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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弗斯的时间 (小修罗)


  纪仲年亲了亲他的鬓角,“下次不做这么久了。”
  “那倒不行,本变态属于打不死的小强,很耐操,请纪二少您尽管放马过来,不要怜惜我!”
  林斯的脸贴在纪仲年的前胸上,能感觉到它在微微起伏,带着些火热的余温。
  他将手抱住纪仲年的背,在上面悠悠地摸了两下,能感觉到纪仲年胸腔起伏的幅度更大了。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林斯都很喜欢这种感觉。
  ——他喜欢呆在纪仲年的怀抱里什么都不想,静静地沉浸在爱人的味道里,就能感觉自己被整个世界温柔地包裹住。
  “下个月,等我没那么忙了,我们就去国外结婚吧。”忽然,纪仲年淡淡地道了一句。
  这句话像白开水一样,品起来没什么味道,就像是某个瞬间脱口而出的闲聊,仅是打个小商量。
  然后,林斯也就淡淡地回应:“嗯,好。”
  一切都刚刚好,顺其自然,顺理成章,因为相爱到了这种彼此依恋的程度,所有事情都是水到渠成。
  他们早已经离不开对方,余生都想一起度过,所以就自然而然地,就想和对方结婚了。
  “纪仲年,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肉麻。”
  纪仲年佯装嫌弃他,以为他是想哄自己说些好听的肉麻话,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的同时,还要将眼睛闭上,装作无事发生。
  偏偏林痴汉很有缠人的能力,他把纪仲年的脸给拧回来,认真地看着纪仲年这双过分好看的眼睛,“你说说呗,我想听。”
  纪仲年被迫直视着林斯,眼角的笑意就这样不知不觉溢了出来。
  果然啊,这位林痴汉无论做什么,不管是胡搅蛮缠还是无理取闹,在他眼里都是那么可爱。
  “为什么喜欢?”纪仲年想了想,回答他,“因为有个人很厚脸皮地贴上来,他不讲道理,不要尊严。”
  “喂......”林痴汉弱弱地发出抗议。
  “全世界那么多漂亮东西,他的眼睛好像就只会看着我,永远都只追随着我,无论我什么时候回头,什么时候想起他来,他都会在那里等我。他救了我,为我煲鸡汤,为我跟一群混混干架,还总是厚颜无耻地要我睡他……”
  “我哪有?我也是要面子的好吗?”林痴汉的抗议仍在继续,虽然并没有什么效用。
  纪仲年便继续讲:“然后某一天,我发现自己好像经常想要看到他,想靠近他。我发现这个人身上有磁力,总是把我吸过去,等我自己醒悟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很喜欢他了。”
  一次性说了这些话后,他停顿了下来,良久才缓缓地说完最后一句:“再然后,他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了我最爱的人。”
  从相识到在一起,这三年的时光里,纪仲年鲜少会对林斯说这么多深情的话,因为他不擅长直白地袒露和表达自己的心意,这会让他难为情和不自在。
  但刚才,他看着林斯那双通透澄净的眼睛,这些话就像是水一样,自然地从心里流淌出来,带着他与林斯所有的回忆,还有无数个控制不住的心动瞬间。
  林斯心里一阵阵滚烫,如被秋风吹过的稻田那般翻涌成浪:“原来,你......真的很爱我。”
  “难道你以为我不怎么爱你?”纪仲年抱紧了他,“变态,你也太低估你自己了。”
  在此之前,林斯以为自己是靠着死缠烂打,误打误撞才让纪仲年喜欢上他的,殊不知,其实对于纪仲年来说,喜欢上林斯是一个无法逆转的漫长过程。
  没有林斯的话,纪仲年再也不会像这样逐渐为一个人沦陷。
  在这一刻,林斯前所未有地意识到:纪仲年真是很爱很爱他。
  这样深爱着他的一个人,在上辈子他死去以后,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失去了自己最爱的、唯爱的人,到底需要经历怎样的绝望和痛楚?
  ——想到这些,林斯竟像获得了同感那样,无法自己地难过。
  作者有话说:
  下章是一个插播的番外,是上辈子的纪仲年视角。不是正文完结哦,只是这个系列的番外与正文并行,属于正文内容。


第36章 番外:仲年(1)
  “安息吧,我的爱人。
  你的诞生与你的生存,只是为了传递希望,感谢你给予我梦想与幸福。你在天上与父相聚,只是暂时的与我们离别,这个世界没有终结,你的灵魂将会延续,所以我不会感到恐惧,因为你的灵魂与我同在。
  亲爱的,将此泪水献给你,是我对你虔诚的爱语,直至永世永远。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到达天堂,与你相见,与你初次相逢......”
