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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渣一世界 (十一有闲)


  不过原身本来就是个蛊术半吊子,陆维如果没有以精神力炼蛊这个近乎作弊的方法,单论蛊术也比他强不到哪里去,这样从头开始自行摸索,或许对陆维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因为不清楚这座垃圾堆里面的情况,所以陆维用的“引虫香”是适用于绝大部分虫子的那一种,而竹制蛊罐是炼蛊时应用最常见的一种蛊罐。
  谁知道,刚把引虫香丢进去不久,就听见周围发出了细小的沙沙声,从附近的泥土中、垃圾的间隙中,爬出无数条虫子,像潮水一般朝蛊罐涌过去。
  这些虫子有陆维认得的,也有陆维不认得,大约是经过变异的虫子类型。
  陆维被这个效果吓了一跳,连忙带着小黄退后了几十步,离开虫潮的范围,在旁边仔细观察。
  这个时候,那些虫子已经密密麻麻把蛊罐都爬满了,纷纷如饥似渴往不大的罐口钻去,看着直让人头皮发麻。
  陆维在苗寨的时候引过数次虫,却没有一次有这样骇人的效果。
  仔细想来,生物都会演变进化。虫子这种东西寿命短暂、繁殖得非常快,这种演变进化相对也就推行得非常快。
  在彝民们长达数千年的岁月里,一次次以“引虫香”诱捕的过程中,那片区域的虫子们,逐渐也会产生相应的抗药性。然后彝民们就会随之调整加强“引虫香”的剂量和配方,使之对虫子更具诱惑力。
  如此,相互促进进化演变,直至形成现在的局面。
  所以陆维用的“引虫香”虽然在苗寨里是大路货,实际上对于外界没有被这种香诱捕过的虫子们来说,效果不是一般的强劲。
  过了十几分钟,罐子里的那一小截香可能都被大批的虫子们啃完,味道不再挥发,虫潮这才逐渐退散。
  陆维走上前,从那个小口往里面望了一眼,只见罐子里虫挨虫,基本上满了。
  旋上盖子,把蛊罐放进兜里的时候,都觉得沉甸甸的。以精神力扫描计算了一下,大大小小总共三百一十六只。
  如果不是蛊罐的内部空间就那么大,恐怕还会远远多于这个数量。
  而当初陆维在苗寨的时候,引虫炼制简单的白蛊,都花费了两三个小时,没想到在这里十几分钟就结束。
  回去的时候,总共出来还不到一个小时,小白已经把浴房的墙体砌出大半。
  陆维朝小白吩咐了声:“七天后如果我醒不过来,再像上回一样把我叫醒。”
  说完,陆维径直走进房屋,把蛊罐放在床头,将精神力沉入其中。
  对于这次炼蛊,陆维没有太大的把握,完全不知道需要耗费多长时间,也完全不知道会炼出个什么样的东西。
  虫子的种类不同,数量又这样多,超出了苗寨的那一套炼蛊体系。
  但他既然离开了苗寨,总是难免要进行各种尝试。
  反正有小白守在身边,至少不必担心出现生命危险,比起苗寨里的许多蛊师,如立色奶奶、王正平之流,他这番做法已经算得上相当保守。
  ……
  就这样,小白在陆维的身边足足守了四天,厨房厕所和浴室都建好了,陆维还没有醒过来。
  经历过上一次炼制金蛊的事件,小白有了经验,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更好的照顾陆维。而且只要把蛊罐摔破,捻死里面所有的虫子,陆维就能够醒过来,所以也并没有太过着急。
  每天两次帮陆维活动肢体,七次喂食。因为陆维喜欢干净,有每天洗澡的习惯,还要抱着陆维去浴房沐浴换衣一次,事情进行的有条不紊。
  因为陆维无法吞咽,所以小白都是喂他牛奶、蜂蜜水等流食。除此之外,为了营养均衡、肠胃通畅,还需要喂一些果蔬汁。
  现卖瓶装的那种果汁,大都含有香精色素防腐剂,对身体没有好处。所以小白为了更放心,每天都会去买新鲜的水果和蔬菜,自己榨汁给陆维喝。
  他们的附近自然是没有菜场的,而且这里离主城区挺远,足足有一百多公里,但这些对小白来说都不是事儿,以他的速度跑个来回,连一刻钟都不要。
  当然,小白是有智慧能够思考的,他也知道自己这种状况要掩人耳目。他有开车的记忆知识,却没有驾照,所以花钱买了一辆结实的新三轮,人少的地方就扛着三轮疾驰如飞,人多了、有了摄像头的地方,就改为蹬着三轮,限制在人类可以接受的速度。
  别人见了最多诧异一下,这小伙子体力不错,把三轮蹬的嗖嗖的,比电动摩托车还要快。
  今天小白买过蔬菜和水果之后,又去了主城区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打算给陆维和他自己买几身换洗衣裳。
