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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爱豆恋爱了 完结+番外 (特别的perrier)


  “这样吗……哥,刚才的红豆好吃吗?”
  庄谦回忆着红豆软糯的口感,点头:“好吃的,很甜,但不是特别腻,可惜我还没吃几口,不过我没有怪你啊!喝完就喝完了,明天再买。”
  傻乎乎的庄总还不知道自己的心软会引来贪婪的狼,而那匹狼的眼里正闪烁着微妙的光,如果庄谦竖起耳朵仔细听,会发现楚向霖的呼吸声变了,变得急促又压抑。
  “可我还是很内疚,我还让店员加了很多红豆,现在都被我吃了。”
  “都说了没关系的!”
  “不行,有关系。”楚向霖坐回床上,和庄谦相对,一只手不容分说地绕过肩膀捏住庄谦的后颈,像拿捏猎物的弱点,虽然他的表情楚楚可怜,但捏着庄谦后颈的手指却有着不容抗拒的强势。
  “谦哥,我刚才吃了很多红豆,现在应该和红豆是一个味道。”
  “我亲一下你,你就当在吃红豆,好不好?你不要拒绝,不然我会伤心的。”
  庄谦还没理解他的话语,嘴唇上触碰到的柔软却先一步将他拉进一个精心编织的红色摇篮。
  他睁大眼睛看着闭上双眼吻他的楚向霖,近的能数清对方的睫毛有多少。
  庄谦想,春天的饼干是樱花味的,叶子的露水是青草味的,打滚的小猫是奶香味的,柔软的晚风是烟火味的,而亲吻着他的楚向霖——
  是红豆味的。


第13章 我有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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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吻,在没有恋爱过的人心中,应当发生在一个极度浪漫、神圣庄严的场合。
  人将生命中所有的“第一次”视为珍贵的存在,“第一次”存在的时间越久,对它的珍惜程度也就越高,而代表着爱情悄然种下的“初吻”更是其中最纯情,也是最令人心动的一环。
  庄总在十几岁时曾经幻想过自己的初吻,那必定是一个浪漫又阳光的午后,他和喜欢的人躺在沙发上晒太阳,情窦初开时亲亲一吻,双方都带着羞涩和爱意。
  后来二十几岁的庄总认清了现实,没有几个人的初吻能发生在理想的场合,于是他退而求此,只希望自己守护了这多年的初吻能够给他喜欢的人,无论在哪种场合,只要对方是他所爱之人即可。
  再后来……三十岁的庄总两手一摊:烦了,随便来个人夺走吧,爱亲就亲,不亲拉倒。
  可此时的庄总想起自己之前对“初吻”无所谓的态度追悔莫及,他想向丘比特忏悔,自己只是单身太久所以对初吻的态度才变得大不敬,请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好好保护自己的初吻!
  至少不要像现在——
  让一个比小自己十二岁的弟弟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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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谦凝神细数楚向霖浓密的睫毛,在对方试图想撬开自己禁闭的牙齿时忽然清醒过来,两手一用劲将楚向霖推倒在床上,趁楚向霖反应不及,自己则下意识地启动身体保护技能——
  飞速地掀开被子,脱鞋,钻进被窝,盖上被子,拽紧被角,然后沉默。
  楚向霖:“……哥?你这是在干嘛?”
  庄谦在被窝里蠕动身子,闷闷的声音传来:“我需要冷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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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遇到不安情况时会下意识地保护自己,例如摔倒时撑地,掉进水里会憋气,女性和男性擦肩而过会护胸等等,而庄谦的自我保护机制便是找到一个能够把全身都裹起来的地方,然后将自己藏起来。
  俗称——自闭。
  楚向霖也是第一次见到庄谦这样,慌了阵脚的同时又有些新奇,他组织着语言安慰:“哥,你生我气了吗?对不起啊,哥哥实在是太可爱了,我没忍住,再说了,我们现在在恋爱实训课,接吻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不对?”
  被窝里没反应,楚向霖心想庄谦肯定是听进去了,但由于脸皮薄加上初吻被夺走一时没缓过来。
  他摸了摸下巴思索,片刻后移步到那团鼓鼓的被窝旁边,张开手臂隔着被子将里面的人抱住,带着成年人哄小朋友的耐心,小心翼翼地询问:
  “哥,你该不会谈了那么多次恋爱还没和人接过吻吧?刚才的难道是哥哥的初吻吗?”
