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一愣,迟疑片刻,道:“你可以认为我专为你而来。”
主角眨眼:“可是哥哥,我什么都没有。”
宅男摇头,盯着主角的眼睛,认真说:“狗蛋,不,天纵,你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
主角不明所以:“哥哥在说什么?”
宅男道:“天纵最重要了。”
“可是我不叫天纵啊。”主角说。
宅男抿嘴,主角现在还是狗蛋啊,他得十六岁才取了“天纵”这个名字,代表天下任他纵横。
“不过天纵这个名字很好听呢,以后我就叫天纵了。大哥哥你叫什么?”主角天真甜蜜的问。
主角这样一卖萌,宅男就忘记了主角捅人时的狠辣,忙不迭道:“大哥哥叫赵志凌。”
赵志凌——主角咀嚼着这个名字,似乎要把它吞进肚子里。
“天纵,别担心,这关过了,你以后就好了。”主角没有经受惨烈的折磨,应该不会变态……吧?
天纵默默的看着赵志凌,赵志凌自顾自的说:“灭世没出路啊。”
灭世……不知为何,天纵牢牢的将这件事记在心里。当然,他不认为自己有这个能力灭世。
赵志凌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拍了拍天纵:“好好休息一下吧,我在呢。”
天纵抿嘴,今天一天,他先被抛弃,后被拯救,处于悲伤,恐惧等情绪中,确实十分累,逃跑的时候没感觉,停下来就觉得疲倦了。
“来,睡吧。”赵志凌揽着天纵的腰,将他放在自己腿上,轻轻地拍着。
静谧,安稳。
好温馨呢。
天纵微微眯眼,陷入沉沉的睡眠。
赵志凌没有睡着,他一直看着天纵。小小的瘦瘦的孩子,如此可爱,怎么有人舍得伤害他呢?
赵志凌来《灭世天魔》世界的时候,旅游局给了他一万两银子——对的,异世界用的也是银子,作者大大又偷懒了。
黑子无视技能非常有趣,当他刻意想要人无视的时候,就能做到即使在那里,也没人看得到,当他想让人看到的时候,又能表现出自己的存在。
两人在山洞将就了一个晚上,等那群吃人的流浪人走了,他们才小心翼翼的往城市去。至于某个妖魔,可能换了另外一个人玩弄吧。总之,赵志凌不去想这个,他阻止不了,他只想主角安全。
有钱了,一切都好办。
赵志凌买了一个小院子,所有人是天纵。
“天纵,以后这里就是你家了,喜欢吗?”赵志凌拉着天纵的手,指点江山。
天纵眯眼:“很喜欢,谢谢大哥哥。”
“天纵,别拘束,这是你家。”赵志凌严肃道。
天纵仰脸,一脸天真的笑容:“大哥哥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赵志凌揉了揉他的头:“天纵,哥哥早告诉你了,你好好活着就是对哥哥的报答了。”
天纵鼓鼓嘴:“大哥哥放心,天纵一定好好的。”
“那就好。”赵志凌满意了。给天纵买了房子,买了仆人,然后留点钱,应该可以改变他的命运了吧。
唉,其实如果可以,他真的想一直陪着天纵,可不成,他只有一年的时间,他不能把时间都花在这个时候。再陪天纵几天吧,等他熟悉了这个城市,就可以去日后看看了。
赵志凌望着院子里的大树,思绪飘远 。天纵一直仰头看着赵志凌,眼中含着他自己都不清楚的独占欲。
赵志凌在天纵身边停留了一个月,这一个月中,赵志凌带着天纵走遍了城市,并且给他买了一家小小的糕点铺,以保证自己离开后天纵也能生活下去。
对天纵来说,这一个月真的很幸福。赵志凌对他太好了,一开始的防备被日复一日的宠溺消磨掉了,他开始相信,自己会得到幸福。
天晚了,该睡觉了。
天纵老老实实上床,眨巴着眼睛看着赵志凌,等他的故事。赵志凌微笑着看着天纵,轻声述说绝世高手独孤求败的故事。
赵志凌的声音温温柔柔,伴随天纵入眠。深夜了,天纵呼吸平顺,赵志凌就着月光看着被自己养的胖乎乎超级可爱的孩子,无奈一笑。
如果时间足够,他真的很想陪伴他,可惜啊……一个月了,他总共才一年的时间。唉,走吧,去天纵长大的时间看看。
一阵头晕目眩,赵志凌来到天纵二十五岁的时候。
在小说中,二十五岁的天纵已经入魔了——虽然还没灭世,却仇人满天下,造尽了杀孽。
赵志凌来这里,就是想知道天纵变了没有。他救了小时候的天纵,还给他留了生存的资本……天纵应该不会成魔了吧?
