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克拉克起身离开的时候,詹姆斯突然开口了——
“世界之所以堕落,不是因为坏人在做坏事,而是因为好人都在袖手旁观。”
克拉克的脚步顿住了,他没有回头,而是继续听到他的养子说道:“你决定袖手旁观,但我不想这样。哪怕我现在没法对抗九头蛇,但我会等,等到我有能力对付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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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尼集团是世界上排名前十的大公司,涉及包括房地产、能源开发、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奢侈品在内等多个行业。这个集团的拥有者是个已经四十多岁却依旧魅力十足的男人,他身材英挺,穿着考究的西装三件套,轻松自然地游走在上流社会之间。
最关键的是,这位钻石王老五……至今未婚。
和不知道是富N代的托尼斯塔克相比,这位提姆潘尼沃斯先生洁身自好,从来不和美艳的女影星或是嫩模们发生任何绯闻。他看上去绅士彬彬,脾气温和,机智幽默,但熟悉这位总裁的人都知道,潘尼沃斯先生很难真的和谁亲近,也少有真正的笑容。
潘尼集团是在二三十年前突然崛起的集团。那时那位人间之神刚刚结束了自己的独裁统治,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在一点点复苏,潘尼集团瞅准了这个好时机就趁势而上,才能有今天和老牌斯塔克集团并肩的商业成就。
不过没人知道潘尼集团的初始资金从哪里来,据说潘尼沃斯先生背后的水深着呢。但消息灵通的人大概还是知道,在潘尼集团成立之初,它的CEO并不是提姆潘尼沃斯,而是卢修斯福克斯。这个名字或许现在大部分人都没听说过,但你一定听说过布鲁斯韦恩的名字。
噢,每个人都知道谁是布鲁斯韦恩!曾经的哥谭首富,有着亿万资产的花花公子?不,韦恩先生可不是因为这个身份闻名世界的——布鲁斯韦恩是因为蝙蝠侠的身份永垂不朽。
这一点还是超人亲自用一纸通缉令验证的,所以没人敢质疑其真实性。
而卢修斯福克斯在成立潘尼集团之前,正是韦恩集团的CEO,而韦恩集团在超人当政的时期遭到了毁灭性的攻击。然而被毁掉的只有明面上的产业,大量资金最后不知去向。
人们猜测,这笔钱恐怕最后都到了福克斯手里。趁着蝙蝠侠被超人杀死,而韦恩家族又没有继承人,这个卑鄙的男人抢走了韦恩家所有的钱,开办了自己的公司。
但也有人说,这笔钱本来就是蝙蝠侠知道自己难逃一死后,转赠给卢修斯福克斯的。毕竟当年在韦恩集团,布鲁斯韦恩实在是不管事,都是靠福克斯在打理公司上下事务。不过也可以理解,一个整夜都要在哥谭巡逻的义警哪里来的精力再扑到公司发展上?
福克斯没有把潘尼集团留给他自己的血脉或是亲戚,相反他给了这位提姆潘尼沃斯先生。不过大家也不奇怪,因为福克斯在世的时候,提姆就已经是潘尼集团的高级管理者了。他的管理能力很强,潘尼集团的崛起有大半是他的功劳。而且据说提姆曾经也在韦恩集团工作过,和布鲁斯韦恩有旧。不过和蝙蝠侠有关的那些档案都不知为何被销毁殆尽,而原来的员工死的死,跑的跑,没人能证实这一点。
没人知道,卢修斯把潘尼集团留给提姆,是因为那本来就该是提姆的东西。
“你再说一遍?”提姆潘尼沃斯锐利的眼睛死死盯着眼前的经理。
在总裁视线的压力下,这位可怜的经理的额头开始渗汗:“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纰漏,潘尼沃斯先生。有人偷偷提走了那部分的资金,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办到的。但之后两个月那笔钱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换了回来,如果不是我偶尔核对历史账务的时候发现有些不对,才去查核……先生?”
提姆抿了抿嘴唇,简要干脆地说道:“你刚才说要去报警?别去,这件事你不用再管了。”
“但是……”
“他想拿就让他拿,想拿多少就拿多少,别大惊小怪,也别告诉其他人。”
经理连忙点头,虽然他不明白总裁这么做的原因,但那是英明的总裁,上头的想法他不需要多过问。这事汇报结束后,他立刻和总裁告辞逃出这间很让人有压力的豪华办公室。
而提姆瘫坐在真皮椅子上,仿佛卸去了所有的力气。
“你还活着。”提姆伸手捂住了双眼,仰起头低声呢喃:“你还活着,太好了,布鲁斯……父亲……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从不来见我一面?”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是过度章,所以情节没有太大进展,只是结个尾。但是从感情上而言,这算是詹姆斯最后走上英雄之路的原因。如果说校园欺凌事件让他分辨正义和强权的区别,满格鲁尼让他有了面对一切困难的勇气,那么蠢作者花在冬兵事件上的功夫,一方面是为了cp的感情线,另一方面就是为了让詹姆斯明白英雄的意义。
英雄之所以成为英雄,最开始的原因只是他们没法袖手旁观他人的悲剧。
好吧_(:з」∠)_其实蠢作者的大纲上是三章完结冬兵事件的,然而……写着写着……
话说克拉克和詹姆斯思想的冲突也是蠢作者脑内的冲突,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是怎么看超级英雄的(我是说比较正经的看法,不是迷弟迷妹的那种啊!)
