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抄手将那玉佩接下,随手抱拳朗声道:“人常言,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今日便在这里告别吧。”
沈浪也向王怜花还了一礼,“我在沈家庄恭候。”
等到王怜花的马渐渐消失在两人的视线中,沈浪才想起刚刚姑姑给王怜花的信物,若是他没有看错,那是他沈家人的随身玉佩,代代相传,父亲的那块归了他,姑姑的那块如今却是归了王怜花。
不过谨欢可没理会到沈浪此刻的心情变化,她扬起马鞭指了指前方,“走吧,浪儿。”
没了王怜花后,沈浪和谨欢的游历之路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两人漫无目的到处走,也会遇到各种不一样的人和事。谨欢除开那本攻略,其他并没有什么可教的,她所能做的,也只是让沈浪熟悉这个江湖而已。
直到年关,风尘仆仆的二人才赶回沈家庄。
“瘦了瘦了,在外面可是吃了不少苦头吧。”哪怕沈家历代都是这么历练,忠叔在看到大小姐和小庄主后仍旧是红了眼眶。
谨欢指着沈浪笑了笑,“我倒是没什么,倒是浪儿又高了些。”十三四的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比起离家时,沈浪的身高又蹿了不少,看起来更加削瘦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忠叔围着两人继续唠叨,顺便向他们两人报告自他们走后庄子的情况。
谨欢连忙跳到一边,捂住了耳朵,“忠叔,这些事儿你跟浪儿说就好了嘛,我不想知道了,我先回去休息啦。”她又不是沈家的当家人,知道这些干嘛,这些都是沈浪的责任啦。
沈浪摸了摸鼻子,只能看着姑姑溜走,自己留在书房内听忠叔把一件又一件的事儿回报上来。好在这些年沈家靠着一代又一代聪慧的主母,很多事务其实都不需要沈浪决定,他只要处理一些重要的事儿。而且沈浪又不是新手,守孝的那三年里沈家庄的事务都是他经手的,此刻处理起来自然也跨快得很。没多久就解决完了所有事,容姝小筑那边传来消息,谨欢已经用完饭歇下了,沈浪干脆让人随意做了几个菜,吃完洗漱好了之后也就进房准备休息了。
未来的沈大侠,如今的沈小侠虽然不是什么耽于享受的人,但是家里的高床软卧总是要比荒野郊外舒服多了的。
只是眼睛一撇,就看到了自己的那枚玉佩。这玉佩可以说是沈家人的身份象征了,沈浪出门的时候偷懒没带,没成想姑姑却是带在身边了。
其实他之前有过问问姑姑为什么要给王怜花那枚玉佩的想法,毕竟姑姑那个借口着实不怎么高明。沈家庄虽然防守严密,可是正正经经上门来拜访的也不会被拒之门外啊,姑姑为什么还要拿那枚玉佩当做信物呢?
洛阳。
王怜花也在灯下看着当初分别时沈姑姑给他的那枚玉佩。若说这是信物,王怜花自是相信的,毕竟玉佩上的沈字可不是作假的,可若说这只是一枚玉佩,这似乎又太贵重了些。王怜花对金石之道也算是有些研究,用这样极品的羊脂白玉作为上门的信物,这样大的手笔,就连王森记的王公子也不得不咋舌。
“花儿,你在看什么呢?”随着声音,一个绝美的宫装妇人走进房里。王云梦难得今日起兴来看看儿子,就看到他正出神地盯着手上的东西。
“不过今日下面人收上来的一块玉佩罢了,母亲要看吗?”王怜花深知母亲脾性,若是藏藏掖掖必会引来母亲好奇,倒不如干脆拿出来。
果然,王云梦听了这话后顿时失去了兴趣,娇笑道:“不过一块玉罢了,也值得你这般在意嘛,最近习武如何?”儿子是她报仇的希望,王云梦自然是希望儿子能够勤奋练武的。至于其他的杂学,王云梦心里哼了一声,果然是那人的种,越是玩的越是精通。
“孩儿习武尚可,只不过最近在易容上又多花费了些心思而已。”王怜花知道自己在洛阳宅子中的一举一动都瞒不过母亲,自然也不会想要去掩饰。
原本以为母亲会生气的,谁料王云梦竟又笑了起来,“哎呀,我儿就是聪慧,各般杂学不过信手拈来,娘心甚慰啊,好了,不早了,你也早些休息吧。”
“是,孩儿恭送母亲。”
送完王云梦后,王怜花又重新拿出那块玉佩。关于她和谨欢,沈浪二人结伴而行之事王怜花并没有告诉王云梦。也许到了那一天他肯定是要说的,但是不知为何,他现在就是不太想说。
“我与浪儿约莫要到腊月才会回沈家庄,若是那时你有空,不妨来沈家庄一聚。”王怜花脑中又回想起分别时谨欢说的话,要去吗?去沈家庄看一看沈浪和沈姑姑,对了,沈浪那呆子之前倒是邀请他上门做客来着。
这是沈家庄脱孝后的第一个新年,在忠叔的强力要求下,整个庄子都被装饰起来,就连沈浪的院子也没能幸免。只是越到年关,沈浪和谨欢反倒越是悠闲起来。毕竟他们身为主子又没什么可做的,衣裳自幼绣娘做,吃食自有厨娘打理,就连装饰院子,忠叔都不爱听他们的意见,两人闲来无事只好在院子里过招玩儿。
“庄主,有客上门。”自打出孝后,沈家庄的人就开始称呼沈浪为庄主,当然,在老一辈的心里,沈浪还是个小庄主,年纪小还没成家,他们也是很着急的啊。
谨欢收住了剑势,“哦,这都快年关了,谁上门?走,一起看看去?”
