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找的!”
黎叔的手术果然如丁沐哲所说的很成功,也因为他一直在旁边东拉西扯的,终于算是缓和了我和我哥之间那份难以化解的尴尬。
听着林染笙又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骂人了,我也总算是松了口气。亲兄弟嘛,打断骨头还连着筋不是。
我想,就像以前我把他的客厅弄脏时那样,闯了祸他骂,我便听着,他打,我就受着,只要我肯乖乖地认错,我就一定还是那个能让他捧在手心里疼的弟弟。
作者有话说:
你们看我今天都双更了耶,你们都不夸夸我嘛?
认爹那章还被某些坏仁儿组团笑话,捂脸哭~我要拿大刀砍死你们!!
哼!!
第27章 底线
黎叔手术之后的情况很稳定,又因为丁沐哲时常在医院关照,着实让我们一家人都安心了不少。
林染笙在这之后却突然变得忙碌了起来,时常早出晚归的。不过这样的情况以前也有过,一开始我也没太放在心上。
可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却一天更比一天忙,忙到没有时间送我去上学,忙到每天都是深夜才回家,忙到根本顾不上吃我给他准备的早餐和宵夜。我就是再迟钝,多少也觉出些不对劲了。
——他一个弹钢琴的愣是能每天都搞得像出去搬了一整天的砖一样,累得恨不得回到家倒头就睡,连跟我打个照面的精力都没有,这他妈的就有点离谱了吧。
其实谁还不会忙呢?
我也挺忙的——忙着装得可忙了。
再说过段时间我就要参加高考了,可我那成绩却总是随着心情时好时坏的,这可简直是“愁”死我了。
试卷和老师的评语我都有带回家,乖乖地摆在客厅里最显眼的位置,指望着我哥能抽空看上一眼,或多或少骂我两句,可那些东西就像我精心为他做的饭菜一样,最终连被人翻动过的痕迹都没有。
就这样有时候我们甚至连续几天都见不到一面,仅有几次能坐下来好好聊天的机会还都是在医院碰到的。甚至最后连黎叔都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私下偷偷叮嘱我不要总是闯祸惹我哥烦心。
我笑着便搪塞了过去,心想您老这话怕是说晚了哟,他这哪是对我烦心啊,简直是对我死心了吧。
其实我哥这些日子的反应我再清楚不过了,他这个人脸皮薄,脾气臭,平时一点不顺意都能炸了庙,更何况是受了那样的折辱。瞧着他嘴上什么都不说,心里无非就是在跟我闹别扭嘛。
好在左右日子还长,他又没有将我扫地出门,我这人有的是耐心又没什么脸皮,慢慢且等他消气吧。
一个多月后,我上了考场,无论平时再混,这时候我也没敢太不当回事。毕竟,考得太烂的话,丢的不还是我哥的脸。
在我考试的这几天,林染笙也终于难得肯闲下来一些了。
开车送我到考场的时候,还给了我一支钢笔,说这是爸爸留下的,这些年他一直随身带着,让我拿到考场放在身边,多少也算是个护佑吧。
这钢笔放在手上沉甸甸的,乌黑的笔身,摸起来能感觉到上面好像凹凸不平刻着些什么东西。
我仔细辨认了一下,发现密密麻麻雕刻的竟然好像是个乐谱,笔帽的顶端还有一个隽秀的“林”字。
“爸爸留下的”这玩意儿对我来说其实没啥吸引力,但是林染笙既然说这是“他一直随身带着”的,那意义可就不一样了。
我满心欢喜地收下了,仔细揣进了怀里,答应他一定好好考,不给老林家抹黑。
等林染笙的车子离开后我便迫不及待地将钢笔又掏了出来,放在鼻尖细细地嗅了起来。
——第五十二天了,这也算是我能触摸到他的唯一的方式了。
我觉得自己现在就像个变态一样,可没办法,我真的是太想他了。
想抱他,想亲他,想要他……可我偏偏还随了他的心意,连看都没多看他。
我把这些爱慕和欲望都牢牢压抑在了心底,连他刻意的躲避我都装作毫不在意。
我退回了原位,继续做他那个乖巧懂事的好弟弟,我做得很好,特别好,好到我他妈都想给自己发朵大红花!
——草!
