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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渣”得正 (吸猫成仙)


  这个新闻一看就看了半小时,直到助理过来敲门,告诉他开会的时间到了。
  会上,陆以一页一页地提出他的修改意见跟相关的几个负责人讨论,但其实脑子一直在走神。程锦文已经拿到了克里斯金奖了,那离他在三十五岁之前拿到普利兹克建筑奖的梦想应该也不是很远了吧。
  他真的走得太快了,快到陆以无论怎么逼自己也赶不上。这个事实其实他早就认清了,所以在六年前,他追逐程锦文的脚步就停了下来,只能伤心又无奈地看着程锦文离他越来越远,最后远成了天边的一枚月亮、一颗星星。


第3章 情儿遍布全世界
  陆以初中就知道程锦文,那时他就已经是学校拿出去宣传的典型例子,被认为是天才。
  高中时,陆以阴差阳错跟程锦文成了一个班的同学,距离近了,更清楚所谓学神的评价标准--人家得一百分只是因为试卷分数的上限是一百分。更清楚学神的基本素质--不仅比你聪明,还比你自律。
  程锦文是个非常自律的人,要做什么不做什么,对自己有着很清楚的认知,可以抵制一切人性里会带来负面影响的东西,唯一的例外就是陆以。
  两人从同学变成朋友,最后成为恋人,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程锦文先爱上他的。陆以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他觉得自己身上并没有什么能让程锦文这种类型的人看上的东西。
  程锦文却坦诚告诉他,他身上那种懒懒散散的气质挺吸引人,让人觉得很放松,然后红着脸承认:“你真的很好看。”
  这点陆以倒是从自己一直不缺人追可以知道,但听程锦文这么说,他有些意外,反问:“你也被人的外表所迷惑吗?”
  “你大概是我唯一抵制不住的诱惑。”程锦文拉着他的手,非常诚恳地看着他,炽热而明亮的眼睛。
  少年的爱情总是阳光而甜蜜的,程锦文也并不是那种死板的书呆子。他们会在没人的教室里接吻,会在上课时紧紧拉着彼此的手, 也会在晚自习躲进卫生间偷偷亲热。真的太爱了,陆以一头扎进这坛蜜罐里,什么都没想,什么都愿意付出,以为自己得到的就是一切。
  到了高二,程锦文被国内顶尖大学提前录取,陆以才稍微摸到点现实的影子。天才的意思就是在被诱惑时,他也从不会迷失自己。
  程锦文选了他梦寐以求的建筑系,即便异地,他也一直鼓励陆以好好学习,考上他的大学。
  陆以成绩不算差,但也不算拔尖的,他也并没有什么一定要进入某所大学的冲动,原本打算考上什么念什么,但有程锦文在他前面招手,他想跟他在一起,非常想。从高三那年开始,陆以开始了从未有过的努力。
  即便平均一天只睡不到五个小时,他最终还是没考上程锦文的学校,但追着他的脚步来到这个城市,再追着他的脚步,选了建筑系。
  大学是他们最后的快乐,但快乐也没延续太长,程锦文很快便得到了出国深造的机会。他出国后,鼓励陆以研究生考进他的学校,他会在美国等着他。可是那种顶尖学府并不是仅凭努力就能考上的,在第四次申请失败后,陆以放弃了。
  追着天边的星星跑,实在太累。
  他认清了现实,他永远追不上程锦文,这是普通人和天才的差距,而程锦文也并没有停在原地等他的打算,而他也做不出来拖人后腿的事情。
  最后,他们在电话里深谈了一次,程锦文也难过,但更多的是遗憾。陆以很难过,也很自责,这样的情况,他无法责怪程锦文过于优秀,只能责怪自己无能。
  程锦文最后想说分手,陆以打断了他:“你以后会回来吗,比如,实现梦想之后?”
  “也许会。”
  “那我等你。”
  “陆以,你别这样。”
  陆以吸了下鼻子:“那好吧,我就不等你了。”
  --
  那晚下班,陆以喝多了。
  他们既是同事,也是朋友,下班要是没什么事,就常常聚在一起吃饭喝酒。公司才成立时,愿意出来的人多,还会叫上自己的男女朋友。这两年大家各自成家有了孩子,能在下班后出来喝酒聚餐的人也在逐年减少。
  市场经理金熙按着陆以的杯子:“老大,你少喝点吧,你这回家都没人伺候你,还不悠着点?”
  陆以抢过杯子:“谁说回家没人伺候我的?”又把一杯啤酒倒进了喉咙。
  “哇,老大,你脱单了吗?炮友可不算哦。”
  “就是就是,那不是该把嫂子叫出来大家认识认识?”
