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林斯如此安慰自己,但只要角色互换想一想,如果死去的是纪仲年,自己一定会痛不欲生。
由此,他终究明白,爱人死去的痛苦是无法被抹掉的,纪仲年作为被留下来的那个,可能会一辈子都忘不了死去的另一半。
正是因为明白这一点,林斯才一直对纪仲年轻喃“对不起”。
如果纪仲年没有和他在一起,说不定会按照本该有的人生轨迹,找一个端庄美丽的妻子,生下可爱聪明的宝宝,过上和谐舒心的日子。
......而不是要忍受与所爱之人阴阳相隔的痛楚,下半辈子都饱受煎熬。
想到这些,林斯甚至生出一个刺骨的念头:或许,从一开始就不该与纪仲年相爱,那到了最后,就只需要他自己去面对或好或坏的结局。
“对不起,要你经历痛苦。”林斯垂眼凝视着纪仲年,用指节轻揩他的鬓角,道:“但这次不会了,我一定不会再让你痛苦......”
内疚、楚涩的情感交织在心里,宛若浓稠的中药那般苦涩。后半夜,林斯便是带着这种苦涩,以手臂垫着脑袋,靠在纪仲年的床边沉沉睡去。
*
第二日醒来,林斯的脸上仍有斑驳泪痕,他缓缓掀开酸胀的眼皮,第一眼看见的便是挚爱的人。
纪仲年也恰好睁开双眼。
他看见了近在咫尺的林斯,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惊愕半刹,他立刻露出警惕的目光。
“你是谁?”他冷声道。昨晚的凶险和狼狈在脑中闪过,却没有半点关于面前这个男人的记忆。
气氛霎时僵滞住。两个人都安静着。
曾经那么相爱过的他们,终究还是被上帝变成了陌路人。
林斯哑了哑,哽道:“我……我是昨晚……把你救——”
他口齿一顿,像是下了决心那般,徒然收住自己所有的情感和眼神,故意用一种冷漠的语调对纪仲年说:“我叫林斯,是昨晚把你捡回来的人。”
“捡”字,真的相当生疏。
浅金色的晨曦从云边绽放,泼洒进这间残旧的小屋子里,正好如一道触手可及的光幕横隔在他们之间。
二人的视线穿过这道光幕,如丝般轻轻与对方接上。一个充满了警备、怀疑之心,一个拥有他们之间所有记忆,却不敢再轻易靠近。
林斯极力收敛自己的目光,怕自己会忍不住暴露心疼与喜爱。
半晌,纪仲年狐疑地打量他,“你,救了我?”
“嗯......”
当纪仲年还想发话的时候,林斯却抢先一步说:“你放心,我不是坏人。呃,你可以安心在这里养伤,那些追你的人应该暂时不会找到这里。”
说完这些话,林斯便急急转身,没有被纪仲年看见他泛红的眼眶,独自走到盥洗盆前洗脸,只留给纪仲年一个清冷的背影。
纪仲年天性多疑,审视的目光仍没有从林斯身上离开,他观察了林斯片刻,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缠满绷带的腰腹,心中更是有些疑问。
“为什么要帮我?”他问林斯。显然是对林斯不信任。
“……”
口里的牙刷一顿,林斯缓缓吐掉雪白的泡沫,用清水漱了漱口,才缓缓道:“因为,你看起来像是个有钱人。我想着.....有利可图。”
这个藉口,林斯用了三辈子,纪仲年也当真信了三辈子。
毕竟纪仲年被救时衣着光鲜,身上财物价值不菲,而林斯又正好出身贫民窟,理所当然会被认为是一个想要靠救济落难有钱人而获得回报的财迷。
纪仲年轻嗤一声,问他,“有手机吗?我需要。”
“有。”林斯把自己的手机给他。
“我在这里的事,你保密,”纪仲年点了点自己手腕上的那枚表,“等我离开之后,这就是你的。”
他完全相信用钱财就可以让一个唯利是图的穷鬼守口如瓶。
“嗯,”林斯答应着,目光尽量不与他直视,嗫嚅着说:“你先好好休息一下,我、我出去买点吃的回来。”
说完,他转身冲出了家门,不敢回头多望一眼,纪仲年看在眼里,只觉这人奇奇怪怪的。
沿着去集市的小路,林斯不断不断地往前走,抬手擦着不停滚落的泪,刚才他差点绷不住在纪仲年面前露出这副表情。
纪仲年的记忆里没有他,而他也不敢再像上两辈子那样,死缠烂打让纪仲年喜欢上他。
——一想到这个,林斯就难过得无以复加。
怎么可能忍得住不主动靠近纪仲年呢?怎么可能止得住自己的心呢?爱情这种东西,要忍耐要隐藏太难了。
漫无目的地走了十几分钟,林斯一摸兜里,发现还有几张皱巴巴的钱,便打算买些食物回去。
他到了熙熙攘攘的集市,买了三个包子。其中一个便宜的素菜包子,是给他自己的;还有两个贵的肉包子,是给纪仲年的。
回家途中,他路过李嫂的家,看见李嫂一个人坐在屋前的小板凳上,眼神空洞至极,嘴里念念有词,不停地哭嚎着她丈夫的名字。
“涛...阿涛咯......阿涛,侬晓得回来不......”
