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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 (晒豆酱)


  “他去哪儿了?”周允向着李韩走过来,他每走一步,身后都有狼步步跟随。
  年轻的黑狼,成为了他的次头狼。
  李韩稍稍后退,不确定这些狼是否会发疯。以前武器充足,他也不觉得野生动物算什么威胁,直到手无寸铁,才肯承认人类并不永远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他去追那些离开营地的人了,他狂化了!我追不上!”
  狂化了?去追那些人了?周允将精神丝再次延伸,这一次,他不仅能感受到人类的情绪,还能区分出他们是谁。有哭喊的孩子,激动的大人,看淡一切的年迈者,还有……肚子里不是很舒服的张灵,卸下重担的张艺,和带有劫后余生的轻松心情的张牧。
  可是就是没有小狗。
  小狗跑了。
  不仅仅是跑了,还是狂化后跑掉了,周允太懂宋捡的心思,他一定是要替现在的自己报仇。不,不止是为了现在的自己,也是为了曾经的他们。
  因为视力不好被爸妈扔掉,因为视力不好就被樊宇随意欺辱,因为视力不好,换了一匹瘸腿的小马,还要被居心叵测的人烧掉唯一的帐篷,因为视力不好,才会被迫分开,生生断了七年的联系。
  小狗已经跑了,可这些情绪,周允却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他感同身受,他同样有恨。
  恨意是真实存在的,为了小时候因为崖蜜被流民割伤的自己,遭遇了一次次冷眼不被接受的自己,杀了樊宇却仍旧被部分流民排斥的自己,不得不上战场杀人的自己……周允再次延伸精神丝,希望从空气中感受到宋捡,可是没有,他已经跑远了。
  精神丝开始席卷营地,带有一些不甘心。而这一切,未觉醒的人是感受不到的,只有李韩知道,这一整片营地的情绪都在周允的大脑里了。
  慢慢地,有精神丝开始靠近他,李韩做好了心理准备,再次接受一个真正的向导的加强。
  从刚才他就感觉到了,注射药物进行的强化和向导的天然强化有着巨大的差别,药物带来的效果快速,但也会有身体不适,而向导的加强是带有缓冲的,却更持久。
  “去追!循着宋捡的气味,把他找回来!”周允最害怕的事可能要发生了,一旦宋捡追上了那些流民,长久以来埋在他心头的恨意,可能会让他做傻事。
  一匹漂亮的白马无声无息出现在李韩的身后,李韩翻身上马,抓住玛丽的鬃毛,驾驭精神体在原地转了几圈,随后朝着南边的方向冲了过去。
  周允将食指和拇指放在唇边,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从营地的篝火中,出现了一匹黑色的马,它顺着口哨声跑向这边,烈火燃燃,没有阻挡它的步伐。
  尽管它有一条腿天生残疾,但没有变成它不能奔跑的理由,动物不懂自怨自艾,它们只知道,生下来就要想办法活着,活到死那一天为止。
  它已经足够强壮和高大,跑过了帐篷,跑过了燃烧木柴造成的黑色烟雾,最后一跃而出,跳出了篝火的防线,当它的四肢着地时,身子明显歪了一下。它甩着尾巴,打着响鼻,跑到了它第一代主人的跟前,用脸亲昵地碰他的脸。
  周允来不及处理身上的血,踩上脚蹬子坐上马鞍,双腿一夹,骑着马去追李韩。
  狼群跟随他前进,跟随着它们的新首领和次头狼,跑进了黑夜里。
  作者有话要说:捡捡:还有谁能管我!还有谁!冲鸭!


