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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汐暗涌 (坂田小黄)


  季深秋脸皮很薄,被盯的耳朵已经红了,有些不自然的说:“请慢用。”
  “等等。”何知墨叫他,“你们,是不是认识啊?”
  这两人的反常太过明显,何知墨也不想错过可以亲近他的机会,但没想到季深秋却摇了摇头。
  “不记得了吗?”程煜行沉声问,“你不记得我了吗?我在读高中的时候,你不是在学校对面那家奶茶店打工吗,你还…..嗯,这么多年一直在打工吗?”
  他这话问的没什么情绪,不轻浮也不戏弄,就像是老朋友的对话那样,似乎没有别的含义,可是却听的季深秋脊背发麻,他不太想回想那几年的事,他更希望程煜行也忘记了。
  但是在内心深处又希望他记得自己。
  他很矛盾,像几株缠在一起的水草那样在心里纠结。
  好在两个人没有继续为难他,随便闲聊几句就走了。
  等程煜行走到门口又返回来,他以为是忘了什么东西,没想到是来要他的联系方式,程煜行说的很坦荡:“这么多年又能遇到,也算是缘分,留个联系方式吧。”
  季深秋在衣服上抹了抹手心,掏出手机给他加上了。
  他感觉程煜行和以前不一样了,不在那么高高在上,冷淡,遥远,变得更加成熟,温和,可是却依旧是他琢磨不透的人。
  他本以为这只是句客套,但没想到,刚到晚上,程煜行就发来了消息。
  他刚给父亲做好饭,就收到了。
  ‘酒会结束了,要见一面吗。’
  ‘叙叙旧。’
  他们约在了不远处的广场上。
  程煜行走过来时穿着风衣,高大的身影遮挡住昏暗的光,逆光中看不清他的表情,等到面前了,季深秋才看见,他是带着笑意的。
  他似乎不再计较从前的事了。
  这样季深秋心里放松一些。
  程煜行不再像高中时那样嚣张跋扈,刻薄,暴躁,反而性子变得温和起来,还主动和他聊起了以前的事。
  程煜行:“我记得高中时候你就在我学校对面那里,总是能见到你。”
  “是,是呀,你还记得。”
  “嗯,那时候我身边的朋友总是聊起你。”他轻笑一声把手伸进兜里,似乎是想要摸一根烟,但是许久什么也没拿出来,只是攥着拳头轻轻搓了搓手指,“喜欢拿我们开玩笑。”
  “是,是很久了。”
  季深秋察觉到他的小动作,问到:“你要抽烟吗?我没关系的。”
  “算了,你不喜欢。”他说。
  季深秋心里一震。
  他不记得自己和程煜行说过这样的话,如果追溯缘由,他只能想起当初他跟那几个朋友总会来店里,乌泱泱的一群人在最里面的房间抽烟,他进去时候总是皱着眉头屏息,程煜行便会看他一眼就把烟掐了。
  他以为是自己多想,没想到他真的记得。
  程煜行和他聊了很多话题,大多围绕着高中时期和自己兼职的那个奶茶店,不过他这人很聪明,避重就轻,没有提及半句不愉悦的故事,似乎他已经忘了。
  是真的忘了吗?
  季深秋不禁在心里想,难道说他其实根本并不在意,只是自己想的太多,但如果记忆没有错乱的话,他和程煜行的绯闻闹的沸沸扬扬,程煜行很讨厌他来着。
  是的,他没记错,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程煜行当众说了很难听的话,难听到现在想起心口还会刺痛的感觉,但是他应该忘了。
  自己也应该忘掉。
  季深秋带着这样的心情和现在的他聊起来,走了一会儿程煜行问他有没有吃东西,想吃点什么。
  他家附近都是老式小区,没什么高级饭店,转了一圈最后去了一家面馆,结果也快要打烊,程煜行点了两份,两人就坐在路边吃了起来。
  季深秋什么苦日子都过过,蹲在哪坐在哪吃饭都没关系,但是程煜行这种少爷,一件衣服比他一个月工资还要高,他心里有些别扭。
  但程煜行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像个大男孩一样陪他吃面,吃完送他回家,还会贴心的站在外侧帮他挡风。
  他目送着季深秋上楼后,才离开。
  季深秋站在阳台上,心里还扑通扑通的跳,跳的厉害。
  他刚刚上楼之前,程煜行叫住他,问了他一个问题。
  尽管他没有回答,但这个问题依旧撞在他心口,扰乱了他的呼吸。
  程煜行比他高许多,低着头盯着他眼睛许久,轻声问道:“你还喜欢我吗?”
  “还像当年那样喜欢我吗?”


