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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 (晒豆酱)


  用吃的来换药,张牧算是搞清楚了。宋捡脸上是磕伤,不管的话,估计也会感染。张牧找了两个棉签,沾满深褐色的碘酒,递给了狼崽子。
  男孩伸着脖子,闻闻,灵敏的嗅觉像被伤害到,竟然打了个激灵跑开了。
  他的鼻子没嗅过人类痕迹太重的气味,忽地被刺激一下,吓一大跳。跑了几圈,他再像狼一样潜伏过来,试着用嘴叼,可一靠近又被刺激了。
  就这样又躲又想过来,反复重复几回,终于叼走了张牧手里的棉签,撅着光屁股跑没了影。
  宋捡周围全是狼,但是他不敢动,更不敢伸手抱它们。小狼哥被他碰到会跑,它们不是,碰急了会用呜呜声吓唬人。就算不张嘴咬,尖牙硌一下手也是很疼的,如果它们要是急了,一口咬断自己的手腕也不难。
  远处又有了脚步声,宋捡能分辨出来,是他。因为这不是人用两只脚走出来的动静,是两手两脚跑动,足音才会这么乱。
  “小狼哥?”宋捡知道是他,还故意问,想要一点回应。
  男孩跑回来,没理会他的问题。狼很少用声音传达意图,声音会暴露位置。棉签上的味道很难闻,熏走了宋捡身边的狼。
  宋捡紧盯他的剪影不放,也闻到一股味。但他不懂是什么散发出来的,以前也没闻过。
  下巴疼,刚才被水淋过,更疼了。宋捡伸手想要抓小狼哥,抓住一点就好,皮肤碰着了,说明自己不孤单。
  可是他的手背又被打了。
  “你别打我啊,我害怕,我想你才抓你的。”宋捡自己吹吹手,小狼哥给他吃给他喝,他就想套近乎。以前怎么往爸妈身后躲,现在就怎么往男孩身后藏,可怜巴巴小狗似的,巴不得人家拿绳子拴着他,一分钟都不分开。
  视力不好,特别想黏糊人。
  下巴一凉,紧接着是从没感受过的疼法,很刺。宋捡第一反应是又被淋水了,想把小狼哥推开。
  男孩一下被推开了,要是手撑在地上,宋捡这点力气绝对推不开他。可他正学着两手抬起,给宋捡上药。
  两只手沾地习惯了,拿起来掌握不好平衡。结果就这样一推,给男孩推倒了。
  他身上有狼性,被一个弱于自己的同类推倒,只能理解为挑衅。于是一把将宋捡按住,特别用力地压他,压得宋捡小小的身体喘气都费劲了才放开。
  “小狼哥我错了,我听话,你别打我。”宋捡小声地求,“求求你了。”
  低位狼对高位狼的挑衅,必须惩罚,要让宋捡知道不能再这样做。等压够了,男孩才起来,给宋捡上药。
  上完药也不理他,跟着狼群去找今天的口粮,男孩不担心宋捡的伤,狼的复原能力能快,几天后就会好。
  宋捡以为刚才自己要死了呢,小狼哥的嘴离自己喉咙很近,咬一口,估计能疼死。他带着狼群走了,宋捡又恢复成一个人的状态,害怕,但不敢瞎走,怕走没了,小狼哥找不到自己。只好满地摸石头,摸带尖尖的,攥在手里当武器。
  摸着摸着,他摸到两根细细湿湿的东西。看不见的人总依赖嗅觉,宋捡拾起它来往鼻子边上放,一闻,就是刚才那个刺刺的气味。
  气味是什么,不清楚,但这个小棍棍宋捡认识。他摸过,这是棉签。
  是上药用的,小狼哥给自己拿药了。只要上了药,伤口很快会好。宋捡珍惜地捡起来,自己抓着脚踝,用棉签擦自己的脚心。
  这里还有伤口呢,涂一涂。
  到了下午,狂风暴前的沙尘先来了。流民都在收拾行李,没人顾得上一个小瞎子,宋捡坐在原地,捏着干掉的棉签,等人来理理他。
  小狼哥回来的时候,根本没有足音,他故意隐藏了,宋捡没听见。
  男孩叼着一大块从狼群里抢回来的带骨生肉,把宋捡顶了一个跟头。他用脑袋撞的,然后把生肉吐给宋捡,等他来吃。
  自己已经吃过了,嘴上全是血,可以把剩下的分给宋捡。
  宋捡揉着腰,小心翼翼去摸。上过药,下巴和脚心没那么疼了,伤口发干,好像一下子开始结痂。摸到湿乎乎的肉块,他吓一跳,缩着手往后躲。
  “我不吃生的。”宋捡怕小狼哥用嘴喂自己。
  男孩歪着头看他,叼起来,重新吐给他,直接吐在宋捡的手里。狼都是吃生肉的,幼狼断奶后就开始吃了。
  有的幼狼还馋奶,母狼就会一次次把肉块嚼碎吐给它,让它尽快吃肉,长大。
  可男孩没见过这么笨的同类,吐给他了,他还不吃。
  好像教不会。
  他没断奶?
