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局自然是不欢而散,戴帽子的两个气冲冲的甩门而去,不戴帽子的那个留在屋子里,坐了一会,愤愤地踢着火塘气得直骂娘。
骂人的那几句都是中原话。
闻人羲瞳孔一缩,凝神仔细看那个人,身形比起戎族人来说的确颇为瘦小,从后颈的皮肤颜色来看,白皙光滑,一定是养尊处优之辈,看不见容貌但是头发长度也不向戎族通常留到肩膀。
此人必然是个中原人。
这么想着,他心下一松,这一次他和陆小凤跑来最大的目标已经找到了。
皇帝要他们来,最大的原因就是他怀疑南王一脉没被铲除干净,有人投靠了戎族——以南王的老奸巨猾,没道理会将藏黄金的地方对戎族和盘托出,对方至多也就知道黄金藏在关外,像现在这般目标明显的直指白云山,只能说明有人藏在对方的军队里给他们指路。
这个人才是皇帝最担心的,黄金什么的慢慢运就行,开春黑河一解冻,戎族就是实打实的进退两难,运又运不走,不运最精锐的军队就得滞留在关外,否则这次就算白跑一趟。
但是如果有这个人留在戎族——他既然能知道南王藏黄金的地方,那么肯定也知道南王其他的秘密,也就相当于朝廷里不少决不能为外族所知的秘密很有可能会被泄露出去。
粮草储备,兵甲状况,航运官道,无论哪一个被露出去了对于明年的战事都会是沉重的打击。
皇帝只拜托了他们一件事,找到这个人,就地处决,绝不给他任何能多说什么的机会。
闻人羲看着下面的人,如果现在杀掉他,无论是怎么死的都会惊动驻守在这里的戎族,陆小凤还藏在附近,惊动了驻军可能会有麻烦,
不可轻举妄动,还是得先回去找陆小凤探讨一下具体方案。
不过不能杀不代表他没办法让他张不开嘴,抓了一点雪在掌心融成水,输出些内力将其凝成一根细细的长针,对着下面的人轻轻弹出。
细如牛毛的冰针在空气中打了个旋,刺破那人身上厚重的大衣,准确无误的钉在穴道里。
把瓦片盖回去,推了些雪掩盖住他来过的痕迹,闻人羲和来时一样,不留半点踪迹的离开了小镇。
那枚冰针现在不会起作用,等到一盏茶之后那人就会身体僵直,口不能言手不能写,无论是谁诊断,他都只能是水土不服风邪入体,冻过了头才会这样。
江南人在这么冷的地方呆久了,冻病了也是常事。
全部症状要等冰针化掉或者闻人羲帮他取出来才会消失,附了闻人羲内力的冰针要想自然化掉,至少也得四五个月。
这段时间足够闻人羲和陆小凤永远封住他的嘴了。
松林距离小镇不远,闻人羲的速度一刻钟不到就看见鹰站在树顶上兢兢业业望风的影子。
他微微一怔,空气中弥散着香气,肉汤的香气。
加快脚步走过去,他就看见陆小凤盘着腿坐在油布上,柴火架在松针最密的地方,烟火再大经过层层松针过滤也就变得非常细微,看不清什么痕迹。
火堆上架了一个瓦罐子,是他们在前几个小镇里带出来的,肉汤在瓦罐里咕嘟咕嘟煮的热闹,那种诱惑的香气四处飘散。
海东青翅膀还没好,被陆小凤抱在怀里,幽怨,悲伤,且生无可恋。
比起这个它宁愿被那只鹰弄秃脖子啊。
听到身后的脚步声,陆小凤回头,举着勺子笑眯眯的对着闻人羲问道:“要来一碗吗?”
