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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撒旦的森林 完结+番外 (疯流川)


  难道仅仅是为了离“邪恶”更近一些?
  看似复杂的表象令森予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真正意图。一个阴暗、令人胆寒的目的。
  ——他这么做,更是为了压制住从他身体上分裂出的第二人格,反社会人格。
  这一点,连跟他共事最多年的陆凌风也从未察觉到。
  他是森予,十几年前,面无表情地从残尸血污中走出来的人。是林葳常常提及的Satan。
  可现实是,他不能唤醒沉睡在心底深出的野兽,眼睁睁的看着它成了一只不懂反抗的困兽。他渴望没有被道德枷锁封印的灵魂。丑恶、阴暗、鲜血淋漓却最为真实的残性。在他成为刑警顾问的这些年,在一桩又一桩的离奇案件接触的过程中,深谙世事的他发现自己竟然对那些穷凶极恶的犯人产生了嫉妒。
  是的,那是嫉妒。
  是他迄今为止,体验过的为数不多的一种感觉。他时常会想,至少他们能勇敢举起手里的屠刀,砍向自己的猎物。可自己只能掩在黑暗深处,与正义为伍。
  他突然想到了林葳,拥有一双纯澈双眸的林葳先生。他是懂他的,懂他为什么宁愿让原本的自己面目全非,也要活在他事先设定好的角色里。
  陆凌风见他许久不开口,抢先道:“我还是那句话,法律不会放过刘玉琨,更不会放过那些只为个人谋利而轻视甚至剥夺他人生命的社会败类人渣。
  身为朋友,尽管我知道你森予从来不在乎别人的感受,也冷淡他人的生死。
  但我知道,你跟他们不同。”
  森予重新和陆凌风对视上,同样深邃的眸子,一个凛然一望无际,一个淡漠深不可测。
  陆凌风知道,自己即便说的再诚恳,哪怕是吐出一片心血来,森予也压根不会领情。
  但他还是相信这个朋友。
  半晌,森予才开口,恢复了平日的口吻。“抱歉,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随着他这句话,一切似乎归于平静,二人心照不宣的翻过了这一页。
  “这里就交给我吧,你快去看看林葳。”
  森予疑惑的望着他。“他怎么了?”
  陆凌风有些不耐烦的说,“你早知道刘炳延是刘玉琨假扮的,还让林葳单独去医院。别怪我说话刻薄,要不是因为你自信过头,让他落到刘玉琨那小子手里,他至于差点丢了命?”
  森予一怔。
  见他脸色阴沉下来,陆凌风知道自己说中了他的短处。又补刀说:“别忘记了,是你自己说今后要对别人好点的。啧啧...结果人家现在因为帮你受了伤,你竟然在这里看死尸也不去看他。”
  他刚说完,森予已经抬步朝太平间外走去……
  ***
  即便已经快到晚上十点,此时的医院依旧人满为患。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儿,夹杂着人身上的汗味以及一股轻微的尿液味刺激着森予的嗅觉。
  头有些沉。
  不时会有年轻女人以及护士迎面而过,远远的便察觉到了、森予浑身散发的那股与众不同的气质。
  好看的东西总易招来人的目光,快要擦肩时,她们故作镇定,放慢了步伐,偷偷用余光打量着这个英俊好看的男人。
  森予对这种刻意的打量视而不见,并心生厌恶。终于在穿过几处走廊后,远远的看见了想要看到的人。
  在医院等候区最后一排角落位置上,林葳独自一人坐在那里。森予注意到他手上缠着纱布,这在他们来医院之前是没有的。
  看样子林葳这次还算听话,去看了医生。
  随即他又注意到,林葳一动不动的靠在那里,头微微斜向一边。
  竟然睡着了。
  森予缓缓走过去,坐在了他左侧的空位上,动静极轻。林葳并没有醒,依旧斜搭着脑袋。森予侧头,盯着他的侧脸。
  耳边似乎还能听到林葳均匀的呼吸声。
  其实,这不是他第一次见到林葳睡着的样子。第一次是在两人去小食酒馆吃饭回来的那天。当时林葳本想将掺了药物的饮料递给自己,结果被自己一眼识破。他只是稍微的试探,林葳便不顾后果,将那杯饮料一饮而尽。就在那一刻,森予心里滋生出了一种新的感觉。那种感觉很真切,心脏像是被冰锥捅了一下,身体瞬间淹没在逆流里喘不上气。
  那晚,他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黑暗里,盯着昏睡过去的林葳,想了一夜。在黎明到来之前,他终于弄明白那是怎么回事
  ——那是一种心疼,和物理作用的疼痛不一样,那种疼更为瘆人。
  他心疼他,明知道眼前是一片悬崖,他还要不顾一切地往下跳。
  虽然他还不清楚林葳三番五次给自己下药的原因,但森予对他这一举动并不在意。
  他在意的是,明明早就知道自己是谁,为什么林葳还能装出一副一无所知的样子来。明明就站在他面前,为什么还能做到十分坦然的隐瞒?明明伸手就能触碰到彼此,为什么不能再像年幼时那样,心虽有城府但却坦诚相待?
