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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我被小狼狗盯上了 (林画青山)


  沈霁感觉自己周身的温度一下上升了好几度,齐越呼吸均匀而灼热,带着些微的酒香,一下又一下,喷在他的脖颈处,每一下的触感都是那么清晰,沈霁感觉自己的脖子几乎就要烧起来。
  车里的空间不大,沈霁感觉有些热,轻轻推了一下身后的人,“越越。”
  齐越闷声道:“嗯?”
  “乖乖坐好。”
  沈霁说完,就感觉身后灼热的身体动了动,腰间的桎梏也松了些。就在他以为对方会离开的时候,一片柔软突然触上他的脖颈,一瞬间两个人都是一愣。
  这种感觉太奇怪了,沈霁下意识地有些想躲,拉了拉齐越环在他腰间的手臂。
  似乎是察觉到他的意图,齐越又朝他挪了一寸,手臂也随之收紧,力度之大,像是要把沈霁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沈霁本就喝了些酒,此刻被他这样拥着,顿时感觉有些喘不上气来,“越越,放开。”
  “嗯。”
  齐越闷闷地应了一声,被酒精熏晕的大脑运转迟缓,他睁开眼睛,入目就是沈霁泛红的脖颈。回想起刚刚的意外,像是体会到什么趣味,又将唇贴了上去,轻轻啄了两下。
  他像个好奇的孩子,只是单纯的不明白这是什么,睁大了眼睛愣愣地看着那一块皮肤。
  沈霁却只觉得浑身发麻,后知后觉地察觉到危险,正准备将人推开,被亲吻的地方突然一阵刺痛,让他忍不住低呼出声来。
  听见沈霁的轻呼,齐越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嘴下的动作也轻了许多,磨牙似的,一下又一下轻咬着他颈间白皙的皮肤。
  前面夏泽秋也听见他们的动静,不放心地问道:“怎么了?”
  现在这样的情况,沈霁倒也不觉得难堪,说:“没什么,越越这小家伙喝醉了居然咬人,跟狗似的。”
  夏泽秋闻言心中一惊,通过车载化妆镜看见了后座的情形。齐越将沈霁整个人环住,脑袋埋进沈霁纤细的脖颈里,就像是捕猎者圈住了自己期待已久的猎物,正在细细品尝。
  这场面让人脸红心跳,夏泽秋不敢再看,专心开车。一直以来心里的猜测突然落到实处,夏泽秋心跳很快。
  这哪是狗啊,分明是噬主的狼。
  他在心里嘀咕的时候,沈霁已经将齐越推开了。
  好在齐越即便神志不清,也还记得他是谁,沈霁动作强硬地去拉他的手臂,齐越也没太反抗。
  沈霁拉开他的动作很坚决,表情也收了起来,齐越没再凑上来,只是微微嘟着嘴巴,一双水洗的黑眸闪烁着细碎的光,委屈巴巴地看着他,就好像他是什么抛妻弃子的负心汉。
  因为喝了酒,齐越的脸颊也有些红,规整的头发也乱了,此刻嘟着嘴巴瞪着眼睛的样子十分可爱,像只受了委屈的毛茸茸大狗。
  沈霁却没去哄他,打定了主意要将他晾着。
  他难得地产生了后悔的情绪,齐越乖巧的模样欺骗性太强,他下意识放低了警惕性,要是知道齐越喝醉了会咬人,他最开始就不会离他那么近,在他抱过来的时候就一把推开。
  被咬过的地方火辣辣的疼,齐越喝醉了真是一点分寸都没有。
  沈霁倒也不是觉得生气,毕竟齐越现在没有理智,也没办法控制自己,他就怕齐越自己难堪,觉得丢脸,躲躲闪闪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只要一想到这种可能性,沈霁心情就难得有些烦躁。齐越还是个萝卜头的时候就喜欢粘着他,即使几年没怎么见面,也没有变得生疏,要是因为一个乌龙将两人的关系变得尴尬,实在是有些不值。
  梁家老宅距离他们住的地方有些远,开车开了半个小时才到。
  有了之前的教训,沈霁没再顺着齐越,不让他贴过来,只拉着他的一只手腕,以防他突然站不稳摔跤。
  齐越虽然觉得委屈,但也还算听话,乖乖跟着沈霁回了家。
  折腾这么久,齐越也累了,在熟悉的床上躺下之后,盯着沈霁看了一会儿,很快就闭上眼睛睡着了。
  沈霁给他脱了鞋盖上被子,又用热毛巾给他擦了擦脸和手。
  齐越在梦中无意识的微微嘟着嘴,沈霁无意识地淡淡笑了。
  这几年什么都变得特别快,说是天翻地覆也不为过,只有齐越还跟小时候一模一样,这些可爱的小习惯一点没变。
  沈霁像很多年前一样,戳了戳他的脸颊,触感有些硬,不如小时候肉嘟嘟的,陷进去又弹出来。但在这一瞬间,沈霁有种回到十几年前的错觉,仿佛什么都没变过。
  ·
  第二天一早,沈霁醒的不算早,从卫生间洗漱出来,就看见厨房门口伸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
  齐越头发凌乱,水汽将带卷的发丝粘粘在一起,又凝聚成小水珠滚下来,落在他肩上,显然是早上刚刚洗过澡。
  看见他,齐越笑着说:“霁哥,早上好啊!”
