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一声道别都没有。”神父声音低沉暗哑的说道,脸上的表情暗沉的如同这夜色一般。
站在他面前,低垂着头不语的血族侍卫,浑身紧绷,那张隐藏在黑暗里的脸庞,狰狞的扭曲,尖锐的獠牙都不自觉的露了出来。自神父身上散发出来的冷冽浓郁的杀气,激的他们不自觉的战栗,防备,迎敌。
血族就是这样一个种族,嗜血好战,隐于黑暗之中。
曾经是黑暗神父手下最可怕的黑暗军团,无论是血族还是教堂都闻风丧胆,所到之处鲜血遍地,收割生命,他们被誉为镰刀军团。死神的镰刀,黑暗神父最忠诚锋利的一把刀。亦是他麾下,最强大的军团。
他们是镰刀,黑暗神父是死神。
他们自鲜血和黑暗中重获新生,他们的存在,便是杀戮的象征。
“既然他已经离开,这些……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神父说道,“赏给你们吧!”
“……”黑暗军团的血族战士们。
一瞬间,齐齐扭曲了英俊的脸。
那些倒挂在黑暗中的蝙蝠,也浑身颤抖了一下,差点没抓稳房梁,掉了下来。如果真一群黑乎乎的蝙蝠齐刷刷的跟下饺子一样掉下来,那画面简直太美……我不敢看。
“记得吃完之后告诉我味道如何。”神父声音懒洋洋的说道。
顶着被杀的风险,那个血族的战士战战兢兢的说道:“但是大人,血族是没有味觉的。”
神父顿时眼睛锐利的瞥了他一眼,冷声说道:“你们吸血的时候,怎么不说没有味觉?”
“……”血族战士。
在战场上被刀剑捅穿了肾,鲜血流了一地,愣是不掉半滴眼泪的真硬汉,勇猛的血族战士,那张苍白英俊的脸上不禁是泪流满面。血族唯一能尝的出味道的只要血液啊!不然为什么叫血族?大人,你这是在为难我们!你在无理取闹!
但是这话是不敢当着神父的面说的,向来是可杀不可辱的血族钢铁战士,咽下屈辱的泪水,“一切如你所愿,大人。”
神父目光懒洋洋的瞥了他们一眼,“乖,听话些。”
“顺便,把上回那个西瓜和南瓜饼的味道告诉我。”神父说道。
“……”感觉心好痛的血族战士。
我特么好想死啊!为什么不让我死,别拦着我!我要去死!
整天吃这些好比毒药尝不出任何味道的人类食物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为难我们写美食报告!
大人,我们真的是血族啊……是血族啊!
****************
第二天。
在拉上了厚厚的暗红色窗帘,屋外的阳光一点也渗透不进来的华美宽敞的屋子里,神父姿态优雅而挺拔的坐在一张长桌前,桌上铺着一叠精致的信纸,手上拿着一支纯金打造的钢笔,他在信纸上写着,字迹优雅而美丽,带着贵族的典雅,“你上回送来的西瓜很甜,我很喜欢,就是皮有点硬,不过挺适合磨牙的。但是那西瓜实在是太大了,吃了一个星期才吃完。南瓜饼的味道也很好,酸酸甜甜的,醇香而美味,我也喜欢。你的一切我都喜欢,喜欢……”
“……”叶郗。
站在门口,从邮箱里拿出这封一看就和其他信的画风不一样的,镶着花边的金质信封的叶郗,打开信一看,整个人都不好了。
卧槽!谁家吃西瓜是连皮一起吃的?西瓜皮用来磨牙?你逗我?
这是谁寄来的恶作剧的信件?叶郗是一脸整个人都不好的表情,西瓜吃了一个星期?你没拉肚子?这哪怕是放进了冰箱,一个西瓜也不能吃一个星期吧!早坏了!
至于南瓜饼是酸酸甜甜的,呵呵……
你告诉我,谁家的南瓜饼是酸酸甜甜的!
呵呵……叶郗面无表情的拿着这封画风不一样的信进了屋,满脑子都是你特么逗我!
至于真相……
大家不要小看血族的胃,那绝对钢铁一般坚硬可靠的胃,不过是区区一个烂西瓜而已。吃不死血族,就是那味道……太恶心了!不过,对于血族来说,好西瓜和烂西瓜的味道没什么区别,反正都是难吃……一丁点味道都尝不出来,只有难吃恶心和毒药一样的感觉。
所以,他们写给神父的美食品尝报告……
呵呵……
基本上就是连蒙带猜,胡扯乱说的。
反正,大人和我们一样,同样品尝不出这些东西的味道。
*************
千年,或许是更久的时光,早已经磨灭了这群血族曾经身为人类的记忆。很多血族,甚至都遗忘了自己曾经也是人类。身为人类的记忆,对于人类世界的认知,也统统都遗忘。
或许是无意的,也可能是有心的。
血族,选择遗忘一切与人类有关的事情。
就好像,自己真真正正的生来就是另一个种族。
唯独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毫无负担的,对人类,昔日的同胞下手,吸食他们的血液。
以血液为食,隐藏与黑暗之中。
与杀戮捕猎为伍,真正的黑暗一族。
然而,他们是否真正的无心,无情?
