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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叶翔]人之常情 (习习的幸由我守护)


  ……
  LZ:谁跟你们一样了?我就在这条路上。


第六章
  14
  叶修是做好思想准备的。孙翔这难伺候的性子,一起住可不轻松。
  然而同居生活开始的前几天,叶修却几乎没感觉到他和孙翔在同居。
  倒不是孙翔变乖了——这他还没看出来,只是他们睡在不同的房间,每天早上叶修去上班时孙翔还没起床;中午叶修不回家;赶巧这几天又忙,要么加班要么应酬,晚上他回来的点儿,孙翔多半已经睡了。
  几乎。只除了一件——每天回家,叶修都能看见客厅里又多了一堆新的包装袋子和快递盒子,也不知道孙翔都买了些什么,这分量都快赶上比他一年的网购了。
  今晚叶修总算得了闲,回来得略早些。刚走出玄关,就碰上从厨房端了杯牛奶出来的孙翔。
  两人都愣了一下。
  叶修先笑出来,指着他头发说:“你这什么发型。”
  孙翔额头的刘海有点长了,一垂头就挡眼睛,于是他把这缕头发给别了起来。
  这本来没什么,可他用来别刘海的竟然是一支笔盖。
  他脸上带着洗澡蒸出来的红晕,本来皮肤又白,就显得格外细皮嫩肉,加上这个颇有几分复古味道的别刘海方式,那份年轻的感觉就比之前更具象,活像个准备考试的高中生。
  孙翔拽下笔盖,拨了拨头发:“过几天就去剪。”
  叶修扯下领带,踢踢脚边的几个新盒子:“今天又买什么了?”
  “参考书。”孙翔喝了口牛奶:“成人高考的。”
  叶修有些吃惊:“你还要考这?”他原以为退役后孙翔会没心没肺地过下半辈子,反正他也不是不可以。循规蹈矩的生活离孙翔很远。
  没想到孙翔更加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当然要啊 ,难道你没考?高中文凭也能当老总啊?”
  叶修摸摸鼻子:“呃,其实只有初中文凭。”
  “……”孙翔毫不掩饰他的鄙夷。
  叶修瞧着孙翔,有种新鲜的感觉。想不到离了荣耀,有一天他居然会被孙翔鄙视“文盲”。
  叶修就笑了笑:“你早说啊,我当年用的书都还在书房里收着,笔记什么都挺全,待会儿找出来,你愿意看就看看。”
  “我要看。”孙翔想也没想就说,咕咚咕咚喝完牛奶,舌尖舔了舔浮在上唇的一圈奶沫子。
  ……嘴更脏了。
  叶修莫名想给他擦干净,又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弄得打了个哆嗦。大概是今晚的孙翔太显小,给了他一种提前养儿子的感觉。
  叶修顺手抽了张纸给他:“擦擦嘴。”
  回卧室换了身衣服,叶修便去书房给孙翔找书,最后从书架最上层抱下来七八本。
  孙翔拿起一本数学教辅,才翻了两页就震惊了:“你的字太辣眼睛了!”
  叶修拍拍手上的灰:“你字很好看?”
  孙翔二话不说翻开他的书,让叶修自己看。叶修瞧他那架势,还有眉目间藏不住的小得意,预感应该是有两刷子。
  他伸头瞅一眼,控制住没表现出来,反而怀疑地问:“是不是你写的啊?”
  孙翔呆了呆,没想到叶修会这么问。“你等着!”气得拿起钢笔,翻回扉页,龙飞凤舞地在空白处写下自己的名字。
  倒真是好看。好看得都有点玄幻。
  孙翔自己也很满意,炫耀道:“我从小就练,练的颜真卿,你知道那是谁不?”
  “自己的名字,我也写得不错。”叶修避重就轻。
  以前他写得最好的是叶秋两个字,后来回了家,开始工作,签名需要签自己名字了,于是这么多年下来,那个修字也终于能见人了。
  孙翔果然上当,中了激将法,急忙挥动笔杆,在“孙翔”的右边又写了一个“叶修”。
  “都说了我是练过的!”