闻人羲笑起来:“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总算走了点剧情【趴
闻人羲这种人设谁都没想到吧哈哈哈哈哈
其实前面写到岁寒三友的时候有提到过哟
光风霁月的外表下是一颗比万年寒冰还要坚硬冷漠的心【笑
还有玉天宝的番外里也有暗示过,玉天宝出生的时候是西域最乱的时候,战火四起的状态下哪怕是昆仑山上的白莲花也不得不见血了呢
而且闻人羲自己也都说过哟,他年轻的时候【什么鬼】可是和陆小凤一样上蹿下跳四处惹麻烦的
能孤身守住昆仑十几年的男人怎么可能是个真正的傻白甜,不过是顶着阳春白雪皮子逗陆小鸡而已
外加昆仑时代相传的装逼技术太厉害了hhhhhh
其实这一章就是两个心机婊互相飙演技看谁能飙的过谁【捂脸
小天使们要不要猜猜看闻人羲和陆小凤直接的暗潮汹涌【并没有
最后惯例的对小天使们表个白,我好爱好爱你,爱你爱的昏天黑地【亲~
就这样,晚安么么哒030
☆、第七十二章
闻人羲不懂戎族语,但是陆小凤会,而闻人羲又恰好记住了屋中所有的对话,所以他和陆小凤一边喝肉汤,一边逐字逐句的翻译他们的对话。
因为是强记下来所有的发音闻人羲的语调并不标准,陆小凤有不少句子也只能连蒙带猜的译出大概。
他们争吵的内容正是关于白云山上的黄金,红帽子的是鬼骑头领麦苏,白帽子的是戎族三王子哈亚,他们一个要强攻进白云山带走黄金,另一个则坚持按照原来的计划蚕食白云山周围的镇子,徐徐图之。
而没戴帽子的中原人,正是南王的心腹之一杨斌,八月十五那场决战他运气好,远在西北逃过一劫,眼看大势已去,仓促逃到戎族以求安身。
然而他只知道南王把金子藏在了这里,却不知道还需要开启的钥匙,只以为白云山上装作山贼的那一群便是黄金的守卫。
三千鬼骑想要攻下这座山问题不大,因此哈亚才想着速战速决,他的父亲,戎族现任的王年岁已经很大了,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季都是个问题,他的兄弟们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在这个时刻被派出王庭已是他棋差一招,若不能及时赶回去,他努力了这么多年极有可能付诸东流。
相反的作为中立派的鬼骑则恨不得把战线再拖长一点,王庭风云诡谲,几个王子争位争得你死我活,留在王庭只有被烦死的份,还不如留在外头,等着风浪平息一些再回去,到时候功劳有了,麻烦也少了,一举两得。
不同的意见自然会引发争吵,杨斌混在两人中间和稀泥,在还没掏干净他肚子里的东西前戎族是不会轻易对他动手的,冲着他的才华还得好吃好喝的供养着,好歹曾经也是做到了巡抚的位置,肚子里的墨水足够让他忽悠戎族那一群莽夫了。
陆小凤的心情很不好,所以他想要让别人心情变得更加不好,眼下最好的对象就是驻扎在小镇里的戎族,周围那些不成气候的小势力都被清得一干二净,整件事做得干净且悄无声息,无怪乎驻守北疆的军队没能收到一点风声。
驻扎的集中,也就意味着好下手,陆小凤心里的坏水就像是锅上的肉汤一样噗吐噗吐翻腾起来,他要找一个最好的办法,让戎族就算不伤筋动骨也要狠狠疼上好久。
陆小凤想着坏主意的时候,闻人羲摊开纸开始写信,天寒地冻,还未写上两个字墨汁就完全冻在了一起,无奈之下他只好用不停地用内力暖化墨汁,快速写完要写的东西。
温热的墨汁遇上空气,徐徐冒出些许白烟,无意中竟是形成了落笔生烟的奇景。
眼瞅着闻人羲写完了信,用内力烘干墨迹以防结冰,陆小凤才慢悠悠的从怀里摸出一支笔来:“我带了笔你怎么不问我要?”
他拿出来的并不是普通的笔,而是北疆军队特制的一种笔,中空的笔管灌满墨汁,以小阀门控制,要用的时候打开阀门就可以直接书写,优点就是耐冻,再怎么冷的天里里面的墨汁也绝对不会结成冰。
考虑到他们出门在外很有可能会需要书写,楚明往他们行李里塞了好几支——在闻人羲要用的时候居然一支都没有找到。
闻人羲封好信,说道:“忘了。”
陆小凤就得意地摇头晃脑:“美璧微瑕,可惜可惜啊。”
“年纪大了,当然不如你们年轻人记性好。”闻人羲笑笑,伸手把鹰召下来,并不去计较陆小凤故意把行李里的笔藏起来的事情。
他心里不痛快便让他发泄一下,总好过像前些天一样闷在心里,左右也不是什么大事,他高兴就好。
陆小凤凑上来,附在闻人羲的耳边小声说着自己的计划,潮暖的气息打在耳边,闻人羲勾起一个笑,也没避开。
陆小凤说着,他摊开又一张信纸,提笔写起来,间或低声补充上两句,陆小凤就得寸进尺越凑越近,就差贴在闻人羲身上了。
另一边死皮赖脸的和海东青蹭脖子的鹰不屑的看看他们,小胡子又和主人黏黏糊糊了,也不害臊。
写完信,把信分别封好塞进鹰脚上的小竹筒里,闻人羲一封封嘱托它尽快应当送到谁的手里。白云山,驿骞,京城,三个地方,三封信。
鹰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海东青,轻鸣一声。
好舍不得嘤嘤嘤。
海东青动动伤残的翅膀,眼睛里略羡慕。
有任务做的日子真好。
陆小凤坐在一边看了一会,弹弹鹰的小脑袋:“这么黏糊啊。”
鹰晃晃头,坚持不懈的想要再蹭蹭海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