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挑高一边眉毛,兴味盎然的盯着小豆丁。他不得不承认,对方很会照顾自己,才五岁便能把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而且知道该如何让自己过得更好。只一点,他似乎对食物有种异乎寻常的执着。
见小豆丁吃得香甜,心情抑郁从而导致食欲大减的少年竟觉得有些饿了。他翻了翻放置在铁钳上的另一个馒头,问道,“我能否吃一点?”
有姝进食的动作微微一顿,目中流露出挣扎的痕迹。讨好少年便能保住性命,然而食物等同于性命,二者的分量是一样的,该怎么抉择?现在不是末世,这些东西吃完了,宋妈妈还会送些过来。思及此,有姝艰难的点了点头。
少年如何看不出他的不舍,见他嘴上吃着,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更确切的说是盯着自己手里的馒头,心内又是一阵暗笑。这小豆丁怎会如此护食?而且丝毫不懂得掩饰情绪。有趣,当真有趣?留在身边养着也好,至少能图个乐儿。
咬下一口焦香四溢的馒头,少年冷清的面容彻底舒缓下来。他已经许久没好好吃过一顿饭了,只要一想到再也回不去上京,便郁结难消、如鲠在喉。但眼下,看着把手里的馒头当成无上美味的幼童,他竟然觉得,现在的生活也并非那般糟糕。
“拿着。”他从荷包里掏出五两银子。
有姝顺手接了,傻乎乎地问,“做什么?”
“你的卖身钱。”
“我不签死契。”有姝将银子放在桌上,语气略显紧张,“每隔五年签一次活契,这样可否?”
“可。”少年对这个并不在乎。五岁的幼童,再聪明又能如何?难不成还是自己仇敌派来的细作?这个可能性微乎其微。
心中虽然这样想,但该做的调查却不能少。少年与有姝签了活契,回到自己院落时,两名护卫已把有姝的身世背景调查的一清二楚。
“王象乾的嫡子?”少年沉吟,忽而摇头叹息。同样是嫡子,同样被父亲厌弃,没想到幼童与自己竟然同病相怜。王象乾乃兵部尚书,太之一系的中坚力量,他宠妾灭妻致使嫡子流落在外的事,倒可以稍加利用。
“去接他过来。”少年冲护卫摆手,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咔擦咔擦的踩雪声。
护卫推门一看,却见三尺高的幼童抱着一个巨大的包裹,正慢慢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来。包裹体积庞大,而他太过矮小,远远看去竟像是包裹长了一双腿,会自己走路了。
“噗……”两名护卫没忍住,笑出了声儿。
少年以拳抵唇,免得自己也失礼人前。这小豆丁明明孤僻得紧,且还不会讨好人,偏偏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喜感,总是能在不经意间让人开怀。
“怎么不找人帮帮你?”示意护卫去接包裹,少年上前几步,将小豆丁拉入房间。
开元寺的厢房构造都差不多,只大小格局略有差别。少年这间厢房已是最好的,但对一名皇族而言,怕是只能称为“简陋”。房里陈设非常简单,一桌四椅、一床一柜一火盆,便再没有旁的家具。
有姝大略一扫,已然明白少年虽是皇族,目下却境况艰难,比起自己恐只好了那么一线而已。他抖掉鞋子上的雪珠,模仿两名侍卫的动作,冲少年弯腰拱手,正儿八经地道,“主子,有事但请吩咐。”
“噗……”两名护卫又笑场了。小豆丁才三尺高,偏以为自己威武雄壮能赶上八尺大汉,那肃然的表情,慎重而又豪情万千的语气,配上黏糊糊的小奶音,反差之大能叫人把眼泪都笑出来。
少年发现只要一遇见幼童,便会习惯性的以拳抵唇。他很怀疑自己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终会被幼童废掉。慢慢走到书桌边,垂眸盯着字帖,忍俊不禁的感觉才略微消散,他吩咐道,“会磨墨吗?帮我磨墨。”因是被放逐,路上又遇见几次暗杀,他身边的随从早已死的死逃的逃,只有两名护卫活了下来。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
“会。”有姝相当自信。他毫不胆怯,更不拘谨,挺着小胸脯走到书桌边才发现,自己虽然技能满点,但身高不够,莫说磨墨,便是踮起脚尖也看不见砚台放在哪里。伸长脖子看了又看,踮起脚尖绕了又绕,他的耳根一点一点染上红晕,只觉得自己尴尬恐惧症都快犯了。