两人走到偏厅,就看到了雕花椅上坐着个唇红齿白,修眉朗目的俊秀男子,那人见到沈浪和谨欢后,起身行礼道:“见过沈庄主。”
沈浪先是一愣,而后无奈笑道:“怜花,你搞什么鬼。”
作者有话要说: 原著里妙手复娇容的时候,沈浪没有认出朱七七,可是全篇中,沈浪每次都认出了王怜花
还有“你的手指修长,手掌细润,独孤伤没有这样的手”,哟哟哟,人家的手你就这么清楚长什么样子啊
这到底是种怎样的感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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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十八)
“哎,你怎么看出来的?”那人开了口,声音不是王怜花又是谁呢。
既然已被看穿,那留着伪装也没什么意思了,除下脸上的东西后,原本修眉朗目的俊秀青年又成了玉面朱唇,精致秀气的翩翩少年郎。
“因为我有火眼金睛啊。”沈浪开玩笑道。
“哼!”王怜花嗔了沈浪一眼,转向谨欢道:“沈姑姑,你怎么不说话?”
“我是觉得你的易容术着实学的不错,若不是熟悉的人,只怕绝对分辨不出来的。”卧槽,她刚刚就没有看出来好嘛,要不是万能的地图不为外表所惑坚定地显示那是王怜花,打死谨欢都不相信啊,易容术什么的,也真是蛮可怕的。
哎,等等,她大侄子到底是怎么看出来了,明明看起来跟王怜花一点都不像啊,这到底是怎样的真爱哦!她这个电灯泡还是快点圆溜溜地滚走吧。
“哈哈哈,今天怜花来了,那我这个做姑姑总得亲自下厨表示一下,浪儿你招待怜花啊,我去厨房。”谨欢觉得自己真是超级机智,居然想出了一个这么完美的理由,恩,我果然是棒棒哒。
剑三的灶台本来就是这种古式的,所以谨欢操作起来并没有什么问题。不仅没问题,反倒更加顺手了。就是厨房里的厨娘还有帮厨的小丫头们都很惊悚,毕竟大小姐下厨,真的能吃?
事实证明,不但能吃,而且非常好吃。一来家里材料多,二来反正做起来不费事儿,谨欢干脆在厨房可劲儿造了半天。素有烧罗汉面筋,冬菇藕夹,白汁芦筋,开水白菜,荤是糖醋排骨,姜丝板筋,炝炒肉排,四喜扣肉,蘑菇炖香腰,蒜香炸骨排,点心则是炸春卷,泡儿油糕,翡翠烧麦和桂花糕。另有萝卜瘦肉汤和冬瓜丸子汤,主食则是岐山面和厨房里蒸好的碧粳米饭。
随着阵阵香味从厨房中飘出,厨房中众人都有点懵逼。原来他们家大小姐的厨艺这么牛,明明看起来这么娇弱的人,拎起菜刀斩起排骨来那可真是下手利落,尤其某些男性,他们看得都感觉哪里有点疼呢。
之前谨欢说是去厨房,沈浪和王怜花都当她是托词,没成想没过一会儿,丫环已经来叫他们去花厅用饭了。花厅的桌子上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菜,四素六荤四点心,还有两汤两主食。
姑姑,其实你前些年不在山上而是在某个酒楼的厨房修炼里吧。两个“糙汉子”都表示有点惊悚。
姑姑你为什么之前在家都懒得下厨?沈浪的心里有点小酸涩。
果然我最受欢迎了!王怜花的心里很嘚瑟。
伸了筷子之后,两人就没有其他想法了,姑姑的手艺好好,赶快吃。只是菜落肚之后,两人都有种不一样的感觉,浑身的血气好像更充盈了,王怜花一路赶来其实是很累的,所以感觉比沈浪更加明显,他好像没那么累了。这是怎么回事,这些难道不就是些普通的家常菜吗?
谨欢自己也是能享受到这些加成的效果的,不过她血条厚,满血状态下压根没什么实在的感觉,也能单纯感叹一下自己的手艺还不错而已。“快动筷子啊,我手艺应该还可以。”谨欢催两人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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