙翔的手揣在衣服口袋里,托了托肚子,抿了抿嘴说:”那就休息一会儿吧,十分钟。”
“……真是谢了啊。”叶修想笑得不行,孙翔这别扭性子,为他好还要用点心机才能送出去。
他们走进一座亭子坐下。亭子坐落在昆明湖畔。此时树木凋敝,铅云低垂,湖面结着一层薄冰。
孙翔十几年没来颐和园了,七八岁第一次来的时候还由衷觉简直是这儿真是人间仙境。后来去了杭州,如今再回来,就嫌弃这处这座仿真版皇家园林哪哪都不如“真人间天堂”了。
“还是西湖漂亮啊。”孙翔感叹道。
叶修从背包里拿出一个保温杯,拧开盖子,倒了一杯水,抬头四顾,面露宅男式茫然:“有区别?不都一个样吗。”
当年嘉世的队长房间就正对着西湖,叶修一点儿感觉没有。
“你在嘉世还没看够啊?”叶修把水递给孙翔,随口问道。
听到嘉世两个字,孙翔略有些不自在地闪了闪眸子,双手捧着小水杯取暖,半张脸都埋进了飘散的白色热气里,声音仿佛都被蒸得雾蒙蒙的:“你呢?”
“我?”叶修回想了下:“哦,我住那儿的时候,窗帘就没怎么拉开过。”
孙翔:“……”
“不过那地段确实不错,房价挺美。”叶修的手指在杯沿无意识地摩挲,嘴角勾了勾:“嘉世那时候确实不差那点儿钱。”
孙翔脸色微变,咬了咬唇,垂头小声道:“对不起。”
叶修惊讶地转头:“说什么呢。”
孙翔神色黯然:“嘉世……”
叶修一哂,孙翔有个不知是好是坏的特点,就是总觉得自己太重要,好的坏的都是他一个人的锅。
“别想太多。和你没太大关系,嘉世当年那个样子,迟早会完,谁来了都没用。队伍人心涣散,高层想着挣钱,队员想着争权,没一个人的心思在比赛上,从根子上就烂掉了。”叶修笑着指了指自己:“你看,哥这么心脏不是都被排挤走了么?舒服点儿没?”
但孙翔的脸色还是很不好看,而且不知是不是天色阴沉的缘故,叶修不动声色地打量,总觉着更难看了。
叶修少见地有些失措。他是带人出来玩儿的,现在这样算什么?说到底还是他的错,好端端提什么嘉世。但叶修也是真没想到,即使过了这么多年,在嘉世的经历仍然是孙翔心中拔不掉的一根刺,哪怕他早已经用实力将这座庞然大物的废墟踩在脚底。
“怎么,喜欢杭州啊?”叶修不着痕迹地转回话题。
这次孙翔倒是毫不迟疑地说:“喜欢。”
叶修看了孙翔一会儿,微微笑起来:“我说,你只在那儿呆了一年多吧,我可是在那儿呆了十几年呐。”
何况他以为,孙翔恨死了那个地方。毕竟在嘉世的那两年,孙翔的经历可算不上愉快。
当年他离家出走,跳上火车,倒头睡了几个小时,醒来正好到站,跟着人流走出去,一抬头,杭州东站四个大字赫然出现在视线里。
从此这座陌生的城市在他生命中画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杭州对他来说有所不同,是因为他在这里认识的人和度过的岁月。他最好的朋友,最想过的生活,最重要的事业,都在这里遇见和完成。
孙翔又是因为什么?因为谁?
孙翔小口小口地喝完杯子里的水,趴在栏杆上,下巴抵住手臂,目光眺向远处,声音轻轻的:“那就够了。”
叶修在孙翔失神的侧脸上捕捉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情绪。
他忽然有些动容。他在那里有过峥嵘,也经历了一无所有,结下过深厚的友谊,又因为命运的玩笑和信仰的决裂,相继失去。
而孙翔,在越云时,他横空出道,犹如璀璨新星;在轮回,他一扫颓势,脱胎换骨,直上青云;唯独在嘉世,他跌至谷底,背负骂名——对他来说,也是与众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