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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斯莱特林阁下的忧郁 完结+番外 (彼笙莫安)


  ……
  我想了半天,不知道该怎么写?萨拉查捏着羽毛笔思考,丝毫没注意笔还放在羊皮纸上,墨水已经把那个I字糊了个大黑点。这样写肯定不行,臭小子是不会满意的;但他写惯了言简意赅的命令,写不出多么矫情的语言,如果硬要编造出什么情话……估计连他自己都会觉得难以忍受。而且,也没有哪个人写信,上来就是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夸赞吧?
  唔,不如这样好了。实话实说。
  萨拉查敲定开头,心情大好,低头一看羊皮纸,不在意地揉了个团子,朝身后一扔。拿着笔往墨水瓶里一抻,又想起笔的墨水已经吸满了,便把笔捻着,伸手拎过另一张羊皮纸,仔细摊开,笔一挥,写下一串潇洒的花体字:
  我的戈迪:
  见信安好。昨天你让我给你写一封情书,说实话,我非常惊讶,因为我从来没有接到过这样的请求。
  小心些,再柔和些,词措再温和些。
  所以请原谅我的言词拙劣,他写道,不禁在心里有些无奈地笑笑。我可能写不出你想看到的句子,可能也说不出我想说的话。如果我的表现让你失望,也希望你不要因此伤心难过。
  因为看信的人,恰恰被他放在心尖上最重要的地方。
  等到“sad”这个单词写完以后,萨拉查呼出一口气,像完成了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情一样,心里升腾起一股难以言喻的自豪感,虽然这封信只写了一个开头。他把羽毛笔放到一边,反反复复审视了羊皮纸好几遍,才心满意足地点点头。
  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写呢?
  萨拉查从来没有写过情书,说实话,要不是戈德里克一时突发奇想,他又惯来宠着臭小子,说不定终此一生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
  对他来说,这是棘手的。
  但既然答应了对方,他就一定会做到。萨拉查的目光游移到墨水瓶旁边的一堆书籍上,最上面放着好几卷羊皮纸——那些都是罗伊娜收到的情书。她和爱人从前在热恋期时写过不少,一听说他要给戈德里克写情书,很是慷慨大方地借了出来,顺带嘲笑了一番他在爱情上少得可怜的造诣——哦,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想了想,拿过那张羊皮纸。应该……能够参考一下吧?毕竟一份情书,一张纸上总不可能只写一句我爱你。
  虽然他认为,这是最简单直接的方式。
  一展开羊皮纸,紫罗兰的香气扑面而来。
  而后他的目光下移,便看到这张纸上的第一句话:
  你说,我们的爱情是怎样的呢?
  如果要他来描述,萨拉查想,如果从真正意识到开始,那似乎是澎湃的,激烈的,就像压抑多时的火山,因一次天翻地覆发的爆炸迸发。如果不是一次突如其来的灵魂转换,他根本不会那么快明白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他热衷品尝权力与力量的甜美,却无暇体会爱情的滋味,并未意料到……一旦浅尝辄止,便会一发不可收拾。
  但,他擅长忍耐。所以这样的情绪并不会表现出来。还记得那次一同去森林旅行的时候吗,戈迪?他扔开羊皮纸,拿起羽毛笔往墨水瓶里蘸了蘸,在铺好的信纸上刷刷刷写道。自己的思绪也跟着墨水一同流泻在纸上。他想起他们的旅行,他们穿过农田,跟随溪流,在开阔的平原上任坐骑奔跑;他们一同张开双臂,迎接阳光的温暖和微风的呼吸,看着秋日里的光线带出最后一丝薄凉的欢愉。然后戈德里克停了下来,转过身,对他露出一个微笑。他便觉得呼吸都跟着急促,心脏也一下扑腾扑腾惴惴起来。
  是平淡的,只是一个小动作而已。却能在不经意间牵出难以抑制的情动,让他脸上发烧,头皮发麻,人前惯有的冷峻高傲消失殆尽,向对方展现最真实的,□□裸的自己。
  那么,你所感受到的,是不是和我一样?
  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因为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就能觉得心底里冒起泡泡仿佛要飞了起来?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就因为你冲我笑了一下,我就觉得仿佛喝下了三个月分量的福灵剂,满满当当的甜蜜和快乐都不知道怎么告诉你才好?你会不会和我一样忐忑,面对对方的时候生怕一句话说得不好让你不开心,话说对了看着你脸上的神情,便像喝了一口蜜一样打心底里甜到浑身四肢百骸每个毛孔连头发都是甜的?
