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里一时之间安静至极,无人发言,只剩下墙上挂钟滴答的声音,过了一会儿,谭北海去厨房倒了两杯茶出来,分给发着呆的两人。
“反正我们是要去郑盛老家一趟的,毕竟他家人失踪的事还没解决,到时候去那女孩家看看吧。”
曹焕抬眼看向谭北海,点了点头。
“先不提了,曹神你这边是什么发现啊。”
“等等,我在郑盛的手机里,发现他很频繁地给一个人转账。”
曹焕站起来去沙发那边拿自己的外套,从外套口袋里将载体手机拿了出来。莫达拉趁曹焕走开,又从他碗里夹了块烧鹅出来,谭北海在旁边瞄见了,悄悄从自己碗里夹了几块放进曹焕碗里。
“郑盛手机里的内容基本都已经清空,他应该是本身有这样的习惯,但是我觉得他应该不是很玩得明白那些个复杂的手机应用,比如支付宝里,每次人对人转账都会形成对话记录,郑盛可能不知道这一点,从来没点开消息看过,于是就保留了他跟一个叫‘程思甜’的人在这几年里的转账信息。转账没有什么固定的时间,或者金额,间隔都很短,一般在三五天左右,这个程思甜每次收账后,都会发一些譬如‘谢谢’、‘你真好’这类暧昧的消息过来。”
曹焕把聊天记录点开,将手机平放在餐桌上给两人看,莫达拉凑过去点开了“程思甜”的头像,查看上面简略的个人资料。
“名字是经过了实名认证的,性别女,30岁,”他返回到对话界面往上翻着,评价道,“每次转的也都是小钱,几十几百的,基本不超过五百,难道是外面养的小情人?”
“不可能,郑盛是个恋童癖,找情人也一定不会找成年的,这不寻常。”
谭北海下结论道。
“行,我知道了,不就是查个人吗,这有什么难的,反正我最近查的人也不算少了,跟个户籍警似的,天天刨人祖坟。”
“那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去郑盛老家?”
调完案卷,下一步就该是要去郑盛原户籍地了,曹焕放下筷子,两手放在大腿上正经问道。
“谭sir定吧,我近期是没什么事了,这两天结案,我报告一交就完事了。”
“星期六早上十点汽车西站等吧,我查过十一点整有一班大巴经停竹水乡,车程大约两个半小时。”
第三十七话
竹水乡,顾名思义,是个满是竹子和水的地方,地理意义上来说,竹水乡算是湿地,可为什么没发展成旅游景点的原因,曹焕在下车的那一刻算是明白了,两边河道里淤泥堆积,漂满油污和垃圾不说,竹子虽然随处可见,但看起来都营养不良且吸饱了尾气,整体黄焦焦的,一点生气也没有,叶子上手摸起来甚至还油腻腻的。
“来!让让啊!”
曹焕赶紧躲开,一大盘不知重复使用了多少遍的黑色废油倾洒进了河里——这已经是他从下车到现在,遇见的第三盆了。
郑盛家人户籍所在地的乡村派出所不过一两百平方米大小,正值中午时间,里头只有零星两三个人在,且都是年纪较大,操作不来电脑的。莫达拉拿出证件,与他们解释了好多遍,可对方口音太重,且似乎也不太理解莫达拉说了些什么,几人叽里呱啦讲了半天,结果谁都不懂谁的意思。
“我服了,这可怎么办。”
莫达拉放弃了,瘫在椅子上,仰头朝身后两人抱怨道。这里的人虽然沟通不了,不过还挺热情,给三人都泡了茶,笑着陪他们坐着。
“写字呗,字总认得吧。”
曹焕挤开莫达拉,坐到了椅子上,他面向对面微笑着点头看他的老爷爷,抬手做了个写字的动作。老爷爷先是疑惑了一会儿,随后他恍然大悟地一拍手,慢慢走向前台后边,拿了个勺子出来,还用热水瓶里滚烫的水冲洗了一下,才递给曹焕。曹焕尴尬地笑笑,犹豫地接过勺子,不知道说什么好,莫达拉在他后面笑得腰都直不起来,手哐哐哐拍在椅子背上。
“我有带纸笔。”
谭北海说着从外套内兜里拿出一只印着卡通图案的笔,笔身有一条小缝,可以抽出小张的便签纸来。
“哇,谭sir你可真是哆啦A梦啊,这笔我初中的时候作弊用过。”
谭北海笑笑,将笔递给了曹焕。曹焕扯了张便签,往上写着字,他尽量将字放大,方便对面眯着眼睛的老人家看,当他才写了一半的时候,身后的门被人推开了,来人穿着制服,手中抱着装有小番茄的透明保鲜盒,一脸警惕地看着屋里这三个不认识的人。
“你们……有什么事吗?”
