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病 完结+番外 (戈壁王叔叔)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戈壁王叔叔
- 入库:04.10
他胸口发冷,发涨又发烫,梦境与现实的少年重叠,成为同一个影子。
是冰冷的、病态的,也是灼热的、濡湿的。
他竭力将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出自己的脑海,沉默地拿着洗好的杨梅走到客厅里。
从角落里长出的一朵蘑菇。
细腻的、冰凉的、毫无人气的白。
苏知云赤裸着上半身,在屋子里莹莹地亮,从他窄瘦的肩胛到锁骨,有蔓延开的红莓果,他锁骨上的银钉在发亮,胸口上纹着一只荆棘交织生长的十字架。
十字架上缠绕着墨黑的文字。
“这是你自己想要去纹的吗?”
良久,崔铭开口了。
苏知云穿好了衣服,宽大的t恤盖住了纹身,他轻轻“嗯”了一声。
崔铭沉默了,他没有说话。
又过了一会儿,崔铭拿起了一颗杨梅放进自己嘴里,很平静地说:“如果我告诉你,我已经喜欢上了其他人,我们两个还能做朋友吗?”
这是始料未及的回答,毫无征兆地出口,让苏知云动作一滞。
他回过头去,发觉崔铭眼睛里并没有一点说笑或者调侃的神色。
崔铭问:“姐,你当初为什么要跟姐夫在一起?”
崔艺回忆着自己跟丈夫的初识,眼中波光粼粼,蓄起一片暖色,她理所当然地回答:“因为我喜欢他。”
“那如果他不喜欢你,你还会继续喜欢他吗?”
“喜欢这件事情从来就是不讲道理,也没有由来的,喜欢不会因为对方不喜欢你而改变,也不会因为对方喜欢别人而消逝。”
“如果这世界上想要喜欢谁就喜欢谁,想要讨厌谁就讨厌谁,就不会有那么多痴男怨女了。”
作者有话说:
第45章 朋友
实际上苏知云不那么喜欢“巧合”跟“好久不见”这两件事情。
站在他面前的陈一穿着明亮的橙色t恤,每根发梢都在阳光下打着旋地发亮,就像他脸上那就人畜无害的笑容一样。
他眨了眨眼睛,有点意外,手里还捏着一盒旺仔牛奶,才从一旁的超市走出来:“好久不见。”
苏知云没有说话,也没有理睬对方的意思,他刚刚被蔡卓宇带来的那一伙人堵在了小巷里,现在身疲力竭,神情疲倦。
他的脸颊没有伤口,只有一层略微反射着光的汗,其他地方受伤了可以拿衣服掩住,可是脸上不行。
苏知云不想听到王婶的唠叨,更不想王婶看见之后把这件事情告诉李妍娇和苏天鹤,那样事情只会变得更加麻烦。
除了脸上完好无损之外,他其余的地方看起来都伤痕累累。
蔡卓宇是顾泽欢众多追求者里最麻烦的一个,他就像条缠人至极的毒蛇,虎视眈眈,甩不掉,丢不开,是黏在脚底的一颗脏兮兮的泡泡糖。
他和他带来的莫名其妙的小混混如同蝗虫一样铺天盖地,源源不绝,不知疲倦,不给任何一点喘息的机会。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苏知云就希望看见陈一。
“别露出那么吓人的表情啊。”陈一叹了口气,他像是有点百无聊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颗小糖果丢过去:“我今天又不是来找你打架的,只是刚巧遇上了,想跟你好好说话而已。”
苏知云没有接。
那颗糖咕噜噜滚到了垃圾桶旁边。
陈一啧啧了两声,吸了一口手里的旺仔牛奶,口吻有点惋惜。
“那糖很贵的,真浪费。”
陈一这个人很奇怪,他看起来并不像一个坏人,有时候甚至显得很孩子气,还有一个哆啦A梦似的口袋,总是能掏出各色各样的糖果和零食。
苏知云没空去想这令人不高兴的巧合,站起身来就要离开。
陈一在他背后不紧不慢地继续开口:“既然你一直在被蔡卓宇找茬,为什么不报警呢?那些小流氓都怂得很,见到了警察之后就算不说以后不会再来找你麻烦了,至少能过段清净日子。”
陈一又语锋一转:“噢,我知道了,你是不想让你家里人知道,对吧?”
