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仁从刀叶林转过去,终于到了拍摄场地,这里的刑具显然是特意挑选过的,每一样都狰狞恐怖,泛着幽幽寒光。
而在这所有狰狞冰冷的刑具之中的,豁然是一朵红得妖艳的莲花。
这朵莲花极大,比琼仁还高出许多,根茎扎在黑岩为底的浅池中,看着特别不合常理,但又莫名震撼。
在看到它的瞬间,琼仁被这朵红莲掠夺了呼吸。
在此之前,他绝无可能相信,世间竟然能有如此完美的造物。
似乎就连它花瓣弯曲的弧度都蕴含着至理。
他呆愣了很久。
摄影助理想叫他,却被摄影师通文柏阻止。
通文柏很兴奋,低声说:“虽然在计划外,但这个画面很好。”
漂亮的青年仿佛被红莲所蛊惑,一只脚踏入浅池,池水濡湿了他的脚腕。淡金色的纱半透的贴在小腿上,那脚踝是纤细的,却不显孱弱。
他的手伸向莲瓣,身体也跟着探过去,延伸出一条漂亮的曲线,仿佛是画的前奏。
青年仰起头,垂下眼帘,脸慢慢地靠过去,似有无形的力量在牵引着他靠近红莲。
摄影师不知不觉停止了呼吸。纵然他本就不需要呼吸。可他已经习惯用呼吸的节奏来掌控镜头。他应该拍下这最美的一幕,但他忘记了。
唇与莲瓣已经离得极近,却还是没有碰到,青年慢慢睁开眼睛,微笑着说:“你是我所见一切事物中,最完美的。”
在这一刻,忘川停止了流动。
第28章
摄影师已经忘记了自己在拍摄之中,有赖于身体顽强的惯性,快门声并没有缺席。
拍摄的主题本来就是古老的神明与误入地府的偶像,是差异,也是融合。
这是只有地府能呈现出的独特形态。
让凡人穿上与神像类似的衣服,让神明穿上凡人的服饰,这是万曼本来的打算。
她想要呈现出一种身份上的逆转。
眼前的景象并不在她的预设之内,却阴差阳错的符合了逆转这个设定。
她仿若看到年轻的神明被尘世中的红莲所吸引,忍不住为他而驻足,冰冷的心中生出了欲望和情感。
琼仁轻轻碰了碰红莲的花瓣,慢慢站直了,唇角眼尾都是温柔的弧度。
灯光师、摄影师、还有现场林林总总的工作人也也随着他的动作回神。年轻的摄影助理捂住脸,她的脸又红又烫。
“为什么,我看得这么害羞……我不对劲……”她神思恍惚地喃喃。
通文柏缓缓吐出一口气。
他生前是极为出名的摄影师,各大杂志争相邀请的合作对象。拍过的名模明星不计其数。
因他一幅照片,可以让一个不名一文的女孩变成时尚Icon。有许多人愿意对他交付一切,只等着那个一举成名的机会。
他一直坚信,摄影如同作画,或是其他的影像艺术,他要将一个人身上最精彩的一秒凝结保存,交予观众浏览。
但这个人在这一秒之外,也许就是个无药可救的人渣,一个在家开毒pa的恶棍。没有任何人比摄影师更清楚,照片会骗人,而他就是帮凶。
在他人生的后半段,曾有一段时间对拍摄感到厌倦,并不是丧失了激情,而是觉得似乎在渴望着什么,却又一直无法达到,也不能清晰地领会自己的渴求。
于是他暂离了浮华之所,带着摄影机跑了许多地方。他记得自己曾在某天傍晚出门散步,穿过楼房的遮挡,毫无提防的看到了极致美丽的云。
淡金在天空上层层叠叠铺展开来,渐渐变为漫天的紫。紫云像振翅而飞的凤,带着金色尾羽奔赴未知之地。
那时他忽然明白,他追寻的一直就是美,除此无他。
今天,他又一次看见了纯粹的美。
通文柏的眼睛几乎有些湿润了。
琼仁转过身,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它太美了,我有点失态了吧,抱歉啊。”
淡金色的纱裤濡湿了一段,琼仁问:“需要吹干吗?”