终于来了个年轻人,而且还是个姑娘,莫达拉觉得到了能发挥自己特长的时候了,他整整头发,一手背在身后,将证件甩给对方看,停滞几秒后,他潇洒地一甩证件本,让其稳稳落入胸袋中。
“调查需要,来查几个人的资料。”
姑娘不吃莫达拉这一套,她嫌恶地斜乜了莫达拉一眼,径自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后把保鲜盒放下。
“之前有联系过吗?现在不是全国联网了,怎么还要亲自过来查啊。”
莫达拉一看自己魅力没起作用,他清清嗓子,走回原位拿起茶杯不说话了。
“是这样的,发现了一点问题,所以要过来问问。”
谭北海温和地接道,姑娘貌似不是太愿意搭理他们的样子,坐下身打开了电脑。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是管财务的,今天星期六,能查的人要再过一个小时才会来上班,你们等会儿再来吧。”
“好的,那人来了可不可以麻烦你电话通知下我们?我们先在这附近转转。”
曹焕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在了便签纸的反面,放在了姑娘桌上。姑娘盯着电脑屏幕,没去看他们三人,也没去看桌上那张纸,她滑着鼠标点了会儿才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好的知道了。”
曹焕看了眼手机,这地方挺偏僻的,周围也没有快餐店或者咖啡店可以消耗时间,且他现在感觉有些饿了。
“我们是先去吃个饭呢,还是直接去郑盛老家看看?”
“曹神我饿了,刚才那姑娘手里拿着的小番茄看起来挺好吃的。”
“那你再进去问她要。”
“我看地图上显示,郑盛家离这里不算远,就在这条路中段的位置上,我们一边走,一边沿路看看有什么农家乐之类的随意吃一点吧。”
谭北海把手机地图展示给两人看,总路程不到两千米,但实际走下来,一边是农田和大山,一边是大门紧闭的个人住宅,哪有什么农家乐,就连店铺都很少,而且还都是农具用品店。结果,三人一口饭没吃上,倒是先到达了目的地——郑盛老家。
“就这地方?”
莫达拉核对了两遍地址,不得不承认眼前这栋鬼屋,确实就是郑盛的老家,院墙杂草丛生,后门铁皮都锈成了沫沫,一手摸上去,簌簌往下掉。
“侧面证明了04年失踪至今是事实。”
围墙很矮,曹焕往后退了点,跳起来想看看墙里面的情况,他摸摸下巴,思考爬进去的可能性,可墙顶上扎满了碎玻璃及铁丝网,没有一丝缝隙,完全没地方下手。
“这门能开吗?”
曹焕把目标转移到了铁门上,他试着推了推,出乎意料地,这门竟然轻易竖直倒了下去,“哐当”一声,炸起了一地的灰尘。
“我天!咳咳!”
曹焕赶紧捂嘴往外跑,但还是吸进了几口刺鼻的灰尘,咳得眼泪都出来了。
“行啊,曹神,大力士啊。”
莫达拉站得挺远,隔岸观火,他抱胸等着这阵灰尘过去后,第一个走进了院子中。
“擦一擦吧。”
谭北海从背包小袋中拿出一包湿巾递给曹焕,曹焕在咳嗽间隙中向谭北海道了谢,一鼻子擤在湿巾上,鼻涕中全是黑色的灰尘点点。曹焕等灰尘下去了,拿手挥了挥空气中漂浮的尘絮,踏进了荒废的院子中。地面躺着不少缺胳膊少腿的木椅,墙角的两只水缸也是破的,杂草在其中长得茂盛,窜得老高。两层的水泥楼房四周爬满了绿色的植物,包裹进了一些原本靠墙立着的工具,颇有些末世废土风。
莫达拉站在前门边,仔细研究着左右两扇开着条缝的木质大门,两边门把上堪堪挂着一把古老的铜锁,看似摇摇欲坠,门的中间虽用铁链绕了好几圈,不过链条已经被人给剪断了,他轻轻一推,门就吱呀地叫唤着往里敞开。
“哇,这乱的,简直是抢劫现场。”
莫达拉比较谨慎,没马上进去,只伸了个头往里瞄了一眼。屋里只要是原本应该立着的家具,基本都处于翻倒的状态,有抽屉的,抽屉里的东西也全掉了出来,分散于地面。莫达拉绕着一楼走了一圈,奇怪得很,没看见任何全须全尾的日常用家具,他没待太久,毕竟霉味实在是过于浓烈,屏住呼吸都能从毛孔里钻进去,他吸了会儿实在受不住了,逃也似地跑进了院子里。
“看来早就搬走了,空了都不知道多少年了。”
“挂历是03年的。”
曹焕指着墙上歪斜着的挂历道,挂历只靠一颗生锈的钉子支撑着,似乎下一秒就要掉下来。莫达拉点点头同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