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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巡景 (九十七郎)


  可还没等到哥哥回答,门口处就传来一个略微有些颤抖的声音,“阿二,你刚刚,说些什么?”
  叶安闻言,抬头一看,却见一身白衣墨发轻挽的华初大夫撑着门框,看着方才叽叽喳喳的阿二,目光定定。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这样的华初,像极了成亲那夜挑开妻子盖头的自己。
  欣喜,激动,仿若等待了一场相隔几千年的重逢,漫长的岁月只祈求掀开盖头时相对的第一眼。如此,便是下一秒死去,也是值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元宵快乐啊元宵快乐。么么哒啊么么哒……
  最近遇上一点糟心事,但还是如约在元宵开了新文。
  是非曲直无定论,恩恩怨怨由人说吧。
  盗文这事吧,呵呵……实在无可奈何,十七也是无能为力。
  可盗我文,还不要脸说是转载,完了之后还骂十七,也是醉了。
  估计十七还比较年轻,受不的这样的事。对于读者,我只想说,买V呢,你觉得值得买,买的开心,就买。
  不值得呢,你爱看盗文我也没办法。
  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是在休息的这半个月寒了一点心。又要看十七的文又要说十七是个多么恶劣的人,也是醉了。如果不让你偷我东西就是恶劣的话那我的确足够恶劣。
  既然我这么恶劣,那就不要看文好了。
  现在一些看盗文的孩子,三观实在无法理解。她们只会说谢谢楼主,谢谢吧主,却忘了写文的是谁。本末倒置得让人无语……最无语的是,作者去维权,还有人在说你怎么证明你是原作,你个不要脸的。
  自认为做人问心无愧行的正当,但我发现对于一些奇葩的人来说是没用的。管你是谁,只要妨碍她们的利益,就喷啊喷的o(╯□╰)o。
  被盗自己文的人骂得挺惨的,偏偏我就是打不过她,这个世界就是那么无奈。犀利一点讲,那就是权限狗啊……
  总之呢,糟心事很多,我发发牢骚也就过了。可能看文的没有那么大的感触吧,毕竟那是我一个字一个字亲手写出来的东西,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完成的作品,就好像养孩子一样。个中滋味实在难以言表。
  还是那句话,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要是实在不方便就完结后去看盗文吧,反正盗文事业如此发达。
  只要能够认真的看十七的文,十七就很心满意足了。
  我只是个说书的人,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坐在空旷的大厅里,为台下等着的观众说完一个事情。
  不管屋外杀人放火还是兵荒马乱,但求一地清净。
  当然,最爱还是诸位能留评,如此,便多谢了。
  各位客官往里走,这回,先生十七说的是一个将军的轶事。




☆、第一个地方——初城离别

  【第一章】
  澜州的三月晚春,在北川河面上的风拂过,飘下毛毛细雨时,显得有些微微的凉。长风拂过苍茫的北川河面,爬上了被雨打湿的柔软青草,还有星星点点的爬地菊,也将岸边立着那一人身上穿的斗篷鼓了起来。
  背对着一望无际爬满青草的平原,朝着缓缓流淌的大河,那人穿着灰白色的斗篷,拄着一把长刀站着。像是挺拔的白桦一样,在烈风细雨中一动不动。
  毛毛的细雨将她斗篷打湿,上面的绒毛沾满了细小的水珠。岸边的风很大,时不时将她斗篷的帽子吹开,也拂开她长长的额发,露出被挡住的那一双深邃的眼。似是在风雨里站了许久,久到只知拄着长刀支撑身体其余的一无所觉。
  这是一个年轻人,风吹开帽檐时可清晰的看到她年轻苍白的面容。灰色的斗篷底下,是一身玄黑劲装。或许是衣服颜色的缘故,使得她高挑的身躯显得异常消瘦。她拄着刀,脚下踩着的地方是一片被春雨打的半湿的灰烬。在她的身旁,还有几根没有完全烧掉的木柴和旗杆,在雨水的濡湿里显露出一节节碳块的模样。
  这个地方,在昨天烧了一场大火。
  随着这场大火烧掉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近年威名赫赫的大将军,原玳。
  原本该在二月收到皇帝命令回帝京的年轻将军,在对蛮族的最后一战里,被对方的青隼射到了心脉,还没有返程,就把魂魄留在了苍茫的草原上。这是澜州原氏最后一人,将她的遗体运会初城的那一天,从峡龙关口到初城的每一座城池上都插满了原氏一族的白幡。
  如同原家的每一个子弟,这个比父亲还要早死去的年轻女将军在北川河被火葬去。可是,点火的那个人,再也不姓原,而是接受沧澜军的北漠王钟离邺。澜州原氏,在这场大火里,退出了大楚贵族的舞台。
  昨日来送葬的人很多,老的少的,可是没有一个是初城人。这个将军,怕是最后一个死去的初城人吧。
  带着斗篷的年轻人,站在昨日焚掉大将军尸体的地方,望着宽阔的河面,久久驻立。身后马匹放缰的黑马,低着头啃着鲜嫩的青草,偶尔抬头望向那道单薄的身影时,黑亮的铜铃大眼好似带着哀怯。打了个响鼻,黑马蹭了蹭蹄子,甩着背上的鬃毛,仰头,轻鸣一声,空旷的河岸边响起了悲哀的呜咽。
  也不知道站了多久,年轻人将拄着的长刀收到身后的刀鞘上。背起长刀,转身,翻上了黑马,朝着插满沧澜军黑红旗的城门慢悠悠的走去。河水仍旧在她身后缓缓流淌,除了呼呼的风声,那宽阔的水域毫无声息。毫无声息,却大的让人害怕,仿若能把所有的东西都吞噬进去。
  
