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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送渣攻火葬场 完结+番外 (春风无邪)


  傍晚的时候飞机终于到了,他们下了飞机,戚宁玉习惯地第一时间拿出手机,却在按到开机键时顿住了,这时雷森在前面叫他,他就把手机原样放了回去。
  那位医生住在一个小镇上,还得有1个多小时车程,雷森事先让朋友租好了一辆车,他们开车过去。
  虽然现在是夏天,但大约是地理的关系,这里一点不热,仿佛国内的阳春暖日,尤其是到了他们要去的小镇。
  戚宁玉往外望出去,小镇有种仿佛避世般的安宁,没有喧嚣的街市,错落的房子都相隔了挺远,路边的绿化带里甚至还有野生的小动物。
  “到了。”
  雷森说了一声就把车停在一栋小楼前面,戚宁玉开了车门下去,看到一间淡黄色的小楼,院子里种满了花和绿植,在落日余晖下闪着金灿灿的光。
  他们上前去按了门铃,片刻后出来了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手里拿着半开的热水壶。
  雷森用当地的语言问:“请问史密斯医生在吗?”
  老太太脸上带着祥和的笑意,用纯正的英文回答,“十分抱歉,我就是史密斯医生。”
  “对不起。”雷森连忙道歉。
  老太太笑着说:“没关系,常常会有人误会,今天预约的就是你们,对吗?请进。”
  进屋之后,老太太给他们倒了茶,坐着聊了会儿天,忽然对戚宁玉问:“痛觉失常的是你,对吗?”
  戚宁玉忽然被点名愣了一下,像是课堂上被叫起来回答问题的小学生把背挺直。
  他听到老太太说她就是医生时悄悄松了口气,对他而言医院是让他痛苦的地方,对医院穿着白褂的医生也没有什么好的回忆。
  老太太仿佛看懂了他在想什么,随即说:“你不用紧张,我不会给你打针。”
  戚宁玉惊讶老太太怎么看出来他排斥医生的,老太太继续说:“我猜的,我们就随便聊聊吧。你喜欢什么花?”
  戚宁玉不明白为什么要聊花,不过还是认真地想了想,“不是红色的花。”
  “为什么?”
  “因为红色的花颜色像血。”
  老太太忽然又换了一个问题,“你做过痛觉测试吗?”
  戚宁玉点头,“小时候做过。”
  “介意再做一次吗?”
  “不介意。”
  于是,接下来戚宁玉花了两个小时,不止做了痛觉测试,还做了心理测试量表,又和老太太聊了许久。
  老太太留他们吃了晚饭,他们受邀和老太太一起做了晚餐,在吃完之后,老太太又给他们倒了茶,最后才郑重地告诉戚宁玉。
  “痛觉失常有生理原因和心理原因,当然找我的都是心理原因。治愈的病例其实不是不少,但每个人的情况都不相同。
  曾经有一个病例,几乎所有治疗对他来说都无效,可是忽然有一天他自愈了。”
  戚宁玉问:“还可以自愈?”
  “当痛苦超过当时的承受极限,可能是造成痛觉失常的原因。相反,当痛苦超过了承受的极限,也可能会自愈。这个病例就是经历了超过他极限的痛苦,然后自愈了。”
  戚宁玉仿佛看到了希望,“如果承受一次,可以换来以后的正常,我愿意尝试。”
  老太太立即说:“不,亲爱的,你千万不要尝试。这个病例是真的断了一条腿,在地震时被砸碎了。这对正常人来说已经是不能忍受的痛苦了,对你们来说可能真的会出现「痛死」的情况。况且你不能为此真的去伤害自己的身体,你这么年轻,你最应该爱惜的就是自己的健康。”
  “也就是说,除非遇到那样的巧合,还能承受下来。不然就不可能恢复正常,是吗?”
  戚宁玉在希望过后又回到了绝望,其实早年他看过心理医生,也针对治疗过,当时的治疗没有起到作用,反而让他平白多受了些痛。
  后来邢誉川就不让他治了,说以后只要他疼都会陪在他身边。
  “你也不要这样悲观。”老太太安慰地拍了拍戚宁玉的手,“任何情况都是可能的,也许你的身上会出现别的奇迹。”
  戚宁玉接受了老太太的安慰,微笑着认真保证道:“好的,我会的。谢谢史密斯医生。”
  然后,他们告别了老太太,又开车回了城里。
  回去的路上戚宁玉一直没有说话,雷森没把车开回酒店,而是开到了一个酒吧的门口。
  “宁玉,要不要去喝两杯?”