三少提姆的部分是个彩蛋,至少解释了韦恩家的钱都去哪里了,以及提姆跑到哪里去了。之后还会随着剧情交代二少和四少的去向,毒藤和小丑女也会露面,→_→猜中她们的养女是谁有惊喜哦!
我在思考要不要把盗梦的剧情放上来,想看的小伙伴们“吱”一声,来~~~~
第二卷:反派模式
☆、 第23章 詹姆斯中士
五年后——
灼热的天气蒸腾着人体身上最后一丝水汽,美国大兵们身上还要套着厚重的防弹军装和盔帽,背着要人命分量的战斗武器。挥汗如雨已经不能用来形容他们此时的状态了,如果可以的话,他们简直想把自己装进冰箱然后冻上一万年。
詹姆斯穿着佩戴有中士徽章的迷彩装,很没有形象地蹲在一个沙丘旁边,拧开军用水壶的盖子往嘴里灌了几大口水,以补充不断从额头和后脊渗出的汗水。
这是詹姆斯来到中东训练基地的第六个月,当兵后的第一年零两个月。
一年多前,当詹姆斯说要参军时,大部分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脑子有问题。作为一个前途大好的常春藤大学双料毕业生,舒适的未来中产阶级生活已经在向他招手了。他可以和身边大部分同学一样,找份稳定体面富足的工作,然后结识一个美貌独立又温柔的女性,正常地结婚,生下两三个孩子,每天陪伴在爱人和小家伙们身边,周末还能全家去游艇上钓鱼。
美国征兵办的人用来招募士兵的福利无非就这么几点:退役后的工作推荐,给一笔足够退役兵上大学的助学金,答应外来移民服兵役后就能转为正式公民,吧啦吧啦,钱,吧啦吧啦,赚钱的机会,吧啦吧啦,还是钱……
对詹姆斯莱顿这种一看就是中产阶级出身,并且成绩优秀的精英子弟,没有什么家族和政治上的目的,他想参军也只有以下两个理由:闲得蛋疼,或愚蠢冲动的爱国情怀。
詹姆斯并不在乎那些人的看法,他唯一在乎的只有两位养父的态度。不过,在詹姆斯念大学之后,布鲁斯和克拉克就很少干涉他的决定。在听到詹姆斯报名参军后,克拉克只是“哦”了一声,然后问他早餐吃的热狗要什么酱料,而布鲁斯更是淡定地连个眼神都没有。
在那一瞬间,詹姆斯又觉得松了一口气,又觉得心里的小男孩在发酸。
噢,够了,他已经二十三了,又不是三岁,别幼稚得因为得不到大人的关注就别扭心酸!
虽然是这么想的,但他还是别扭到了离别时刻。谢天谢地,布鲁斯和克拉克愿意来送别,这让他感觉心里好受了点。他提着行李袋子,对着养父们欲言又止。
噢,天啊,他扭捏得像个青春期小女孩!
“吉姆,祝你好运。”克拉克伸手抱住他,宽阔的肩膀给人以十足的安全感。
詹姆斯回抱住克拉克,两人微笑着放开对方。詹姆斯尽量控制着自己的眼神不要往布鲁斯这边瞟,也尽量不要显得太过像个要不到糖果的小姑娘。
“万事小心。”坐在轮椅上的老人用低沉的嗓音说道,他看上去又衰老了一些。毕竟岁月不饶人,没有人类能够逃脱时间的规律。
“嗯。”詹姆斯往布鲁斯的方向又蹭过去一点。
布鲁斯看着他的眼神让人高马大的青年很想找个地缝钻下去,但他在一旁克拉克的鼓励之下又往轮椅这边走了几步,然后俯下身体抱住瞬间僵硬绷紧身体的老人。
“谢谢你尊重我的选择,布鲁斯。我知道你不赞同战争,也不想我参加美军。”他在养父耳边轻声说道:“我会想念你们的。”
布鲁斯抬头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然后挑眉问道:“所以你这几天就全在纠结这件事?”
詹姆斯脸倏地红了,等待着被养父在自己临走前再训他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