赵志凌从人群中穿过,没人看到他。他在一条街上,人来人往很热闹。
天纵在附近?
赵志凌伸长了脖子四处打量。
天纵是主角,主角的长相总是异于常人的,特别的俊美,特别的银发——其实作者写了天纵少年时代是黑发的,然而长大了基因突变,居然变银发了,据作者本人说:银发更像天使呢,呵呵。
——俊美绝伦的脸庞,银色的闪亮的长发,确实令人见之忘俗。
突然,一声爆喝响起:“天纵!你这妖魔!纳命来!”
噼里啪啦,打起来了。
赵志凌心头一紧,立刻追过去。
一大群人在街上围攻一个银发俊美男子,双方打的很惨烈——哦,不对,是围攻人很惨烈,银发男子特别轻松,将围攻自己的人分尸了。
好可怕!
断肢残臂,热血飞舞,甚至波及了周围的普通百姓。
银发男子似乎毫不在意,浑身浴血,嘴角甚至勾起一抹轻笑,仿佛闲庭散步般,杀戮。
赵志凌捂胸口,退后两步。
不,不,这不可能是可爱的天纵——他一定认错人了!
赵志凌哆嗦着退后,想离开战场,明明不该有人发现他的,可那个染血的银发男人却邪笑着看向他,并且婉转多情的喊了一声——
“赵志凌!”
第14章 虐主小说
宅男赵志凌饱受惊吓。
虽然一开始就知道《灭世天魔》这本小说三观不正,杀戮是平常,但真正看到了,还是接受不了。
尤其是,天纵刚才还是可爱的孩子,现在就变成了杀人魔——照这样下去,灭世妥妥的。
也就是说,他做错了,即使把天纵救出来,他还是走上了该有的命运。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或者……不要再管天纵的事了,玩上几个月就走?毕竟他之前只是宅男,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真的,突然觉得天纵不好救。
宅男太害怕了,他没有立刻就去主角其他时间线,而是找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待了几天,他忍住了没看主角的命运。
宅男食不知味的吃着四方大陆的特色美食。
神色十分之憔悴。
昨晚没睡着,做了一晚上的噩梦,梦见小时候的主角满脸血泪的朝他喊:“大哥哥,大哥哥,为什么背弃我?”
我没有背弃你——宅男忍不住大叫着醒来。
不成,还是放心不下,他必须知道哪里出了错。
赵志凌深吸一口气,翻开了《灭世天魔》这本书。
《灭世天魔》太长了,它还没有完结,赵志凌买的只是第一本,故事才说到主角入魔。来这个世界旅游的时候,老板知道他的目的就做了一点调整,将这本小说变成了命运之书,赵志凌改变了什么,小说相应内容就会变化。
赵志凌翻开了小说。
这次看,小说内容果然变了。
变化在他改变了主角第一次背叛之后。
小说上写,主角对突然出现的“赵志凌”非常信任,非常依赖,以为自己将会得到幸福,没想到某天一觉醒来,赵志凌不见了。主角疯狂的寻找,没有找到,主角很伤心。而在这时候,仆人知道大人不在了,就密谋抢走了主角的一切……然后愤怒的主角设计杀掉了所有人,被通缉。然后,逃亡的主角被“同一个”魔捡到了,折磨了好几年……命运在某种程度上重合了。
赵志凌叹了口气,难道主角的命运真的不能修改吗?明明……他是希望主角平平安安的。
或许他真的做错了。
一年的时间,他走了之后主角同样会陷入磨难,所以,他必须给主角选一条保险的路线。不能入魔,那就加入仙门吧。赵志凌的优势就是他看过小说,知道作者的设定。在主角八岁的时候收徒的仙门,只有一个,虽然不是特别高级的,但中等也不错,没那么多勾心斗角。
唉,同一条时间线不能去第二次,不然他就回到消失的第二天了,就当做自己从未离开。想了想,赵志凌将穿越时间设定在主角杀人之前。
杀人会成瘾,因为杀了一个之后,再杀几个都一样。
赵志凌不想主角养成这样的性子。
再一次回到主角八岁的时候,看到瘦小的柔弱的眼角还挂着泪水的孩子,赵志凌神色恍惚。
时光多么残忍,才会磨灭了一个孩子所有的希望,把他变成一个魔鬼!
赵志凌轻轻的伸手摸了摸主角的脸庞,无声叹息。
主角猛地抓住了他的手,喃喃:“别走。”
赵志凌一愣,以为主角醒了,连忙看着他说:“我不走。”
结果主角就是翻了翻身,嘴里嘟嚷一句:“别离开我,大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