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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一品杀手/刺客 (青丘千夜)


  乔峰虽然性格豪爽不拘小节,但是却不是傻子。
  尤其是如今局势乱的很,丐帮在江湖中的地位又比较特殊,容不得乔峰不多想。
  “见过洪长老。”乔峰顶着洪七公的目光,不躲不闪。“这位公子有礼。”
  百里牧对着乔峰点了点头,原地闭上了眼睛,清楚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一个破庙就这么大,他总不能出去。
  再者……丐帮是出了名的穷,净衣派也没有多少钱,和百里牧从来没有任何生意往来。
  既然不买他家的猪,他也对乔峰没有了多少兴趣。
  “啧,你倒是厉害,一下子就找到了我老叫花。”洪七公抬头看了看乔峰,口气里带着少许无奈。
  乔峰乃是宋国丐帮之中最拿的出手的年青一代,先不说那降龙十八掌学了个九成九,而且性格豪爽,为丐帮立下无数汗马功劳,得到了“北乔峰”的名声。
  在这个江湖上,能够用东南西北指代的江湖人士实在是少之又少。而在年轻一辈中,又以北乔峰南慕容最为出名。后者不但地位比前者低,而且还大多是仰仗了慕容世家的赫赫声名,两人到底谁比较有出息,在老江湖的眼里是不言而喻的。
  就拿百里牧自己来说,他才见过慕容复不久,但是无论是人品还是武功,眼前这个乔峰都要厉害的多。
  “说吧,你那义父又要弄什么幺蛾子了?”洪七公见烤好的肉已经到了百里牧口中,是不可能回得来的了,加上人家才是这东西的主人,他也只能乖乖的拿起下一块肉,接着烤。
  这香味儿,自然是飘到了乔峰的鼻子里。
  只不过这么小一块肉,乔峰是有点看不上的,而且,洪七公爱好美食的名声可是天下都知道,要是在长老口中夺食,嘿,乔峰还不太想要试试自己的降龙十八掌和长老的究竟谁比较厉害?
  “这……义父让晚辈请长老回去主持大局。”乔峰乃是如今丐帮帮主的义子,从小在帮主身边长大,情谊不可谓不深。而洪七公因为是丐帮长老的缘故,从小和乔峰也算熟悉。也见猎心喜多加指点了乔峰一番。他本来想要收乔峰当个徒弟,可是却被如今的帮主给搅合了。
  至于原因……呵,不就是因为乔峰不是汉人么?
  对于如今的丐帮帮主,洪七公是不太瞧得上眼的。当年那么大的事情,他们都没有想过来通知一下自己,后来发现杀错了人才知道来找他诉苦。可怜乔峰父母双亡,还要被他们所顾忌,当真是侮辱了“侠”这个字!
  等到洪七公想要收乔峰为徒被拒绝之后,洪七公就带着打狗棒走了。他是如今宋国丐帮里辈分最高,名望最盛武学最高之人,他要带走打狗棒,丐帮上下没有一个人敢吱声。
  “他想要传位给你?”洪七公懒洋洋的抬了抬眼皮。
  “长老英明。”乔峰恭敬的回答。
  “他小子总算是开眼了一回。”洪七公将烤好的肉往嘴里一塞,香味立刻充盈了口腔,这肉依然很嫩,只是相比于清蒸,又多了些特殊的香气,而且也肉质也更为坚韧一些。
  妙妙妙!
  不愧是几万两黄金才买得到的好东西!
  洪七公将手中棍子一扔,恰好落在乔峰手中,“我老叫花子就不去凑热闹了,打狗棍给你。”
  百里牧在边上看了个分明,这棍子刚才还被用来架火烤肉来的。
  也不知道乔峰是看清了还是没看清,他恭敬的捧着打狗棍,朝着洪七公弯腰道,“到时还请长老赏脸。”
  “走吧走吧。”洪七公颇有些不耐烦。
  乔峰无奈,他还是很尊敬洪七公的,且不说洪七公多年闯下来的名声,数次挽救丐帮于危难之中。就冲着幼时洪七公对自己的指点,乔峰也绝对不会对洪七公有半点不好,“是。”
  乔峰的伞在门口,他走出了破庙,一手拿着打狗棍,一手撑着伞,倒是潇洒的很。
  也不知是想到了什么,洪七公忽然对着乔峰喊了一句,“你是丐帮上下承认的帮主,若是哪一天你有了天大的麻烦,可以过来找我。”
  “多谢长老。”
  乔峰飘然离去,义父如今缠绵病榻,早一刻回去都要好些。
  洪七公原地叹了两声,“乔峰什么都好,就是命不好。”
  他的身世江湖中有不少人知道,连马大元那个蠢货手里都有一份,指不定哪一天纸就包不住火。他虽然有心保乔峰一命,但是他在丐帮几乎没有多少人脉。长老这个名声,也不过就是个名头罢了。
  “各人有各人的命。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若是其他几个国家知道乔峰要走,肯定会花大心思招揽。”
  这天下,又不是只有宋国才是国家!
  “哈哈,没错。”洪七公愣了一会儿,“要是实在不行,我就豁出去脸,送乔峰去唐国的丐帮。嘿,那些家伙,天天狗眼看人低!”
  百里牧没有理,继续吃自己带来的肉。
  “……你倒是给我留一点儿!”
  几年之后,乔峰身世败露,改名萧峰,拒绝了唐国丐帮邀请,成为了唐国的一名武将,威震天下。
  同年年末,大理新皇登基,与逍遥派掌门一同去唐国道贺萧峰官居大将军之喜。
  那个时候,百里牧作为宴会的主要食物供应商,和他们坐在了同一张桌子上。