  现在的他们,一言一行中都是算计。
  森予十分肯定,林葳一定记得以前的事情。但究竟为什么一边避忌,一边又千方百计要接近自己,他无从所知。
  森予赤金色的眼眸中倏地闪过一抹极沉的温和,宛若冬日初阳,融化不了雪却渗入清晨纯澈晶莹的露水里,形成了另一股不易察觉的温度。
  二人静静的坐在等候室的座椅上,眼前的画面却从医院迅速切换成了另一处城堡般的别墅。
  一个昏黄的午后,风轻轻撩拨着树叶,直到将它们和树枝分离。一个男孩,五六岁的模样。那男孩脸蛋十分精致可爱,穿着一身小西装,双手插在小西裤两侧的口袋里,身上却少了一股那个年纪该有的天真和活泼,冷冰冰的。最好看的还属他那双大眼睛,异于常人的瞳色,像是混入了两抹鎏金。
  走着走着,他就走到一个后院,这里离宴会大厅很远了,再听不到那令人厌恶的音乐声和嘈杂声,也嗅不到水果糕点酒水烤肉混合散发的奇怪味道。
  忽然,一处草丛里传来窸窣声。
  声音轻微,正常人都无法察觉,但男孩听的很清楚。父亲有教过他打猎,听觉已经锻炼的十分灵敏。他立刻判断声音传出的位置,缓缓走过去。
  他看到一个人。准确的来说,是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男孩子,蹲在那里,手心里攥着一把白色的粗颗粒的粉末,粉末顺着指缝落入一个装有红酒的容器里。
  “你是谁?”
  那个男孩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的一抖,手心的粉末顿时洒了。等他回头一看,就看到一个男孩站在自己身后。
  首先让他注意到的,是那男孩的眼睛。
  男孩长得很漂亮,比他还要漂亮。虽然家里的佣人常常用“可爱”,“漂亮”这些词来形容他,他常常笑着回应他们,其实心里十分讨厌。因此只要有谁说他可爱,漂亮。他准会趁那人不注意,朝他身上吐口水。或者找来一些水彩,涂抹在他们的衣服上,当然,他会选择他们视线盲区的部位,这样就不会被那些愚蠢的大人抓到。
  见来人是个孩子,男孩的惊慌顿时消失。
  “你又是谁?”
  男孩看着他,开口:“方决。”
  “方、决”大些的男孩用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打量着他,“小鬼,你走开。”
  叫方决的孩子不但没有走,还走到他身边,居高临下的望着他。“你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是唐家的小少爷,唐季尧。”男孩应道,脸色却看不到任何得意的神色。
  “唐家只有一个少爷,叫唐季凌。”
  男孩冷笑,“那是我大哥,我妈是唐天的情人。”说着,男孩一脸不开心,皱着眉头,“就剩下这点,全撒了。”
  “你在做什么?”
  男孩见他年纪小,想他也不懂什么,稚嫩的脸上闪过一抹和年纪不相称的狡黠,他压低声音说:“这是我制作的升天药,等会他们喝了,就能升天。”
  方决从地上捻起一小撮粉末,搓了搓又凑到鼻尖嗅了嗅,接着面无表情道:“这是洗衣粉。”
  唐季尧推了他一把,将他推坐到了草皮地上,愤愤说:“小鬼你懂什么!这是我制作的升天药。”
  男孩之所以突然生气,是因为突然被眼前这个比自己小的孩子识破了,有些窘迫。这的确是洗衣粉,是他千辛万苦从洗衣房里偷偷拿出来的。
  方决顺势躺在地上,闭上眼睛。“我叫方决,不叫小鬼。”顿了顿,半晌又道:“这些份量的洗衣粉毒不死人。”
  唐季尧坐到了他边上,“你几岁?看上去很聪明。”
  “六岁。”
  “我比你大两岁,不过我没你聪明。”
  方决依旧闭着眼睛,没有回应他。
  唐季尧伸手将他从地面拽起来,“你告诉我,怎么才能杀死一个人?”
  方决突然生出一丝好奇,问:“你想杀谁?”
  唐季尧的眼睛里浮现一抹冰冷,他咬牙道:“唐天,我要杀了唐天。”
  方决眨了眨眼睛,“他是你父亲。”
  “我没有父亲,我只有母亲,母亲是唯一对我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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