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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 (晒豆酱)


  “我不会吃你。”少年小心翼翼靠近它,尽管马还小,但他也知道蹄子的危险。一匹被激怒的马,可以踹死一匹成年的狼。
  他拿着干燥的草皮过去,蹲在旁边,慢慢扔。可马不肯吃。
  “哥,我想摸摸马。”宋捡钻出来,手里杵着棍棍,一点点靠近,小心避开沙面上硌脚的石头,“马长什么样啊?”
  “马……很高。脸很长,尾巴甩来甩去。”少年没法形容马的样子,“等马和咱们熟悉了,再摸。”
  “行……马真是黑的?”宋捡又问。
  “是黑的,和头狼一样。”少年看向狼群。
  “那叫它小黑吧,将来它长大了,我骑它。”宋捡开始畅想,想以后自己长大,能干好多活儿了,骑着马,陪着小狼哥打猎去,不给他拖后腿。
  到了晚上,少年把剩下的生肉叼走,给头狼上供。头狼的儿子都已经长大了,是在宋捡身边出生的那匹纯黑色的,每天都跃跃欲试挑战高位狼。
  少年把肉分给狼群,也是一种示好,希望它们不要对自己的马下口。但少年心里明白,现在是食物充足,狼群暂时不会找人类的麻烦,一旦食物紧缺,这些都不好说。
  狼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圈养的动物,除非没得吃,或者报复。
  等到营地里的篝火点起来,少年让宋捡留在帐篷里,自己去办更重要的事,找樊宇学枪。
  宋捡已经能用棍棍走路,没事就出来看看马,小黑小黑叫一叫。马不理他,他就听着声音扔草皮,世界多了个马的声音,倒是多了许多快乐。
  他想快快学骑马,因为小狼哥跑得快,自己跟不上,骑着马就行了。
  “小黑你吃,我再给你弄点草皮去。”宋捡戳着地面,这里找找,那里找找,戳到了就揪下来,再顺着马的声音扔过去。有了篝火,也不会再有毒蝎,他在帐篷门口练习走路,走累了就回去歇着,把剩下的肉块切好,等小狼哥回来吃。
  几十米外,三个男人潜伏靠近,有马贩子,也有那天要买宋捡的男人。这个小帐篷刚好在营地边缘,显得格外孤单。


第29章 家没了
  少年在樊宇的帐篷里,手边是一堆零件。
  樊宇拿着一块秒表:“开始吧。”
  一声令下,少年拿起面前的各个零件,枪身、枪管、套筒、复进簧……十几个毫不相碰的零件在少年手中按照次序组装,最后往桌面上使劲一磕,上弹。
  “比之前快了两秒。”樊宇摁下了秒表的终止按钮,“可以啊,你用枪的能耐将来能超过我。”
  少年偏了偏头,摘掉眼上覆盖的黑色布罩。
  “将来我带你去各个营地里做生意,不服气的人,迟早被我们打死。”樊宇笑着擦子弹头,养了这么多年的狼崽子,终于能派上用场,成为自己的帮手了。
  “我不打死人。”少年摸着黑洞洞的枪口,“我和你不一样。”
  “少来这套,枪就是为了打死人的,你没见过移动基地开战吧?联盟军和野军都打成什么样了,谁没有枪,谁就等死吧。”樊宇也是听说,他们这些流民根本没机会和火力军队碰上,“明天你带着这把枪,去打几匹鹿回来。”
  少年把枪放在桌上,不明白人为什么会用枪猎杀鹿,而且是超出食量的捕杀。“我说了,我和你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樊宇打量着他,“都是男人,谁那点心思谁不知道?”
  “我没心思。”少年回视过去,“我会捕杀鹿、马、骆驼、蜥蜴、兔子、鸟,只在需要的时候。如果食物足够,为什么要杀?”
  “因为要卖啊!”樊宇叼着烟笑了笑,“嘶……以前没注意,你都长这么大了,也快有我高了。”
  少年不喜欢烟味,因为狼群不喜欢。他的声音最近开始哑,说出话来偶尔沙沙的。“我会高过你。”
  “十六岁,半个大人了,是该想想别的事。”樊宇最近就在琢磨,要是给狼崽子找个姑娘,他也就放开宋捡了,“喜欢哪个?”
  少年转过身来,不明白。“什么哪个?”
