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家庭当中,爸爸是最爱他的,也很爱妈妈,工作也只是为了让家人生活的更好,让他跟妈妈更快了些,他会在下班的时候带来妈妈喜欢的玫瑰,会绕过好几条街去买林书程喜欢的小蛋糕。
结婚过日子,生儿育女,对待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难道能让过客和固定的程式化一样不尽心吗?
日记本很大,前三分之一,主要是偏工作,一大篇一大篇的记录,是从本子的三分之二的时候开始的。
2012年5月3日 微风
我头一次见到一个那样的女子,坐在咖啡店的角落里碰着一杯卡布奇诺,她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旗袍,外头罩着一件针织开衫,乌黑的头发挽起来,用一根银色的发饰固定在脑后。
笑起来的时候,像是咖啡店里装饰用的玫瑰,或许,比起那根银色的发饰,一直开的正鲜艳的玫瑰花更适合她。
我端着咖啡坐在邻座,她便向我看来了,是一双很美的眼睛,连眉梢都带着迷人的风韵。
世上竟然有这么漂亮的人,真是让人吃惊,说来有些难以置信,活到四十岁的我,竟然真的像是书中所写的,心口不可遏制的跳动了起来。
这时候我不禁懊悔,懊悔自己年轻的时候那么听话,稀里糊涂的就结了婚,稀里糊涂的生了孩子。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想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去结识她。
她只稍坐了坐,看了一眼自己手腕上的表,便要往外走,咖啡店的店员叫住她,说她忘了手袋。
她回头的样子极美,因为觉着不好意思,露出一个有点尴尬的笑来,侧脸上浮现一个浅浅的酒窝,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觉着此生此世都不会见到比这更美好的人了。
有些可惜,店员叫她“林太太”。
坐在靠窗的位置最方便望向街景,她踩着一双黑色高跟鞋走出店门,来接他的男人大约三十五岁上下,推着一辆自行车。
这样的美人,怎么好坐在自行车上风吹日晒,她很适合红色或者黑色的汽车,内部一定要精细,跟这个人一样,最好连车的形状都要显出几分优雅来。
回家的时候,慧君正坐在角落里看书,穿着一身随意的家居服,即便容貌是好的,素面朝天的样子也实在让人食之乏味。
齐润下学回来,也找了本书坐在看,跟他妈妈一样,勉强能瞧得过眼,可也实在没有活力。
……
林书程手里的一瓶奶都焐热了,还是没有下口。
夕阳透过窗子照了进来,房间里亮晶晶的像是渡上了一层漂亮的光晕,只是书本上的字迹,又像是刀一样刺在人的心口上,让人在这一片光晕里呼吸不畅。
2012年5月3号 小雨
昨晚上一晚魂不守舍,等到夜里四点才勉强入睡,而后做了个梦,梦见昨天遇见的女子成了我的妻子,她会坐在钢琴上端着一杯红酒听我弹琴,会眯着漂亮的眼睛扬起两个酒窝撒娇。只可惜醒来之后,那只是一个梦。
我又去了那间咖啡馆,想去点一杯她喝过的咖啡,哪怕只是尝尝味道,也能聊以慰藉。
却没想到,上天待我不薄,竟又让我遇上了她。
她正跟一位太太说着话,声音婉转带着一丁点鼻音,慢慢拉扯着最后一个字的语调,清甜的很。
碰巧那位太太是李总的夫人,我上前打了招呼,她便介绍了我们认识。
她叫暮云,云朵的云,大概是奶油蛋糕上云朵,带着香甜。
暮云的手很小,细腻又温暖,像个孩子,眼睛里含着光,好像那双眼睛不是看东西用的,而是盛着千山万水的春日柔情。
只一眼,我便知道我完了。
我用了三秒钟的时间想好的离婚的事情,又用了三秒想好了怎么把房间布置成合适暮云的气质,又用了三秒和她走完了后半生。
第一百零二章 衣冠禽兽
剩下的三分之二竟然都是跟林书程妈妈的故事,林书程把笔记合上,没有让沈齐润再继续看下去,毕竟这些东西会有可能影响晚上的晚饭。
沈齐润的眼睛很暗,像是刚刚跑完十公里一样,整个人陷入一种难以言喻的疲累感之中。
他摸过林书程手里的AD钙奶,一口气吸了个干净,咕咚咕咚两口吞了下去。
“齐润?”林书程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是放柔了声音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人跟人的脑回路不一样,林书程不明白沈爸爸是怎么想的,只是按照林书程个人而言,他是个最喜欢日久生情和最念旧情的人。
他有些难以理解,青梅竹马的妻子在他眼里竟然是那样可以轻易舍弃的,更是难以理解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在他眼里竟然轻的像是鸿毛一般。
沈齐润对他笑了笑,看上去好像没当回事,只是眼角上有些苦。
“我一直以为,我爸他是…是爱我的。”
林书程贴上去轻轻的拍着他的脊背,“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程程,我不会像他一样的,不会的。”
“我知道。”林书程说。
“我爱你,爱咱们的孩子,只要是你不放开我的手,我永远都不撒手。”
林书程觉着他在轻微的抖动,一个深信自己生活在爱的家庭里的孩子,忽然发现真相,就像是被抛弃在寒冬腊月里,好像是自己犯了迷糊,才觉着自己面前又一对的火,醒来之后又发觉从来都没有半点火光。
“是我不好,我不该把它碰掉。”
沈齐润摇摇头:“不,看看也好,可以引以为戒。食材买好了吗?”
