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力调整了自己的体型,换上一身纯黑的衣裳,在脸上涂抹了几个时辰后又给自己戴上了一个颇为英俊的猪皮面具【珍珠粉养出来的那种】,三重保险下才从从后山里牵了匹被猪欺负的可怜兮兮的骡子,又从街边店铺里用半柱香的时间砍价,用二两十三文钱买了一把粗制滥造的剑挂在身上,骑着骡子慢悠悠的朝着楚留香的方向前进。
马连河边有一个小镇。
烈日、风沙、黄、衣不蔽体的妇人牵着面有菜色的儿童,躲在门后静静的窥视着外来人,一切景象都在告诉别人这里究竟有多么贫穷,和繁华的唐宋元明珲五国仿佛隔了一个世界!
拜五足鼎立之福,这些年来五国的君主大臣一个个都在治理上花了不少功夫,唯恐一不小心就被其他国家攻击。比如明国,曾经被唐宋元三国占领,算是五国里历史最为混乱的一国,也因此,明国对于商人的态度空前的好,什么重农抑商彻底被抛在了脑后。混乱的历史给了这个国家高度的包容性,就商业而言,称得上是五国之首。
故而,李大力将自己的家安置在明国,正是看中了这个国家对商人的各种优惠。
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贫穷的地方了。
然而贫瘠的高原上,这小镇已可算是富裕繁华的了,因为在附近,只有这里有清水!
今天有风,黄土在路上飞扬,街旁小酒铺的掌柜,正不停地用帚子拂着烙饼上的风沙。他只要手一停,饼上就会积上一层牛油般的黄土,这样的饼,在这种地方,已可算是美味了。
楚留香一路赶来,几乎忘记了酒是什么滋味,见到这砖垒成的小店,几乎以为自己看到了天堂。
来到这里的人不止他一个。
还有一个腰间别着剑,相貌英俊气质冷峻的骑着骡子的男子。
与楚留香相比,或者说与这整个高原相比,他都像是一个异类。
他身上披着一个大斗篷,原本头上还带着一个斗笠。可是在看见店铺的时候,他将斗笠扔到了路边,不肯再多看一眼。上面的黄沙已经堆积的很厚了。
他的脸色很红润,嘴唇也很湿润,看起来好像刚刚从家里出来。最让人惊奇的是,他身下骑着的那个骡子,嘴里正嚼着东西,红萝卜樱子还清晰可见。
在这样水比黄金还要贵的地方,一个畜生吃的却是水灵灵的红萝卜!不少人看着那萝卜樱子几乎要留下口水来!
相比之下,论相貌楚留香要比这男子吸引人的多,可是所有人的目光却放在了那个黑衣男子身上。
“我要住店。”黑衣男子从骡子上下来,随手打开自己的包袱,里面居然整整齐齐的放着好几个红萝卜,“这是住资,够么?”
“够!够!”小酒铺的掌柜忙不迭的点头,这个季节,这个地方,他们连去年腌制的大白菜都只在过节的时候吃一点,更别提这么水灵的新鲜萝卜了!
“给我来壶酒,再给我支个小火炉子,我用得着。”男子将红萝卜扔给掌柜,将骡子拴在酒铺前的柱子上,瞥了边上的楚留香一眼,朝着酒铺走去。
楚留香有些郁闷的摸摸鼻子,也跟着进了酒铺,随后又看见了一个为了救猫不要命的胡铁花,顿时惊喜万分!
“胡铁花,花疯子,你怎会在这里”
那人满脸都是青惨惨的胡子,遮盖了大半的脸,除了一双眼睛又黑又亮,整个人懒洋洋的简直叫人气愤!也亏得楚留香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认出他来。
他回头瞧见了楚留香,也跳了起来,大笑道:“楚留香,你这老臭虫,你又怎会在这里”
两人又相互打闹了一番,才开开心心的一起进了酒铺。
胡铁花见了楚留香,高兴的紧,前脚刚坐下,就拍着桌子嚷道:“酒!酒!快送酒来,你们难道想把我朋友干死不成。”
有一个又黑又瘦的如风干了的小母鸡一样的女子哼了一声,往桌上放了一壶小的可怜的酒,这么一点,别说给两个久别重逢的男人喝了,就是给了八岁小孩子喝,也不够两口的。
胡铁花正打算说什么,就闻见了一股奇特的香味,带着酒香,又胜似酒香,简直把胡铁花和楚留香两个人肚子里的馋虫勾的不行。
他们转头望去,看见一个黑衣男子将一块黑不溜秋的小石头放在了火炉上的酒壶里,用筷子搅拌,而那酒香,正是从酒壶里传出来的。胡铁花眼前一亮,脱口而出,“莫非这就是传说中能够将清水变为美酒的‘酒中石’?!”
