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内冷气供应很足,于点的脸蛋凉凉的,摸上去像一只冰镇的糯米团子。
郁子升不客气地捏了捏这笑起来很假的团子,硬是作弄成一个不好看的鬼脸才勾了勾唇,轻轻抬起的手心下落,按照刚才的想法按在小朋友脑后,轻轻揉了揉于点装满烦恼的小脑瓜。
“都给你买。”
不要不开心。
第30章 一日与三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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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时候,于点带上他心爱的曼曼姐一起去了奶奶家。
丛嘉好静,老宅的帮佣阿姨与园丁每日定时上门工作,偌大的房子静得像是无人居,丁鸢上次来的时候,带来了一只橙喙黑羽的鹩哥。
那是在学校上过课的鸟,懂得用中英粤三语问候主人:“你好,hello,雷猴。”
于点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手里的瓜子惊得掉了一地。
狗大约睡了,家里这会儿只有鸟在叫唤。
丛嘉今日精神好,看起来似乎是清醒的,正掐着涂了透粉色丹蔻的指甲在花园里逗鸟。
“雀仔,雀仔。”
温雅的语调,是老港片里粤中地区的小姐腔。
于点放满脚步,走到廊下停住步伐,近乎痴迷地望着丛嘉裹着黛丽旗袍的背影。
小时候住在老宅,于点被丛嘉打扮得像是民国的小少爷,看电视时,总觉得自己其实长在《倾城之恋》的故事发生的时代。
那时候爷爷也在,于君何对儿子严厉,但对小乖孙却极尽疼宠之能事。
说实话,被娇惯了那许多年,于点竟然还能长成如今这个软绵绵的性子,连他妈妈偶尔都很惊奇。
“奶奶。”他终于还是没忍住,踮起脚尖,小声吸引女人的注意。
丛嘉回眸看他,瞳孔映着水色,温婉地唤了句“点点”,身后的鹩哥便像被拨开了什么开关,抑扬顿挫地飙起高音。
“点点!开饭!开饭!点点!”
曼曼姐笑着在身后的房子里搭腔:“开饭!少爷仔!少爷仔!开饭!”
在老宅的时候,曼曼姐总是更喜欢叫他“少爷仔”,或许也是因为这里的环境令她更容易想起南方沿海潮热的家。
人们懒慢地踩着拖鞋出街,快嘴地讲着外地人听不懂的方言,老旧的晾衣绳在握手楼之间切割蔚蓝色的天空,嬷嬷牵着小孙的手,坐在竹筒屋下等待勤劳的儿女归家。
但她记忆中的家乡,明明除了湿热的气候外应该与丛嘉没有分毫干系。
正统武馆家的大小姐,远嫁到北方的商人家做继室,一生再也没有回过家,但却给这栋四季分明的小房子带来了亚热带与生俱来并伴她一生的慵懒。
于祁云不喜欢她,一定是因为少年时代王家卫看得太少了。
于点就很喜欢那些颜色秾艳的老电影,也很喜欢丛嘉。
只要可以挨着奶奶,让他不说话变成锯嘴葫芦也无妨。
但午饭时,习惯了少爷仔雀鸟一样叽喳的曼曼姐却在沉默的杯盏碰撞声中忍不住寂寞,搭话问他学校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趣事。
于点想了想,趣事倒是没有,但有一件大家都没有想到的事。
春分那天是燕子从南方归来的日子,同时也是夏洛洛的生日。
班花的生日没有和大小姐一样铺张,只邀请几个关系好的同学一起去看了场电影,而后吃了顿精致的晚餐。
和她关系好到被邀请的同学只有于点和何旦。
晚间的时候,于点被女孩子哄去自助区挑甜点,而何旦留在靠窗的位子上,被她表了白。
“夏洛洛。”
男生近视镜片后的眼睛睁得大了些,许久才滚了滚喉结,歉意而认真道:“我对你没有那种想法。”
“我知道。”女孩子笑了笑。
“我只是想让你知道。”
虽然不知道也没关系,但希望你知道后也不要害怕,我只是希望上学期没有说出口的话,长大一点点的我可以帮帮她。
对我与她来说,这都是一段没有压力的,想起来会笑的,非常轻盈的情感寄托。
而让你知道有人正单纯地,没什么缘由地把你放在心上不长也不短的很长一段时间,也不是想让你有压力。
曾经被这样喜欢过的我,现在也非常感谢那个人,想起来总会觉得温暖,所以我希望让被我喜欢的人也可以开心一刻。
毕竟能被夏洛洛喜欢你真是赚大了呀。
开玩笑的啦。
