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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怜花宝鉴 完结+番外 (孙小乔)


  他看了看还在窝在墙角的龙小云,心里有点佩服这小子的胆识了。
  “小子,你不害怕,怎么还在这里不走?”
  龙小云虽然脸色苍白,却要强迫自己表现镇定,他听见‘七姑娘’的声音,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咬着牙道:“我不怕,我知道这不过只是种很高超的易容术而已。”
  王怜花收起脸上的笑容,不再说话,转身绕过屏风,进了里屋。
  龙小云是林诗音的儿子,想必当年自己写的《怜花宝鉴》已被林诗音暗中抄录下来,她没有遵守约定将书转交给李寻欢,而是见龙小云被废了武功,便将这秘籍给了自己的儿子。
  《怜花宝鉴》记载了王怜花的毕生绝学,看过之后,自然会猜到这不过是他精湛的易容术而已。
  “很好!”王怜花自顾言道,他觉得龙小云这小子还算有几分胆气。
  思量间,沈浪已走进来帮助他将脸上与身上的血浆擦干净,又用早就准备好的醋与热水帮他熏了脸,王怜花将那面皮揭下洗干净脸,沈浪又拿毛巾帮他将脸上的水渍擦干净,又顺手拔了他头上的珠钗,帮他束好了发,绯红色的长袍穿上身,这才恢复了千面公子原本的模样。
  于是还躺在被窝的李寻欢与阿飞,就从掀起的被角里,眼睁睁的瞧着那绝色美人儿,三两下变成了俊俏的美少年。
  阿飞愣住了,十多年过去了,王怜花竟还是当年梦中那少年模样,绯衣如火,一点都没变样。
  “还是这样顺眼些。”沈浪满意的看了看眼前人的脸,最后帮他把腰带系好。
  王怜花瞧着沈浪那胡子邋遢的模样,脸上还贴了一块极丑的伤疤,一副嫌弃的表情道:“我却看你不顺眼,你最好快点把你的脸洗干净,否则我那乖外甥该嫌你丑不认你了。”
  说着就举了那壶掺了醋的热水,开始给沈浪熏脸,熏完之后一双手在他脸上揉了揉,拿起匕首便将他脸上那块疤切开,只见白光一闪,刷刷几刀,沈浪脸上的浓密的胡须与长疤便一块又一块的掉到了盆里。
  片刻功夫,王怜花已为他卸好易容,拿湿毛巾为他擦干净了脸。
  李寻欢已经惊讶的坐了起来,心中赞叹这双妙手绝技的同时,还惊讶于沈岳原来的面容。
  这就是他记忆中的沈岳,那利剑一般的眉毛,星眸一样的眼睛,挺直的鼻梁,棱角分明的脸廓,真的和阿飞好像,只不过他再怎么年轻还是比阿飞多了些岁月的沉淀和千帆过尽后的从容,那嘴上永远挂着的三分笑意,让他更有亲和力,不似侠客浪子,像是清瘦的长者书生。
  一个沉静稳重,潇洒从容,一个玉面朱唇,惊艳才才,好一对珠玉璧人。
  十几年时光匆匆,竟然未从在两人脸上留下半点岁月痕迹,比起那经历寒霜击打鬓角已有了白丝的李寻欢看起来年轻太多,他再也压抑不住自己嗓间的瘙痒,重重的咳了出来。
  王怜花已知道了阿飞与李寻欢之间超越了友情的这种关系,想来也知道李寻欢心中的忧虑,阿飞还年轻,而李寻欢却已经要步入中年,又如何陪阿飞白头到老,于是他难得出口安慰。
  “年轻人啊,不要想太多,有本公子在,保你活到古稀杖朝之年还能活蹦乱跳。”
  心里堵归堵,但这江湖上也只有小李探花这种人才能配的上他的好外甥。
  沈浪也早就知道阿飞爱上的人不是林仙儿,而是小李探花,好像这世上所有的事他都了解于胸,谁的心思也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没有反对,只是点点头附和道:“这世上因缘际会本就奇妙,生死不弃的感情来之不易,当好好珍惜。”
  这世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向来见不的别人快乐的小魔头都能改邪归正大发慈悲,发发善心救死扶伤,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龙小云见到李寻欢从屏风处走来苍白的脸色更加难看,他原本以为龙啸云要说动沈岳杀李寻欢虽然困难,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办到,现在才知道原来沈岳竟与李寻欢早已串通好,目的不过是为了要回李园的地契,为了羞辱林仙儿。
  龙小云气的发抖,瞪着李寻欢冷笑:“好一个无情无义的李寻欢,害的我娘日日以泪洗面还不够,还要与外人串通一气,夺了我娘的房子,要把我们一家人赶出中原才算完。”
  李寻欢这辈子的软肋就是林诗音,龙小云如此言语就是为了气死他,偏偏李寻欢每次都正中下怀,必要被他说到心痛的咳出血来倒了下去。
  沈浪听他如此言语,才知一像宽容为怀的李寻欢为什么会废了这样一个小孩子的武功,他皱了皱眉头,心想王怜花的本事若真被他全学了去,若他不学会改邪归正,再过几年,岂非又要天下大乱。
  王怜花对这种从小就喜欢作死的小孩子一点都不头疼,他狠,你比他更狠,总会有法子制服他,沈浪就是脸皮太薄,没法对这种小孩子下手,你看那完颜康,心狠手辣不比龙小云好多少,这样的孩子大多数就是被父母惯的臭毛病,叛逆又心理阴暗,说的通俗点就是不知好歹欠收拾。
  王怜花忽然对龙小云有了几分兴趣,笑道:“好小子,心狠手辣,颠倒黑白,不错不错有前途,不如你拜我为师,让我好好调/教、调/教如何。”
  龙小云见到李寻欢,一时心急,将方才的大胆猜测抛到了脑后,听王怜花如此言语,气道:“呸,你算什么东西,也配当我师父!”