  戚宁玉听到雷森的声音才发现外面是酒吧,他除了应酬几乎没有喝过酒,看着外面酒吧巨大的霓虹灯,他一时不确定他想不想去。
  雷森已经下了车,把他从车里拖出来,拉着他直接往酒吧进去。
  酒吧里面灯光明暗交叠,音乐声震耳欲聋,人和人挨在一起几乎没有间隙。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雷森就是在酒吧,果然雷森连挤人都游刃有余。他正好跟在后面不用他去挤,但眨眼他们还是被挤散了,一个高大的白人男人挡在他面前。
  “嗨,美人。”
  戚宁玉抬眼一看下意识要叫对方让开,可他莫名地笑了一下,对方立即露了一个“ohmygod”的表情,伸过手来就往他腰上一揽。
  “宁玉。”
  雷森忽然倒回来,推开了白人,把他拉走。
  戚宁玉也没再注意那个白人,雷森不放心地在音乐声中大吼地问他,“你没事吧?”
  他不在意地摇了下头,回了句,“我能有什么事。”
  大约雷森没不见,拉他去了吧台,那里终于清静了一些,说话不用再吼。雷森这才又说:“我以为你很讨厌别人跟你搭讪。”
  “是不喜欢。”戚宁玉回答,但他顿了顿又说,“但是感觉还行。”
  “看来上次的音乐节效果不错。”雷森说着转过头去点了两杯酒。
  过了片刻,调酒师把调好的酒推到他们面前,雷森拿了其中一杯给他。
  “这杯叫新生。”
  “新生?”戚宁玉盯着杯中的酒,灯光下的酒微微晃动,就像跳动的火焰一样,但他没有看出来为什么要叫“新生”。
  雷森说:“你先喝一口试试?”
  他尝试地喝了一口,发现一股苦味。
  雷森又说:“你摇一摇再喝。”
  戚宁玉怀疑地拿起酒杯,把杯子晃了几个大圈,杯底冒起来一粒冰块,冰块在红色的酒中晃荡了几圈,酒就慢慢变成了浅绿色。
  他又尝试地喝了一口,发现苦味消失了,变成了一股带薄荷味的清甜。
  他不禁一笑,“这还挺有意思的。”
  雷森把杯子凑过来和他碰了下杯,自顾地喝了一口说:“你看,酒都是这样,改变一下,它就甜了,何必非要喝苦的呢。”
  戚宁玉转过头去看雷森,“你在开导我吗?雷森首席。”
  “我像是会开导别人的人吗?”
  雷森一脸不认同他的表情,但忽然又认真起来,“虽然我没有什么好的人生经验,但是有一条我还是可以跟你说说的。喜欢的话就不要等待,得去争取,就像你说服我跟你合作一样。”
  “那你是被我说服的吗?”
  “那肯定不是。”
  戚宁玉和雷森开了句玩笑,把视线垂到了吧台上,他其实听懂了雷森想说的是什么,他沉默了片刻自言自语般说起来。
  “你以前在医院见到我的时候,不是我在治病,是别人生病了需要我的血。后来我不想再给别人当血袋,我就跟邢誉川跑了。可能是那时候太小,太软弱了,当时只觉得有人关心有人在乎我的感觉太好了。
  哪怕他每次喂给我的水总是太烫,抱我时总勒得我喘不上气,可我还是很感激。所以我不敢跟他说,我怕说了一次他就不对我好了。
  他那时脾气很不好,所有的事必须按着他的想法,他不满意时就会发脾气,然后我就学会了顺着他。时间久了我就特别会哄他,无论他发多大的脾气,我都能哄到他不生气。他们都以为是他听我的,其实不是。
  是因为我听他的,我什么听他的。
  我这样听了他的话18年,我还需要和他刚认识几个月的人去争取,值吗?”
  酒吧的声音太吵,戚宁玉的声音又太小,雷森很努力地听才听了个大概。
  他认戚宁玉算不上久,但戚宁玉在他面前仿佛是个永动的机器,任何时候眼里都只有工作,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戚宁玉提起自己的私事。
  他不清楚戚宁玉和邢誉川之间的过去,这短短几句勾勒出来的感情,他大概能感觉到一点,戚宁玉对邢誉川的感情不是单纯的爱或不爱就能概括的。
  如果他没记住当时戚宁玉在医院才7、8岁,他实在无法想象连一个让他难受的拥抱都舍不得拒绝的孩子,到底经历过什么。
  他也无法劝戚宁玉抛下18年的感情,只能故作轻松地说:“你往前看看,前面呢总有更好的!比如,你看看我啊!至少我们是平等的,你讨厌我就可以不理我。”
  戚宁玉仍垂着视线,轻声“嗯”了一声,然后说:“他从小被人顺着惯了,应该忍不了我多久的,很快,很就会——。”
  ——就会厌烦我,赶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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