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死侍发泄完毕。
鲍勃小心翼翼的劝说着:“那个……时间差不多了,韦德……我们先撤退吧。”
死侍缓慢的把头转过来。
半响,他突然发出了一声小女孩一样的尖叫声。
然后,他神经病的用双手捧着脸颊:“我感受到了他的存在……他正温柔的看着我,看着……眼前的一切……这都是上帝给我的考验,鲍勃!你知道吗?想要迎娶天使,必须得杀死一百个魔鬼才行!”
“哦哦,太好了!”
本来丝毫不感兴趣,一脸‘天啊,他神经病又犯了’表情的鲍勃眼睛顿时一亮。
他顺手推舟的积极说:“你说得对,待会儿我回去查查,多找几个魔鬼,我们一个一个的干掉他们。”
他一边说,一边难以遏制的兴奋了起来。
一百个魔鬼等于一百个任务对象等于一百份奖金!
‘莫非,霉运终于离开了我,我马上就要升职加薪,彻底摆脱死侍,走向人生巅峰了吗?’
他不禁自由自在的畅想起来。
“砰!”的一声枪响。
穿着红色紧身衣的变态,用枪抵住自己的脑袋,干脆利落的扣动了扳机,脑浆四散,血溅射了鲍勃一脸,像一滩烂泥一样,啪唧倒在了地上。
正做着美梦的鲍勃:……美梦醒的太快,一秒都来不及陶醉……
大概过了十来分钟后,拥有自愈因子,永远不死的雇佣兵死侍,又一次重新从地上爬起来了。
他淡定的抹了抹脸上的血和脑浆,再次举起枪瞄准了自己。
鲍勃气急败坏的跳起来:“停!韦德,你tm究竟在干什么?”
“杀魔鬼!”死侍回答。
“但你杀的是自己啊!”鲍勃欲哭无泪的抱着他的腰,拼命阻止着。
“你没听说过吗?”
死侍认认真真的说:“人生当中,最大的魔鬼就是自己。所以,别拦我,我动作快点儿,应该很快就能搞定一百个了,然后见到我的天使爱人了!”
鲍勃流着泪去抢夺着那把枪:“不不……”
他昧着良心大喊:“不不,韦德,你不是魔鬼,你是天使!你是我的天使!”
死侍慢慢的转过头,表情十分感动的样子。
他拍了拍鲍勃的肩膀,诚恳的说:“谢谢你,鲍勃,但很抱歉,哥是个专一的男人,必须郑重拒绝你的告白。而且,你太丑了!不过,你说的对,哥这么善良的人,怎么会是魔鬼呢!”
鲍勃默默的流着泪,控诉的看着那张毁容的脸,无声的哽咽了一声。
在这一刻,他从内心深处迸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烈呐喊:“老子要辞职啊啊啊!”
x学院里,卡洛斯正在仔仔细细的研究各大院校。
对于上大学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他挺乐意满足下情人的。
但考虑到,作为一名公正的神明,不能只满足最小的情人啊,那不成了喜新厌旧吗?
而且,还不能见色忘义,身边的小伙伴们也需要考虑。
所以,他决定要先争取一下另外两个情人的意见。然后,再综合一下所有朋友们的建议。
最终,选择出一家能让大家都比较满意的大学出来。
第91章
人的烦恼在于想太多
卡洛斯给自己所有的朋友都发了一封询问‘大家未来打算去哪所大学上学’的问题邮件。
然后,他才开始给‘情人们’打电话。
他第一个联系的人是托尼。
按照正常的顺序,本应该先联系第一个情人史蒂夫。
但很遗憾,某个几十年前的老兵,貌似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养成随身携带手机的习惯,在铃声连续响了三遍,都没人接听的时候,卡洛斯就没什么耐心的挂掉了电话。
与之相对的,有贾维斯帮助的托尼。
除非他装听不见,只要他想,接电话的速度堪称飞快,从来不超过三秒。
“上大学?也对,你总算从豆丁变大人了。”托尼先是对这件事表示了一下惊讶。
然后,他就开始热情洋溢的推销起自己的母校:“麻省理工!”
他非常坚定的说:“世界上,再没有比麻省理工更精彩的学校了……”
让我们忽略他长达半个小时有理有据的各种介绍和推崇。
其中,还包括他在校期间,曾干出来的那些惊人壮举。
比如,他当年为了潜入电脑室,用了三天三夜发明了一架简易飞行器,在深夜的时候,从天窗跳入,玩个痛快后,还用彩色油漆笔,在电脑室的大白墙上写上了凯撒著名的名言:venivedivici!
