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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种 (西桥)


  “说实话你可别笑啊,我压根儿就不会,我可没我哥那么斯文,从小到大就翻墙头打野狗了,弹琴跳舞这些上得了台面的东西我一概不会。”
  “翻墙头打野狗?哈哈,林落你可太逗了。”她掩着嘴,笑声像铜铃一般,真诚而又清脆。
  可惜,我丝毫没觉得她有意思,她也并不是真心在说我逗。以上这几句干涩无聊的对话我们都给足了对方面子,这点大家心知肚明。
  不过再按这个节奏聊下去,恐怕真的要变成相敬如宾的家宴了。
  ——两百块钱也是钱,不能白瞎了。
  “晓婉姐……”我轻声唤了她一下,垂眸含笑地问:“我……还能叫你晓婉吗?加个姐总觉得怪怪的。”
  她拢了拢头发,很大方地莞尔一笑,“哎,我记得你以前不是挺拽的吗?怎么现在还学会客气了。”
  “谁让你冷不丁跟我哥好上了。”我撇了撇嘴,又给她夹了一筷子菜,说:“我哥那个人,在家里整日就是长兄为父的作派,凶得不行,以后你慢慢就知道了。”
  她又笑了笑,低头拿起筷子随意翻动了一下餐碟,没说什么,也没有吃我夹给她的菜。
  这个女人的优雅中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骄傲。而且她还很年轻,这份骄傲中更是隐藏了一把锋利的刀。
  这一点其实和林染笙很像。
  曾有媒体评价过林染笙,说他表面端庄随和,实则自命清高,经常会拒人于千里之外。
  可人家是痴迷于艺术的小王子嘛,“自命清高”这四个字并不会有损于他的形象。
  于是他就游走在这层层的壁垒之下,用高雅掩饰他的挑剔,用冷傲掩饰他的残酷,用所谓的痴迷艺术来掩饰他对这人世间的厌恶。
  二楼有一间琴房,就在我卧室的隔壁,里面摆放着一架黑色的三角钢琴。
  痴迷?那是个什么境界咱是不懂,我只记得从我住进这个家到现在,这里从来没有出现过钢琴的声音。
  饭后,我和唐晓婉端着酒,肩并肩地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美其名曰等我哥。
  我和她碰了下杯,随意问道:“为什么会和我哥在一起?”
  她没有拒绝和我坐在这里,没有拒绝和我喝酒,自然也不会拒绝回答这个问题,“这个……其实一开始,是因为家里长辈的撮合。”
  “哦?”我挑了挑眉看向她,又问:“那你觉得我哥这个人怎么样?”
  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她的脸上泛起了一丝桃红,这让我突然觉得她接下来的话很可能是真情告白之类的。
  “我和你哥算是从小就认识的,除了他在音乐上有过人的天赋之外,在我的印象中他还一直都是一个很自律的人。还有些……怎么说,高冷吧。我们这个圈子其实有些复杂,而他是那种很少见的不滥交的男人,我甚至从没听到过关于他的绯闻……”
  她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说得倍儿真诚,举手投足间都带着少女思春般的情怀。
  ——难搞,真他妈是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啊。
  我低头想了一会儿,突然便笑了,直接开口说道:“唐晓婉,没劲了啊,你想让我相信这就是你喜欢林染笙的原因?”
  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以我们现在的身份,这个问法一点都不合适。
  “林落,那你又到底想问什么呢?”她收起了笑容,浅抿了一口杯里的酒,平静地开口说道:“林染笙长得帅,有名气,和他出去很有面子。而且他对商业没有兴趣,将来也不会涉足我的产业。这么回答,有劲了吗?”
  这个女人太骄傲了,她的刀锋当然不可能让她一再地忍受挑衅。
  “我想问的是,林染笙他有什么地方让你唐晓婉觉得——值得挑战?”
  说到这里,我把酒杯摔在了桌子上,有些赌气地别过了脸,连声音都拔高了一度,“说真的,我哥那个人整日跟个冰块儿一样,他到底有什么好的?还是说他有什么方面特别厉害?”
  这是句非常冒犯的话了,放在别的女人身上也许就甩我一耳光了。
  但我猜唐晓婉不会。
  果然,她听完这话后不羞不气,反倒是噗嗤一声就乐了,“林落,你这是……在吃你哥哥的醋吗?”
  我转过头直视着她没有说话。连蒙带骗地跟她周旋了一个晚上,面对这个问题我突然觉得有点累了,到了嘴边的谎话都懒得撒了。
  她也看了我许久,此刻的眼神却越发地明亮清澈。
  她忽然勾唇一笑,靠近我的肩头含情脉脉地说:“林染笙当然是值得挑战的,他自律又清高,说得好听些还真是出淤泥而不染。要知道像他这种人,但凡肯回头看你一眼……”
  “你就是他的命了。”
  作者有话说:
  其实这篇全员的三观好像都不是很正耶,这算不算是雷点啊,现在才想起来说是不是有点晚了(挠头)


第40章 疯狗
  ——这下我是真的笑了。
  唐晓婉想要什么?