  以他个人的审美观,其实是不太欣赏彝民的衣服,主要是太花哨,上面的彩绣配饰太多,还层层叠叠的。女孩子穿着显娇俏也就罢了,男人穿这种总觉得有点不伦不类。
  再加上现在他为了购买新鲜的蔬菜水果和一些生活用品,经常往主城区这片儿跑,入乡总得随俗,他老穿着彝民衣服的话,就会在人群中显得格外突兀。
  至于没有选择位置相对比较偏僻的,普通的超市和小店铺,是在他的潜意识里,根本就没考虑过那里贩卖的衣物。
  小白拿着陆维的卡,走进商业街上,占据了偌大门面的一家成衣品牌店。
  这里进来的人并不多,三三两两,却个个衣冠楚楚,手上随随便便挎的一个包、戴的戒指首饰,都是价值不菲。
  这是一家出了名的奢侈品牌店。
  小白并不怕花钱。
  立色奶奶生前一心炼蛊,就不怎么管俗事,家务琐事都由陆维一手操持。在陆维16岁领了身份证那年,立色奶奶就把赚到的钱全部放在陆维名下的银行卡里。
  因为住在苗寨里,大家都普遍物欲不高,而陆维除了一些爱好,如电脑、吉他、烘培花了些钱,也没有什么费大钱的地方,所以这些钱就攒了下来,足有好几百万。
  苗寨里家家户户的白彝,实际上普遍都有这个数的存款。
  而小白现在虽然穿着彝民的衣服,但他站在那里就令人觉得气质清贵,不似普通百姓,所以门口的店员也没有阻拦他,而是朝他鞠了个躬,恭敬的说出“欢迎光临”。
  与此同时,葛宜然正站在试衣间前,等他新交的女朋友试衣,隔着一道立柱,就听见两个女店员在那里窃窃私语。
  “哎呀,你快看那个人。”女店员之一压低了声音,“他穿的衣服,应该是苗族的。”
  在这种品牌店,店员都经过专门的培训,对各类衣服都有些见识眼力。
  “是啊,好帅哦。”另一个女店员花痴道,“看他的样子,该不会是苗族那里的王子之类的吧?”
  葛宜然听到这两个店员的交谈,就往四处看了看,然后就看到了正在挑选衣物的小白。
  那一瞬间,葛宜然不可置信的睁大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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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如果葛宜然没看错的话,那是海城俞家家主俞睿明的独子,俞冰。
  说起海城俞家,虽然是商人,却跟京城手握军权的俞家一脉相承,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再加上俞家这两代善于经营,在海城首富的位置坐了近三十年。
  葛宜然所在的泱城葛家,虽然规模名望上比俞家差一些,却也同属一个阶层,并且因为许多商业合作,两家素有来往。
  所以,葛宜然对俞冰不仅是熟悉的,更因为葛宜然只比俞冰大三岁,两人还挺说的到一起,算得上是处得不错的朋友,对俞冰家的情况也是再清楚不过的。
  俞冰的母亲殷傲雪是高干子女,其祖父的身份地位,比起京城俞家也不遑多让,当年算是下嫁;俞睿明因为娶到了她,才在一众兄弟姐妹中终于杀出重围,成为海城俞家真正的掌权者。
  殷傲雪在的时候,他们家算得是非常融洽和睦,更兼荣华富贵、男俊女美,独子俞冰在学校里从来学习成绩数一数二,还结合了父母双方相貌的优点,人人称羡。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俞冰十八岁那年,殷傲雪飞机失事身亡。
  这对俞冰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他和父亲一起,哀哀切切料理了母亲的丧事之后,没过多久却又迎来了第二个打击。
  一个女人,带着个名叫俞信的,当时比俞冰小两岁的十六岁少年,私下里来找俞冰。
  她身段放得极低,告诉俞冰,俞信是俞睿明的亲生儿子,近乎恳求的想要让俞信认祖归宗,有个名正言顺的身份。
  殷傲雪在和俞睿明的这段婚姻中,始终处于强势的地位,事实上她嫁给俞睿明,也确实是下嫁。俞睿明作为一个男人,有时候难免感到憋屈,所以就有了外遇。
  当然,俞睿明身为俞家的家主,肯定不蠢,也不是恋爱脑。他在纾解自己欲望、满足自己大男人心理的同时,绝对没有想过要扶正那个女人,更没有想搞出婚生子之外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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