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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病 完结+番外 (戈壁王叔叔)


  青年醒来后也没说话,眉眼低垂。
  顾泽欢也没开口,慢条斯理地削苹果,还兴趣盎然地将切好的苹果仔细雕琢成小兔子,一块块摆在盘子里。
  他拿纸巾一点点将手指上黏腻的糖渍擦干净了,站起身子打算离开。
  有人拉住了他。
  顾泽欢回头看见苏知云眉眼低垂,手却紧紧攥着自己,一言不发。
  那力道颇大,攥得他指骨发痛。
  ……
  护士见少女站在房门外一直不进去,好心上前提醒:“这门没锁的。”
  燕子没回应,手里的甜酒冲蛋滚烫,她身上的伤也发痛。
  甜酒冲蛋是路上看见给苏知云带的,她想起对方上次吃了这个就好了,又怕冷了,所以是一路小跑回来的。
  身上的伤是李晓国打的,发肿发涨地疼,她嘴角伤口还在渗血。
  当时没觉得多疼,现在却疼了。
  燕子失魂落魄地想,苏知云为什么不告诉她呢?
  她明明不会跟他抢的。
  作者有话说:
  不要攻击角色哈,宝贝们,俩主角都是我的好大儿。


第101章 腻了
  少年的脸粉白鲜活,眉眼欢欣,笑起来嘴唇弯弯,饱满又漂亮,身上喷了木质香调的男香,是不腻人的味道。
  他精致且完美,毫无瑕疵,出身高贵,生活优渥,如同摆放在高级商场玻璃橱窗下的奢侈品,挑不出错。
  他很显然也清楚知道自己的优势,所以从未低下过高高扬起的头颅。
  文泽宇是很有信心的,他也该有信心,从小在和风细雨之中长大,他是经过无数爱意浇灌与呵护才长出来的名贵花卉,自此也应当受人喜爱。
  他不像那种路边随处可见,也任人采撷的野花,那些人没有选择,而只要他想,他甚至可以不做出选择。
  文泽宇前二十年的人生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的,他长相好,出身好,想要什么便有什么,他爱这个世界,也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热爱着,被所有人偏爱着。
  于是他时常觉得乏味,那些热烈的追求者都入不了他的眼,他们殷勤谄媚的模样丑陋得像街边费尽心思向路人表演的小丑。
  大捧大捧的玫瑰被他丢进垃圾桶,弃若敝履。
  文泽宇踩在揉碎的红玫瑰上,还要嫌弃那些东西脏了自己的鞋子。
  他肆意践踏那些廉价的,随手可得的爱意。
  直到顾泽欢的出现。
  第一次见到顾泽欢还是个乍暖还寒的春天,窗外下了淅淅沥沥的雨,山中湿气深重,始终萦绕着一层驱之不散的浓雾。
  文泽宇百无聊赖地在窗边摆弄自己的手指,翻来覆去地看,即便有人搭讪也只是懒洋洋撩起眼皮,一副轻慢做派。
  稍懂眼色的便会自行离去,实在不懂,或者装不懂的也会被文泽宇步步夹软刀子的话硬生生逼回去。
  文泽宇一向厌恶这种流于形式的聚会,毫无意义。
  那些献媚的脸庞瞧起来只觉得恶心。
  刚开始文泽宇只当自己看错了,蓝花楹树下怎么会有人影呢,外头还下着雨,虽说不算大,但毕竟是还是初春,寒气深重。
  正常人是受不住的。
  但他还是抵不住好奇心,一直盯着那棵高耸入云的蓝花楹,甚至因此开了窗,湿润雨雾扑面而来,夹杂着一阵寒风,由此能看见那树下的确有人影,并且撑着把伞,愈行愈近。
  他愈发走近,文泽宇的心脏怦然跳动的声音就愈发清醒。
  如同浓雾初开,又如明月初露,在氤氲雾气中现出青年叫雨水浸润的冷白肌肤与乌黑眉眼。
  顾泽欢收了伞,裤脚都湿透了,滴滴答答坠了一圈水渍,里头的人还没留意他的到来。
  木门却在此时被人推开了,钻出少年粉红漂亮的脸,满眼倾慕,递了手帕:“用这个吧,您头发都湿了。”
  他见到顾泽欢没有犹豫,伸手接了手帕。
  对方说的一句谢谢就让文泽宇心跳如鼓,如痴如醉,像尝到蜜糖一般甜得心尖发颤。
  他下定决心要得到他,若这世界上真有什么人与他相配,那非顾泽欢莫属。
  为此,文泽宇费尽心思才挤开那些追求者,甚至特意转学到顾泽欢在的校区,就为了能够时时刻刻待在他身边,近水楼台先得月。
  也有些极端的爱慕者,但都被文泽宇悄悄解决了。
  他想,最终该留在顾泽欢身边的,只有他。
  即便在众多追求者中他也不露怯色,他坚信自己是最出色的那一个。
  顾泽欢应该选他,只能选他。
