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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笼之中 (烂俗桥段)


  “我没有看,”黎琛说,“你从来不给我发消息,我就没有看。”
  所以这一切还是我的不对,季绍庭想,怪我从来不发消息。
  他早摸出了门道,黎先生是不会错的,千错万错都是他自己的错。
  季绍庭低下头,说对不起。
  所有关系都是互即互入的,季绍庭这样一昧让步,黎琛也就进犯得肆无忌惮。
  他本不觉得季绍庭犯了什么错,但既然他说了对不起,自己似乎就顺理成章地成了原谅者,于是他说:“好了,这次就过去了,以后在没得到我的答复之前,不可以再随便出门。”
  从医院回来、用饭、做完家务,季绍庭躺在床上,只觉得从这样一出闹剧里下场以后整个人都脱了力。手机夺命似的响动不停,他知道来电者一定是他哥,但他不想去接。
  二十六岁,风华正茂的年纪,还有很多事没有做,而一天天就这样流淌过去,看不见尽头,无所谓昼夜。
  季临章打了两回电话,就善解人意地停止了催逼。季绍庭心里很暗淡,身体也滞重非常,连洗漱也放弃了,仅剩的一丝力气被他用来按掉吊灯。黎琛给他挑的窗帘相当挡光,灯一灭他就被黑魆魆的夜色团团裹缠,连最微弱的一线流光也杳然匿迹。
  在半梦半醒的时候他听到有谁在喊他名字。
  但喊到第二个字就断去,是一声突兀的“季绍——”,而后空白了一段,成了“庭庭”,试探性的。
  有轻柔的力度从眉角描摹过,季绍庭听见那个人很郑重地又喊了一遍“庭庭”,过于执着一字一字的发音,就显得古怪,失去了喊小名的亲昵,又没有连名带姓的正经,成了两不像。
  他睁开眼,看见有个人正从床边站起。房里还是暗的,只有开着的门在偷外边走廊壁灯的光,黎琛高大的剪影里只剩一张模糊面目,季绍庭看着他,恍惚地辨识着这人姓甚名谁,自己又为何会同他在一起。
  “起来,”黎琛说,“怎么衣服都不换就睡了。”
  然后灯亮,一室明光像针,刺得季绍庭立刻闭上眼。
  黎琛听他不舒服地哎了声,赶忙又按熄了灯。黑暗复罩下来,季绍庭一时不知是在光里还是在暗里,他忽然觉得好笑,坐起身来,自己又把灯按开了,然后目光就触到了床头柜上叠得整齐的深褐色毛衣。
  他抬起头去看黎琛。
  “秋天了,”黎琛似乎还停在不小心开灯晃到季绍庭的无措里,语调都是匆促的,“你今天出门就只穿了件短袖,这样不对。”
  他给季绍庭看得心都捏紧,他指着衣服生硬地命令:“你穿,你不能冷。”
  这个人是黎琛,季绍庭想,可黎琛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可以凶,可以温柔,可以泰然自若地处理荒诞闹剧,可以手足无措地送出一件寻常心意。他就是各种矛盾的综合体,让季绍庭对他的感觉都成了一团乱麻,怕他、敬他、又反感他。
  “黎先生是专门买给我的吗?”
  黎琛没有直接回答,他只是说:“不是最好的,改天带你去做几件大衣。”
  季绍庭朝黎琛笑了笑,说谢谢。黎琛回不用,还是定定地站着。季绍庭觉得自己知道他在等什么,他说:“您给我挑的从来都很合身。”
  “不行,”黎琛执拗道,“你穿上,我要看。”
  季绍庭捧着细软的衣绒,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收到礼物,或许是因为浅浅睡了一段,或许是因为黎琛无意流露出的这种孩子气的瞬间,总之季绍庭满腹的丧气散了大半。
  怕他、敬他、反感他。
  此时又觉得,他很可爱。


第10章 “我不会爱上季绍庭的。”
  季绍庭是在第三天才又拨通他哥电话的。季临章半句迂回的话都没有,直接开门见山:“他对你到底怎么样,老实说,不准再撒谎。”
  季绍庭满面讪讪,不敢说话,但季临章听着这段沉默就把水底下的真相捞出来了:“男人怕被绿,反应过激,这个我理解。我只想问你季绍庭,你是不是很怕黎琛?他欺负你?”
  “这个没有!”季绍庭赶忙道,“他前天还给我买衣服来着。”
  “那你为什么那么怕他?”