那黑衣男子闻言转过身,似笑非笑的看了胡铁花一眼,“这种小地方居然也有认识它的人?”
“嘿,这种好东西,爱酒的人都知道。不过你可真有钱啊。”酒中石其实也有的卖,但是那价格足够让人望而却步,胡铁花一直都存不住钱,自然也买不起这么好的东西。
“在下胡铁花,不知道兄台如何称呼?”胡铁花被那美酒勾的上瘾,自来熟的来着楚留香一起坐到了男子的桌子对面。
楚留香也熟门熟路的坐下来,他现在十分想要和眼前这个男人交个朋友。
“在下复姓百里。”
这人自然就是李大力了。
第32章 天下第一偷
百里牧觉得肉很疼。
这酒中石价格不低,但是他想要接近楚留香他们却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尤其在这么荒凉的地方,更是爱好美酒的人无上的宝物。然后再想想解决完石观音之后得到的酬劳,百里牧的心情才好了不少。
其实他一个人去杀石观音也没什么,可是这样一来,他的身份就容易暴露。而且,他也想要近距离观察一下楚留香这么个人生范例,背靠着他到底会给他的事业带来多少方便或者麻烦?因此,他都自己扒了马甲(的一半)出来见人了。
QAQ李大力这个马甲一定要好好捂好。
“原来是百里兄。”楚留香从善的喊道,“在下楚留香,这位是我的好友胡铁花。”
“两位有礼。”百里牧颇为冷淡的点点头,不过酒中石泡出来的酒还是给他们一人分了一杯。
“好酒!”胡铁花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根本不在意百里牧的冷淡。江湖上奇奇怪怪的人多了去了,而且这位百里兄不过只是有些冷淡,估计是内热外冷的性格。这么想着,胡铁花将空了的酒杯又往前推了推。
楚留香和胡铁花都是一个健谈又很会说话的人。
他们从来不问百里牧过来干什么,相反聊着的几乎都是江湖趣闻,让极少关心这些江湖八卦的百里牧也听的津津有味。只不过楚留香偶尔也会为百里牧表现出来的武功震惊。能够在这样的荒漠里用内力凝聚寒冰,在百里牧这样的年纪能够做到这样的事情简直不可思议!
年轻轻轻,武功超群,性子冷淡,复姓百里。
眼前这人是谁几乎已经呼之欲出!
不过,眼前这个人可以说是他的朋友,而朋友的秘密,就算有人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不会吐出一个字来!
而对于楚留香和胡铁花的事情,百里牧也从不多问。只是在言谈之间知道楚留香来到这里是因为他的三个好妹妹都被人劫走了,只是他看上去还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石观音。
“百里兄似乎对这边很熟?”胡铁花见百里牧带着他们走走停停,几乎每到傍晚前就能准确到达一个小客栈,心里佩服的紧。
“走的多了,这世界上的路其实也没有什么差别。”百里牧一本正经的说道。一个宗师难道还听不见几百里外的声音么?百里牧根本就不认识路,不过他带着他们走的都是人声最大的一个方向而已。当然,这种会提升B格的小技巧是不能被外人所知的。
“兄弟说的是。”胡铁花哈哈大笑。
兰州是个繁荣的城市,西北的财富富商巨贾,大多聚集在这里。在这种地方,发财的人总是很多,但等你财富真正够多的时候,人们还是会一样肃然起敬的。
姬冰雁就是能令人们肃然起敬的一个。尤其令百里牧肃然起敬!
他并没有做什么固定生意,只要是赚钱的生意,他都插上一脚,兰州城里的各种生意,每天若能赚过十两银子,就有一两是他的。
这种本事实在令人赞叹。而优秀的巨商之间或多或少都会有些生意上的往来,李大力和姬冰雁自然也是认识的。
在看见楚留香和胡铁花朝着姬冰雁所在的地方去的时候,百里牧第一反应就是幸好自己易了容!
姬冰雁是大顾客,不能得罪。
不过接下来的反应就是,原来豪富如姬冰雁,也会有如胡铁花和楚留香这样的穷人好友啊!看看楚留香都穷的只能去偷了,还要养活三个如花似玉的妹妹,估计日子也过的艰难。
这么想想,似乎陆小凤的生活还算好的。
百里牧怀揣着这样的想法,围观了三个好兄弟你来我往的斗法,最后心一横,打算将“李大力是百里牧表哥”的消息彻底坐实下来,趁机再捞一笔!
等到三人打闹完,姬冰雁才看见百里牧坐的桌子上面摆着一个半月形的玉佩。
“你和明国的李貔貅是什么关系?”姬冰雁将玉佩放在手指间摩挲,确定不是伪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