  牧师拿着手中的悼词念读,天上下着灰蒙蒙的雨,有乌鸦从云端飞掠而过,为逝者发出哀伤凄冷的啼叫声。
  黑色棺木的四角被打上坚硬的棺钉,缓缓降于新挖的深坑之中,一铲子接一铲子的泥土撒在上面,慢慢地将林斯的棺材埋住。
  林斯生前没有家人,也没多少朋友,葬礼上来的人零零希希,带着洁白如雪的鲜花。
  “节哀,”每个人都这样对纪仲年说。
  但当他们嘴里吐出这句话时,就仅是两个音调平平的字而已,他们并不理解纪仲年的痛楚。
  这些人不知道,纪仲年是如何度过那一段麻木、悲痛的时间。
  他们不知道纪仲年跪在林斯旁边痛哭,不知道纪仲年是怎样吻过那具苍白的尸体,不知道纪仲年抱着黑棺说了一夜的话。
  世人悲欢不相通。
  墓碑立在面前,映入纪仲年空虚的漆黑瞳眸之中,他久久看着,碑上林斯的照片笑得很灿烂。
  从失去林斯的那一刻开始,纪仲年就已经葬身海底了。
  他窒息、无望、痛苦,看不见光,感受不到温度。他既是一个瞎子,也是一个植物人。
  每个人都不忍回忆人生中最痛苦的那些瞬间,所以,纪仲年不敢回想林斯被绑架杀害的那天。那天是他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可是他又无时无刻都在被迫想起。
  ……那天发生了什么?
  绑架,威胁,失踪的林斯,纪霄的来电,悲剧发生得那么突然,人说没就没。
  浑浑噩噩之中,纪仲年已经不太能去想了,只记得当时,他与林斯承受着共同的绝望。
  他们无能为力,就像两个遥遥相隔却被共同打碎的玻璃杯,割裂着彼此鲜活的心脏。
  林斯甚至都没有求救,可能是因为知道自己生存无望,他被虐待到满面鲜血的他,还努力让自己的嘴角翘起来,怕纪仲年心疼他。
  求救的人其实是纪仲年,他被直播着爱人死亡的画面,一度呼吸不了,剧烈晕眩,然后轰然倒地,心脏和颅内神经都在绞痛。
  “纪老爷......别难过,还有,我很爱......很爱你。”
  ——这是林斯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应该是吧,纪仲年记不大清了,那天的记忆很碎,就像一滩被水冲散的砂砾。
  当他找到林斯的时候,躺在那里的,已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男人身上全是被凌虐的伤痕,心脏处垂直插着一把匕首,麻绳依然捆住他的身体和双手,衣服是残破的、是红色的,血液似乎已经流干了。
  他那么安静,只是像睡着了。
  之后发生的事,很乱,乱到纪仲年不能再去回忆。
  砂砾碾磨着他的大脑皮层,每当他细想任何一个瞬间,都会带来难以忍受的剧痛,打麻药也难以医治。
  林斯死了,就在这一天。
  纪仲年失去了爱人。
  明明早上醒来还能看见的人,几个小时后就没了。
  在那之后,失去林斯,失去最宝贵的东西,纪仲年的人生就成了被打碎的玻璃。过去现在、从今往后,大抵都已无所谓了,因为碎掉的玻璃不能被粘起来。
  ——除非林斯活过来。
  整一段记忆断断续续,大脑皮层的痛苦持续不断,翻滚覆盖,又到了不知道多少天之后。
  在寂静的太平间里,纪仲年站着,只觉满目都是苍白的冰雾。
  他俯下身去,吻过不说话的林斯,那张曾经殷红微润的嘴唇现已如皱纸,冷得像薄冰。
  可这是最后一次吻了,所以他舍不得与这张冰冷的唇分离。
  “早知道,就听你的了。”纪仲年轻声道。
  跟林斯比起来,那些郁结于心的怨恨算得了什么?那些无法化解的仇结算得了什么?
  林斯的命最重要,只有林斯才重要。
  ——如果他早能明白这一点,一定什么都听林斯的。仇不报了,恨也不还了,就安安分分守着林斯,好好过日子。
  “我后悔了,”纪仲年又说,“如果,我不把陶蝶他们送出去,你是不是就不会出事?”
  没有得到林斯的回答,纪仲年便又问:“林变态,你说你......扔下我不管。剩我一个人,怎么办?”
  林斯仍是不答,闭着眼睛,像在安静地听。
  三年里,他们两个的相处模式好像总是这样,一吵一静。
  比方说,平时在睡前的夜聊时光,林斯先是自己趴在枕头上,对着纪仲年哔哩吧啦说一大堆,到纪仲年说的时候,自己就耐不住呼呼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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