  “少装蒜,男人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哪个不是盯着小姑娘的屁股,眼睛发直?”樊宇是过来人,“营地里,只要不是张牧的闺女,你看上哪个了,我帮你去说。你这张脸和身体,有女人缘。”
  “帮我说?”少年对这些事完全不懂,怎么又和张牧的闺女有关系了?他见过那个姑娘,比自己大一岁,长长的辫子。
  “唉,有的小姑娘,家里吃的不好,跟着你吃饱穿暖,你年轻又有力气,晚上可劲儿造,谁不愿意?”樊宇想,这种事,男人不可能不动心,“我帮你找几个,见一见?你看哪个漂亮,你就和哪个合帐篷。”
  “我为什么要见见她们?”少年还是没明白,他的生活很简单,就是捕猎、把帐篷加固、保护狼和宋捡。至于别人,还是什么小姑娘,根本没想过。
  “你试一次,就知道女人的好处了,保准你抱着三天三夜不撒手。她们能照顾你。”樊宇猜他是童子鸡,也是,狼群里长大的,哪有机会接触女人,碰一下手,估计都受不了。
  少年皱着眉,想不明白女人的好处是什么。宋捡也能照顾自己,帮自己洗衣服、编辫子,打理帐篷。
  “这件事,以后慢慢说,我得和张牧好好商量。”樊宇看他不开窍,也就算了,到时候来个小姑娘往帐篷里一躺,男人天性,生来就知道脱了裤子怎么办,“还有,明天你拿外面的鸟练枪法,别老用瓶子。”
  少年看着屋里各种各样的枪,坚定地摇头。“不用,我用瓶子练,不想杀鸟。”
  “枪就是杀人武器,你还不明白?”樊宇特别讨厌他这套说辞。
  “我不明白。”少年是真的不明白,只要别人不招惹他,他从来没想过杀人,“枪是保护自己用的。”
  话音刚落,樊宇的帐篷帘子被人一把掀开,几个男人冲进来:“你家有没有水?快救火!营地西边的帐篷着火了!”
  营地西边?少年眼神一凛。
  不好,宋捡。
  自己和宋捡的帐篷就在最西边。
  樊宇正准备去拿水,就看狼崽子抄起刚才组装好的手枪,冲了出去。于是樊宇的嘴角泄露了一些得意的笑容,狼崽子一旦开过枪,杀过人,他就知道这东西的威力,以后就会用了。
  会用枪的人,都狠着呢。
  宋捡原本正在屋里磨小狼哥的短刀,刀刃有点钝了。突然,帐篷里的母狼全部冲了出去,像是朝什么东西狂叫,紧接着就有人喊。
  周围的温度立刻热了起来。
  这热度很不正常,沙漠进入夜晚只会变冷,从来不会变热啊。要是宋捡能看见,他一定注意到帐篷的一角已经起了火苗。
  可是他看不清楚,等他站起来的时候,想去摸那根杵着走路用的木棍子,直接摸到了烫手的火。
  是火,他摸过一次篝火,现在再碰一下就认得出来。帐篷外一阵大风,一刹那,他的眼前全亮了,亮得让宋捡恐惧,第一次因为视觉过亮感到恐惧。
  四周变得滚烫,紧接着就是篝火的气味。每次离篝火太近,宋捡都能闻到。
  是帐篷,他的整个帐篷,变成了一个大篝火。
  “哥!”宋捡一慌,先叫了一声。从小叫习惯了,叫到十四岁。可马上他就知道哥管不了自己,帐篷里只有自己和一堆还没睁眼的幼崽。
  可是火烧成什么样了,他一点都看不到。一个视力不好的人在火里面,是等死一般的绝望。
  幼崽也感觉到了不舒服,稚嫩的皮肤被高温烘烫,一只比一只叫得绝望。宋捡伸直了胳膊,试探性往叫声那边摸。他不能自己跑,他得把狼救出去。
  又被烫了一下,宋捡收回手,鼻子里全是烧焦的味道。
  管不了那么多了,宋捡摸索着,卷起地上的薄毯,他很想救帐篷里的家具摆设,这些都是他和小狼哥辛辛苦苦换来的,可是比起活命,这些都算不上什么。
  命比东西重要,宋捡从小贪生怕死,因为自己太容易死掉,现在也怕。但是他必须把这些幼崽带走,不能让它们还没睁开眼睛就活活烧死了。
  幼崽还不会乱爬,被宋捡一只一只放进薄毯中央。它们只会叫,被浓烟熏得很不舒服,发出凄厉的声音。
  几匹母狼围在完全烧透的帐篷外,焦急转圈,前爪疯狂地刨沙面,仿佛想用这种方式刨进帐篷里。
  十五、十六、十七只……烧焦味越来越大,宋捡要是能看到,一定会发现头顶的横梁都着起来了。十八只全部放进薄毯,他一卷,把幼崽们全部卷起来,摸索着往前伸手,去找帐篷的帘子。
  帘口也烧起来了,摸不到正确的地方,宋捡连续被烫,每一下,都比小狼哥那次烫得狠。可是他最难受的是喘不上气,眼前成了一片浓黑。
  他陷在一片黑烟里,寸步难行。
  刚才还有的光全部没了,被浓烟盖住。宋捡在火里面,在高温里,彻彻底底感受到了死亡的绝望。
  幼崽原本还动一动,现在全部不动了,宋捡一个激灵,不行,他太怕死了,所以比任何人都想要活着。根本喊不出来,一张嘴就被烟灌进去,只能咳嗽,可宋捡不想死,他还没见过小狼哥,就算一辈子看不清楚,也绝不能现在就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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