  “唉,可惜可惜……”王怜花一点都不生气,他摇摇头,满脸痛惜的模样,站起来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对龙小云说道,“那就走吧。”
  龙小云猜不透他的意思,问:“去哪儿?”
  王怜花笑的很慈祥,真像个和蔼可亲又温柔多情又能包容万物的好长辈。
  “当然是去你家啊。”


第58章 【飞欢】剑客多情 十二
  王怜花当然不会真的跟着龙小云去李园找林诗音算账,莫说李寻欢定然不会让他动林诗音一分一毫,就是已经身为江湖前辈的王怜花自己也不会真的去找她的麻烦。
  当年原本也是他自己亲手将书交给林诗音,怪只能怪他当初虽然看清楚了李寻欢与林诗音的感情,算了算去,却算错了李寻欢的心,也算错了林诗音的心思。
  林诗音不喜欢李寻欢练武,也不喜欢他整日与江湖中人厮混在一起,因此便将王怜花让她转交的武林秘籍私自藏了起来。
  她自始至终都没告诉过李寻欢,王怜花曾经来过李园的事。
  林诗音的顾虑固然有她的道理,只是可惜了王怜花当年的一片苦心,他也怕自己当年来李园的行踪暴露,所以煞费苦心的隐藏了一路行程,他路上意外救了孙驼子一命,并要他在暗中保护林诗音,一直到李寻欢为《怜花宝鉴》找到合适的传人为止。
  孙驼子就是李园墙外,那条灰暗巷子里鸡毛小店里的店主人,他本是孙小红的二叔,天机老人的侄子,虽然是个侏儒,但武功却很高,原本以他的作为早就应该在江湖上大有名头,只是因为应承了千面公子的一句诺言,隐忍在那鸡毛大的小店里擦桌子擦了十几年,有家不能回,一天未从离开过。
  因为这件事情而引发的后续问题以及牵连的外人暂且不提,只说当下王怜花与沈浪的境遇与想法。
  龙小云就算能看透王怜花的易容术也没有关系,因为若是没有和怜花公子一样的妙手,他根本也学不会这巧手的易容,林诗音心地善良不似龙啸云一样心机深沉,就算当年她在沈浪拿回书之前确实誊抄过上面的内容,定然是只抄写了书上的武功与易容、医术,至于蛊毒、摄魂之类害人的邪术肯定不会保留,否则龙小云也不会只看出王怜花的易容却没看出他父亲中的迷梦摄魂大法。
  何况《怜花宝鉴》的真迹如今在沈浪手中,总好过将来要跟着那不识好歹的伪君子默默入了黄土的下场。
  再者,王怜花也没想说出自己就是千面公子,也没想让李寻欢知道沈岳就是沈浪,否则江湖上一旦传出去沈浪与王怜花重出江湖,没完没了的麻烦必然接踵而至。
  经过这么多年,他与沈浪的不寻常关系好不容易随着他们的隐居在江湖上平静下来,再谈论起来也不过是说书人口中的一段武林传奇。
  这十几年的时间对他们而说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江湖已经变了样子,现在的江湖应该是李寻欢与阿飞的主场。
  江湖第一个十年是沈浪的,那么江湖的下一个十年,便该是李寻欢与阿飞这些年轻人的。
  就像当年王怜花无意间流落到了陆小凤与花满楼的江湖上一样,那是陆小凤的江湖,就算王怜花再有本事一个人将王森记从江北开到江南,搅乱武林风云,也不可能做到称霸天下。
  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他知道他还有与沈浪相见的希望时的心情,从小到大,他失去的亲情友情已经够多了,他面上虽不在意任何感情,但心里因此产生的仇恨与嫉妒却伴着他度过了整个少年时期,直到后来被沈浪的仁心所感化。
  他那时候就想明白了,称霸武林争天下第一却不如与沈浪一起隐居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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