通文柏摇了摇头:“不必,这样很好,你很好。”
拍之前的确沟通过把地点定在刑具库,但没提到还有这么漂亮的红莲当道具,琼仁恋恋不舍地看着,轻声嘟囔:“好想搬回家养,可是这么大的花一定很贵,我家里也养不下吧。”
阎罗殿里仍然在工作的阎王突然停下打字的动作。
是的,阎王已经抛弃用笔和纸质文书,转为计算机办公,并且学会了五笔和双拼,盲打时速七千字,是许多时速低达500的作者看了要沉默流泪的速度。
“南秘书。”
南秘书从三台屏幕中非常艰难地探出头:“大王。”
“安排驻阳办的人帮我在龙城买一座带荷花池的房子,房产证上填琼仁的名字。”
南秘书:“……”
大王继无端大批量购入琼仁的专辑和周边后,居然又要买房子送给琼仁。
这到底是为什么……
难道大王最近的异常不是得了精神病,而是得了相思病。
自从办公系统全面搭建好以后,工作量确实稍微降下来了,所以大王最近也不用把所有化身都叫出来办公,今天不就有一个化身在杂志社拍封面么?
和琼仁拍封面。
和琼仁拍封面!!!
南秘书心神一凛,觉得自己知道了非常了不得的东西!
莫非这段时间里,大王每次出现奇怪的举动,都是因为化身正在……
天呐,这是她能想的事情吗?这可是阎王,众所周知,阎王只喜欢工作。
南秘书立刻把自己脑子里不该有的想法倒干净,她勉强镇定了一下,以政务秘书的尊严冷静答道:“好的。”
而在刑具库内,琼仁以刑具和红莲为背景,又拍了几组照片。
他忍不住问:“不是说阎王来了么?他在什么地方?”
万曼干咳一声,道:“阎王是冥府之主,理论上来说,他无所不在嘛。”
琼仁:“……
“那你们给我发策划的时候说的,会和我合拍封面的阎王,也是个理论上的阎王?”
这不是诈骗吗?
他今天可是抱着看邻居到底掉不掉马的激动心情来工作的。
虽然第一次拍大刊封面也非常令人兴奋,可阎王不来的话,琼仁突然就有点失落起来。
万曼看他明明眼角都红了,却很快就调节好自己的情绪,下撇的委屈嘴角很快恢复笑容,开始元气满满的和摄影师讨论下一套风格该怎么拍。
她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琼仁会有那么多云爹妈。
真的好乖哦!让人觉得必须得多心疼他才行。
红莲不安地颤了颤。
“对不起,我来晚了。”
熟悉的声音忽然出现,琼仁一听就知道,这是属于阎王的声线,但和他记忆中的阎王以及言默都有轻微差异。
他立刻朝声音的主人看过去。
来人并不是他想象中,红发红眼的模样,也没有使用言默的外形。
他穿着一身黑色西装,银发寸头。银色的眉毛下,是一双银色竖瞳,暗色龙鳞覆盖住半张脸,眉心画着莲瓣图案,又像一只抽象的眼睛。
体格比言默和阎王都要更大一号,也许是这个原因,西服稍显紧,散发着危险凶戾的性感气息。
琼仁:“……”
如果琼仁不知道言默就是阎王,也许真的会被这非常具有人外色彩的脸混过去。
虽然皮肤的颜色不一样,龙鳞更是改变了上半张脸的样貌,但下颌与嘴唇的线条还是一样的。
阎王为了不掉马甲也太努力了!
万曼等人已经呆掉了,阎王以本相参加拍摄让他们很是费了一番心思才拟定了拍摄计划,现在阎王居然又带了一个化身来,还装是自己来晚了。
阎王装来晚了,他们能怎么办,他们当然只能帮着打一下配合。
不过……
阎王的化身怎么每个都这么好看!
如果阎王愿意让每个化身都拍一个封面该有多好,到时候杂志社随机铺货,为了集齐阎王所有化身的封面,读者一定会把销量买爆!
说不定能把销量冲上千万!
杂志社的员工们想法各异,不过大致上都很高兴。阎王大多以红发红眼形象示人,今天他们却一次见到本相和龙人化身,这种好事为什么不能每天发生一次?
阎王此刻的心情却很懊恼。
明明只要以红莲本相直说自己就是阎王便好,可看见琼仁眼睛红了,刹那间脑子一空,便让另一个化身瞬移过来了。
“我来晚了。抱歉。”阎王对琼仁说。
“没关系,就是……”琼仁看着他脸上光滑的鳞片,实在忍不住:“能不能摸一下?”
阎王:“?”
琼仁:“鳞片。”
阎王迷茫地说:“可以……”
他生平第一次听到这种要求。
琼仁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
光滑的,凉凉的,很硬。比他想象中的鳞片手感好,摸着有点上瘾。
他只是摸了一下,就收回手。开始默默想,理论上来说,既然有龙鳞,应该也会有角和尾巴!
除了龙也有很多动物有鳞,但既然是阎王,还是龙最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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