  沈霁几乎已经习惯了早上醒来收到齐越的笑容,此刻看见齐越和往日一样,没有莫名的隔阂,他露出一个温和的笑,显得十分温柔,“早上好啊,越越。感觉怎么样,头晕吗?”
  “不晕,我这点酒量,还不够疼的。”
  沈霁:“知道自己酒量不好还喝酒。”
  “嘿嘿。”齐越笑着抓了抓头发,缩进了厨房里,大声说:“今天有煎蛋、火腿肠和吐司哦!”
  自从齐越住进来之后,家里的空气都活跃起来,沈霁笑着回应:“好的,越越辛苦了。”
  厨房里传来一声喊,“不辛苦!”
  齐越现在煎蛋技术有了很大的进步,基本上不会有浪费。
  沈霁换好衣服出来,正巧门铃声响起,他打开门就看见一捧火红的玫瑰。
  “您好,沈先生吗?这是您的鲜花,请签收!”
  快递员走后,沈霁将花拿进来,看了看,发现没有卡片。他心里大概有了猜测,将花随手放在玄关处的柜子上,准备一会儿带出去扔掉。
  很快早餐就做好了,沈霁坐在餐桌前,齐越将早餐放在他面前,沈霁看了看自己盘子里色香味俱全的食物,再看看齐越有些糊了的早餐火腿肠,只觉得心里一阵柔软,“今天上午没课吗?”
  “其实是有的。”
  “又逃课?”
  齐越将新买的柯基围裙放在椅背上,无所谓地说:“反正也是第一名,不去也没事。”
  他说完坐下来,看着沈霁忽然愣了一下,“你脖子怎么回事儿?”
  沈霁摸了摸脖颈上并排的创可贴,解释道:“没事,可能是昨天在梁家花园被小虫子咬了。”
  “是吗?”
  齐越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得出结论,“所以说,梁家那地方去不得啊!霁哥,我们以后都不要去了好不好?”
  沈霁知道他讨厌梁旭文,以后大家也没什么交际,没多想就应下来,“好。”
  齐越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心情很好,动作自然地给沈霁倒了一杯牛奶。
  一切都很正常,沈霁松了口气,昨天晚上的事情本就没什么,齐越不记得才是最好的。他刚放下心来,又有点担心,怕齐越以后在外面喝醉了出问题,叮嘱道:“以后在外面,身边没有信得过的人,最好是别喝酒了。”
  “当然!”齐越义正言辞道:“昨天如果不是霁哥在,我才不会喝呢。”
  如果不是你在,这种无聊宴会我也不会参加,这句话他没说出口,在心里补全了。
  早餐过后,韩林到了,沈霁先一步出了门。
  玄关处传来“啪嗒”一声轻响,整个屋子瞬间安静下来,空气里的活力因子像是失去了源头,一点点弱下来。
  齐越坐在沙发上,脸上的笑意淡了下去,神情似自责又似懊恼,低低地骂了一句。


第14章
  【越哥,一会儿可是老太婆的课,你真的不来吗?】
  齐越看了眼室友发了的消息,没犹豫,【不去。】
  室友大概察觉出他心情不太好,没再多说什么,回了个“ok”的表情包。
  齐越下楼的时候,物业的保洁人员正在清理垃圾桶,手里拿着一捧鲜艳的玫瑰花,面露不解,“怎么这么好的花都丢了?”
  那束玫瑰花被黑色的包装纸拥着,蝴蝶结也是纯黑的,没有任何一点儿别的颜色。鲜红的玫瑰花上撒了不少透白的晶片,在阳光下格外显眼。除了这些之外,整束花没有绿植点缀,红白的纠缠与黑色的束缚,看起来有些诡异。
  心情不好的时候,看什么都很容易烦躁,齐越看了两眼那诡异的花,快步离开了。
  因为是上午,地下拳场没什么人,只有前台那儿有个女孩儿在打瞌睡,女孩儿长了张娃娃脸,却剪了头利落的齐耳短发,穿着印着爪印的运动黑色背心,有种反差感。
  齐越走过去拍了拍前台的桌子,“小周。”
  女孩儿吓了一跳,看见是他,有些惊喜,“越哥,你可好久没来了!”
  “不到一个月。”
  “不到一个月也很久了好吧。”小周拿了串钥匙,从前台走了出来,“还是老地方?”
  “嗯。”
  小周拿着钥匙在前面走,手里钥匙撞来撞去,发出叮铃桄榔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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