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似乎挣脱了某些枷锁。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华蓉一时间分辨不出来。
但她知道,使泉源挣脱枷锁的人是刘云。
刘云啊……
——我有点吃醋。
朋友之间也是会吃醋的。
因为改变了我最好朋友的并不是我,而是一个看起来轻佻又靠不住的女人。
因为她是个和我一样的女人,所以我才会这么不甘心。
因为我没有为泉源做到。
——我有点吃醋。
华蓉想。
——因为那是个女人。
☆、第五十八章
早上泉源起来的时候发现华蓉卷着被子在沙发上睡觉。电视还开着,静止在DVD读完的画面上。
泉源蹲下来拍了拍华蓉的面颊,小声叫她:“蓉蓉?蓉蓉?”
华蓉睁开眼睛。
“怎么在这里睡觉。”
“嗯……”华蓉眼睛底下全是睡眠不足的浮肿,她抱着被子坐起来,“几点了?”
窗帘拉着,室内有点昏暗。
泉源怕她一下子清醒会头疼,轻声说:“才六点半,你继续睡吧。回房间吗?”
华蓉问:“你去公司?”
泉源道:“周六了。我去买早点吃。”
“嗯……”
华蓉想了想,确实是周末了。虽然泉源周末加班是常态,不过昨天一起回来时华蓉让她休息一天,她答应了。
“你还起这么早。”
“习惯这个点醒。你再睡会儿吧。”
“看电影儿通宵了。”华蓉困倦地倒回沙发。
“嗯。”泉源给她拉好被子,知道她还半梦半醒着,就不提让她回房间去床上睡的事,也不开口说话了。等她关了电视再看时,华蓉似乎已经再次睡着了,泉源就轻声锁门离开家里。
时间是六点半稍过将近七点的时候。泉源向来不需要过多睡眠,最近更加因为忙碌新系统的时候起得很早,差不多六点时她已经清醒过来,去洗了个澡然后给刘云发了个问早安的短信。
昨晚她答应刘云早上一起吃早饭。刘云发了许多卖萌的颜文字,要她务必一醒来就打电话叫自己。泉源觉得刘云就像只毛茸茸撒娇耍赖的大狗。
【好。】
她答应了。
泉源很少会拒绝别人,最近更加对刘云有求必应。就像华蓉说的那样,她在努力尝试着接受刘云。
刘云也不会提出让泉源为难的请求来。
跟刘云在一起挺好的。
想到刘云的时候并没有像想到贺晨曦时那样牵肠挂肚的激烈情绪,但刘云的陪伴令泉源觉得轻松与平静。喜欢她的陪伴——泉源跟刘云之间的感情看起来平淡无奇,但这样的恋爱也不错吧。
生死相许轰轰烈烈的感情是属于文学作品的。
泉源处于庸碌平凡的环境里,泉源的爱情又怎么能够跳脱出庸碌与平凡呢。
华蓉为泉源的规划觉得委屈。
她觉得泉源给自己制定了计划去爱上刘云这件事简直不可思议。
但泉源自己并不觉得委屈。
没什么的。
现代的男女,接受来自家里或者朋友的相亲安排,遇见一个还算不错的对象就会决定相处试试看。大家都是这样的。比起从前父母之命,结了婚才开始相互了解,现在的恋爱与婚姻模式已经幸福多了。别人是这样,泉源也是这样,并没有需要委曲的地方。
就算华蓉跟华夏也是在互相有一些好感的时候决定相处试试,然后成为爱侣的。
爱情通过时间磨合而来。
泉源爱上贺晨曦也是因为长久的相处与磨合。对贺晨曦的这份喜欢无法说出口,才变成了揪心的爱情。如果泉源是男人,跟贺晨曦表白然后在了一起,两个人的爱情也一定是虽然甜蜜但也平淡无奇的吧。
只有无法圆满布满荆棘坎坷的爱情才会轰轰烈烈。这些爱情跟那些平凡的爱情想必是一样的。只是一个得到了表现的机会,而另外一个并没有。
泉源是这样认为的。
说到底,那些一个人的生命里一定会有个非她不可的命定之人的浪漫说法在泉源看来实在离奇。
所谓的一见钟情多数都是因为长相。
这种由于美色产生的爱情才是最不稳定最容易破裂的。
应该是这样的吧。
泉源觉得自己并不擅长于恋爱,没有资格一口否决别人的感情。而且其实刘云曾经跟泉源说起过这个话题。她一本正经地说:“我对你就是一见钟情。”
泉源笑起来。
刘云真的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她知道怎么样跟泉源这种没有安全感又难以接近的人相处。
——我对你是一见钟情,我喜欢是因为你长得好看,不用感到有压力,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不喜欢你了。