或许,这只有他们才知晓。
世界是一个巨大的谎言,你我生活在其中。
第24章 爆红
从巴基的老家回来之后,叶郗整个人都处于一种……焦躁的状态之中。他想要写点什么,迫切的想要表达一些东西。那个遥远偏僻而贫穷的小镇,那座古老而神秘的教堂,危险的神父,以及名为莉莉丝的魔女之花,由此引发的故事,一个爱情悲剧?一段至死不渝的深情?还是一个巨大的谎言?
整个事件都好像是笼罩在一个巨大的迷雾之中,真相掩盖其中,朦胧的,你似乎窥见了什么,却什么都无法确定,真实与虚假至始至终都在迷惑着你。
叶郗在房间里枯坐了一天,然后写下了这个故事,《名为莉莉丝的爱》。
和上一个故事不一样,这个故事是一个悲剧。故事的开始,是一个年轻人带着一对兄弟回乡下的老家,家中只有年迈的奶奶。兄弟其中的一个人,误闯了被当地人认为是魔鬼的居住地的森林,结果看见了一座古老陈旧的教堂,和一个神秘英俊的神父。由青年家中的一束黄色的鲜花,引出了一段昔日的爱情故事。
青年的祖父,年轻的时候为了采这种花,进入了那座偏僻的森林。结果被毒蛇所咬,倒在地上,鲜花散落了一地。濒临死亡,这个年轻人满心的绝望,而恰好此时,一个神父路过。
“救我。”年轻乞求他道。
神父说道,“如果你付出你的灵魂,那么就如你所愿。”
满心绝望的年轻人,再也顾不上其他,他答应了的神父的要求,与魔鬼做了交易,付出了自己的灵魂。得救的年轻人,抱着鲜花,满心欢喜的去见心爱的人。最终,他们成婚,生子,生活幸福美满。然而,年轻人却从来都没有觉得安稳过。自从那次从森林回来之后,他整个人都是不安的,绝望如影随形。
他知道和他做交易的那个神父其实是来自黑暗的魔鬼,只有魔鬼才会引诱人类的灵魂。他爱他的妻子,而他的妻子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人,百年之后,他的妻子会上天堂,而他将孤零零的下地狱。年轻人逐渐老去,他开始后悔,不甘,他无法抛下他的妻子,让她独自一人上天堂。
“没有你的天堂,对我而言,与地狱无异。”他的妻子,那个善良的女人曾经如此说道。
而他又岂能让她身陷地狱?
所以他后悔了,他违背了和神父的交易。
神父说:“他躲到了耶和华的庇佑之下,我无法找到他的灵魂。”
“然而,没有人能欺骗我,他必将付出代价!”
*******
叶郗将这个故事寄出去之后,半个月后他收到了回信。
依然是纽约小说报的主编,主编言辞激动的表示他对这个故事的喜欢,“这简直是个太棒的故事!它能够吸引任何一个人爱上它,它让我欲罢不能!”
“然而,这个故事里充满了太多的迷雾和疑惑,我们无处得知那些真相,莉莉丝,魔女之花到底是如何而来?为什么会生长在那座偏僻的森林里?神父真正的身份是什么?那座教堂,到底有多少年的历史?为什么文中的祖父看见的是红色的莉莉丝,而他的妻子看见的却是黄色的?”
“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主人公一开始看见的是黄色的莉莉丝,最后会是红色的?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这篇小说火了,它以任何人都没有想到的速度,迅速的红遍了整个纽约的文艺界。
比起上一篇充满了童话式的成功和圆满的结局,显然这一个从头到尾都笼罩在迷雾里的悲剧故事,更加吸引纽约文艺界的读者。
叶郗全然没料到,这样一个悲剧,甚至他自己都不解,充满了迷惑的故事,竟然会火遍了整个纽约。
读者的信一封封的寄到报社,报社转而寄给了叶郗。
“悬疑?爱情?还是悲剧?不,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剧,也不是一个复杂的悬疑剧,这是对人性的探讨。莉莉丝意为濒临死亡的爱,绝望的爱,为什么莉莉丝会绝望?她为何会绝望?那躲藏在美丽鲜花背后的毒蛇,又象征着什么?众所周知,毒蛇从来都是莉莉丝的代名词,这个传说中的魔女与毒蛇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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