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陆维跟小黄说,要为它配长毛的药膏,此话并非虚言。
小黄似乎得到了安慰,朝陆维眨动那双湿漉漉的黑眼睛,露出非常人性化的委屈表情,似乎是在说“不要骗我”。
下一秒,陆维再度旋开左腕上银镯的两颗宝石,从里面分别弹出两只蛊虫。
一只浅金,一只白绿二色。
“溯源,共振攻击。”陆维沉声命令,将自己的意志传达给这两只蛊虫。
……
青砖砌成的院落里,竹制的桌子上,一个成人手掌大小,遍体显灿金色,奇形怪状,上面遍布密密麻麻的孔洞,看上去像是某种金属制成、摆设装饰品的东西,忽然啪的一声裂开了道缝隙。
就如同大河决堤时裂开的第一条口子,随着这条缝隙裂开,这个金灿灿的物件上面,顷刻之间产生了数道密密麻麻的缝隙,连续发出沉闷的“嘭嘭”声,在桌面上碎裂成无数块,散落满桌。
原本老神在在、坐在竹桌旁喝茶的老头子眼见得这幕,从座椅上跳起来,茶杯落下摔得粉碎尤自不觉。他双手伸向那金灿灿的物件,似乎想要挽回什么,却终究无可挽回,只能一边咂着嘴,一边发出“哎呀哎呀”的可惜声。
“咦,阿爸,没想到那个半吊子,还有些真本事。”一名中年男人撩开竹帘走出来,走到桌旁,用手指拨了拨上面的金色碎块,“看来动不得他了。”
就算想占便宜,也要考虑到对手的能力;如果弊端大于利益,就没必要掺合进去。
这老头名叫张承福,今年刚满六十,他儿子名叫张胜,是寨子里面,白彝之中蛊术较强的人家。
“就凭他一个十几岁的毛头小子,哪有什么真本事?”张承福听儿子这么说,有些不服气,“还不是立色那个老家伙,给他留下了好东西,才能支撑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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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苗寨的人结婚生子早,张胜今年也有40出头,看着自家阿爸叹了口气:“无论是不是自己得来的本事,‘南竺蛊’他都破了,而且是用这种溯其本源、震碎了母巢的方法,可见他手上一定至少有二色蛊。再说,立色那老太太离群索居多年,谁都不知道她手上最后的底牌是什么,搞不好连三色蛊都是有的。虽然咱们家底子不错,并不惧怕那小子,但如果和那小子直接对上,结成死仇的话,怕是会两败俱伤,到最后反倒被旁人捡了便宜。”
苗寨之中,家家户户炼蛊,绵延数代。一户人家就算只是白彝,期间如果没有断代的太厉害,总会有些先人炼制的强力蛊虫,像传家宝一样留下来给后人,底子当然不会差。
蛊虫自然也是有寿命的,比如说陆维炼制的第一只白蛊“疾驰蛊”,它通常的寿命就只有半个月左右。
但高阶蛊虫的寿数,一般来说比人类长。金蛊通常能活到三百年左右,有些特殊的蛊虫甚至能存活几千年。
张胜却不知道,立色奶奶留给陆维最强的蛊虫,是五色“醒尸蛊”,也就是目前守在陆维身边的尸仆小白。
其实在五色之下,也有类似将生前留有怨气的尸体唤醒,充作兵甲的蛊虫。但那些都不过是行尸走肉,动作较为迟缓,只知道机械执行主人的命令,没有感情、没有自己的思维想法,而且外貌往往狰狞可怕,一般来说只应用于战场,很难日常使用。
像小白这样宛若生人、免疫一切蛊术,近乎全能的尸仆,也只有五色蛊能造出。
蛊虫虽然在同阶没有强弱之分,却有着应用场景的差别。如果互相争斗起来,最后谁输谁赢,端看天时地利人和,以及一点点运气。
拥有“醒尸蛊”的立色奶奶夫家,可能就是缺了那么一点运气,在斗法中失败,血脉断绝,“醒尸蛊”的制作方法也从此失传。
小白是留存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一具被“醒尸蛊”唤醒的尸仆,应该也是最后一具。
张承福之前因为“南竺蛊”母巢被破坏而激动心疼,所以有些口不择言。那毕竟是金阶蛊,炼制起来很不容易,花费了他很多心血,还有许多珍贵的毒虫和材料,用了将近三十年才炼成。
可以说他的小半辈子,都耗在这只金阶蛊上。蛊成之后第一次动用,根本没能翻出什么水花,就被陆维在短短时间内彻底毁去,怎么可能会不心疼?
