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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邪]番号为零的部队 (翠寒烟)


  这种地方碰到什么都不稀奇,张起灵是倒斗的,兼职……算个命卜个前程凶吉,捉捉鬼,砍砍粽子。不过这些全是吴邪的臆想,张副团座兼职就只有砍粽子,捉鬼这手艺,吴邪的二叔曾教过,但被他当做封建迷信直接无视了。
  吴邪搓了搓手,单裤穿起来比两条裤子冷,这张起灵不废了他的裤子多好,如今是他冷他也冷。啊,不对,张起灵看起来一点都不冷,他还是人吗?
  张家,基本不是人吧……这个吴邪以后有所领教。
  吴邪自言自语:“唉,我是凡人。”然后肚子“争气”的发出一阵叫唤,“咕噜噜。”
  张起灵瞥了吴邪一眼,从百宝袋里掏出袖珍罗盘,巴掌大小,黄金打造,花纹繁复细密,再度闪瞎吴邪的眼睛。吴邪不禁翻了个白眼,心道张家怎么这样俗气,什么都是金的,金裤子,金罗盘,其实不是金器具更易于保存么?吴邪也打开百宝袋,像张起灵一样掏来掏去,掏出了雅霜牌雪花膏。他脸色一变,赶紧把雪花膏塞回原位,接着拿出一大块被纸包裹的干牛肉。
  “团座。”张起灵的目光轻轻落到吴邪的百宝袋上,“我给你的印章还在吗?”
  吴邪撕下一半递给张起灵,可张起灵不要。“拿着啊,为什么不吃?”吴邪不满地叨叨。“印章我收的好好的,在百宝袋里,你放心,我即使丢了命,也不会丢你的印章。”他们口中的印章正是张起灵作为信物送给吴邪的族长印章,红高山石材质,雕刻成麒麟踏鬼的模样,与鬼玺极其相似。
  张起灵摇头,语气平淡,“那个东西没有命值钱。你把它装好,我去探路的时候,它能做个辟邪之物。”
  “你要辟邪?”吴邪准备去掏印章,却在下一刻,拧眉怒目,直勾勾瞪着张起灵,“你还没打消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的念头,你当我是什么,累赘吗?”
  “我一个人比较方便。”吴邪发火,张起灵依旧不为所动。
  “行。”吴邪笑了,风度翩翩的,是他经常在霍秀秀面前展现的笑容。
  张起灵以为他同意了,转身便走,结果吴邪一把拽住他的胳膊,笑意如故,“张副团座,你要敢把老子留在这里,老子出去后马上跟你离婚。”吴邪一字一顿地道。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吴邪很有种,敢威胁张起灵,先不谈威胁对方有没有效果,一般人有胆子威胁张起灵吗?何况还以这种理由。不过,现下吴邪的威胁似乎有那么一点儿作用,若吴邪执意要离婚,张起灵还能逼婚不成?跟吴邪离婚,张起灵上哪再去找一个能不被张家轻易抹杀的男人。中国这么大,并非没有人选,但是牵涉太广的话,张起灵更麻烦,最好局限在他们这行当里。
  “张副团座,离人正如恒河之沙,我们分手后,你一定会遇到新的良人。”吴邪紧握张起灵的手腕,说得煞有其事。“小花就不错,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他符合你的条件。另外,如果参谋长愿意,他也可以啊。”
  黑眼镜……还是算了。解大帅的公子?貌似可以考虑。张起灵低头看了看吴邪的手,长这么大,被人触碰的机会少之又少,黑眼镜最多搭一搭他的肩膀,拍一拍他的背,原来人的体温是这样温暖,比起冰冷的粽子,果然还是人更好。
  “咳,你想清楚。”见张起灵聚精会神盯着自己的手,吴邪不自然的咳嗽一声,要是吴邪知道张起灵此时正拿他与粽子比较不知作何感想。
  很久很久,至少吴邪觉得很久很久,张起灵终于出声了。“团座。”他看着吴邪的眼睛,淡漠地道:“信。”
  真是惜字如金,言简意赅!吴邪恨得牙痒,他哪有本钱跟张起灵讲条件,他那天不怕地不怕的女侠母亲正囚禁在张家呢。
  “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回来。”张起灵将蜡烛递给吴邪。
  “我就不能和你一起去么,我也……”
  张起灵摇头。
  “我能帮上忙啊。”
  张起灵这次连头都不摇了,只是安静地望着吴邪。
  “好,好,我等!”吴邪愤怒地接过蜡烛。
  张起灵又看了看吴邪,走远后,还回头瞄了他一眼。吴邪瞪着黑暗中暂时停驻的人影,故意大声说:“副团座早去早回,莫不要我朝思暮想,最终化作望夫石!”
  张起灵身形一滞,万年不变的表情有了一丝波澜。
  吴邪想:“老子恶心死你。”
  张起灵走后,偌大的“卵”里便只剩吴邪,吴邪找了块干燥地儿坐下,将蜡烛插在地上,使劲嚼着他的干牛肉。就这样静了会儿,四周没有一丝声音,吴邪觉得血液已经停止流动,只为不打破这份安静。
  “郁闷……”
  说完这句话,吴邪忽然抖了一下。刚才在走路,自然比不过静坐时对周围产生的感观,特别心里又起了鬼神的念头,总觉得这里存在玄鸟的魂魄,可魂魄岂能在地面留下爪印?
