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起了前几天在家中报纸上看到的那个声名鹊起的连环杀手,被害人都是年轻的亚裔男生,死前曾被迫与凶手发生性行为,死因是窒息,奇怪的是每具尸体都被割掉了舌头…
警方推测凶手是一个同志,也是亚裔。毕竟隔人种犯案的连环杀手实在稀少。可是现在,如果我可以活着出去,我一定会冲上警局叫嚣着你们弄错了犯人的侧写,长点心吧!
因为就算在黑暗中,我还是能清楚的看到这个男人标准的白种人轮廓。想着那报纸上白纸黑字书写的凄惨死法,我第一次有了自杀的冲动。
自杀了,早死早超生。好歹是自己给了自己一个痛快,而如今等待我的不用想也会是一场噩梦。
大多数人永远不会认为自己会遭到那些报纸上的不幸,就像我。我记得当时看完报纸,我还猜测也许不久之后等这个家伙被抓到后,我又会多一篇论文要写。分析最近的案例,教授最喜欢用的题材。
没想到最后我自己却可能会变成那些论文中的一段文字,真是足够讽刺。
他戴着手套的双手,除了方才掐着我颈脖的那只手,另一只手握着一把尖锐的割肉刀,看起来就像是从家里厨房带出来一样。
他看着我嗤嗤的笑着,刀锋在我眼前晃荡。如果不是看过报纸,我也许此时就会想要自作聪明的开口周旋了。可是我不会,因为他也许会在我说完后割掉我的舌头。
这个疯子曾经的爱人是个亚裔男人,因为爱人背叛了他。这个疯子割下每个受害人的舌头,因为舌头带出的是谎言。
我紧闭着嘴看着他秃顶的脑袋,表现得像个木头。我不想表现出惊慌或者害怕的反应,就算我的心脏已经缩成了一团,几乎要跳出我的喉咙。
对于这种报复型连环杀手来说,受害人越惊恐的反应,越会使他们兴奋。
“说话…说话啊!!!”疯子被沉默的气氛弄得惊恐,也许他是第一次看到被害人没有开口求饶,没有人说话的场面让他感觉对方脱离了掌控。
我脸颊被他乱晃的刀锋割开了一道伤口,我拧起了眉头,生理性的泪水忍耐不住的流了出来。该死…死了尸体还得是个破相的…
果然见到我的眼泪,这个疯子越发的兴奋,他嗤嗤的笑着拿着刀在我的脸上比划,目不转睛的盯着我被划破的伤口,血液从伤口溢出,一路划向眼角。
“对我说话…说你爱我…”疯子在我耳边耳语,湿热的气息让我的眼泪流的更快了,已经分不出究竟是生理性的眼泪还是恐慌带出的眼泪。
他将头埋在我的颈侧,我只能看到他的肩膀和那只拿着刀的手在我胸前晃荡。如果真的难逃一死…还不如在死前铤而走险的尝试一次反抗…
不行那也算早死早超生了。
我直直的盯着那尖锐的刀锋开始走神,然后我缓缓的张口。
……
他死了么?
眼前的昏暗灯光和影子交汇,我的眼前出现了重影。
本来打算用讽刺他的话语激怒他,让他在暴怒之下失去警惕,给我一个偷袭他逃出升天的机会的。可我还是失败了。这家伙不是一个变态,丫是一疯子。和变态我也许还能有一丝机会忽悠他,和无法对话的疯子,我又哪里有一点机会呢。
用我这么一个杰出励志青年的命,来换一个疯子杀人犯的命,真是太不值了。可惜上天却吝啬得不行,我没有别的选择。
握着刀柄的双手有些颤抖,因为窒息缺氧,我的耳边出现了耳鸣,眼中的光影越来越涣散,身上那个疯子的血液几乎覆盖了我的全身,温暖的血液逐渐转凉…
……
“警方证实,一开始错误的侧写导致了侦查方向的失误。犯罪嫌疑人和最后一名受害人在死后三天,他们的尸体才被警方发现。…”
“割舌连环杀人案被破,这究竟是人性的丧失,还是道德的沦丧!下面请看详细内容...”
……
我以为这就是结尾了,多么励志的人生啊。孤儿,自学成才,考上大学,一等奖学金,即将毕业,前程似锦,最后却老天没眼的碰上个连环杀人犯,英勇的与凶手同归于尽,享年二十三岁,成为报纸上的一篇专题报道,学校课题的一次研究,然后尸体被火化,安歇在政府公墓回归尘土。
然而,在我的意识还没有陷入沉睡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了我的身体,就好像是从真空回到了地面。皮肤紧贴在被太阳晒得炙热的沥青地面上,耳边开始有人们的三言两语。
“有人晕倒了,快叫救护车!”