这些话并没有让泉源觉得被冒犯,反而松了一口气。
对的,不需要太认真。刘云说的喜欢和爱也是半真半假的。不用太投入,不用太在意结果,只要轻松随意地相处就好。
也许最后能够在一起,也许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厌倦了。
都没关系。
自然而然就好。
这样的恋爱很不错。
可以驱逐开对贺晨曦的情感,不会再给贺晨曦造成麻烦。对刘云的愧疚也不会那么深,不会过分纠结在自己利用了她的负罪感中。
这样的恋情……如果可以萌生恋情的话也不错。
泉源可以放心地投入进去。
就算有一天真的像刘云说的那样,忽然间刘云就不喜欢泉源了,那也没有关系。
这就像投资一样,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已经光明正大地说明了风险,要不要冒险是自己的选择,最终就算亏本也该毫无怨言。
泉源觉得这反而是理智而值得推崇的恋爱模式。
一样东西,包括情感在内,有了既有规则,有了风险评估,这样才能够被泉源接受。
所以她对贺晨曦冲动的爱情是没有结果的。
因为她对贺晨曦的爱突如其来,根本不受自己控制。
这种爱情就算结果,想必果实也会苦涩,
——就像她父母的那段惨烈的过去。
☆、第五十九章
泉源下楼的时候看见一只斑点狗蹲在行道树旁。
斑点狗握着一根小树枝,在推一块密密麻麻被蚂蚁包围的小糖块。
“……刘云。”
刘大狗抬起头:“汪~”
“……”
“我找到蚂蚁窝了。”
“嗯。”
“吃糖吗?大白兔。”
“……好。”泉源把刘云递过来的奶糖剥掉糖纸放进嘴里,刘云伸伸舌头,示意她自己也在吃。
因为泉源吃了跟她一样的糖所以看起来挺得意的。
——泉源并不太喜欢过于甜蜜的味道,这件事刘云很清楚。
她说:“我跟蚂蚁一人一半了。”
“嗯。”
刘云说:“我少吃了半块,泉小源你分一半给我吧~”
“……”泉源很认真地回应她:“不,那样我也少吃半块。”
刘云拽着泉源的手站起来,哈哈大笑:“泉小源你这个小器鬼。”她又凑近小声说:“你应该说‘来咬吧,一人半块’,恋爱中说这种话才正确。”
泉源看着她:“我们没有在恋爱。”
刘云说:“我们每天发讯息,每天通话,每天互相说早安晚安,放假的时候还出来约会,这就是恋爱。”
泉源对刘云不时的言语调戏习以为常,她说:“我是来吃早饭。顺便见一见你,不是来约会。”
“嗷呜。”
泉源伸手摸了摸她的发顶:“耳朵呢?”
“你等等。”刘云背了个大背包,她拉开背包拉链在里面翻找了一番,拿出一支带着毛茸茸兽耳的发卡,然后戴在头上。她半举着胳膊垂下手腕,模拟犬科动物站立的姿态对着泉源吐舌头:“像不像?”
“你戴的是兔耳朵。”
“将就啦……”
泉源说:“哈士奇。”
刘云跳起来:“今天我是智慧与美貌并重,威猛和软萌皆宜的斑点狗!我一点都不二!”
“嗯嗯。”泉源摘下刘云的耳朵,已经有不少路人回头探望了。她想要笑又觉得站在刘云旁边有点尴尬,只好拉着她离开。“把外套穿上吧。”
刘云伸展手臂让泉源帮她套外套。遮盖掉那件毛茸茸斑点毛衣的刘云又变回了英姿飒爽的美丽与帅气并存的女青年。
泉源问她:“早上想吃什么?”
“面包片。”
“出来约会至少应该去港式茶餐厅吃蟹黄包与鸳鸯奶茶。”
“你同意我们是在恋爱约会啦?”
“我们没有在恋爱。”
“那我们恋爱吧?”
泉源不置可否。
她说:“你真的想吃面包片?前面有一家西点店。”
刘云追上去:“我可不可以搂着你的腰走进去,展示一下我的所有权?”
“……?”
“昨天你来买面包。”
“嗯。”
“我跟你打招呼你没有理我买了面包出去店里的小哥还追出来送你并且你还对他笑!”
“我没有看见你。”
“你对他笑!”
泉源无可奈何了:“我认识他。”
“你们相亲过?”
“……下雨的时候他把雨伞借我过。”
“他一定喜欢你。”
泉源抿着嘴唇,唇角却不由自主地上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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