  今日微雨,整座初城都好像浸在迷雾中一般,人走在街道上,都觉得湿湿凉凉的。将军府外巷口买杂货的老板,从店里踱步出来,站在廊檐下,看着微微细雨将对面酒楼的旗杆打的飘摇,拢着袖子眯起了眼睛。
  “春雨贵如油,可这毛毛细雨的没完没了的要下到什么时候。这北方的春天怎么比冬天还要冷啊。”老板姓安,原先是个宛州人,那年皇帝下旨来到了初城。听得自己南方的老板今日又说了一句这样的话,北方的老伙计整理着身后的货物爽朗的笑笑,“这是倒春寒,冷自是不必说的。老板你来了两年,难道还不适应嘛?”
  “不不不不,”听着身后年轻的老伙计这么说,人过中年的安老板拂袖轻叹,“这初城的冷,哪里及得上宛州三分。就算是倒春寒,也万万比不过的,因此,我倒并不是觉得冷。”
  “哦?”
  “宛州的春天,是很暖和的,冬天却是很严寒的,那个地方一年四季都是那么井井有条不慢不急的。”
  “老板,可是思乡了?”心思灵活的伙计转念一想,便晓得老板为何如此作态了。
  “故乡啊,毕竟是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地方。”老板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拢着袖子转身进了店铺里掀开门帘去了内院。“将仓库里的干货都摆出来吧,不然可真要发霉了。”
  伙计整理着干货,刚想应合一句老板的话,门口就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店家,您这里可有伞卖?”
  伙计扭头一看,待看到门口那个人时怔了一下。街上的来往的人很少,偶尔有花花绿绿的油纸伞打青石板街路过。那人牵着一匹精壮的黑马,身穿斗篷,站在台阶下,没有打伞,一身漆黑是如此显眼。
  看她的装扮,像个游侠,但伙计也不敢怠慢,忙应道,“有的有的,店里的伞都是宛州江陵上好的油纸伞,客官里面走,随意挑选。”
  屋檐下的来人将手里的缰绳搭在马背上,闻言踏上了台阶。因着这细雨绵绵的天,店里显得有些昏暗。来人进了屋子,将斗篷的帽子掀开,伙计才看看到她的面貌。
  那是个年轻人,面色苍白,轮廓深邃,眼眸清明,俊美的不像个华族人。她的头发不算长,只用皮绳扎起,束得整整齐齐。这样的人伙计只见过一次,那是去年冬天太守出城围猎时,他站在店门口兴致勃勃的看,看到了跟在太守身后的那一群英姿勃发的年轻人。听人说,那些都是附近城池的大家贵公子,仪态翩翩,风流倜傥。
  如今这个站在他眼前的年轻人,也是这幅资态。仿若马背上的那些贵公子,一身大户人家优越的气息。伙计不敢怠慢,姿态放的更加低,“这伞在这边,公子你且看看,可有合适的,若是没有,仓库里还有一批,且让我再拿给你瞧瞧。”
  年轻人眯起了眼,笑的,“不过是买个伞罢了,不需要这么折腾店家的。”她看了一眼摊在桌面放的整整齐齐的各色雨伞,最后将目光落在一柄墨色的雨伞上。那是一柄通身墨色的雨伞,颜色甚至比她露在斗篷外面的衣领还要深上几分。这把雨伞的伞边,刺上了半支粉色寒梅,看起来格外的雅致。
  纤长的手伸向了那柄伞,取到眼前,长指抚着伞边的梅花温和的笑道,“绣着梅花的伞,已经是很耐用的。店家,就是这把了。”
  说罢,还不等伙计反应过来,就将一锭银子轻轻放在伙计手里,握着雨伞出了门。尚未反应过来的伙计,看着那人翻身上马,握着雨伞,驾着马冲出了雨幕,这才急急忙忙的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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