第03章
  季远山喝酒,十年如一日的喝,是个老酒鬼。
  脾气不好,很差,很暴躁,动不动就拿季深秋撒气,但是季深秋没办法,他小时候就没了妈,亲戚也很少走动,他几乎就这么一个亲人。
  他回到家里,季远山已经睡了,地上都是散落的酒瓶子要他收拾,他走路慢,弯腰也不方便,但都已经习惯了。
  他收拾好房间,洗澡,躺在床上时又想起程煜行来。
  他的生活很单一,无趣,他大学读了两年就辍学了,因为没有钱也没有精力再读,大部分时间都在打工,就像程煜行问的那样,这么多年都在打工吗?是的。
  他望着外面透进来的月光,心底浮现出一丝丝甜意。
  他没什么开心的事,但又遇到了程煜行让他一整天的阴霾扫空,心底愉悦。
  他和程煜行有过两段故事,当然不是想象中的那种浪漫的谈情说爱。
  第一段是在他很小的时候,和他这条腿有关。
  那天季远山喝的很醉,在外面和人大吵一架,回来怎么看他都不顺眼,骂骂咧咧的,后来就开始打他,手边有什么就抄起什么往他身上砸,最后搬起椅子砸他的小腿。
  他那时候几岁来着,十四还是十五,他记不清了,只记得腿上几乎麻木的痛感,他拖着腿往外跑,就撞上了程煜行。
  程煜行比他小四岁,被他撞的后退一步,穿着一身干净整洁看起来价值不菲的衣服,在这个破旧的巷子里格格不入。
  他们对视几秒后就抓起他的手跑了,他们跑过两个拐角,把季远山可怕的咒骂和脚步声甩在身后,那张干净的小手捂着他的嘴巴,在他耳边低声说:“嘘,别怕。”
  当然,到了晚上程煜行就走了,他也回了家,没有避免后面的毒打。
  但人就是这样,在你最害怕,最崩溃的时候,无论是谁握住了你的手,都会对他念念不忘,以至于过了六七年,季深秋二十了,还记得这个人。
  他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喜欢,感激,又或者从那时起就把他当成了救世主。
  他记得程煜行身上好闻的味道,记得他干净的眼睛。
  所以,当他在打工的奶茶店第一次看见程煜行的时候,就想起来了。
  只不过程煜行不记得他。
  第二段的故事就没有第一段那么纯粹美好了,甚至还有一点糟糕。
  程煜行上高中时是个少爷,他那时候就一米八几,眉目俊朗,气质非凡,还有种天生骨子里带的傲气,一蹙一笑都撩的人内心涌动,他那时候出名的厉害,连隔壁大学的学姐都要来跟他约会,季深秋就是那所大学的。
  当然,能跟他相提并论出名的,季深秋也能算上一个。
  也是因为漂亮。
  当然,除了漂亮,还因为他是个瘸子。
  人们总是喜欢把一些与众不同的人当作茶余饭后的话题,那么季深秋便是最好的那个,没有母亲,有一个酒鬼父亲,家里贫穷,没日没夜的兼职打工,比女孩子还要漂亮,肤白貌美,眼睛干净清澈,还有些内向。
  他太漂亮了,漂亮的一个对视就让人动了心,尤其是抿起嘴巴抬眼看人的时候,让人一时间就忘了到底想要什么口味的奶茶。
  那时候程煜行整天和他的朋友去店里喝奶茶,季深秋不敢直视程煜行,只能偷偷看他。
  但还是被发现了。
  是程煜行的朋友,私下偷偷问他,是不是喜欢程煜行。
  季深秋不敢承认也不敢否认。
  大抵是从那时起,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开始了一个无法挽回的走向。
  他不知道那个朋友是不是真的坏,又或者只是一个玩笑,也可能就是单纯的想看自己笑话和出丑,便告诉他。
  ‘其实阿程也很喜欢你呢,他经常跟我们提起你。’
  ‘你看校内论坛上还有你们的帖子呢。’
  ‘阿程大少爷呀,怎么可能主动告白。’
  ‘喜欢一个人就要告诉他啊。’
  那之后他便沉浸在一种无人知晓的浪漫中,他会幻想他们的以后,他们恋爱,他们无话不谈,以至于在学校沸沸扬扬传了‘大少爷和小瘸子’恋爱的绯闻,他都觉得是甜蜜的。
  但是他不知道,程煜行有多么讨厌。
  他讨厌自己和那种不清不楚的人挂钩,讨厌这种空穴来风的绯闻,更讨厌把自己和‘小瘸子’这种称呼并列放在一起。
  或许程煜行不是讨厌他的,但是绯闻传得沸沸扬扬,他心底也开始厌恶起来。
  所以。
  在季深秋跟他告白时,他彻底发了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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