“那要不要考虑让我帮帮你。”
非常坦然、温和的口吻。
听起来超级真心实意,不掺半点虚假。
苏知云这才回过头了,就像是对他的话稍稍提起了点兴趣。
陈一略略挑起眉来,等待着他的回复。
苏知云讲:“如果你想要交朋友,就不应该用这么愚蠢的方式。”
他说完之后,将脚边的糖果捡起来丢进了垃圾桶里,转然后身离开。
陈一没说话了,望着苏知云离开的身影,好半天,低笑了两声,喃喃自语:“真是狂啊。”
这世界上总是会有形形色色的人,也可以简单粗暴地描述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所以有陈一这种人也不应该觉得奇怪或者气愤。
可是苏知云依旧不由自主地感到不适,原本因为蔡卓宇找茬不好的心情又因为刚刚见到陈一变得更加一塌糊涂。
无形之火像是一路直接烧到了四肢百骸。
连身上都不由自主地更加燥热了一些。
天气很热,五月已经隐隐有了初夏的模样,苏知云看到了旁边的小巷里挂着张黄褐色的帆布,写着绿豆汤三个大字,脚步一顿。
青花瓷的小碗里装着冻得冰冰凉凉的绿豆汤,加了很多白糖,头发花白的老奶奶手艺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出色,像是喝了一碗过分粘稠的米粥,喝下去都噎嗓子。
应该叫绿豆沙冰才对。
冻得牙齿都嘎吱嘎吱发颤。
但是苏知云还是喝完了,一旁生长的巨大槐树给小摊投下一片浓荫,凉风习习,吹起他的衣角。
老城区里大多都是年代久远的居民楼,不比市中心繁华热闹,人流量很少,在夏日午后同样无所事事的老奶奶热情地凑了过来,一直跟苏知云絮絮叨叨地讲话,摸着他的掌心不住地赞赏:“这一摸就知道是好人家的小少爷,细皮嫩肉的。”
苏知云没说话,听着老奶奶继续絮絮叨叨,对方眼睛不好,看不清他的样子,就摸着掌纹夸他命好,是一辈子大富大贵、衣食无忧的命。
“那姻缘呢?”
苏知云突然问。
老奶奶一愣,随后就讲:“姻缘肯定也很好。”
“会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吗?”
老奶奶忙不迭地点头:“当然了当然了。”
苏知云陷入了沉思,他眼睫轻颤,想起了什么。
老奶奶就笑眯眯地看着他,和蔼得像是看着自己许久未曾谋面的小孙子。
苏知云付完了钱却没有立即离开,顾泽欢今天被叫去回家吃饭,他无所事事,也不想回家,要不然也不会刚好被蔡卓宇抓住落单的时机。
他仰起头来发呆,认真地思考下一步该要去哪里打发时间。
没有顾泽欢的夏日冗长漫漫,灼热不息,蝉鸣聒噪,如同煮沸的白开水,无滋无味,和其余的春天、秋天、冬天一样毫无区别,季节与时间本身变得没有意义。
入眼是树叶婆娑,阳光灿烂。
苏知云察觉到了旁边的视线,直起身子来,向那边看去。
是个出乎意料之外的人。
“崔铭。”
苏知云很平静。
崔铭像一个跟苏知云经年未见的好友,生疏地开始寒暄:“好久不见。”
苏知云跟着点了点头:“好久不见。”
“巧合”跟“好久不见”这两件事情总是相伴相生,如影随形。
所以我很不喜欢。
苏知云心想。
“如果不想回家的话,去我家吧,怎么样?”
崔铭因为他的伤这样问,苏知云陷入沉思,对方说的有理有据,没有拒绝的理由。
他答应了。
实际上再次见到崔铭,对于崔铭简直像是烂好人一样好脾气地提出去我家里处理伤口的建议,苏知云不感到意外。
毕竟很早之前苏知云就隐约觉得,崔铭大概属于那种在路上看到了受伤的小鸟也会捡回去养着的天真烂漫的性格。
身上的伤处理起来有点麻烦,苏知云坐在沙发上,没有在意崔铭的目光,旁若无人。
崔铭洗完杨梅之后回来,看见了苏知云胸口上的纹身,半晌才开口:“这是你自己想要去纹的吗?”
十字架是基督教的标志,代表着爱与救赎,与此同时它也是处死耶稣的古老刑具,众人以处死他的刑具来祭奠耶稣,赞誉他为全人类的牺牲。
21世纪里,它变得圣洁纯洁,不沾一点污秽,象征爱与救赎,大多数人对于它曾经是件刑具这件事情都不那么在意。
毕竟人类的记忆都是非常短暂的。
苏知云知道崔铭看见了那文字是顾泽欢的名字,他继续穿好衣服,t恤滑落下来,遮盖住了伤口,应了一声:“嗯。”
于是崔铭就不再开口了。
这是谎言,理所当然的。
苏知云心想。
他之所以去纹纹身,不是因为他想,而是因为顾泽欢想。
……
窗帘里泄进一片昏黄的影子。
“你的耳环上的字母是我名字的缩写。”
顾泽欢的手臂渐渐收紧了,他低头贴在苏知云的胸口,听那铺天盖地、不止羞耻的心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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