“嗯”
“那咱们把烤架搬出来,开始烤吧。”
林书程想起那烤架是沈齐润的爸爸留下来的,赶紧拉住沈齐润的手说:“我改主意了,觉着乱炖也挺好的,咱们别那么麻烦了,随便煮一煮吧。”
“也好”沈齐润说:“那你自己玩一会,我去厨房煮饭。”
他乖巧的用脑袋蹭了蹭沈齐润的手心点了点头。
等那人的一走,刚才乖巧的脸,整个垮了下来,因为刚才看过的东西,胸口堵的难受。
林书程当然知道沈齐润不是他爸爸那样的人,他那样好,真是哪怕有朝一日两人的感情耗光了,怕也不是轻易的就能撒开手的人。
可是因为他的问题,把这个原本以为自己生活在阳光之中的人推到了黑暗里……
饭菜煮的很快,沈齐润端着冒着勾人的香味的一大盆乱炖放到餐桌上,走到沙发前拉起林书程来,送到餐桌前,忽然眼睛含着笑的跟他说:“你不知道,我刚才忽然想到了,万一我要是五十岁的时候才遇到你,这是一件多可怕的事情。”
林书程夹起一片午餐肉填进嘴里,笑吟吟的抬头说:“可你十八岁的时候就遇到我了,前些年也没好好珍惜呀,还带着女朋友气我!”
沈齐润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眉毛动了动,眼睛里闪着几分探究的颜色出来,扶在餐椅上问:“咦?我那时候有女朋友,你为什么会生气呀?”
正吮吸着筷子上的一块香辣鱼果的人,心虚的胡乱嚼碎了嘴里的东西,借口道:“那是因为当时的佟雅有些太讨厌了不行吗?”
沈齐润带着明显的不信的眼神点点头:“嗯,有道理。”
“你那是什么表情?你这分明是敷衍啊?”林书程着急上火的说。
沈齐润双手撑在他餐椅两边,嬉皮笑脸地说:“我能自恋的以为,是因为喜欢我,所以才生气的吗?”
林书程终于恼羞成了怒,强行脸色撂了下来,顶着一双红红的耳朵,用十分嫌弃的语调说:“我求您了,少自恋点,咱们还能做朋友。”
“谁要跟你做朋友,咱们可是爱人呐。”
好一会,林书程才默默地缩了回来,讷讷地说:“那…那你也少自恋点。”他不自在的蹭了蹭鼻子,老老实实地坐在饭桌前,不停的往嘴里塞东西,鼓鼓囊囊的嘴巴像一只小仓鼠,可爱的紧。
沈齐润不禁感叹:我以前是瞎了眼吗?怎么早没有发现我们家程程这么讨人喜欢。
他觉着自己有些挪不动腿,弯腰把脸搁在林书程的肩膀处偷了个香,“多喜欢我一点。”
“凭什么?”林书程不过脑子的吐出了这么一句话,说完他自己就后悔了,明明十分钟之前,他还想着弥补一下沈齐润来着。
“因为…”他停顿了一下,望向桌子上的一盆乱炖说:“多喜欢我一点,饭菜也会香一点。”
林书程皱眉:“这是什么逻辑?”
沈齐润拿起筷子夹起一筷子林书程最喜欢的土豆片,送进他嘴里问:“是不是有香一点?”
林书程不大好意思的张嘴接了,嘟囔道:“又不是小孩子了,还喂什么饭,一点都不像样子。”
“像样子有什么要紧的,咱们自己吃着舒服开心才是要紧的,你瞧瞧外头多少人样子好看,说不准还是什么衣冠禽兽呢。”
林书程拉长了声音,捏了捏他的脸:“哦?我现在看你像衣冠禽兽,你安的什么心?是不是想我把养肥了,然后拉到菜市场卖掉?”
对方也不恼,顺势往林书程的手上凑,“指着你卖钱,我都不够这些粮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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