  “不说话是默认啦?对不起啊哥哥,不过我也是初吻,可是一想到我的初吻是给谦哥的,我就好高兴。”
  “我下次再也不这样了,你不要生我气好不好?把被子掀开让我看看你,别闷坏了。”
  说完后又是一阵尴尬的沉默,楚向霖暗叫糟糕,这下真的是把人欺负过头了,撒娇不管用,怎么哄都不行,可是庄谦来D市看他这件事让他太高兴,如果再来一次,他还是会义无反顾地亲上去。
  被窝里一阵蠕动,伸出一只白皙的手,楚向霖眼睛一亮,以为庄谦终于愿意搭理自己,谁知那只手却在床头四处摸索着,最终如愿以偿地摸到了手机,拿到后又迅速地缩回被子里。
  躲在被窝里的庄谦愁眉苦脸地给大哥发微信:
  【Z:大哥!SOS,我有急事和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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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谦到最后都没理他,楚向霖要去场馆排练,只能不放心地把庄谦一个人留在房间,走之前还依依不舍地叮嘱他:
  “房卡就放在床头柜,出门记得带。”
  “这附近有很多粉丝,如果有陌生人来敲门,哥哥千万不要开。”
  “我晚上就回来了,哥哥要是无聊可以在周围逛逛,但是我还是希望哥哥在房间哪都别去,我想一回来就看见你,好不好?”
  庄谦还是不说话,只是撅着的屁股在被窝里动了动,楚向霖猜他是听进去了,于是简单带上东西和队友一同前往场馆。
  约莫过了二十分钟,庄谦才从被子里爬出来,他从窗户看见楚向霖的保姆车已经开走,便放心地拿着房卡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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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市是著名的“不夜城”,六点的钟声一响,各路酒吧路边摊纷纷开张,一条街上有洋酒的烈,也有孜然的香,辛勤工作了整天的上班族扯下领带踏入夜晚的分会场,从学校逃跑的高中生聚在烧烤的摊前哄笑,夜幕降临,落日的余晖和紫红的色夜晚遥遥相望,仿佛走在现世的桃花源。
  庄谦戴着口罩漫步在市井中,郁闷的心情不知不觉得到了舒缓,他从前来D市不是演出就是开会,还没有好好地逛过。
  一路上的他都在感受城市的人文风情,到达和大哥约定的地点时已经慢了十分钟。
  庄谦看见坐在二楼包厢的大哥隔着窗户和他招手,他像看见亲人般甩开步子往上跑,见到大哥的那一刻更是抑制不住喜悦的心情:“大哥——!!”
  大哥三步并两步走过去迎接庄谦,仔仔细细地看了看他们幺儿的脸,柔声道:“幺儿最近过得怎么样?怎么好像瘦了点。”
  “前段时间招了几个主管就比较忙,现在还好了,事情已经结束了,”庄谦将大哥按在座位上,随后自己也入座:“大哥,我长话短说,最近有一件事情让我比较苦恼,正好你也在D市,我就来找你了,没打扰你拍戏吧?”
  “当然没有,今天我的戏份已经拍完了,你一找我我就出来了。”
  “那太好了,”庄谦松口气,踌躇道:“大哥,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
  大哥听着他开头的第一句话,心下了然:
  看来是谦谦自己的事情。
  “我有一个朋友,他和我一样是开娱乐公司的,他公司里有一个出道一年的爱豆,那个爱豆是选秀节目出道的,现在发展的很不错,和朋友的关系也比较亲密……”
  大哥淡定地喝口水,微笑着看着滔滔不绝的庄谦,心想:
  噢,看来是谦谦和楚向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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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向霖一晚上的彩排都心不在焉,尽管整个流程没有出错,但队友们却都看出了他的状态不佳,关心了几句后见楚向霖也没有想要倾诉的想法,只能早早地结束排练,让他回去休息。
  回到酒店的楚向霖特意又绕回下午的奶茶店给庄谦买了一杯奶茶,值班的店员见他又来,打趣道:“我们家奶茶很好喝吧?一杯不够,还要买一杯,对吧?”
  楚向霖戴着口罩和帽子,几乎没人能将他认出来,于是也就和店员聊起了天:“是很好喝,我老婆说他很喜欢,但下午那杯不小心被我喝完了,我得再给他买一杯赔罪去。”
  店员惊讶地问:“你都结婚啦?我还以为你在念书呢,真看不出来。”
  “是啊,没办法,”楚向霖好脾气的回:“遇见他以后满脑子都是要把他栓紧了,不然他跟别人跑了我可没地方哭。”
  “那你老婆一定很漂亮吧,你都这么帅了还怕他跑掉,想必是位大美人呀。”
  楚向霖笑弯了眼睛:“确实是大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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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酒店时庄谦已经洗漱完毕躺在床上玩手机,听到楚向霖回来的声音也没说话,随意督了他一眼后又将目光移到自己的手机上。
  楚向霖摸摸鼻子,将奶茶放在桌子上后便进了浴室:“哥,我给你买了红豆奶茶,还是下午那家的,你趁热喝了吧,我先去洗澡。”
  庄谦还是没反应,也不知道是要喝还是不要喝,就那么躺在床上,看不出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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