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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脸皮前男友跑来要当我室友 (异路某)


  “李哥,我那个图,你看能不能预支点费用?”
  “……小杜啊,我知道你公司的情况,也知道你挺难的,不过大家都是这行业的,你也明白,你不画到业主满意了,他是不会出钱的,对吧。”
  “哈哈,我知道,我就随便问问。”
  杜逍不敢再问,赶紧截了话头,一个问过,他也不用再问其他,估计大家都是一个答案,且要是问多了,以后大约连外快也不会有他的份了。
  “哈——“
  杜逍趴在桌上拖着鼠标画图,桌上堆满了泡面的纸袋,他已经吃了二十多天的泡面了,且每天只吃两顿,最初两天他还敢叫个外卖,不过半个多月,外卖这两个字已经不符合他的生活水平了。还款日还贷日双双携手走向他,压迫感实在太强,他图画得老是分心,错误百出,他便先停下手,拖着脚步走进卧室,拉开床头柜抽屉,从最下层抽出了一本红色的产权证。
  他还记得拿到这本证时的心情,终于有了一个家,不用再漂泊,却不过半年多,都还没捂热呢,就有很大可能不再属于他。他环顾这套不大的老房子,其实只要卖掉它,重新回到租房生活,那他找个工资稍微低点的工作,再一步步往上走,也不是不能重新开始。可到那时,他大概无法再将这套房子买进手里了,就像重组家庭代替不了原生家庭的作用,新一段恋情也不可能与前一段恋情一模一样……
  “哐哐哐!”
  杜逍吓了一跳,他抬头看向墙上的钟,已经晚上十一点半了,这时间谁会来找他,别是跑错楼的醉汉。他收好产权证,放轻脚步回到客厅,然而他还没走到门边,第二轮敲门声忽然响起。杜逍大大吞咽了一口,眼珠子四处搜寻着护身武器,他迅速抓过吸尘器手柄,侧身躲在猫眼边上,十分小心地通过猫眼往外看。
  然而,门外什么都没有。
  走了?
  正当杜逍如此以为,门却再次被拍响!他一下腿软,蹲在地上,额头蹭蹭往外冒汗。难道,外面的,不是人?
  “开门。”
  而且这鬼还会说话!
  门是杜逍搬进来以后新换的,隔音不错,他得耳朵贴紧了才能听清外面人说什么。他悄悄伸手握住门把,以防这鬼还能意念转动把手。
  “哐哐哐!”
  “别敲了……”
  每敲一轮,杜逍心脏就得跟着疼一下,他闭眼小声道,握紧了武器,声音发颤。
  “哐……”
  “¥#¥%#”
  “嗯?”
  这一次敲门只响了一声,外面似乎有人对话的声音,是他贴着门也听不清的,他给自己壮胆,扶着墙慢慢站起,再次往猫眼看。隔壁大伯开着门,叉着腰向他家门的位置指指点点,嘴巴叽里呱啦蠕动着,但就是不知道说了什么。没一会儿,大伯似乎是被他门口看不见的人说服了,不太情愿地点点头,回去了自己屋子。
  这下杜逍不怕了,至少说明,外头的是个活人,他壮大了胆子跑去拿过手机握在掌心中,贴着门朝外喊道:
  “你是谁!”
  “开门。”
  “你、你你不说你是谁,我、我就报警了!”
  “……”
  外头人似乎被震慑住了,杜逍听了好一会儿,没再听到那人说话。猫眼中还是看不到人,这回估计是真走了。这一通闹,杜逍清醒了大半,他一拍脑袋,自己哪有什么时间抑郁,得赚钱,往死里赚,保住这套房子,这是他唯一的家。大不了明天路过超市去银行摊位上办张信用卡,继续你套我我套你的操作,算是给别人完成KPI,自己也积点德。
  然而就在他放松警惕,准备回去继续画图时,门另一边传来一声模糊的话语,他皱了皱眉,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愣在原地好久。他握了握拳,挪近门一步,警惕地问道: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杜逍,开门,是我,高暮。”
  