  她想要林染笙的全部,她想要那么个冷冷清清的人为她生为她死?
  你野心够大的啊姑娘!
  我那么放在心尖上的人,恨不能绞尽脑汁摇尾乞怜自作自贱就只为换他个笑脸。
  你可以站在他身边,和他十指交握,和他两两相望,拥有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一切,这些对你而言都只是个挑战?
  我拈起她的一缕长发,放在鼻尖嗅了嗅,望向窗外的黑夜淡淡地说:“看不出来,你还挺疯的。”
  她抽回身,笑了笑,倒是对我这句话不置可否。
  疯好啊,正和我意。老子还真怕你是个纯善的良人,连个缝儿都没给我留呢。
  既然这么喜欢疯,那就让我陪你疯好了。
  至于我哥,你一个指头都别想碰。
  林染笙走进家门的时候,我和唐晓婉正坐在沙发上相谈甚欢,因为聊得太高兴了我们已经喝掉了两瓶红酒。
  他看到此情此景是个什么心境我是懒得揣测了,反正当着唐晓婉的面,他当然不会撕破那副苦心经营的皮相,甚至还为没能赶回来陪我们一起吃饭稍微表示了一下遗憾。
  我笑着说没关系呀哥,有我在呢,我陪唐小姐聊得好着呢。
  反倒是唐晓婉有些不好意思地站起了身,坐到了对面,柔声细语地询问了他一番旅途劳不劳累啊,演出顺不顺利之类的暖心话。
  林染笙看着她,面带微笑一一作答,全程连眼角的余光都没分给我半毫。
  不服不行,这差距立时就显现出来了。
  想想也是,任谁辛苦劳累了几天回到家后,都不会想看到一个可着劲儿拱自己家后院的狗东西吧?
  ——况且还是花着他的钱拱的。
  聊了几句后,夜色便深了,唐晓婉也没说要走。我寻思这么情深深雨濛濛的要不干脆你留人家住下啊。怕林染笙碍于面子我还帮着他客套了几句。
  可他偏不,于是刚刚还一遍遍说着有些劳累了,这会儿又非要不辞辛苦地亲自把人送回家。
  等两人你侬我侬地出了门,我便站起身把满桌子的剩菜,唐晓婉碰过的餐碟、碗筷、杯子连同家里所有藕荷色的餐具统统都扔进了垃圾桶,顺道还把鸡汤热了一下,然后便不慌不忙地坐在客厅里——等着。
  一个多小时后,林染笙终于回来了,带着一身的怒气。
  我走到他身边,笑着跟他说:“哥,我给你炖了鸡汤,炖了好久,可香了。要不要尝尝?”
  他拎着我的衣领一把将我撞在了墙上,那双本该如冰一样淡薄的眼睛此刻却泛着火光,他厉声质问道:“林落!你闹够了没有?”
  大概是坐在同一辆车子里的缘故,他身上沾了些令人厌烦的花香气。这让我本来挺平静的心情突然就变得有点不平静了。
  他离我那么近,我忍不住便往前探了下身子,蹭了蹭他的耳垂,叹了口气后把头埋在了他的颈窝里,轻声地撒起了矫:“哥,唐晓婉……对你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他没有回答我,我其实都做好准备让他再打一顿的,可他却只是站立了片刻,突然转过身就要走了。
  我说了我这会儿不太平静,所以当我发现自己把他摁在沙发上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刚才到底都使了多大的劲儿。
  他的双手都被我拧到了身后,额头浮出了一层冷汗,嘴唇也有些泛白。这让我有点心疼了。
  我想着那就放开他好了,可忍不住又想亲他一下。
  于是我试着靠近他,但他却开始拼了命的挣扎,一不小心我的牙齿就撞上了他的下巴,苍白的皮肤上猛然涌出了一线血迹。
  一定很疼吧,可他只是紧绷着脸怒视着我,连哼都没哼一下。
  我却心疼坏了,伸出舌尖把那串血珠轻柔地舔了去。香甜的血腥气在我的齿间蔓延开来,如一股烈焰瞬间在体内炸裂,疯狂的渴望一点点吞噬着我,所有的理智都不作数了。
  我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手,一把掐住了他的脖颈,在他几欲窒息的时候,倾身压上了他的唇。
  出于生存的本能,他自然要张开嘴迎接我,甚至还把舌尖乖乖地送入了我的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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