这丧号得极为凄凉悲楚,夹在风中散在烟里,听得林斯很是心酸。
他叹了叹气,打算走过去问候一下李嫂,在旁边乘凉的王阿婆却一口叫住他:“不用管她,她脑筋不大清楚。”
林斯脚步一顿,王阿婆蹒跚着走过来,小小声跟他嚼舌,“这都快一个月了,她天天这样,白天也嚎,晚上也嚎,吵得哟!不过邻居见她可怜,也疯疯癫癫的,就没管她,反正迟早会停的。”
林斯愕然地问,“啊?李嫂她怎么了?”
“她老公运私煤,出车祸没了,她就疯掉咯。上月办的白事,街坊邻里都知道,你不也在么?”
“哦……对,差点忘了。”林斯假装挠了挠头,随口敷衍着。
王阿婆走后,林斯一人怅然地站在原地,手里拿着慢慢变凉的包子,呆呆看向独自坐在院门前的李嫂。
他只觉这女人像一撮灰,若是现在有风,说不定就将她吹散了。
丧偶的痛苦是无法被治愈的,深爱的另一半离去之后,剩下的另一半会变成什么样子?
林斯的心脏密密麻麻地疼。
他不敢去想象,自己死后,被剩下的纪仲年会如何度过余生。
如果,将一次又一次的时间循环划分为一个又一个的平行时空,那么在那些时空里,失去林斯的纪仲年们,现在都怎样了。
看着李嫂的样子,林斯似乎能想象得到。
在几分钟之前,他还曾经动摇过:要不这辈子也大胆一点,和纪仲年在一起吧,走一步算一步。要他忍住在纪仲年面前表露自己的爱意,无异于是给自己最残酷的刑罚……
但是此刻,林斯忽然不忍心,也觉得自己很自私。
如果为了短暂的相爱,而要纪仲年忍受长久乃至整个余生的痛楚,那还不如……不要这个相爱的开始。
是的,只要纪仲年不爱他。
能改变结局吗?或许能,或许不能。
但林斯最在乎的,已经不是自己的生死了,而是纪仲年的余生。
他只想让纪仲年的余生……不必随着一个死去的人而枯败。
第46章 伪装
天上重云如盖,迟迟未能被风散开,预示着一场瓢泼大雨就要来袭。
林斯怀里紧紧抱着一袋包子,兀自加快了回程的步伐,他匆匆踏过泥泞的路,踩过污浊的坑,溅得满裤腿都是乱七八糟的小灰点。
他的人生本该就是这样,脏兮兮的,一直活在泥里才对。
但是那个人不一样。那个人是天之骄子,是可以活在云上的人。
在这短暂的买包子路程里,林斯彻底给自己下了狠心,这次为了纪仲年,他绝不能再随心所欲地投放爱了。
他要让纪仲年的余生都过着好日子,要将纪仲年值得的都还回去,要令纪仲年活得顺遂圆满。
——即使没有他林斯也没关系。
在之后的几天里,林斯一直尽量避免与纪仲年有过多交涉,不敢投放太多目光,不敢多说些什么话,生怕纪仲年把一丢丢的注意力放在他身上。
……他把自己活成了空气。
贫民窟的日子很无聊,十几平米的小平房就像个猪笼,向来养尊处优的纪仲年宅在这个猪笼里,像坐牢,比猪还要无所事事,毕竟猪还会拱拱大白菜。
无聊的时候,他就在观察那个“救命恩人”。
“救命恩人”似乎性格内向,不怎么爱说话,又或者只是不怎么爱与他说话,在家里总是默默做自己的事。
即便家里只有他们两个,安静得大眼瞪小眼,也能尴尬地维持着零交流的状态。有时,寡冷如纪仲年都忍不住开口讲两句解闷,林斯也不见得能回应一句。
于是,纪仲年更觉这位“救命恩人”是个自闭型人格,更具体地说,是一个默默做好事却不讲出来的自闭型好人。
为什么他会觉得林斯是个好人?
因为据这段时间里有心或无心的观察,他发现林斯会在夜里悄悄地为他盖被子;每天定时义务帮他换纱布药棉;他无意之间说了一句“屋里闷热”,第二天林斯就带回来一个电风扇,虽然看上去像是从某个废品回收站里捡来的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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