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艳文是极好相处的,若不触及底线,一退再退也是无妨,浸润江湖多年才温养出了这样耐摩的性子,而其心志澄明却如当初,好坚定的一颗心。
竞日孤鸣半垂了眼眸,道:“艳文有何事想问直言便可,你我两个退隐闲人,又何必如此拘谨。”
“不过两件小事,”史艳文斟酌着言辞,“一件是吾儿精忠,先生怎知他会找到这里?还有一件就是……先生来此隐居,除了艳文,真无其他人知道吗?”
竞日孤鸣意味深长的恩了一声,“这第一件嘛,是俏如来一片孝子之心,还是等俏如来来了之后艳文自己问他吧。至于第二件,艳文怎会认为还有他人知晓?”
“猜测而已,”史艳文道,“只是想起那日上山之前在不远处看见了一排乱中有序的脚印,原以为是商队之类,但艳文快步走了近一个时辰也不见人影。后来又以为是先生的护卫,但先生昨日说过已数月不曾下山,艳文百思不得其解,又恐落了什么重要讯息为先生平添麻烦,故而有此一问。”
“诶,”竞日孤鸣似笑非笑的看他,“艳文不如直接问小王‘可又树立了什么仇家’,说不定小王还能想出一二呢。”
史艳文只垂着眼睛喝茶,借着手势掩下眼底的尴尬,竞日孤鸣看了无声一笑,突然说起了另一件事。
本也是早就提醒过的,竞日孤鸣也就直说了,“此事暂且按下,倒是有件事能否请艳文帮忙。”
史艳文点点头,道:“必当尽力而为。”
“哦?”竞日孤鸣略显惊讶,“艳文都不问我是何事吗?”
“想是不会太难。”
“为何?”
“恩……”史艳文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因为昨日回庙之前,先生不是说了艳文内力有损,要我好生休养吗?”
竞日孤鸣是说过,但那只是随口客气之言,“艳文记性真好。”
“一般。”
竞日孤鸣一笑,起身走到史艳文旁边,手轻轻拍了他肩膀两下,信心满满地说道:“那艳文一定不会忘了明日出门时把琉璃送过去的衣服换上了。”
“出门?”重点好像不是这个,史艳文默默的删去了竞日孤鸣话中的一大堆形容语,“……什么衣服?”
“自然是……通风散热的好衣服。”
通风散热?
“沙漠?”史艳文本想站起,奈何肩上的手按住不动,便仰着头看那人,正好撞上他俯视的视线,带着探究,“先生要进鬼漠?”
竞日孤鸣收回手,往院中走了几步,回过头问他:“是啊,传说中有进无出的鬼之沙漠,史君子害怕吗?”
传言难免夸大,就他所知鬼漠之危仅在沙漠深处,气候变幻无常,流沙广布,而沙漠边缘哪怕稍近一些也是没有关系的,也有不少西域商旅会绕过中心远道而来,但史艳文还是表示为难。
“害怕倒不至于,只是艳文想问问先生,想进到几分。”
“那艳文能保我到几分呢?”
史艳文一怔,“听先生话中之意,莫不是只想带艳文一人陪同吧……”
“不行吗?”
“那先生的护卫……”是用来干嘛的?
“几个月没下山,我这小庙也该进些补给,更何况他们也是要散散心的。”
“先生真是体恤下属,那琉璃和丫头呢?”
“也随他们去。”
“那先生要去鬼漠总该有个目的吧。”
“目的不过是去漠市逛逛,艳文来的却也正是时候,”竞日孤鸣上下扫了他一眼,一边慢悠悠的往回走着,一边说,“小王亲身累积的经验之谈:将你的头发藏起来。”
史艳文微怔一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满脸疑惑,“为何?”
为什么要藏起来?
“自然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漠市(上)
漠市,存在于荒漠中的集市。
流动的商人要聚集在一起已是不易,天南海北的从异国他乡跋涉行商能聚在一起更是少有,在山清水秀资源丰富的中原尚且如此,更何况是风沙掩面凶险万分的沙漠?
所以漠市开始的时间虽然固定在了每月最后一日,中苗边界的,异域他方的,每次最多也就二十多家,用一两个骆驼陀着,来去也方便。地上随意扯了一块破布,搭了一个小台,好一点就是大一点的泥黄帐篷了。
既无十万人家,那市列珠玑户盈罗绮自然也就没了,市集中唯一的一个固定居所,也还是苗疆废弃的车马驿站改建而成,地方也大,也有茶水提供。但定然是极少有的大队车马顺路停留才用的上,其余时间是没有人去的,即便去了也只是歇歇脚。
毕竟方寸大的地方,住不下多少人,也掩不住风沙,自然没有沙海明珠来的吸引人,更何况还有时而窜出穷凶极恶的沙寇。
寇乃匪类,做的无非也是写些落草响马之类的活计。试想谁愿意辛辛苦苦不远千里送过来的货物,连铜板都没捞到一个,反而被打劫的连裤衩都没了?