  不会就算了,总要学会。男孩不担心,也没有多余的情绪体会,进食是动物的本能,饿了就会吃。这时,沙尘天空中亮起几枚闪光的东西,吓得狼群跑散了再聚起来。
  这是人类社会的东西,非常亮,男孩昂着头看,有的是蓝色,有的是红色。红色的多,蓝色的少。
  宋捡昂着头听,什么都看不清。但他知道这是信号弹,以前营地里也用。要开始转移了。
  信号来了,张牧准备带流民转移。信号弹是前去寻找地下掩体的探路人发来的,红色的方向代表没有,蓝色代表找到了。风沙渐大,他们只有十几个小时用来迁移。
  千人的营地浩浩荡荡朝着蓝色方向出发,有的人用马或者骆驼来扛行李,但大多数人是自己背着。
  樊宇有一匹沙漠马。能在沙漠里行走的马种比较矮小,但足够壮实,没有修长的腿,马蹄宽且平。他出来找狼崽子,但并不担心狼崽子跟不上。
  对于天灾,动物永远有更敏锐的判断力,它们比人类更懂怎么避难。
  “喂!”樊宇瞧见了他,“走了!”
  男孩正在用头顶宋捡,把宋捡顶得站了起来。
  “操。”樊宇骂了一句,“管他干什么?走了!”
  宋捡听见樊宇骂人了,声音非常大,像被风吹进耳朵里。可他只能茫然地站在原地,起了风沙,眼睛都快挣不开,更看不清明暗的区别。
  大部队开始行动,男孩顶了宋捡几下,就不再管他,跟在流民群的最后面走了。他带着一群狼,融不进人类当中,一头黑发披到肩胛骨下,嘴里叼着刚才那块带骨头的生肉。
  宋捡跟不上他们。
  要是平时,看见一个人影,或许能勉强跟上。可现在真的看不清方向,只能听清他们逐渐离远。以前每次换地方都是爸妈拉着,他是个残疾,没人拉着就不行了。
  男孩走了几十米,回头一瞧,宋捡远远地站着。
  怎么没跟上?
  于是他又跑回来,用头顶宋捡,把宋捡顶得往前走了几步。看到宋捡开始走了,他就往前跑,去追大部队和狼群。
  宋捡只走几步,停下来,视力不好,生存几率为零。
  几次反复,大部队越来越远,连声音都听不到。男孩最后顶了宋捡几次,围着他闻闻,彻底放弃似的,跑了很久都不回来了。
  宋捡也放弃了,攥着干掉的棉签坐下来。
  下沙速度开始加快,他都听到了刮风的声音,还有沙粒疯狂落到胳膊上的重量。
  樊宇戴着头巾和防风镜,拉着马。手上的伤口还他妈挺疼的。突然他的马惊叫起来,樊宇立刻抓紧缰绳,防止马跑脱。
  狼崽子拦在马前,龇着牙,朝他吐了一块东西。
  “你他妈吓着马了!”樊宇先安抚马,狼群是荒漠里最残忍的顶级杀手,也是马的天敌,狼崽子身上的狼味太重。养了他半年,樊宇已经摸清了他的思维方式,这是要和自己换东西。
  他走过去,捡起来,是一块带着大骨头的生肉。
  肉类是很少见的食物。
  “要什么?”他问狼崽子,“你他妈再敢咬我,毙了你!”
  男孩皱着高挺的鼻子,整个人比较瘦,但身型很结实。“马的,绳。”
  “什么?”樊宇没听清,风声开始大了。
  男孩看着马匹,这样一匹沙漠马,放在狼群里,一天就可以吃光。“绳,马的,绳。”
  马脖子上有一捆麻绳,樊宇掂量了一下,扔给了他。男孩叼起来就跑,往反方向,很快消失在沙尘之中。
  宋捡两腿直直地坐在地上,感觉沙子已经埋过脚面。起风了,他裹紧衣服,用力往外看,可什么都看不到。
  风声大到盖过了小狼哥的脚步声,直到他冲近宋捡,鼻尖撞了下宋捡的脸。宋捡很笨,还凉,不会吃生肉,跟不上狼群。他用鼻尖碰他,想让他站起来。
  “小狼哥!你……你回来啦?你别走,我以后都听你话,你别扔了我……我害怕,求求了。”宋捡赶紧抓他,两个人用脸贴贴,用嘴碰了碰嘴,像狼一样。男孩把他压在沙面上蹭,还想撕扯他的衣服,把他扒光,怀疑就是这身布困住宋捡,让他跟不上。每次宋捡想要起来就压一下,高位狼表示亲昵时,绝不允许低位狼的头高过自己。
  宋捡紧紧地抱着男孩,小细胳膊不肯松开,他们又贴贴身子,交换呼吸,直到宋捡脖子上落了一圈绳,紧紧的,差点把他勒死。
  绳子逐渐拉紧,系了个死结,一头拴着宋捡,一头叼在男孩的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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