  当他发觉顾泽欢并没有拒绝他的时候,简直可以说的上是欣喜若狂了,他做到了,他是那个最终胜利者。
  无论先前发生了什么,顾泽欢跟谁有交集,但现在他只属于自己。
  然而苏知云回来了。
  文泽宇先前也听过苏知云的名字,但他并没有在意,顾泽欢生的这样好,又不懂拒绝,心软得很,有那么一些狂热追求者再正常不过。
  唯一使得他感到微微有些忐忑的,莫过于苏知云陪伴顾泽欢的时间,他们有一段漫长的、只属于彼此二人的岁月,对此中发生的故事,外人无从知晓,更无从涉足。
  他想再怎么样,那多半只是苏知云单方面的死缠烂打。
  直到苏知云真正出现了。
  文泽宇看见苏知云第一眼便觉得不喜欢,他太怪了,太冷硬了,连安慰人的口吻都不娴熟。
  他笃定苏知云绝对不是一个个性圆滑的人,也不是一个能适应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的人,他自成一派,自我封闭。
  然而令他感到不安的时苏知云与顾泽欢间的氛围。
  那简直古怪极了,当二人站在一块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生出一种旁人无法涉足的蹊跷氛围。
  文泽宇可受不了这气氛,强做笑脸:“有什么事待会儿再讲吧,站在这也不好。”
  于是苏知云就跟那个哭哭啼啼的陪酒女一块儿转了脚步,文泽宇在后头跟着,仔细而认真地观察对方。
  他对比自己跟苏知云的差距。
  苏知云一点儿也不像什么柔弱可欺的角色,他身量高大,大约可跟顾泽欢比肩,或者稍矮一些,但也就是两三厘米的差距。
  他耳朵与嘴唇上能看见一点残留的淤痕,像是从前穿过什么东西留下的。
  他愈是仔细观察苏知云,就愈是无法理解,他究竟靠什么得了顾泽欢青睐,有幸待在顾泽欢身边那么多年?
  或许是他看得太入神,原本慢吞吞上楼梯的苏知云忽然停下了脚步。
  文泽宇没想到会被发现,苏知云的眼睛往这扫了一眼,文泽宇的反应大得甚至超乎自己的预料,他骤然一悚,猛地往后退了一步,差点一脚踩空。
  直到苏知云又走了,他从惊惧之外咂摸出些其他东西。
  苏知云眼睫毛很长,双眼皮褶皱也宽,眼珠子大而黑,却不亮,也没有大卧蚕,因而那眼睛不显得幼态无辜。
  比起他整个人散发出的阴冷气场,那双眼睛倒算得上很漂亮了,只是也并非常见的楚楚可怜的漂亮,而是像某种致命巨大的猛兽,幽冷阴森的漂亮。
  文泽宇突然意识到苏知云与顾泽欢之间确实存在某种相似而又不相似的性质,这份奇妙危险的羁绊让二人相遇,也因此衔接相连,创造出一个只有他们二人存在的世界。
  除开二人之外的所有人都会被剔除出那个圈子。
  他几乎要将牙咬得咯吱作响,因此夜不能寐,辗转反侧,文泽宇意识到自己先前的想法到底有多么可笑。
  他不是顾泽欢的唯一,甚至都不能成为他眼里特别的那个存在。
  若说苏知云便算了,他至少陪过顾泽欢几年,从懵懂少年到玉立青年,那燕子算什么?
  她肮脏、卑微、愚蠢,甚至那份天真与快乐都只使得她愈发碍眼,像个脑袋空空不知世事的绣花枕头,这种人究竟是靠什么跟自己平起平坐?
  而顾泽欢竟也不拒绝她,丝毫未曾表现出一点儿反感或者厌恶。
  妒火烧得文泽宇五脏六腑生疼,那个愚蠢的女人竟然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当着他的面与顾泽欢亲昵撒娇,好似全然看不出他的脸色,也丝毫不知道廉耻,不懂先来后到的道理,试图插足其中。
  所以当昨日狠狠嘲讽了燕子之后,文泽宇是很开心的,他并不觉得自己有错,他只不过教训了一个不知死活的第三者。
  但这份喜悦快乐并未停留多久,在苏知云住院后就戛然而止了。
  他知道顾泽欢要去医院看望苏知云,却没有放在心上。
  到了晚上的时候,燕子没有回来,苏知云没有回来,顾泽欢也没有回来。
  文泽宇孤身一人躺在大厅里的沙发上,翻来覆去地翻看着手机消息,等待着回信,从夜幕降临到暮色深重,他就这么一直保持着同一个姿势。
  门口窸窸窣窣响了一阵,他喜不自禁地坐起来,连鞋也没有穿,赤着脚踉踉跄跄开了门,大喊一声:“阿顾!”
  门外幽幽地传来一声猫叫。
  一只黑白相间的猫抬起头一脸无辜地望着他“喵呜”。
  “是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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