对此,托尼得意洋洋。
虽然,他对当年那个过于简陋的飞行器,设计图上的种种稚嫩,仍然有些不太满意的地方,但难掩他志得意满的炫耀姿态。
从头到尾,卡洛斯都认认真真的听着。
虽然一如往常什么都没听太明白,因为他不明白托尼明明自己有电脑,为什么还要去潜入电脑室……
当然啦,对于喜欢挑战的天才来说,电脑室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潜入成功。
不过,尽管不懂,但卡洛斯的态度绝对是合格的,他全程维持着‘虽然不知道你说什么,但你说自己厉害,那就是厉害吧’表情。
“……如果你要上大学,选择麻省理工,绝对不会错!”
托尼在最后,意犹未尽的做了一个总结,看得出,他确实对自己的母校留有很深的感情。
“好的,我知道了。”
卡洛斯于是严肃的在白纸上写了‘麻省理工大学’的名字。
他继续给史蒂夫打电话,依然没有人接听。
那位二战老兵,也许又一次迷失在人生的道路中了。
卡洛斯抿了抿唇,打开邮箱,打算看看自己的小伙伴们有没有回复的。
然后,他发现了来自爱德华多的一封未读邮件。
爱德华多简单干脆的回复了卡洛斯的邮件问题:“我会去哈佛。”
他在邮件里兴致勃勃的写:“我和马克约好了,我们一起进哈佛大学,一起毕业,也许,将来,还可以一起创业。他打算学心理学和程序运算学,然而,我觉得,在程序方面,真不知道还有谁有资格去教导他,他是那么……那么的棒!虽然我对程序之类的不太懂。”
“但在我看来,‘程序之神’这个词语用在他身上,是当之无愧的。”
“事实上,我也是这么当面对他说的,他当时大概是被我夸的愣住了,有些不好意思,几乎手足无措,还不敢看我的眼睛。很久之后,他小声对我说:你太夸张了。但这真的一点儿都不夸张。我发自内心的崇拜他……”
“至于心理学,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为什么会选这么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专业?也许是为了打发时间,也许是真的感兴趣……但谁知道呢,天才总是与众不同!”
卡洛斯再次冷漠脸:“一天到晚马克马克马克,爱德华多是疯了吗?简直像是被哥哥的金箭突然射中了一样……这就是个大写的马克吹!”
还没见面,这个被爱德华多称为‘程序之神’的家伙,已经在他心里被打了一个大大的叉。
然后,其他人不知道是还没看见,或者是还在思考之中。
总之,暂时没什么具体的回复了。
卡洛斯想了想后,拿着那张写着‘麻省理工’和‘哈佛’的白纸跑去找了琴。
因为他知道,琴最近也正在准备去外面读研究生,具体好像是考什么遗传基因学一类的高深玩意儿。
为此,查尔斯教授帮她找了很多的参考书。
卡洛斯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查尔斯居然还是什么国际上都非常出名的遗传学教授。
琴抱着厚厚的一摞书,正和斯卡特在走廊上一边走一边聊天。
从某个方面来说,在所有学生中,他俩算是查尔斯教授最得意的学生了,前者继承了教授学术研究方面的领域,后者继承了教授在实践实战方面的领域。
可惜,这对看似郎才女貌的组合。
在长达十来年的拉锯战中,斯科特始终没有正式赢得琴的芳心。
对此,金刚狼罗根简单评价:“看来也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欢小白脸。”
(斯科特:训练室一对一,来战!)
琴被卡洛斯拦住,问她离开x学院后,打算去哪所大学的时候,还有点儿诧异。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秘密。
她于是温和的笑着说:“我会去斯坦福大学,它是美国研究生遗传学、基因学,和生物信息学专业排名中最高的院校。其实,本来我想去查尔斯教授的母校牛津,但还是舍不得离大家太远。”
“哦。”卡洛斯一本正经又拿着笔,把斯坦福大学也写在了白纸上。
“你问这个做什么啊,卡洛斯?”
琴克制着不去用能力乱看别人的大脑,但忍不住好奇心的随口问了一句。
“我打算也去找一所大学念书、考学位,先拿大家的选择来参考一下。”
卡洛斯一本正经的回答说。
站在一旁,本来不打算说什么的斯科特,下意识的挑了挑眉。
然后,他突然伸出手,将卡洛斯手里的那张纸给抽了出来。
“喂,还给我!”卡洛斯踮着脚尖去抢,没抢到。
“麻省理工,哈佛,斯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