  我不是你,我感受不到你的感觉,只能通过你的神情推测,通过你的动作,你的话语,试图让自己与你更亲近,试图从你的表现里看出一丁点蛛丝马迹,以至于最初的每次会面我都会惴惴不安,心潮澎湃,想见到你,想和你没有距离,却又害怕接近你。多可笑的想法,是吗?萨拉查咬了咬羽毛笔,活动一下手指,笑出声来,继续写道。我甚至在想,要是我能用什么魔法,让自己能时时刻刻感受到你的情绪,你的心跳,你面对我的时候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那该多好?我宁愿用我所有的权力,财富,力量和荣耀换取它。但——他忍不住,哼咳着笑了一声出来——虽然你爱的人是我吧,但是以你那个爱乱跑爱玩爱惹事的性子,没有这些东西,我怎么看住你?
  女人的心情就像天气一样多变,他想,又拎过罗伊娜那份情书看了看。她曾低着头护着胸前的书,刻意跑到麻瓜村落中,用一个忽略咒,然后一步一步在人群里行走。很慢。看着自己的脚印与雨水混为一体,感觉单薄的长袍一寸寸被打湿黏在身上,感受寒冷入骨的快乐与孤寂。他不曾做出这种事,戈德里克也不会这么做,性格使然,注定了他们不会轻易品尝寂寞,而是用另一种更实际的方式排解它。
  他们曾一同看过雨,一同淋过雨。无论是两人一起旅行的时候,还是坐镇霍格沃茨为学校和巫师界操劳的时候。他边回忆,边写道。冰凉的雨水顺着脖颈流入衣领,划过背脊,他们曾一同感受过。说实话,那并不是多么好受的感觉,很多时候他们站在雨里,只会安静地看着,一句话也不说。可就是这样,躁动不安的情绪便似乎会顺着雨水从身上滑落,流走,再和地上许许多多的雨水合为一体。每到这时候,戈德里克的金发就会湿淋淋地贴在他的脑勺上,面颊旁,卷曲的弧度变得平滑。他莫名地喜欢这样的平滑感,这让他觉得安心,惬意,也让他知道,戈德里克现在就在他身旁,所感受到的倾盆大雨也和自己一模一样。
  还有呢?
  萨拉查闭上眼,惬意地微笑。如果我说现在我在思念你,你相不相信?
  他想起每次从霍格沃茨的大草坪上穿过,黑色皮靴踩在草丛中发出暗沉沉的声响。草坪旁边长着一圈山毛桦,那是他们四个人亲手栽种的,现在已经长得笔直挺拔。他任凭回忆被风吹走,一厢情愿地把它们认作拉杰尔山脉的那些白桦,一到夏天它们就会长成一片,郁郁葱葱,而他们相遇在树丛最为茂密的地方。他坐直身,甩了甩羽毛笔,接着往下写。秋天时草坪会变成黄色,有些时候甚至会开一种金黄色的小花,他踩过去时会发出细小的碾压声,像是一脚踩在了秋天的袍子上。回头一望,远方禁林依旧如绿宝石般瑰丽,因为附着魔法而长青。
  这时的夕阳半落,空气里有花的清甜味道,更多的还是草皮枯黄被阳光久晒之后的干燥味道。他停下脚步,拿出魔杖,飞快地在空气中点点:“臭小子,我回来了,快出来接我”,杖尖在那串漂亮的银色花体字上停留几秒钟,然后迅速收了回来,一挥手,又将那串字符抹去。盯着前方看了半分钟,想着臭小子你怎么还不出来,才想到自己行踪不定,回来的时候也没通知过那个人,只好嘴角撇了撇,收回目光走了几步又死性不改地抬头看看——火红色的一团东西突然“啪”一下拍到他脸上,他皱了皱眉,下意识顺手一抓拿过来看——火红色的团子在他手上啪嚓一下炸开,漂亮的火焰四处流传飞到天空引着他的目光跟着转,也是一串银光闪闪的字:“该死的混蛋有本事你就别回来”。他心头一跳,按捺下嘴角几欲破功的弧度,若无其事地抬起手挥了挥,把那串字像刚才那样抹掉。然后抬起头,一脸镇定地看着二楼的窗口,果不其然,金发青年正双手环胸,斜着眼探了半个身子出来看他。
  那表情,那神态……还真是傻得可以。
  可他就是喜欢。还喜欢得不得了。
  ……
  嗯……这么说,自己岂不是被这臭小子吃得死死的了?
  只是想到几段回忆,就莫名其妙地开始想笑,开始心跳。都说谈恋爱的人智商会降低,要真到那时变成了个傻子,臭小子对着这样的他还会不会要?
  想着想着,不小心就写到了羊皮纸上。等注意到的时候,先前的墨水几乎都要干了。萨拉查偏着头想了想,还是决定留着这段话。等日后臭小子要是敢不要他,就把这封信搜出来,当面跟他对质。伟大的黑巫师之王想到这里嘿嘿笑了两下,没错,当面对质,看这臭小子还敢不敢甩了他。他想着想着,居然还挺乐在其中,丝毫没觉得这样的行为有什么不合他形象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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