现在被儿子这样说了几句,张承福头脑也渐渐冷静下来,想了想之后,开口道:“就算是这样,不探出他的底儿来,总是感觉有些不甘心……你说,如果我们不和那小子直接对上,是不是就能行?”
张胜听了他阿爸的话,并未第一时间接话,而是沉默着思索。
“还有一年时间,寨子里的斗法就会重新开启。”张承福继续道,“咱们家是没有什么指望挑战黑彝,陆维那小子自然也没有。但再过50年,就是他们这些孙辈的天下。”
“咱们虽然拿不下他,但趁着那小子还年轻,心性单纯、羽翼未丰,把他的底儿都试探出来,对孙辈们的将来都有好处。”
张胜不得不承认,他阿爸这几句话说得很有道理。
蛊虫的强弱,除了等阶判定之外,还有其特定的应用场景和效果。如果能预先知道对方手中有什么蛊虫,再进行相应的合理布置,不说稳操胜券,起码能够做到自保无虞。
“那么阿爸,你觉得我们要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够在不直接和他对上的情况下,探出他的底儿?”张胜眉头微皱,望向张承福,“经过我们之前那番试探,寨子里的白彝们应该也都知道,不能和陆维那小子真正结成死仇,否则就是得不偿失,根本没有人会再上门去试探挑战他。”
“你觉得,王正平怎么样?”张承福上前一步,小声道,“他除了一个儿子之外,就是个孤人。因为脾气模样招人讨厌,跟寨子里的人关系也都处得不好,就算出了什么事,大家也会跟他撇清关系,没有人肯替他出头的。”
“虽然王正平的蛊术一般,根本无法和陆维那小子拥有的强力蛊虫抗衡,但他毕竟比那小子多吃了二十几年的饭,又处在一个蛊师最鼎盛的年龄,至少用蛊经验方面,要远远强过那小子。再加上,我们可以为王正平提供几只蛊虫,让他面对那小子的时候有一争之力。”
“你也知道,我们祖上传下来的有那么几只金蛊,寿数就在这两三年。与其捏在手里,不若让它们发挥发挥余热,物尽其用,想必祖宗们知道了,心里也会觉得欣慰。”
张承福说完,拈了拈自己下巴上花白的胡须。
“此事可行。”张胜听完之后点头,吹捧父亲道,“阿爸,姜到底还是老的辣。”
张承福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拍了拍儿子的宽厚的肩膀,这才慢慢踱进屋内。
……
王正平家和陆维家一样,住在寨子偏僻的一角,是一幢两层的竹楼。
只不过陆维家的竹楼在村子南边的一角,王正平家的竹楼在村子西边的一角,两边很有点距离,还隔着条溪水,丝毫不挨着就是了。
这天下午,王昊在竹楼外面跟一头他新收的大花豹玩。
他的两只本命紫蛊,被陆维毁掉了一只,另一只他从大熊的体内收回,就再次种在了这头大花豹身上。
本命蛊种下之后,就与其寄生的动物魂命相连,如果被取出,就等于将那头寄生的动物魂命撕裂,痛苦非常。这也是为何当初王昊自大熊体内取出本命蛊之后,大熊会顿时发狂,进而掏腹自尽的原因。
玩到累了,王昊就以大花豹为枕靠,半倚在大树的浓荫下面,从怀里慢慢掏出一颗糖。
糖是彩虹的颜色,用透明的塑料纸包着。
王昊很珍惜的打开包装纸,咬了一角下来含在嘴里抿着,剩下的包好,继续放回怀里的小兜。
陆维半个月前给了他五颗糖,现在还剩下三颗,他必须省着点儿吃。
嘴里甜蜜的、带着牛奶醇香的糖果味儿在弥漫,然后他把右手放在自己的头顶上,慢慢摸了两下,不知不觉的笑出声。
每次这样做,他都仿若回到了半个多月前的那个时候,身体和思想变得轻飘飘的,感觉十分美妙。
这段时间,他已经不怎么做关于血腥和暴力的梦了。
他这段时间经常梦见的是,他变成了陆维收养的那只小黄狗,娇气慵懒的趴在陆维膝头晒太阳,然后陆维伸出温暖的手掌,一下下抚摸他的头。
就是这么简单的场景,这么简单的动作,无需任何言语交流,他的心灵就已经十分满足,只想将时光永远停驻。
说到底他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又从小没有妈妈,虽然生活在充满了严苛残酷、血腥暴力的环境,却总还是希望有人温柔相待。
“小杂种,最近学会偷懒了,让你去地下室帮忙,就会推三阻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