  金熙发挥了她优秀的洞察能力:“不对吧,我看老陆这明明是借酒浇愁,要真有对象了不至于这么喝酒。”金熙灵机一动,玩笑道,“我猜那位怕不是嫂子,是陆姐夫。”
  听到这里,陆以一口啤酒喷了出来。
  他取向公司的老人都是知道的,金熙看他这反应,更加肯定:“我猜对了?”
  陆以低着头,不答话,情绪很低。也许真是借酒浇愁愁更愁,他并没觉得心情好一点,反而满脑子都是程锦文。这就像是某种病,周期一到就要发作一次。他甩了甩恍恍惚惚的脑袋,掏出手机,上午给程锦文发的恭喜他得奖的信息还没有回复。
  金熙猜他是跟伴侣吵架了,拍拍他的肩,郑重安慰道:“你都好几年没正经恋爱了吧,单身太久呢,会一时适应不了两人关系,摩擦吵架都是正常的嘛。如果觉得对方值得的话,主动说句话道个歉,也就过去了,都不是小孩子了,干嘛还闹这种别扭。”
  “金熙姐自己是条单身狗,但是开导起别人来还一套一套的。”旁边的男同事笑道。
  “你丫才是狗,老娘单身贵族,你们这些臭男人不配,知道么?”
  “那金熙姐喜欢啥样的?”
  “啥样都不是你这逼样的。”
  “你这也太打击人了,同事情谊呢。”
  ……
  陆以胸口突然一阵翻腾,他站起来捂住嘴跌跌撞撞往厕所跑去。
  金熙撞了撞旁边的人:“小周,你去看着。”
  “老大今天怎么回事啊,看起来不太对劲儿。”
  “说不定来了大姨夫。”
  金熙瞪了瞪眼:“不会说话就闭上你的狗嘴。”
  要是她没记错,陆以跟她是同龄人,今年也三十了。不管喜欢男人女人,他这条件这岁数,又是这种好相处的性格,一直没有固定伴侣,照她的经验来看,多半是心理有点过不去的坎,治不好的伤。
  不一会儿小周扶着一坨烂泥似的陆以过来,无奈地看着金熙:“老大完全醉了。”
  “没事,我送他回去。”
  金熙散了局,又去结了帐,才过来倒了点凉水在手上,拍了拍陆以的脸:“起来了,我送你回家。”
  陆以胡乱推了几下:“不要……你送,有人接,接我。”
  “你打电话了?”
  陆以醉眼朦胧看着金熙好一阵:“没,没有。你给他,打电话。”
  “给谁打电话?”
  “程,程锦文。”
  金熙拿过他电话,用他指纹解了锁,翻开电话本,找到了程锦文的电话,这他妈是个美国号。金熙眉毛跳了跳:“陆以,人在美国怎么来接你?你他妈再耍酒疯,姐就把你扔这儿了。”
  陆以闭了闭眼,狠狠皱起眉头,经过金熙的提醒,他才终于想起程锦文在美国,是啊,那人在美国,已经不在他身边很多年了。他甩了甩脑袋:“闻兼明,你给他打。”
  金熙翻到了闻兼明的电话,拨了过去,一边喃喃自语:“看来是我猜错了,您老的情儿还真是遍布全世界。”
  没过多久,闻兼明就来了,从金熙手里接过陆以,向她道谢,又表达歉意,最后道:“你住哪里,我先送你回去吧。”
  金熙看着对方那文质彬彬又面带微笑的样子有点不好意思,赶紧摆手:“不用了,我打车回家很快的。”
  “不要紧,现在车也不好打,大晚上的你一个女生也不太安全。”
  盛情难却,金熙只好跟着闻兼明上了车。他把陆以放在后座,让他躺下,并用安全带固定住,让金熙坐上了副驾驶。
  车里有股淡淡的木制香水儿,还有点消毒液的气味儿。闻兼明问了她的地址就往她家的方向驶去,路上他随意答话:“今天真是谢谢你了,照顾他这么久。”
  “没事啦,都习惯了。”
  “他经常这么喝酒吗?”
  金熙赶紧摆手,生怕自己给老板的朋友造成了不好的印象:“不是不是,早些年晚上聚餐的时候多,现在已经很少了,大家都结婚生孩子了嘛。”金熙偏头好奇地看着闻兼明,“你们才认识?”
  “我们认识一个月。”闻兼明坦然笑了笑。
  “哦……陆以以前倒是从来没叫别人来接过他,我们也顶多把他送回家往沙发上一扔完事儿。”说到最后,金熙叹了口气,她们陆老板也挺可怜,吃饭喝酒热闹的时候周围都是人,一旦醉酒生病什么的,就没人可以依靠了。
  想到这里,她又偷偷瞄了闻兼明几眼。看起来跟陆以年纪差不多,人长得挺不错,性格气质都挺好,衣品也不错,配得上她家陆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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