  季绍庭还想说没有,先听见通话那端有声叹息:“你被吓到的反应我可最清楚,能当场断电。”
  季绍庭终于踌躇道:“我是怕他,他……怎么说,他这种人本身就不是我会想交朋友的类型,太高傲了,很难相处,又有恩人的光辉加持,我就感觉什么都是我的错。前天那事本来也只是一场误会,我却觉得很对不起他。”
  黎琛这个人就是有办法让你觉得,你什么都是错的。季绍庭轻轻揉着眉心,叹声道:“他太成功了,我这辈子不可能累积到他资产的千分之一。哥,等你也爬上富人榜,我以后面对黎先生就有底气了。”
  最后一句是玩笑话,他是要把真正可怕的事物带过去,隐而不宣。季绍庭也有不少所谓上流社会的朋友,没有一个会给他这么重的压迫感。黎琛的身份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追根究底,真正可怕的是他对自己那暧昧的感情。
  可怕到季绍庭根本不敢去梳清脉络,拾掇分明,再给它下个定义。他不是怕黎琛不能给,是怕黎琛给太多。黎琛的生存本身就是沉重的,他所提供的爱情更像只洪水猛兽,连示好都要透过支配与命令的方式体现。
  这通电话没有结论,季临章只说过几天就带上父母来南云聚餐,顺便带几件冬装。季绍庭爱惜东西,一件大衣能穿好多年,但出乎季临章预料,季绍庭拒绝了他的帮忙,说是等等黎琛就带他出去做衣服了:“他要量身定制,你看,有钱人连品味都要站上金字塔尖。”
  季临章顿了顿,问:“他经常给你买衣服吗?”
  “算是吧,”季绍庭很苦恼,“我是不是得跟他表明我抵制快速时装啊?——啊算了,我没这个胆子。”
  季临章没有再接续话题,他让季绍庭照顾好自己,然后就挂了电话。
  聚餐是在一个星期后,而这个星期的气温呈跳崖式骤降。季绍庭的风衣还没做出来,一出门就被冷风吹成傻逼,在寒风里哆哆嗦嗦地锁了门,钻进车里时不禁感叹:“这南方天,说冷就冷了……诶?黎先生?”
  黎琛握着季绍庭的掌心,若有所思地回道:“的确很冷。”
  季绍庭想抽手出来,又怕惹到黎琛,只能任由他握着。黎琛的手很暖,皮肤粗糙而手掌宽厚,蓄满了力量,季绍庭甚至怀疑只要他用力,自己的指骨都能给他攥变形。
  幸好黎琛没有与他牵扯多久,两只手就重新握上了方向盘。
  可下车的时候他做了一件叫季绍庭更猝不及防的事,他脱了他的外套披到了季绍庭身上。季绍庭一脸惶惑,不过一件西装外套,却沉甸甸得要他喘不过气。
  黎琛的体嗅覆着他,像是他本人正自后将他搂抱。季绍庭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作何感想,但有一点他可以肯定,他不舒服。
  所以一进到室内季绍庭就脱下了黎琛的外套,说谢谢:“现在暖和多了。”
  黎琛眉头微皱,季绍庭心一绷,不愿意让黎琛误会他是在嫌弃什么,于是又将外套对折挂上小臂,笑着说:“我帮您拿着吧。”
  黎琛送礼喜欢送衣服是有原因的,在他眼中没有比衣物更亲近一个人的东西了。棉、亚麻、呢绒,什么材质都好,一旦贴上肌肤就有了独特的意义,将肉躯裹起,成为某段特定时间里人的另一层躯壳。
  季绍庭把他的外套护在怀里,就像是在护着他的一部分。黎琛喜欢这样的季绍庭,这个可着他的心剪裁出来的黎太太。
  这一场饭局是酬谢加订婚,虽然前者是真后者是假,但到底都是极重要的人情,季家办得很正式,每个成员的穿着也很正式,倒是季绍庭只随意一件毛衣。等两边都握手问过寒温,季临章就半是指责地问起季绍庭:“穿成这样,你怎么进来的?”
  季家订的是一间高档酒店的空中餐厅,衣冠不整者禁止入内。季绍庭本来是要向黎琛借领带的,却听他说穿舒服点就好,也不是见别人。
  “我跟着黎先生嘛,”季绍庭笑道,“跟着黎先生我哪都能去。”
  “黎先生穿的是正装。”他哥的意思是,怎么就你一个敢搞特殊待遇。
  季绍庭撇撇嘴:“他平常也穿正装啊。我不喜欢戴领带,勒脖子,是黎先生说我可以就这样的。”
  听了这话季母的脸上有兴妖作怪似的高兴:“黎先生,您可太照顾我们家庭庭了。”
  这话说中了黎琛的欢喜处,他抿嘴微笑,并不作声。季绍庭看在眼里,心想原来黎先生对外人是懂得笑的。
  季母继续道:“庭庭自小身体不好,几乎是在医院里长大的。我们一点苦都不敢让他吃,给养出了娇贵脾气,可别真麻烦到黎先生。”
  “……身体不好?”领证体检的时候不是很健康吗?
  “也就小时候而已,”季绍庭这时才向黎琛解释,“我早产儿。”
  黎琛暗里不悦:“从来没听你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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