☆、第一章
“布莱恩摩斯,现年十八岁,症状反叛型人格错乱。三年前治愈出院后一月再次被送回,病因自我认知错乱。这一次我希望大家确定了他的情况后,在做出决定。”
严肃的会议室里,坐着一些衣着端庄的心理学家,他们手中都拿着那份名为布莱恩摩斯的档案。档案上有着苍白皮肤的青年,姜黄色的卷发,脸上的表情平静安详。
“这一次我们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人格重建,一年的时间确认治疗结果。他通过了无论是心理测试,深层催眠,还是社区融入实验。实验显示他如今对社会的融入能力已经完全等同于正常人,实际上他还开始自学了心理学,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可以控制自己…”
“三年前布莱恩摩斯因为再次病发被遣送,但回来后他对后续治疗一直十分配合,甚至让人感觉那次的病发只是一次意外。毕竟他四岁时来到这里,隔了十一年才重新回到人群,一时间过大的认知冲击导致了那次病发也是有可能的。”
“既然如此,”坐在首位的人拿起了手边的印章对准手中的文件盖下,“布莱恩摩斯批准出院。”
精神病院都是如此,往里送人容易,却鲜少有自己能走出去的。时隔三年,布莱恩摩斯的再次出院,还是让院里的护工阿姨们庆祝了一番,毕竟在气氛压抑的精神病院,爱笑又喜欢聊天的布莱恩可是他们的小甜心。
我是布莱恩摩斯,但同时我还是我,那个在2014年11月3日死于一个疯子之手的励志小青年。而如今,我出院的这一天却是2008年8月31日。
2005年11月3日,我的意识在这个名为布莱恩摩斯的少年身上苏醒。那时布莱恩摩斯才刚刚获得出院批准,我意识的到来打乱了原本就混乱的自我认知,我被当地医院遣送回了这家精神病院。
和那些专家认为的不同,我只用了两天时间来重建我的自我认知。我还是我,只不过我多了一个名为布莱恩摩斯的人的记忆,当然,我还占用了他的身体。
作为我自己的二十三年的记忆十分琐碎却详细,因为这强大的自我认知,我十分幸运的没有被布莱恩摩斯的记忆干扰,而失去自己的人格。
毕竟当时从一个黄种人变成一个白种人,还是世界上只占人口百分之二的红发人种,对我冲击还是相当大的。如果可以翻阅那名心理医师的医疗记录,一定可以发现那两天中,我喜欢一直毫无原因站在厕所的镜子前,只是看着我自己。
布莱恩摩斯,四岁时被送进精神病院。1994年,四岁的布莱恩和小他一岁的弟弟在一起凶杀案现场被迈阿密当地警局发现。
在警察发现他们之前,他们已经在那地狱般的血池里坐了两天三夜,而受害人是他们的亲生母亲。布莱恩和他的弟弟亲眼目睹了歹徒如何用电锯切碎他们母亲的身体,血液四处飞溅,眼前只是一片猩红。
布莱恩小他一岁的弟弟德克斯特被第一个找到他们的警官哈里摩根收养,而布莱恩却因为到了记事的年纪,被确认为反叛型人格错乱,送进了这所精神病院。
布莱恩的记忆中清晰的记得德克斯特被抱走的那一幕。所以在他刚被批准出院后,他就着手调查了他的弟弟德克斯特。
他急切的想要去与他的兄弟相认,却发现德克斯特似乎对他毫无记忆,一直坚定的信念崩塌。布莱恩是用想见亲人的这个信念建立起来的人格,所以他的心理状态也再次濒临崩溃。
于是,我来了。
要我说,布莱恩是在是太着急了。如果他接着查下去,就会看到他想要的。因为布莱恩的执念,在这三年里,我持续了他对德克斯特的调查。
就算德克斯特被哈里摩根收养,成长在一个完整的家庭,但三岁时亲眼见到的那一幕,虽然已经无法完整的回忆起来,但却仍然深深存在于他的潜意识里。所以,其实德克斯特和布莱恩何其相像。
他们都是潜在犯。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很多犯罪者都是因为曾经受害,心理没得到及时和正确的疏导,便对其他无辜的人犯下罪行,以此宣泄他们心中的不满。
布莱恩清楚的记得母亲被分尸的那一幕,所以他其实一直渴望着分离的肉块,流淌的血液。就算后来长大后他在那些心理医生面前用尽全力伪装,这种渴望也时常变成一种幻想,存在于布莱恩留给我的记忆里。
德克斯特只记得记忆里的那片血红,但他还是无法抑制对血的渴望,就像是对曾经记忆的渴望。我对德克斯特的调查中发现,他身边邻居家的宠物狗失踪,已经发生不止一次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