  ☆、第三话

  “啊啊,不想过了就分手啊,每天就这点事来回说,烦不烦。”
  “……好啊,分手就分手。”
  三年零七个月前和高暮的最后一次对话在杜逍脑海中清晰地演绎着,虽然他已经完全不记得所谓“这点事”是哪点事了。从那以后,他俩再没见过。杜逍从来坦荡荡得很,好就好,不好就不好,毕竟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大家说明白了,好聚好散,别留个尾巴。然而高暮这个胆小鬼,就跟巴不得杜逍先提分手似的,自那第二天起,逃跑得彻彻底底,消失得干干净净,弄得杜逍前面六年的青春像个笑话一样。
  而且好来不来,现在来。
  如果早半年,在杜逍刚买进这房子那会儿来,他定能趾高气扬一脚踹在高暮胸口,让他有多远滚多远,莫来挨老子如今的美满生活。但是现在,偏偏要在他人生最最最低谷时出现,简直是落井下石。他是人,防御外壳是有一定硬度的,能接受的打击也是有限的。
  “杜逍?”
  杜逍回过神,深吸一口气,先将吸尘器手柄挂了回去。他握紧门把,盯着门看了会儿后,带着满腔怒火,一把将门拉开。
  啊,高暮原来是长这样的。
  这是杜逍见到门外站着的人时,脑中的第一个反应。高暮头发沾满白灰,半边脸上两条明显的黑色指印,胡子拉碴,破衣烂衫,踩着一双左脚断了一条的人字拖,手上拎着个红蓝白格子经典色编织袋,整个就是一乞丐。而在杜逍的印象中,高暮应该是个有轻微洁癖强迫症的人,永远衣襟笔挺。他俩刚毕业同居的那段时间里,杜逍就没穿过皱衣服,连睡衣每天都板正得如同商场里挂着卖的。高暮那时还会随身带好几包湿纸巾,即使身上只沾到了一点点灰,也要浪费一张来擦掉。且因为他家挺有钱的,从小接受的是由里到外的精英教育,穿衣讲究得不像真人,夏天也必须是长裤长袖加盖住脚面的鞋子,连凉鞋都没买过一双,更别说穿着破拖鞋在外游荡了。
  所以,眼前这个人在这近四年里究竟是发生了什么,竟然轻易丢掉了二十多年养成的习惯。
  这事过于震惊,导致杜逍开门时准备骂人的气势消失得一干二净。
  “你……”
  你谁?
  这话杜逍没问出口,脸是高暮的脸没错,即使脏,即使邋遢,帅哥就是帅哥,身材也没走形,仍然是他盘子里的那颗菜。
  “你怎么……这个样子了?”
  杜逍憋了半天,憋出了这么个问题。高暮那一直越过杜逍头顶,在有限的视野范围内观察屋内情况的眼睛,闻言下移,与杜逍对视,干脆地答道:
  “家里出了点事,就变这样了。”
  要说杜逍信不信,他心里大概是三七分的比例,七分划给了不信。再怎么出事,依照高暮原先那家底来说,最多也只是从有钱人变成了打工人,不至于落魄到现在这副模样。他一脸狐疑地看着对方,稍稍将门关小了些,躲在后边道:
  “你怎么知道我住这儿的?”
  “还好你这些年一直没换公司,我找到了你前同事,听他说你买了这里的房子,就过来了。”
  “就过来了?你过来干什么,别是来借钱的吧?太不巧了,你如果真问了我前同事,也该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情况,真没有能借给你的钱。”
  “你误会了,我是来送钱的。”
  “送钱?“这理由听着比借钱还离谱,杜逍连摇头带摆手,全身都在拒绝,”我不要,你回去吧。“
  高暮放下了手中的编织袋,侧过身上了几级台阶,消失在杜逍可见的范围内。杜逍还以为高暮这么好说话,真被自己说回去了,便跟着探出头去瞧,这一看,他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好家伙,楼梯上还有两个编织袋!
  高暮将另两个分量不轻的编织袋拎下来,在杜逍家门口摆了一排,拍了拍手道:
  “我想问你租个单间。”
  “哈?”杜逍怀疑自己听力出问题了,他掏了掏耳朵,看看地上的编织袋,将门关得更小了,“不了吧,我家不出租单间。”
  “我现在这样子,哪里都租不到便宜的,即使月租一两千,租了后我也没钱交水电网费,实在是走投无路了。”
  杜逍心里骂人的话千千万,全靠意志与素质压下去了。他恨不得拿个大喇叭朝窗外大喊,让那些天天怀念过去,妄想着和前男友复合的同志们放下执念。前男友就是一种无法理解的奇葩生物,看,他眼前就有个活生生的例子。分手后完全消失近四年,期间一次联系都没有过,骨气硬得你以为他吃了绝情丹,而等他不惜深更半夜也要来找你时,就是人落魄了,终于想起你了,来占你便宜。
  杜逍冷哼一声,不作回答,准备关门,今天这便宜若真让高暮占了去,他就跟高暮姓!
  “等一下!”
  高暮一掌把住门,和杜逍角力。杜逍吃了二十多天的泡面,明显营养不良,心不甘情不愿地败下阵来,活生生让高暮挤进了半个身子,卡住了门缝。
  “你不走我就报警了。”
  “我真是来送钱的。“
  高暮身体被门夹着,不好活动,艰难地伸手去捞他的编织袋。他的动作被门挡住了,杜逍看不见,等他的手再次出现在门缝中,其中多了厚厚一叠红色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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