坦白真是需要勇气,悄悄喜欢的人总是非常容易自己感动自己,但我还是希望你在未来的某一刻,在不开心的时候可以想起,世上曾有人非常喜欢你,仅仅因为你是你。
然后就可以多一点点面对这个狗屁世道的勇气。
所以不要有负担。
在空荡荡的地方暗恋一个人久了,总是想要听到哪怕一点点回声,就算是拒绝也没有关系。
我喜欢你,就是喜欢你了。我想说出来,麻烦你抽空听一听。
谢谢啦。
新的一周,夏洛洛忽然剪掉了自己那一头惹人羡嫉的长发飘飘。
她的新发型只比《重庆森林》里王菲的短发长一点点。
美人是上帝的造物,一样的发型穿越到数十年后,依然是一样的古灵精怪。
所有人都沉默地看着她,但女孩子眉眼弯弯,笑得比任何时候都要明媚。
同桌张了张嘴想同她说话,却不知如何开口。
但夏洛洛眨了眨眼睛,仍然与从前一样善解人意。
“我在周末看了雨点推荐的王家卫。”她说。
男怕叹气,彷徨无计。
女怕托腮,相思成灾。
叹气的于点与托腮的夏洛洛一起站在天台上。
“你仍然喜欢他吗?”于点问。
夏洛洛笑了笑,似乎觉得他的问话有趣,于是也重复了一遍。
“我仍然喜欢他。”
暗恋不易,点点叹气。
“喜欢一个人,真难啊。”他说。
无时无刻不想靠近他,坐在一起,听他说话。说什么都好。
但我却不敢告诉他,怕他的心跳与我的并不一致。也不可能一致。
夏洛洛和他站在一起吹风,像是王菲趴在货柜上看梁朝伟那样看云朵,语气带笑。
“这是门注定拿不到满分的选修课,你选了吗。”
问话时,王菲又变回夏洛洛了。
《如何喜欢一个人》。你选了吗。
选了呀。
“好意头。”
奶奶又有些糊涂了,对着雀仔唤出一个它不认识的名字。
醒过来的点点伏在她脚边,试图扑鸟。
“坏东西!”
“点点!坏东西!”
无辜被鸟扑着翅膀叫骂的于点转身跑回自己的房间,给郁子升拍了一张卧室的照片,因为对方刚刚在QQ发来消息,请教他八九岁的小男孩平时都在想些什么。
于点十五岁了,和小男孩也存在代沟,但他在老宅的卧房却刚刚好停在了小点点八九岁的年纪。
他给郁子升拍了一张自己塞满小人书与乱七八糟玩具的书柜,插着鲜花的阳台,最后是贴在床头被丛嘉后来又加固过的笔迹稚嫩的便利贴们。
“喜欢牛奶无罪”
“老师让我演仙人掌但我想演王子”
“哥哥是狗”
“我今天成功地失败了”
“点点好可爱”
对面许久没有回复。
难道照片发太多了吗。
于点纠结地长按图片,发现“撤回”键已经超出了时效。
“有参考价值吗?”他磨磨蹭蹭半天,发出去半句问话。
“好像没有。”对方回答很快。
心跳失衡,于点撇着嘴巴从床头滑到了床脚,盘坐在地毯上,垂头丧气地收到了第二条消息。
“因为点点太可爱。”
比世界上绝大多数八九岁的小男孩,都要更可爱。
手机被慌张地倒扣在床单上,于点红着脸一起躺下来,耳边是心跳声震如雷。
他甚至忘了告诉郁子升,自己在便利贴上写的点点不是自己,是他家里曾经年纪还小的那只小狗点点。
但其实告不告诉都没关系呀。
因为此刻,燕城的另一边,那个被小表弟小表妹们缠得焦头烂额的郁子升,正在满屋孩子奔跑的尖叫声中,看着手机照片里,书柜角落处那张颁发给“幼儿园最优秀小朋友”的奖状,嘴角的弧度弯得根本就撇不下去。
他似乎问错了人,但又永远地问对了人。
燕城最可爱的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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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午休,于点扶着奶奶回屋午睡。
丛嘉困倦地闭上眼睛,他却赖在床边看她,不舍离去。
于点声音很小,像在说一个秘密。
“奶奶,哥哥好像要有小宝宝了。”
奶奶没有回应他,他却像找到了一处安全的树洞,趴在丛嘉的枕头边窃窃私语。
那日无意偶遇于琛,周末的时候,于点没有忍住又偷偷往医院跑了一次。
抱着白来一趟的觉悟,他却如有神助般在妇产科再一次看见了那两人的背影。
他还听见,于琛叫姐姐“fen fen”。
不知是哪个fen fen,是馥郁芬芬,还是暮雪纷纷呢。
趁着于琛去食堂买饭,于点悄悄在他走出来的病房外面站了站,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转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