但这几片儿的沙寇倒是与旁不同,极少伤人性命,每年的三、六、九月也几乎不见踪影,许是怕将人都吓跑了,日后还靠什么生活呢?因此这几时聚集的商人也就最多,时间也稍长,六七日不等,偶尔还能出现些让人咂舌的奇货。
只是一点,这商人一金贵起来,价格也自然水涨船高,人多时还好些,人少了便翻了倍。而那些一年只来两三次的大商队,更是得了大便宜,无论人多人少,都要高于市价,有恃无恐。
不过若得了卖家同意,以物易物也无不可。
时下正是九月底的大市,赶巧的好时候,若错过了这个时候,就只能再等半年才有这样的机会了。
竞日孤鸣这日也起了个大早,换了一身白色的漠装,宽大的丝绸长袍最是凉爽,风从领口袖间吹入,上下一窜就能把身上的汗液湿气一扫而光。史艳文也同他一样,连衣上用来遮蔽风沙的兜帽都未曾变过,只是那套衣服比起竞日孤鸣的要更透风一些。
竞日孤鸣右手上挂了四个金环,褪下额间的配饰,又格外带了一把弯刀。他顺着小路来到凉亭,琉璃已经备好了羊皮水囊和钱袋等在那儿了,只是左看右看都不像还有其他人的样子。
“史艳文呢?”竞日孤鸣挂好水囊和钱袋,“又被丫头缠住了?”
“恩公早起就出去和丫头一起看骆驼了,”琉璃想了想,又疑惑的补充了一句,“他说他在‘草其’等候主人。”
“草其……”竞日孤鸣眼中含笑,似赞叹,又似无奈,“哈,只有他和丫头?”
“还派了几人跟着,但恩公似有察觉。”
他自然能察觉,竞日孤鸣向外走着,“无妨,本也不是跟着他的,他定然明白,走吧。”
“是。”
庙外放了一匹白马,缰绳马鞍都收拾齐备,竞日孤鸣只略略看了一眼便不在意,那马四肢修长腿蹄轻捷,很是适合女孩子。
“是他给你选的。”竞日孤鸣看了看天空,白云悠悠,风过无痕,是个出行的好日子,“丫头竟没抢去?”
琉璃正摸着鬃毛,闻言微怔,“这匹马太老实了,她不喜欢。”原本,她是想送给她作为补偿的。
竞日孤鸣穿的是薄靴,踏在地上的声音很轻,走在沙漠中也方便,偶有停顿也便不真切,听见回话也没有任何反应,只颧骨动了动,似乎无声叹了口气,“这马何时选的?”
“辰时一刻,天还未亮便拉着恩公去了山下。”
据现在一个多时辰,人不知已跑到了哪里,琉璃沉默一会儿,踌躇不定:“主人……”
“去吧,”竞日孤鸣转向另一方,一抬手示意她不用跟着,“再不追上去,丫头就真不见踪影了,三日后我们才回来,出去的时候顺便通知剩下的人这几日可自行安排,前两日无需固守此地。”
“是。”
琉璃抿了抿唇,纵身一跃上马,踏马扬鞭力道不轻,竞日孤鸣侧过头看着远去的女孩,二八年华,身形矫健,其飒爽英姿也已不输走踏江湖多年的女侠。
蹄声渐远,竞日孤鸣又看了一会,转身离开。
……
史艳文又看到了那两棵歪脖子白杨,一左一右的背靠着彼此,曾经直挺挺现在却弯曲的枝干被风沙侵蚀的仅剩半截,傲骨孤根也露出了风烛残年之态,衰败的厉害,走近了还能看到树上人为的断痕。
传说中的白杨倒下后可三千年不腐,就不知这现实中的枯朽残木,何时会没了踪迹。
史艳文靠着残木坐下,两匹骆驼就栓在不远处,驼峰间搭着珍贵的红狐裘子,趾高气扬的催着鼻息,驼铃作响,慵懒而高傲地原地踏步——跟他的主人一样。
竞日孤鸣的派的人早带着丫头离开了,他们去的是相反方向,边境人多的小村庄,也不用骆驼,一两天的时间,老早就动身了,还带了一辆拉货的马车。
有趣的是离开之前丫头给了他一个小锦囊,说是里面放了从琉璃那儿偷来的驱虫丹,他们这几日应该是要宿在绿洲的,沙漠里常有些有毒的虫子爬来爬去,若被蜱等虫子咬了,几个时辰便能要了人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