  第9章 天下第一暗器
  
  等到百里牧从好几个地方回来的时候,已经入了冬。
  这种天气,围着火炉吃火锅,盘子里切着自家养的猪牛羊肉,实在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情。
  不过,这样的天气,若是一个人独享,似乎也颇为寂寞。或许是老天爷也见不惯百里牧这样寂寞,因此,这里来了一个许久不见的故人。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
  车上坐着一个脸色苍白而又泛着嫣红的男人,他不停的在咳嗽,却又不停的在喝酒。他看上去已经不再年轻,然而他的眼睛却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令人愉快的很。
  而他的身边,则是坐着一个少年,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
  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冈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一万个人中也不一定有一个拥有这般英俊的容貌,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赶车的大汉立刻吆喝一声,勒住车马。这大汗满面虬髯,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但等到他目光移向李寻欢时,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而且充满了忠诚的同情,就好象一条恶犬在望着他的主人。
  “阿飞,此间的主人或许是我仅剩的亲人,他年纪和你差不多大,我也许久不见了,不过,他偶尔寄来的东西却好吃的很。我在塞外这么多年,一直念念不忘。”
  名为阿飞的少年轻轻点了点头,虽然他不知道李寻欢口里的好吃是个什么概念,但是应该不错。
  被李寻欢这双眼睛盯着,没有一个人会认为他说的是假话。
  李寻欢来到这间根本谈不上富裕的宅子面前,忽而有了些近乡情怯的感觉。
  自己一去十年,当年的小孩子还会记得他这么个兄长么?
  不等李寻欢想完,里面的门已经咯吱一声打开,开门的正是百里牧本人。
  早在李寻欢他们离这里好几里地之时,他便已经听见了声音。而家里的仆人,也在这里忙着去准备年货了,并不在此处。所以说,李寻欢这么个人生赢家,来的时机实在是太好。
  “你是……阿力?”李寻欢见到这个陌生又熟悉的青年,不由的喊出了名字。
  “恩,进来吧。”百里牧认出了李寻欢,或者说,没有人不会不记得李寻欢,尤其是见识过李寻欢最为年轻出色的模样的人,永远都不可能会忘记他。
  说起来,还算是一段颇为传奇的事情。
  当年的百里牧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小娃娃,字都识不了几个。而他师兄也不过大他几岁,好不到哪里去。他们的师父李狗蛋虽然有心培养一个天下第一的道士和天下第一的杀手 ,但是前提条件是先让他们识字。而李狗蛋是没有这个兴致教两个小娃娃认字的,因此就占着自己姓李的的优势,和李寻欢的父亲攀上了亲戚,还是近亲那种。
  当年,李狗蛋教导两个徒弟之时,就曾经指着李寻欢和他们说过,“这就是人生赢家的模板,好好记好了,也给我好好学习。对了,阿盛,尤其是你,好好学学李寻欢泡妞和交朋友的本事,你得青出于蓝才行。”当年的李狗蛋如此对着百里牧的师兄说道。
  哦,当年的师兄,还不是如今这个名扬五国的国师,而拥有着一个比李大力还要挫的名字——李狗剩。最后觉得“阿剩”叫起来不好听,对外说的是“盛”。
  这么说起来,相比起百里牧来说,其实师兄和李寻欢的关系要更加近一些。只是以师兄如今的身份,李寻欢是不可能前去找他的,一来难以见到,二来,唐国的魔门中人,可把攻略李寻欢当做常年任务挂着呢!李寻欢再天不怕地不怕,遇见那些娇滴滴的心机不断的少女,也得避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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