少年专心致志的临帖,仿佛一无所觉,但眼眸中的清冷早已被浓浓笑意取代,左拳更是习惯性的放置在唇上。两名护卫不停抖动肩膀,嘴里发出噗噗的短促笑声,这是哪里来的幼崽,太滑稽了。
有姝力持镇定,耳根却早已红透,吭哧吭哧搬来一张椅子,放在书桌边,然后手脚并用的爬上去,终于看见了砚台。他清了清嗓子,随即侃侃而谈,“磨墨要轻重、快慢适中,姿势必须端正,务必保持持墨的垂直平正,要在砚上垂直地打圈儿,不要斜磨或直推,更不能随意乱磨。柳公权有所谓的‘笔正’,磨墨也是如此,心正墨亦正,墨若不正偏斜,既不雅观,磨出的墨也不均匀……”
有姝觉得很有必要让少年见识到自己的博学和能干,否则很难洗刷之前的呆傻印象。这位可不是普通人,而是他的保命符,必须牢牢抓紧,最好能达到形影不离的程度。能与主子形影不离的人,绝对是心腹中的心腹,这便是他的奋斗目标。
感觉墨水够用了,有姝将墨条擦干净,放置在一旁晾干,然后挺着小胸脯看向少年,眼睛亮晶晶的,格外有神,偏偏脸上毫无表情,似是十分严肃。
少年看他一眼,嘴角微微抽动,又看一眼,又抽了抽,这才把左拳抵在唇上,闷声道,“磨得不错。”但急于表现自己,急于得到认同的小模样却更为有趣。
有姝暗松口气,依然站在凳子上,背着手,肃着脸,像是随时在等待命令。其实伺候人这种活,上辈子他已经干习惯了。为了留在研究所,他十岁便开始当勤杂工,那些科学家大多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上厕所、吃饭和睡觉,什么都要别人帮忙,久而久之便锻炼出来了。
少年虽然出身尊贵,但脾气却很温和,要求也不苛刻,这份工作反倒比有姝想象中的轻松。
第9章 四十千
有姝第一次当差虽然出了点小洋相,但总体来说表现的还是很优秀。外面更鼓阵阵,已到了亥时,他见少年频繁眨眼,似是有些困倦,于是非常贴心的提议,“天色已晚,主子是不是该歇了?”
“嗯,你也早点回去睡吧。”少年放下书卷,按揉太阳穴。
有姝点头,走到门边又停住,奶声奶气的问,“天冷,泡了脚睡会更舒服,我去帮主子打热水吧?”说这话时,他并不觉得自尊受到了伤害。这里是封建社会,贵族与平民之间存在天然的,无法跨越的鸿沟。他既然给少年当了下仆,自然要把本职工作做好,这是一个狗腿子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哦不,说错了,应该是心腹。
上辈子,有姝为了一口吃的,能把研究所里的科学家当祖宗一样供着,这辈子为了活命,自然也能把少年伺候的舒舒服服。莫说打热水,便是少年让他过去搓脚,他也不能拒绝。
好在少年为人宽厚,淡笑摆手,“这些粗活有人会干,你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快回去歇着吧。”
有姝对这位主子更加满意。谦和、温柔、体贴,很懂得为别人着想,给他打工也不算委屈。更何况他还身携龙气,说不定未来能当皇帝呢?莫说皇帝的心腹,就是皇帝的太监,含金量也是很高的。
有姝心里美滋滋的,面上却毫无表情,似模似样的半跪行礼,然后倒退出门。外面依然下着雪,刚清扫的庭院又是白茫茫一片,唯有几株梅花开得正艳,淡而清雅的花香夹杂在冰寒的空气中,很是提神。有姝深吸口气,又静静站了一会儿,这才高一脚底一脚的回房,看见自己堆的小雪人竟然放在一株梅花树下,招手道了句“晚安”。
如今他已搬到少年的院落,就住在最东头的耳房内,包裹家什等物放置的井井有条、规规整整,想来是那两名侍卫的手笔。
有姝拿铁钳拨了拨炭盆,发现灰堆里埋着几颗未燃尽的火星,连忙往里添炭。院外响起咔擦咔擦的脚步声,紧接着门被推开,少年的护卫提着一壶热水进来,嘱咐道,“有姝,这是主子让我送来的,你用冷水兑了,把脚泡暖和了再睡。棉被够不够厚?不够我给你加一层。”
有姝连忙道谢,末了又面向少年卧室的方向拱手,说多谢主子体恤。
护卫很受不了他严肃正经的模样。一个三尺高的小娃娃,偏要装成大人,看着只会觉得好笑。护卫嘴角抽搐着放下水,用力揉了揉小娃娃的脑袋,这才走了。有姝泡了脚,烤了一个地瓜,吃饱喝足用杨柳枝刷了牙,钻入厚重整洁的被窝,长长舒了口气。生命有了保障,食物也不短缺,这日子才是人过的。
他自我陶醉了一会儿,渐渐陷入半梦半醒中,恰在此时,屋内温度骤降,一股阴冷的气流缓缓浸入棉被,钻入皮肤。
“不好,厉鬼来了!”有姝心中凛然,面上却分毫不显,僵卧了小片刻,感觉一双无形的手朝自己脖颈摸来,便似炮弹般弹跳而起,鞋也没穿就推门跑出去。好在他的房间离少年不远,穿过回廊很快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