  吴邪抓起蜡烛,仔细地将周围打量一番,张起灵离开一刻钟后,他终于从百宝袋里拿出张家族长的印章。“要我安于现状在这等,我也是男人啊。”他自言自语道。
  不想等,不想什么都不做,只在原地等待结果。他也是有骄傲的,祖国孱弱饱受欺凌,为了学习先进的思想文化,寻找强大之道,那年他执意留洋,现在投身军队,不就是因为无法等待吗?吴邪朝张起灵消失的方向望去,一直走下去的话,至少有一半几率碰到那个闷油瓶。
  祭坛,无论古人还是今人,通常择风水宝地,最不济要见着天空,谁会在黑漆漆,阴森森,不见天日的洞里祭祀呢?
  吴邪走了一阵,毫无经验的他不像张家族长般遇到过无数这样的祭坛,他是在一路思索假设,一路自我否定后,才勉强产生了这里是祭祀之所的念头。仿佛为了应证他的话,他的脚踢到一个东西,待将蜡烛移过去细细打量,赫然发现不远处堆满了人骨。岂止是人骨,还有猪、牛,商朝历来以活人祭祀,这些人全部是奴隶。吴邪后退几步,就他一个人的时候,在这样阴森可怖的地方忽然见到几千年前的骨骸,饶是男人也会害怕吧?
  “可怜。”吴邪沉默了。
  如今,中国人在入侵者面前比这些古代奴隶强上多少?之所以为奴隶,乃部族战争中失败被俘,中国现在也失败了,因此得到同样的结果,被人任意宰割践踏,下场凄惨。
  吴邪绕着走了一圈,最后回到原位,除了骨骸,什么都没看到。“张起灵呢?”他突然想,“张起灵也见到这些骨骸了吧?”走了这么久,还没遇到张起灵,这家伙尚未往回头?脚程是不是太快了些,追都追不上。
  吴邪站了一会儿,经过数千年岁月的骨骸早已不复当初的颜色,埋在土里的看不到,接近地面的已经染上土地的颜色,而上面的则像是黄白色。它们没有腐朽,哪怕是暴露在空气里的也没有腐朽,这情况非常奇怪。一般说来,除了埋在土里的,几千年的骨骸不可能保存得这样完好,简直似新死的一般。难道他们含冤而死,怨气不散,所以骨未化土?或是这些骨骸根本不是商朝留下的?毕竟老盯着骨骸相当瘆人,吴邪虽心有疑虑,但没发现异状,他决定继续前进。
  “该死的金亵裤,你到底在哪里?”吴邪迈出步子的同时,嘴里嘀咕道。这才多久,继闷油瓶之后,他又给张起灵起了个新外号。
  “咚……”物品落地的声音。
  “咚……咚……哗啦!”
  吴邪背对骨骸堆,肩膀哆嗦了一下。
  风,是风,携着土腥味儿,腐臭气息的风。它不是凭空而起,它来自动物扇动的大翅膀,因为吴邪已经听到这样的声音。
  吴邪僵硬地回头,蜡烛火苗被风吹灭,四周重回黑暗的那一瞬间,吴邪看到一只从骨骸堆里钻出来的,水牛般大小的,脖子上挂着东西的,张着双翅的鸟。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快速吹起火折子,吴邪仅用了几秒的时间,当火光重新燃起,他第一眼见到的是一只蓝黑相间的巨燕。
  没错,是燕子,喙短而宽扁,翅狭长而尖,尾呈叉状,脚短而细弱,趾三前一后。这只巨燕的毛色闪烁着金属的光泽,尾巴好似剪刀,总觉得即使是羽毛也能剪断人的脖子。
  吴邪咽了口唾沫,看那燕子,不,玄鸟的爪子大小与地面的爪印大小并无二致,由此判定留下爪印的正是此鸟。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吴邪心道是不是还要跪拜它?说得再邪乎,玄鸟到底是家燕,是益鸟,主要以蚊、蝇等昆虫为主食,应该不吃人吧!
  吴邪摸了摸张起灵给他的印章,那时候,张起灵说自己走后他就靠这个辟邪,可这个怎么辟邪?玄鸟还不是出现了?再说这又不是黑驴蹄子黑狗血,难不成叫他用印章砸玄鸟?
  它不吃人吧!
  玄鸟一动不动,站在骨骸堆里,深陷的眼眶中嵌着两颗黑眼珠,看起来历经沧桑,仿佛穿过亘古的时空,从遥远的年代凝视着吴邪。
  吴邪被这眼神盯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鸟……不会真从商朝活到现在吧?老妖怪,成精了,活化石,难怪能够不声不响在自己身边留下爪印。想到这,吴邪低头往脚边瞥,要死,还真有一串痕迹分明的爪印,围城一个圈,圆心正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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