  叶修其实早信了,就是想逗逗他,忍着笑,拖长声音说:“哦……好看好看,哥还是第一次见自己的名字写得这么好看。”
  原本空白的扉页,突然多了两个名字,一左一右,孙翔,叶修。颜体端庄阳刚,骨力遒劲,特别正派,明明只是随手写在一本无关紧要的书上,看着却特郑重。
  孙翔发了几秒钟的呆,忽然砰地合上书,不满道:”明明是我的书,怎么把你的名字也写上来了。”
  叶修大方地一指:“喏,这些都给你。你随意写。”
  孙翔嫌弃地扒拉到一旁。
  书桌顿时更乱了。
  当时这房子,要说真正在装修上花了点心思的,就是这间书房了。因为还要摆电脑,书桌设计得特别大。但饶是如此,孙翔还是把它用得一团乱。
  十几本书横七竖八地摊开,各种颜色的笔也散落各处,还有笔记本、iPad和Mac,以及绕成一团的数据线。
  这一团乱麻特别有画面感,叶修都能脑补出今天一天孙翔坐在这儿抓耳挠腮的样子。
  他分门别类地收拾好,给桌面挪出一块空地,看看时间,说:“要十一点了,你快去睡。”
  “哦。”孙翔应了一声,脚下却没动:“你呢?“
  “我还有点事儿。”叶修边说边坐在了书桌前,打开电脑。
  孙翔冷不丁来了句:“你小心猝死。”
  ”……“这张嘴能不能说点好。
  叶修回过头,视线在孙翔腹部一扫:“我知道我年纪大了,谢谢你啊,孕夫同志。”
  孙翔条件反射地捂了下肚子,又触电般放下,恼羞成怒地走了。
  目送孙翔出了书房,叶修笑着摇摇头,戴上耳机,点开一个熟悉的图标。
  刷了一局副本,叶修心满意足,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法来根烟。
  跟团队成员说了下线,叶修摘下耳机,几乎是在同时皱起了眉,隐隐觉着有什么不对劲儿,一回头——
  嗬,一个大活人就杵在他身后,不知道站了多久。不过那心思倒是好判断得很,脸上明明白白写着:你个骗子!我也要玩儿!
  被抓了个现成,叶修知道没法子了,只得起身让位子:“就一局啊。”
  孙翔哪里还听得见,兴冲冲坐下来,登陆自己的号。
  叶修正端着杯子喝茶,一看那账号名字差点没忍住喷孙翔一后脑勺的茶沫子——斗神脑残粉。
  这名字实在是……
  叶修对孙翔的自恋又有了新的认识。这小子,台前风光无限还不够,台下还要兼职自己的后援会会长,生怕别人不知道一叶之秋是最牛逼的,真是够高调的。
  很快孙翔就叫齐了人,去刷叶修刚刷的副本。
  叶修那支队伍里新人多,需要手把手教和照顾。孙翔的队伍就不一样了,能入他眼的基本都是网游里的顶尖高手。
  不到十五分钟,世界频道弹出新公告,轮回工会刷新了兴欣工会的记录。
  孙翔仰起头,就事论事道:“你找的都什么人啊,太拖你后腿了。要不是那个菜鸟牧师,你们起码可以再快三分钟。”
  叶修全程围观了刚才的战斗。他这样的水平,不会只从表面看问题。给他印象最深刻的,一是孙翔干净利落的领导,二是孙翔的手。
  前者这几年孙翔进步很大,叶修都看在眼里。后者在圈子里也不稀奇,却勾起了他许多思绪。
  孙翔的手好看,纤秾合度,手指修长,骨节明晰指甲修剪得相当整齐,月牙饱满,红润且有光泽,一看就很健康。日常保养也做得极好,一点死皮都没有。
  打起比赛来就更好看了,动时虚成残影,锋芒如电。
  他的手速已经无可避免地下滑了,但孙翔显然还抓着一点巅峰的尾巴。这么多年,说到荣耀里的天才型选手,第一个被提起的名字总是孙翔。坚持和努力的确令人钦佩,但如果没有天赋加成,就还是凡人的模样。那是可以被期待和仰望的高度,可终究是缺了点能让人津津乐道的传奇意味——对无法被模仿和复制的,真正的天才的渴望。
  作为被天赋垂青的佼佼者之一,叶修必须承认,天赋和才华令孙翔无与伦比,光芒万丈。
  就在刚才那十几分钟里,叶修心跳加速,血液冲顶,掌心发热。看孙翔玩荣耀,竟比他自己玩还要痛快三分。而这份痛快,他已经很久不曾体会了。
  叶修低头看着孙翔,嘴角懒洋洋地勾着,捡了句他喜欢听的:“果然前途无量,厉害。”
  孙翔的眼霍然亮了,燃起两簇火焰。这个角度让孙翔的两颊看着有点嘟嘟的肉感,叫人生出几分手痒。
  叶修把手揣进裤兜里:“你现在还在乎我的评价啊,孙翔大大?”顿了顿,声音低沉而含有笑意:“或者叫你,斗神?”
  孙翔全无预料,没反应过来地眨巴着眼。叶修才留意到他的睫毛不仅纤长丰盈,末端还微微翘起,像两把小勾子,卷住两颗星子般的眸光。
  眼睛真漂亮。和这张脸上的其他一切都相得益彰。
  叶修以前也知道孙翔长得不赖,但那时候只是有这么个模糊的概念。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孙翔的商业价值会那么高得离谱了。
  这个人身上的一切都让人不禁感叹老天确实是偏心的。
  就是有时候脑袋转不过弯,嘴也有点笨。长得好就情商不高,脾气拽却说不出来——叶修越想越觉得有趣,老天还挺会给孙翔点技能的嘛,让他不至于完美,充满了人情味的可爱和可恶,难怪叫人又爱又恨,总是掀起腥风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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