但大老爷们的,既然说了不会再那样做了,我是真的不会再冒犯他了。
弟弟也很好啊,弟弟也无所谓了,能这么看着他,守着他,我想我一辈子也是乐意的。
考完之后我悄悄估了一下分数,竟然比我预想的还要好一些。
我揣着分数跟谁都没透底,自作主张直接报了本地的一个三流的医学院,这个决定着实让所有人都有些意外。
老实说我压根也没啥悬壶济世的志向,只是打从出了车祸以来发生的这些事情总让我觉得学个医比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都实用。
而且人生的第二志向我也打算好了,如果万一考不上,我就去报个厨艺班,以后就天天窝在家里给我哥和黎叔做好吃的,哦对,还有小渣,能把他们两人一狗养得白白胖胖的,我就觉得自己挺有出息的了。
意外归意外,我哥倒是对我这个决定没多说什么。毕竟我平时带回家的成绩都糊地稀碎,他可能一开始都没指望我还能有资格参加高考。
成绩下来的时候,对我来说其实没什么悬念了,和预期的一样,我的分数几乎比录取分多出了整整一门学课。
与此同时,我哥的心境恐怕就不一样了,看着成绩单上的数字时,那张挺好看的脸不一会儿就垮了下来,青红交接可谓是精彩极了,着实令人终身难忘。
我强忍着笑意乖乖低头站立在一旁,心想我大概率是建国以来第一位拿着一手的好成绩还暗戳戳兴奋地等着被家长乱棍敲死的考生了。
可惜,期盼中的雷霆之怒并没有来临。他把牙根咬地嘎嘣作响,整张脸憋得铁青铁青地,一双丹凤眼几乎都要被怒火烤熟了,最终也只是一胳膊砸在了门板上,烙下个挺大的窟窿。
黎叔可就没我哥那么好的涵养了,絮絮叨叨一连几天念得医院的房顶都要塌了,只恨我没有报个更好的学校。
我揣着明白装糊涂,嘤嘤嘤地说着自己也没料想能蒙出这么高的分数,还得是林家祖上积德啊,以后定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要对得起老爹在天之灵的庇佑云云云云……
——开玩笑!他妈的那些好学校哪个不得天天打着飞机去上啊,哪怕本市的也都离家十万八千里远。
老子千挑万选才看中了这个离家一站地,遛遛狗打两个哈欠就能走到的好地方。
看家里这爷俩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熊样儿,我只觉得这招先天下之忧而忧,没跟任何人商量直接报考的决策简直是太明智了。
反正事已至此,随你们捶墙还是掀房,到底也不能拿我怎样了。
况且万事我都依着他了,算计来算计去的,我也就只剩下这一个底线了——只要他林染笙在这儿,就是打死我,我也是不会挪窝的!
作者有话说:
首次尝试第一人称,写得时候一直在揣摩弟弟是什么性格,会骂什么脏话会怎么骂,在什么时候会做什么事情,包括一些很隐私的行为和想法,我都很尽力的去代入了。
也就是因为这样至今都没敢往前翻看,生怕自己被自己写的年下小狼狗的种种痴汉行径尬到无法继续……
第28章 暗恋
高考过后,班上的同学组织了一次为期五天的毕业旅行。
说是旅行,想也知道无非就是找个山头吃吃喝喝,连本省都蹦哒不出去,我本来是提不起啥兴致参加的。
但赶巧这两天大学录取通知书到了,我哥那脸又开始整日整日阴沉沉地如锅底一般黑,看我的眼神也是嫌弃中飘荡着厌恶,好似我的存在还不如院里的那条狗。
我就想不通了,我这是干了啥杀人放火强抢民女败坏门风的缺德恶事吗?不就是胸无大志一些,希望这辈子都能粘着他混吃等死罢了,至于的吗?
一气之下便冲他嗷嗷了两句,拎起包摔上门我就特有骨气地离家出走了。
可惜,老子的骨气现在在他林染笙这儿就是个纸糊的大炮,一把火烧完也就啥都剩不下了。
校车刚开出去我就后悔了,灰溜溜地掏出了手机,老老实实报备了自己的行程。
——可他不理我,可他根本就不理我!
我绞尽脑汁发了一条又一条的信息,又是道歉又是撒娇又是觍着脸卖乖只恨不得立刻跳下车飞奔回他的脚下,摇着尾巴满地打滚恳求他的谅解。
终于,在我连续一个多小时不间断地骚扰之下,我哥大概率是忍无可忍了,直接打了五千块钱给我——连个附加的表情包都没发。
我撇着嘴吸溜了下鼻子,颇有点屈辱地点下了收款键。
——罢了罢了,只要是我哥给的,屎都是香的,更别说是钱了。
摇摇晃晃地坐了几个小时的校车,终于看到了一个人挤人的破山头。
其实风景还不错,有山有水有瀑布,还有个到处都摆着杂货摊子的小镇,当然人家管这儿叫民俗古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