第106章 仇恨
  沙漠里没有灯光的地方是完全黑暗的,黑得可怕,连风声都像哀嚎,能割裂人的耳朵。天空很大,却只有月亮和星星。
  可现在这些黑,对宋捡来说毫无意义,他本身就看不见了。
  但嗅觉、触觉、听觉合在一起,又让他看见了。
  沙地在晚上很凉,曾经他也以为自己要死在被扔掉的第一个夜晚。这么冷的沙子,根本不能睡,那年自己还很小,又很瘦弱,跟着爸妈吃不上什么好东西,没有毯子,要是在沙漠里孤孤单单睡上一晚,第二天张牧找到自己时,绝对是一具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尸体。
  再也不会出声的小尸体。
  可是小狼哥过来了,他挨着自己睡,又带来了狼和土豆。厚密的狼毛才是世界上最暖和的毯子,将自己包围住,保护着身体的热量。
  从那一刻起,宋捡开始习惯狼的气味,习惯在睡觉的时候,攥着另外一个人的手指头,或者长头发。
  沙漠的风那一晚上也格外热,放过了自己,展现了难得的温柔。
  现在,狼看不见了。
  还有另外几匹受了伤,生死未卜。它们做错了什么?它们只是在保护领地,是那些人擅闯进去,是他们错了。
  宋捡眼目中是一片漆黑,双腿却像动物一样奔跑,觉醒成为哨兵的身体是那么善于奔跑,步子跨大,双臂交替摆弄,呼吸也再加快。在奔跑中,宋捡的血液仿佛被加热了,快要沸腾出来,这种沸腾感又加重了他的暴躁和破坏欲。
  他已经不用再停下来闻了,鼻子随意捕捉到空气里的气味,终于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他就要找到他们了,哨兵天生保护向导,向导难过,所以他们一个都跑不掉。
  空旷沙漠的某一处,有十几个小帐篷扎在这里,像是一个小小的营地。而这些帐篷一看就是短暂使用的,并没有在沙子里打桩埋固定钉,明天就要搬走。
  篝火燃了几十堆,将这些小帐篷围了起来。
  “妈的。”十几个男人围着篝火取暖,一个个都在抱不平,“不就是他妈的杀了几个畜生,张牧竟然把咱们赶出来……”
  “嘘!”其中一个男人竖起了耳朵,听火堆外的动静,这是他们第一次在荒漠里独自过夜,没有了大营地的保护,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都小心点儿,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
  “这么多火了,没有野兽敢过来!”这时候说话的那个人,就是带头去找狼报仇的那个男人,他削着木棍武器,身上还有一把枪,对武器的使用又十分娴熟,所以并不惧怕那些野兽。
  他唯一憎恨的,是张牧。
  “不就是杀了几匹狼嘛,张牧凭什么赶走咱们?”带头的人还是不服,“我儿子骨头都断了,没把那两个人杀了就算他们走运!”
  “大哥,你就别想这个了,张牧说过,他们里其中一个是哨兵!”旁边的人缩缩脖子,用外套裹紧自己,“哨兵……和咱们不一样,据说可厉害了。”
  “狗屁!”那人啐了一口,“再厉害也是人,你没听他们说嘛,那人救回来的时候,肚子里都快打烂了,还是张艺给他做的手术。哨兵再厉害也是人,我就不信了,对着他脑袋来一枪,他还能活怎么着!”
  旁边几个男的,听完了都笑了笑。这倒是真的,再厉害的人也是人,打中重要部位,照样死翘翘。
  “你们说,张牧凭什么那么向着他们啊?”有人不明白了,“咱们也为营地里做过贡献,又是壮年,那两个稀里糊涂地住进营地里,也不知道打哪里来的……”
  旁边的烤着火说:“张牧还说他们是从小就在营地里的呢。”
  “听他瞎掰,营地里好些人都说没见过。”带头的又说,“以前没有他们的时候,营地周边也见不着狼。他们一来,狼群就回来了。咱们都有孩子,营地里有那么多孩子呢,万一哪天出事,他张牧能负责吗?我看啊,就等他女儿生完,孩子让狼给叼走他才知道哭!”
  “对对对,让他哭死吧,哭死就该后悔没杀狼。不过看他女儿那个样,能不能生下来还不好说呢,到时候一尸三命,他还能活?”
  “他死了,他女婿还能当领头人呢,一家子把好处都占尽了!要我说,咱们就该找找外人,把张牧给反了……”带头的那个啧啧几声,突然,那一圈篝火外面,有了不一样的动静。
  “什么、什么声音?”有人坐不住了,“大哥,咱们快回帐篷吧,别在外面出声。明天天亮赶紧赶路,争取中午到南边的营地。”
  “怕什么?咱们有枪。”旁边的男人亮出武器,谁都想赶紧赶路,可是夜里摸黑赶路死得更快,“枪才是沙漠里的老大,再厉害的野兽能顶得住几枪?那帐篷里的黑狼,不也是对着脸开了两枪之后跑了嘛……不过,张牧说这些年都是狼在保护营地,你们信吗?”
  带头的也站了起来,时刻关注黑夜。“傻逼才信,营地边缘点那么多火,野兽根本不敢过来,谁看见狼保护营地了?谁他妈都没看见……”一片巨大的黑影从篝火外蹿出来,一下子,扑到了带头的身上。
  “啊!”带头的惨叫一声,惊醒了帐篷里休息的人,而在他身上趴着的,是一头巨大的鬣狗。它身上还有食腐动物特有的臭味,颈部有着不同于其他野兽的长鬃毛,宽短的头部比人的头还要大,哈喇子流到了男人的脸上。
  周围立刻响起了狗叫声,为了防止野兽扑袭,他们也养了猎狗。可是他们养的猎狗和鬣狗一比较,足足小了一半。
  名称上的一字之差,根本无法抗衡。
  而在黑暗的环境里,鬣狗皮毛上不规则的黑褐色斑点就是最好的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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